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相”
2008-08-11闫会才
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08年24期
闫会才
一提到“相”,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互相”。确实,“相”有这个义项,比如“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孔雀东南飞》)中的两个“相”字。但如果一概而论,就错了。王维《山中与裴秀才迪书》中有这么两个句子:
(1)足下方温经,猥不敢相烦。
(2)非子天机清妙者,岂能以此不急之务相邀?
这两个“相”,一些同学不假思索就解作了“互相”,其实不正确。在这里,是动作偏指一方,可译为“您”。所谓“猥不敢相烦”,意思就是“我不敢打扰您”;所谓“岂能以此不急之务相邀”,意思就是“(我)哪能以这样一件不甚要紧的事邀请您呢”。看来,“相”讲作动作偏指一方时,具有指代作用,一般是前置在动词之前。
我们再看几个例子。
(3)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周恩来《为江南死难者题词》)
(4)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回乡偶书》)
(5)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3)中的“相”可译作“我”,意思是煎我何急。想一想,如果译为“互相”,那么周恩来的立场哪里去了?(4)中的两个“相”都可译作“我”,意思是儿童见到我却不认识我。(5)中的“相”也是译作“我”,意思是如果洛阳亲友问起我。
其实,“相”表示动作偏指一方的例子,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也存在。比如“实不相瞒”,“好言相劝”中的“相”,就都是“你”的意思。
明白了这些,我们阅读文言文再遇到“相”字时就不会走极端,一律讲作“互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