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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灾后重建撑起一片天

2008-08-18孙春艳

金融博览 2008年7期
关键词:巨灾保单保险公司

陈 婷 孙春艳

支持重建,

各大保险公司特事特办

在抗震救灾中,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目前保险业抗震救灾的中心任务就是做好理赔服务,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将业务人员、理赔资金、通讯保障向灾区倾斜,注意协调安排好非受灾地区向地震灾区的支援工作。

而在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多数保险公司也将对受灾的投保人实行特事特办,进入融通赔付通道。突出的一项安排,就是对于保险责任的免责部分,有些保险公司主动撤销免责,放宽理赔标准,实行通融赔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对于因受灾导致保单丢失的客户,不少公司承诺提供无保单理赔服务。而无保单的赔付,在正常情况下是根本不可能进行的。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表示,产险、寿险、养老险的理赔人员将通过理赔系统调取保单资料,根据多方核实的情况代填理赔申请书、死亡证明等单证,为客户及其家属办理理赔手续提供便利。

与此同时,各家公司还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理赔手续进行简化,极大方便投保人及其家属。比如,平安养老险等多数公司取消定点医院、延期申请、自理药物的理赔限制,推出简化重疾、残疾理赔申请鉴定手续等服务。太平洋产险对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内的不涉及人员伤亡和第三方损失的小额案件,明确属于保险责任的,结合实际与维修行业开展快速定损和服务;太平洋寿险则开通网上救灾服务通道,客户可在网上提交服务请求。人保财险规定,对于本次地震中涉及农房、农业、能繁母猪、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事故,可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事故责任和损失金额明确后立即付款;对已经确认的保险损失,初步判断保险责任基本成立,但最终损失不能确定的案件,可向被保险人提前预付,预付数额可不受原规定限制。友邦保险、海尔纽约人寿等公司,则在灾后第一时间开辟绿色理赔通道,服务灾区。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等保险公司还通过回访、短信等方式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或者通过报纸广告、现场理赔服务站的方式寻找客户。此外,泰康人寿还开展了延长保单缴费时限的优惠政策,以避免客户无法及时缴纳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而平安人寿则对固定期限内保单实行保单质押贷款免息、免收保单补发手续费的措施。

除了理赔和服务上的帮助和政策倾斜外,保险公司还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通过产品创新的形式,以期通过创新产品来建立一种长效的灾害救助体制。如5月16日,太平人寿就宣布推出为“地震孤儿”专项开发设计的公益性产品“太平英才守望教育年金保险”,该产品的设计开发、管理、经营等各项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无偿捐助。

损失惨重,

引发对巨灾风险机制的思考

汶川大地震也再次引发业内人士对我国建立巨灾风险保障机制的呼吁。

早在2007年年底举行的第二届中国风险管理论坛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表示,巨灾风险突发性很强、风险结构复杂、损失程度大,仅仅依靠商业保险难以独立地承担损失保障的责任,应建立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虽然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推进的速度并不像保险业所期望的那么有效率。但在年初的雪灾和此次地震灾难过后,有可能对我国的巨灾风险机制进行有效推动。

除了将保险公司的灾后理赔纳入政府灾后重建的工作之中,让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保险补偿,业内人士认为,要帮助灾区重建,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本身还应加强对保险保障推广的力度,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投保参与率。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针对当地学生平安险保障额度明显不足的情况,提出应该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学生参保额度,减免保险公司这部分保费收入的税收,进而建立特别基金,增加孩子们的保障。

同时,对于居民和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专家提出,由于大部分财险的基本险种将地震作为免除责任,但实际上仍然有一些险种可以附加地震险,或是在扩展条款中将地震作为补充责任。为此,他们建议,今后保险公司在接待投保时工作人员可主动提醒投保人和投保企业这一情况,以便投保人或企业在投保基本险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来选择是否安排地震附加险。

防患未然,

中国巨灾保险提速

根据保监会的最新统计,截至6月2日,四川震区保险理赔仅为2.24亿元。目前,包括年初雪灾和汶川地震所造成的多数损失主要依靠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

“这与发达国家三分之一左右的巨灾损失由保险承担存在很大差距,建立政府推动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体系刻不容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博士田辉表示。

6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汶川地震后成立的巨灾保险制度课题组召开第一次座谈会。民政部救灾救济司、财政部金融司、保监会政研室、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再保险集团等部门负责人均递交了建议。

在保监会递交的《关于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议》中提到,由于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种类较多,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建议先从目前条件相对成熟的地震保险起步,逐步向其他巨灾领域拓展。

保监会政策研究室政策研究处处长樊新鸿博士表示,目前保监会已经有一个基本的方案,突出解决的是城乡居民住宅重建所需的资金保障问题,一旦实行通过保险赔付就完全能够重建家园。

樊新鸿表示,上交国务院的方案还在最后的完善阶段,但可以预见的是,政府的负担不会很重,更多的是制度保障。该部门正与财政部的业务部门就第一笔启动资金的数量进行协商,方案设计的细节充分考虑到未来资金利用的效率和效果。他认为,保险是金融的基础,巨灾保险又是保险业的基础。因此巨灾保险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它的建立单靠市场和单靠政府都是不行的,一定是政府和市场两手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应该是个很好的模式。

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和也认为,巨灾保险方案的设计,宜采用“法定基本,商业补充”的模式,在确保“基本保障,广泛覆盖”目标实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需求和支付能力,采用商业的形式,确保满足差异化的需求。(综合2008年5月26日《理财周刊》及2008年6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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