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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我们的诗歌标准

2008-05-15何言宏

山花 2008年4期
关键词:诗人诗歌标准

主持人:何言宏(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加者:何平(文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马永波(文学博士,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诗人,翻译家)

黄梵(诗人,作家,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我们是否要诗歌标准?

何言宏:在2007年12月初海南师范大学召开的“21世纪中国现代诗第四届研讨会”上,陈仲义先生在他提交的论文中,主要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提出和讨论了建立现代诗标准的问题。这次会议提出和讨论了很多有价值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陈仲义先生的论文,便是这次会议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收获。实际上,诗歌标准之成为问题并且被提出和讨论,由来已久。我注意到,李少君在很多场合中,都曾明确主张“新诗需要树立标准”。也有学者曾经就诗歌标准的问题发表过专门的论文。网络上,也有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

我在这里也想到了我们自己的经验。2007年初,我们南京的几位朋友发起和组织推出的“2006年中国诗歌排行榜”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和争议。在这一事件将要落幕的时候,作为主要的当事人,我们感觉到其中暴露出很多重要的问题,因此相应和及时地做了检讨和反思。这些反思分别以“笔谈”和“对话”的形式发表在当年的《作家》杂志和《诗歌月刊》上。在这两个场合,我也都分别提出了“标准”问题。只是当时我还没有具体地提出“诗歌标准”,所关注的,还主要是更加宽泛的“文学标准”。实际上,“文学标准”自然应该包含着“诗歌标准”。但我想在另一方面,“诗歌标准”也有着其特殊性。

马永波:诗歌需不需要标准,有没有标准,这个问题极其难以回答,而又必须回答。但凡牵涉到审美判断,我们都知道“趣味无争辩”这句老话,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对同一件艺术作品的判断会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甚至有着极其戏剧性的效果的。就连康德老先生,在这个问题上,最后也是归结为“人同此心”的人类感受的同一性上来。就创作的具体实践上看,每一个强力诗人,都会做到“平时有古人,下笔无古人”,也就是在意识当中保留对传统的清醒认识,尊重诗歌美学的流变规律,而又能以自己写作的具体先行进入,为诗歌美学增添新的生长因子。比如说在惠特曼起步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草坪上已经种满了草,似乎所有的品种都已齐全,所有的空间和风景都已被预定了,但是经过这个强力诗人先行进入写作的不懈努力,终于又在美国诗歌的草坪上种上了一片硕大的草叶,且生命力远远繁盛过既有的文本。从这一点上来说,每一个真正的诗人都会或隐或显拥有自己的诗歌标准,并以文本为其具体显现,在他们的风格、语言、意识范围等方面的圈定中,其实已经暗含着自己独有的价值认定。所以,确立诗歌标准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公认的诗歌大师的呼唤。而大师,在当代中国,似乎仅仅是朋友间随便开开玩笑的一种说法了。

何平:我注意到陈仲义先生关于“劣诗——平庸的诗——较好的诗——好诗——经典的诗”对诗歌级别的厘定。这样看,在诗歌生产过程中诗歌的等级不只是来源于一种诗学想象,而且确实是一种实践性的诗歌分层。对诗歌“举贤排差”的分层应该是诗学标准确立的一个最基础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在今天的诗歌海量写作中是很费心劳神的。但如果要确立所谓的诗歌标准这样的工作又是无法回避的。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从去年开始试图通过“中国诗歌排行榜”来达到“举贤排差”的效果。和从前的许多“中国诗歌排行榜”不同的是这个榜明确标举出“庸诗榜”,而且针对一些知名诗人和一些有普遍性的诗歌写作病症开刀,动手术。我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庸诗榜”,2006年诗歌“排行榜”肯定又是一个一团和气的“劳模谱”。“庸诗榜”的意义就是它的不妥协和不乡愿。我理想中它应该起到一种示范和警觉的作用。让所谓的知名诗人意识到诗歌写作的底线和尺度,保持一种写作的自律。而后起的写作者也能够不拖泥带水地明晰诗与非诗、好诗与庸诗、好诗与经典的诗的界限。从而形成一种自觉写好诗和发表好诗的诗歌生产机制。黄梵:是否需要标准,对诗人,对诗歌,对批评家,分别意味不同的现实。对“什么是经典”的领悟,实际上是对诗歌历程的一种挖掘。换句话说,意味着是否能从历程中挖掘出有相同价值的东西。那些悟性较差的诗人,肯定不愿脑袋里挤进同一性的限制,而悟性较好的,又怀疑作品中这同一性的“规律”有什么用。因为用来甄别的“规律”,对好诗人来说应该是无用的。在写作中,他早已形成了形式自律的习惯,对形式要求的原始讯息,他凭本能已能自发做出恰当反应。相反,那些悟性较差的,会把“规律”理解为路障,以为破除路障是诗人最迫切的任务。所以,在我看来,开拓之作往往由悟性较差的诗人写出,而经典之作往往由悟性较好的诗人写出。由于两者都是诗歌创造中的必须,所以,我不认为汉诗在经典化的路途中,需要告诉诗人应该怎么写。相反,还应该捍卫写作的自由。诗歌的有要求,应该是针对甄别而言的,针对目前甄别中蔓延的文化相对主义风气。在我看来,目前汉诗发展的瓶颈不在创作,而在甄别环境方面。绝大多数批评家似乎已丧失了甄别能力,即没有能力从海量作品中遴选出佳作,或鼓励有价值的创作方向。这就涉及汉诗美学和批评标准的建设问题,目前的真空状态,是造成“诗歌乱世”的主要原因,也使我们不能更好地理解已有的诗歌。我在2006年《作家》11期发表《我的“九宁”主张》一文,也是希望基于汉语直觉天性,提出领悟“什么是好诗”的一些标准。总之,我想在这里大声疾呼,不存在写的标准,但存在甄别的标准,也就是批评的标准。是由于批评标准的匮乏,才使得我们目前对新诗90年以来的创作,缺少有开拓性的理解和总结,批评而不是创作已积弱成疾。相反,在创作方面,以我对外国诗歌下的功夫来看,不少当代汉诗已毫不逊色于外国同行。一些所谓的外国大师,其作品与优秀汉诗相比,反倒显得徒有其名……

何言宏:我是认同陈仲义和李少君等人建立诗歌标准的主张的。我觉得我们的当务之急,便是要重建我们必要的诗歌标准。如何重建诗歌标准,并在这样的标准下把握当前灿烂迷乱和丰富复杂的诗歌现实,将是我们的迫切任务。近年诗歌界的种种问题,其病因,其实都在于诗歌标准的模糊、混乱、丧失,或难以贯彻。在门槛较低、泥沙俱下和“海量”的网络诗歌以及很多诗歌批评与诗歌评选中,这样的问题更加突出。新世纪以来,诗歌界的很多争论包括关于赵丽华诗和我们“‘诗歌榜事件”的论争,其实所涉及的,都是诗歌标准的问题。这一问题,被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屡屡触及,却又被一次又一次地轻易放过,至今未能达成最为基本的共识。对此共识的必要与可能,也许会有人提出质疑,但我以为,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诗歌,如果没有基本的标准,那就意味着,这个时代或民族的诗歌实践,丧失了最为起码

的底线。何况是我们这个具有深厚的诗歌传统的民族,诗歌标准的丧失正会意味着我们诗歌精神的沦丧。而我以为,诗歌精神正是我们这个民族之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诗歌精神的沦丧,某种意义上,是否也会意味着我们民族精神的沦丧?所以我想,正在悄然复兴的中国诗歌如果要想真正地修成正果,首要的任务,便是要重建我们的诗歌标准。正待奋起的我们这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某种意义上,也期待着诗歌标准的重建。“举国尽是黄金甲”,可能不应该是我们这个民族最高甚至是惟一的期待。我们还需要诗。在此意义上,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界真是应该摆脱对于诗歌的一贯漠视,焕发热情,在正视我们诗歌现实的基础上,展开一场认真深入的讨论,重建我们的诗歌标准。

马永波:现在的诗界可以说是众语喧哗,到最后往往是大家都成为自言自语者,所有的耳朵都兑换成嘴巴。这让我想起奥登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他们是兄弟,他们就会合唱,而不是齐唱。标准的缺失表面上似乎为写作提供了自由的空间,但这种伪民主,只能让人们对诗歌的忠诚迅速兑换成培根所言的市场幻象,文学的尊严只能遭到市场机制的严酷嘲笑,那些沉潜者的沉潜则仅仅成了抱着石头沉到了海底,再也浮不起来的无奈,而泡沫将因为浮浅而上升到表面,在阳光中肆意嘲弄着那些“居于幽暗而努力”的真正的诗人。因此,诗歌标准的确立,意味着恢复诗歌作为技艺含量最高的艺术的尊严,恢复对广大高深的难度探寻的尊重,恢复诗歌不为任何外在目所决定的独立的内在美学价值的尊荣。奥登曾经对数学家羡慕不已,因为数学的标准是客观的,能够对话的只能是认识层次相当的内行,而诗人要不幸得多。因此,我赞同何言宏先生前面所讲的重建诗歌标准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标准的树立虽然不可能先于写作实践,但它对写作实践却有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对诗歌的接受、诗歌优劣的判别、诗歌史的梳理等方面,更是不可或缺的尺度和原则。诗歌标准的相对性,绝不是我们回避它的借口,而恰恰应该成为我们不断趋近的地平线。

黄梵:对建立批评的标准,我是举双手赞同的。但我不同意永波期待这种标准能指导写作的想法。一旦把批评标准视为写作标准,便会贻害无穷。因为写作标准说到底是个人的,因人而异,它是文学闯出新路的源泉。但过去年代把意识形态那类批评标准,化为写作标准的做法,以及由此产生的危害,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黄翔和食指,就是过去年代坚持个人写作标准的范例。而过去混淆批评标准和写作标准的做法和危害,目前依旧回响在众多的主旋律作品和风潮性的作品中,包括“底层文学”、“打工诗歌”中。这类危害的产生,并非仅仅由于在批评中采取了社会学的标准,更主要的,是大家忘了捍卫写作的自由,即没意识到批评标准与写作标准的不同,没意识到它们各自作用的范围和各自的用途。在谈论标准时,总是把两个基本的概念弄混。诗人为了不使自己的诗作速死,便把自己的写作标准,与服务于整体的批评标准混淆起来。说到个人的写作标准,几乎每个时代都可以万计,但不管这些标准有多大胆,绝大多数存活的时间,不会比作者长。即使李白或聂鲁达这样的大师,他们个人的写作标准也不会完整的存活。比如,现在评判他们诗歌的优劣,并不会以李白或聂鲁达的个人标准。相反,个人标准存活的关键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批评标准吸纳。说到吸纳,这就涉及个人标准合理与否的问题。当我们想到,李白的声誉到宋代才被确立,想到每出现一个聂鲁达,同时就有千万个“聂鲁达”的写作已经无效。我们就能看清,个人写作标准是否合理,根本不是不证自明的。所以,与其把大师某些作品的永生,归结为个人标准的挺拔,不如说是由于批评标准的功劳。而批评标准不会是某一个人的写作标准,受它折磨的,是古往今来的一堆作品,因为它试图去理解和评判的,不是某个人的诗或某一首诗,而是所有的诗。据我所知,在诗的标准方面,德国诗人和批评家做过极具启发性的探究,在这里我就不复述了。所以,一个诗人或批评家若想对文学整体发话,他必须也只能采取批评标准。凡以个人的写作标准反击批评标准的人,或以个人的写作标准对文学整体发话的人,都是无知的表现。

我们需要怎样的标准?

何言宏:实际上,我们的讨论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认为重建我们的诗歌标准应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但是到底需要建立怎样的标准,怕是一个更加重要也更加困难的问题。以往的讨论也有一些,但都难以达成共识。陈仲义先生富有智慧和策略性地从“接受”的角度提出现代诗歌的“四动”标准,我以为很有意义。大家对此都很了解,希望能够坦率地讨论。另外,关于诗歌标准的主张,古今中外应有很多,中外诗人的诗歌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启示。我们讨论现代汉诗的标准问题,是否需要和如何汲取这些资源?我们如何在充分考虑现代汉诗的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重建我们的诗歌标准?都是一些相当复杂的问题。永波是诗人,也是很著名的诗歌研究者和诗歌翻译家,视野开阔,希望能多发言。何平好像也有过这方面的想法?

何平:我在许多场合说过现在是个诗歌产量跃进的时代。诗歌生产的大跃进不只是由少数名诗人和“国家级诗人”披星戴月地干出来的。诗歌“草民”功德无量,现在我们面临的是人民诗歌的汪洋大海。我也说过要鼓励诗歌草民的革命斗争,码字总比码牌强吧。由于草民又不靠诗歌上职称拿“鲁”奖,纯粹个人兴趣。因此我们还是少来点大棒多喂点胡萝卜。话说到这里,那些地级省级国家级的诗人肯定要咆哮了。凭什么庶民犯罪不与王子同罪?问得好啊!庶民怎么犯罪的?看看什么梨花体梨花教的诗歌庶民,就知道梨花有多恶劣了。可以这么说,网络上的“庸诗”都是有偶像的。梨花诗有梨花诗的偶像,下半身诗有下半身诗的偶像,粗话诗有粗话诗的偶像。也可以这样说,是先有地级省级国家级的诗人告诉他们这些东西是诗然后才有前赴后继的仿写者。网络常常使这样的模仿成为一种瘟疫。因此,必须拿偶像和“国家级诗人”开刀,昭告天下,擒贼先擒王。因此,重建诗歌标准,首先应该是自觉的批判、检讨和反思

马永波:中国新诗从其发端开始,就一直企图建立自律的诗歌标准,但是由于中国文化、历史、现实语境的制约和特点,这种自律的努力一直处于无法展开和获得充分认可的晦暗不明状态。国家美学对诗歌的判定,基本上是依据外在标准,往往和意识形态的规约达成某种暧昧的合谋。换句话说,国家评价体系所持的标准,一直是和诗歌的功能方面的考虑分不开的。汉语诗人有一个很奇怪的情结,那就是现实情结,他们骨子里依然是和现实粘滞不清的,现实对诗歌技艺的拷问往往使诗人丧失本体论探寻的勇气。表现论和反映论,基本上是汉语新诗的两种范式,这固然使得汉语诗歌呈现出可贵的道德承担的勇气,但也因为与现实过于紧密的纠缠,而使得诗歌仅仅局限在“生存之诗”的层面,而

难以抵达“存在之诗”的超越之境。而在此之外,就诗歌的接受一端来看,在审美教育基本失败的教育体制熏陶出来的读者之中,所存在着的诗歌标准则是更加局限于诗歌的功能性方面。在这点上,陈仲义先生所提出的以“感动”为基础的诗歌标准,内里便透露出与读者的业余标准的屈就嫌疑。如果单论效果,大街上粗人骂街要比任何生猛的“口语”诗歌效果更为强烈。感动的前提在于理解,“同情的理解”,我们能感动的往往是我们心理结构中已有的东西,诗歌只不过激活了它们,认同和强化了它们。感动有一种麻痹的作用,它使我们安于现状,它安慰我们,使我们懒惰。这倒和亚里士多德的“净化”有相似之处。由于感动,我们就不去谋取现实的改变。因此,我认为,感动仅仅是诗歌成其为诗歌的前提,把前提当作标准,实在是一种概念的悄然移位。陈先生从接受美学上来谈论诗歌标准,当然是一种十分慎重的考虑,他从情感、精神、思维、语言四个层面展开,是很稳妥的。作为我敬重的诗学专家,他的文章所论及的“四动”标准,我所看重的是思维和语言这两个偏重技术层面的指标。之所以排除了情感和精神这两个因素,是因为我认为,这仅仅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材料,是内容方面,如果将诗歌的本质基本等同于情感+精神,那正好和艾略特的新批评所提倡的诗歌不是情感本身,而是“结构化的情感”相违背。早在20世纪40年代,袁可嘉就接受了新批评派的影响,认为诗的本质在于传达人生经验,诗篇的优劣的鉴别纯粹以它所能引致的经验价值的高度、深度和广度而定。诗歌的价值不依赖于其所表现的内容的价值,而应寄托于作品内生而外现的综合效果。艾略特大致说过这样的话,文学作品的伟大与否非纯粹的文学标准所可决定,但它是否为文学作品则可诉之于纯粹的文学标准。情感的独特和精神的高远,当仅仅是诗歌成其为诗歌的必要前提,而非充分根据。如果内容没有抵达形式,没有被形式所吸收,则我们完全可以判断为非诗或坏诗,哪怕其情感再怎么充沛感人,精神再怎么伟大崇高。因此,我个人认为,汉语诗歌标准的建立,当侧重于其技艺维度的考虑。庞德有言:“日日新”(make itnew),“革新它”,他为诗歌设立的标准在于创制新格。我大体上赞同这样的诗歌标准。这种思路,其实就是我一直在提倡的专业精神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说,一个好的诗人,绝不仅仅是急于表达小小的自我,更不是让集体主义的时代列车插入自己的喉咙,而是超越自我表达之上,对诗歌美学有着清醒的认识,对这条链环上自身的位置,进行极为准确的标定。那也就是说,面对诗歌的草坪,像惠特曼那样,考虑再种上怎样的一片草叶。这样的诗人,他所面对的受众可能只是同样写作着的诗人,他作品的意义,则是摆脱了对读者体重总合的某种焦虑,而是面向诗歌本身,像深处的矿工一样掘进,因而我们看不见他寂寞劳动的身姿,但我们都将受益于他。而具体化地讨论诗歌标准的审美质素,当是一项相当艰难的课题,需要随着时间和写作实践来渐次展开。就我个人而言,在我所强调的技艺为基本标准之外,诗歌怎样超出文体的局限,而获致与文化对话的能力,也是另一个需要努力为之的方向。

何平:90年前,胡适说,想怎么说就怎么写。80年前,闻一多、徐志摩说,我们要把新诗的创格当作一件认真的事情来做。白话诗至今的九十年,其实一直摇摆在这样的放与收中。现在的问题是放与受的摇摆中有没有让我们觉悟到现代汉语诗歌的艺术尺度和美学规范,也就是所谓的格。我留意到近几年的诗歌争论,许多时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鸡同鸭讲地混战成一同。古典诗歌再怎么没落,好歹还有个基本的规矩在,你只要操持诗歌大概也知道个底线。而我们当下诗歌写作无门槛、无规范的宽进和宽出,使诗歌俨然成了一种不需要任何艺术准备的文体。我要说的是,一种文体假如连最基本的自我约束都已经丧失,那么这种文体是在自毁前程。诗歌的繁荣不是靠人海战术,不是靠玩票式的参与,而是靠对诗歌有着虔敬之心的人,以一种素朴的诗心打磨诗艺。写诗的人越多越需要有人站出说什么诗、什么是好诗。该到了明晰汉语白话诗歌美学规范的时候了。张学昕在《作家》第10期上对李笠、陈东东的访谈,关于诗歌是内心的精神结构,关于诗歌是对扎实经验的语言感悟和抒写。说的虽然都是诗歌写作的常识,针对的却是我们无视常识的诗歌写作现实。不错,从艺术变革的角度是需要有人不断偏离惯例,但偏离的最后目的决不是剩下一个偏离的姿态。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中国诗歌写作界多的是违背常识的投机家。第三代诗人之后,凭借网络强大的传播和繁殖能量,诗歌写作界成了革命家的讲习所。这些革命时代的投机家念念于心的就是破坏和捣毁。我不是说中国这近二十年的诗歌写作没有一点诗艺的进步,但比起破坏和捣毁来说大概是进五十步退一百。极端地说,我们当下的诗歌对汉语白话诗歌美学疆域的拓展比起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究竟有多大的进步,都是相当可疑的。

黄梵:我赞同永波所说的一个观点,即没有被有效形式所吸收的情感,它造就的依旧是非诗或庸诗。这类情感旺盛而形式拙劣的庸诗,民国时代最为普遍,甚至还占据了郭沫若、徐志摩、戴望舒全部诗歌中的不小份额。所以,陈仲义先生提出以“感动”为龙头的“四动”标准,并非是一个令人放心的标准。因为当用“四动”来涉及内容与形式时,依旧是以接受方的主观性为依据,它们都不是客观化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能“惊动”张三的,未必能“惊动”李四。能“挑动”李四的,未必能“挑动”王二麻子。说白了,用接受美学的一套法则来给汉诗把脉,我以为并不合适。甄别汉诗还需要更敏感的触须,尤其是能客观化的标准。当然这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更不可能在一次对话中就予以解决。但我以为,诗歌形象的准确,是可以参照的标准之一。所谓“准确”,是指本体和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合情合理的关系、合理的跨度,两者在逻辑上存在可靠的相似点。也就是说,两者的关系和跨度不是天马行空、无所顾忌的。用陈先生的“挑动”或“惊动”,都不足以在形式上描述这类形象准确的诗歌。相反在当代诗歌中,存在着大量堆砌出来的意象奇景和语言修辞恐龙,足以“惊动”或“挑动”许多不明就里的人。这就如同南北朝时期的游仙诗,不过满足一个时代的寻“奇”心理,难以穿越其他时代。接受美学的危险也在于此,接受方的主观性会局限于一个时代。一个时代的某种审美倾向会被另一个时代否定,也是这个道理。而诗歌形象的准确,是一个能客观化的标准。此外,根据我自己阅读汉诗的经验,我注意到诗歌内在节奏与散文内在节奏的明显不同。当代的大量非诗往往经不住“内在节奏”的考量,把它作为标准之一,也是可行的选择。至于什么是内在节奏,我以后会著文详细阐述。诗歌标准如何建立?

何言宏:我们不指望通过一次对话式的讨论就能解决诗歌标准的问题。但是在讨论中,大

家都提出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见解。我是深受启发。我也发现大家的见解有所不同。这很正常。诗歌标准的真正重建,可能正应该依赖于不同的学者、批评家、诗人甚至是读者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深入讨论,坦率交流。这是一种重要的方式。但也应该看到,这又只是一种坐而论道的方式。诗歌标准的有效建立,还应该依赖于更加丰富的诗歌实践。比如李少君,他不仅坚持主张“新诗需要树立标准”,而且还身体力行,以他丰富的编辑实践、诗歌教育实践和诗歌活动的组织实践,张扬他的标准意识。各种各样的诗歌选本、国家、地方和民间的诗歌评奖、我们的“诗歌榜”和我们正在主办的“柔刚诗歌奖”,也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强调和贯彻着自己的诗歌标准。特别是诗歌选本,我以为在诗歌标准的建立和真正地深入人心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周立民曾以张新颖编选的《新诗一百句》为例非常认真地和我讨论过这个问题,对我很有启发。但是在另一方面,在这些大量的有可能关涉于诗歌标准问题的诗歌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诗歌选本、诗歌评奖和诗歌活动等等,特别是这些实践中的意气用事和圈子意识、山头意识,体现出的“标准”并不纯正,反而导致了标准的进一步混乱。诗歌界的很多乱象,不少都与此有关。所以,我们的问题其实就是,诗歌标准应该怎样以健康和良性的方式在诗学讨论这一理论“务虚”的层面和丰富多样的诗歌“实践”这两个层面上去建立与贯彻?在这两个层面上,我们曾经有哪些误区?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又应该如何去有效避免?

何平:归根到底诗歌美学规范和艺术标准的确立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这中间涉及的其实是诗歌的经典化,涉及的是优秀诗歌的遴选制度的建立,涉及的是当代诗歌启蒙教育。当下诗歌标准的确立需要更多的人更多环节参与其间,比如文学史的书写、诗歌选本的出版、诗歌的评奖、域外诗歌的译介和本土诗学资源清理等等。用闻一多、徐志摩80年前所说的就是把新诗的创格当作一件认真的事来做。从某种角度上讲,现代诗歌生成于诗歌环境不断恶化的历史语境中,这样的恶化到了我们今天的时代发展到一个极端。像早些时候的“梨花体”和“裸诵”事件其实是我们这个恶化诗歌时代的症候的一个小小的侧面。而在现代白话诗萌蘖、兴起之前的岁月里,诗歌曾经是中国启蒙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毫不夸张地说,古典中国,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是从诗歌开始他们的人生第一课。吟诗作对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因此,当20世纪伊始,白话取代文言成为我们叙事和抒情的工具,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精致、典雅,需要通过长期沉浸其间才能获得的文言,而是意味着和我们休戚相关诗意化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当然简单的回到古典诗歌时代,冀望于一个美好的诗歌时代的重新降临大概已经不可能了。关键的问题,我们要在恶化的诗歌时代杀出一条血路,重新出发,建立我们诗歌的美学标准。当下许多人在做这个“诗歌美学标准”这桩有意义的工作。像刚才何言宏提到的陈仲义、李少君;还有,像近两年《特区文学》开始创办刊中刊“联席阅读”,至2006年4月共进行了两年,12期。其间王光明、沈奇、李震、陈超、陈仲义、周瓒、耿占春、徐敬亚、唐晓渡、谢有顺等十位批评家应邀登场,后有臧棣和李少君加盟。两年中,另有《伊沙目光》、《沈浩波目光》、《徐江目光》逐期刊出。自2006年4月起,《特区文学》“十大诗歌版主联席阅读”开栏,中国各诗歌网站的10位版主AT、小引、木朵、阿九、李元胜、周瓒、桑克、湖北青蛙、燕窝和臧棣加盟其中。“终止论争,埋头细读”,这里有着自觉的诗歌启蒙教育和经典化意识,它让芜杂和海量的诗歌现场得以澄清和淘洗,在这样的过程中诗歌的标准也自然的被明晰出来。作为中国当代重要的诗歌批评家和活动家,徐敬亚的意义肯定不局限在“崛起的诗群”时代。徐敬亚的“联席阅读”具有广泛的包容性,这有利于最大可能的吸纳当下诗歌新的写作元素,挖发中当下新的诗学内容,从而在更辽阔和灵活的立场上整合诗学资源,建立一种动态性和时代性的美学标准。做着细致的清理工作的还不止陈仲义、李少君、徐敬亚和《特区文学》,2007年第1期,《青年作家·新诗库》开栏。对于这个新栏目,该刊总编章夫认为:“在2007年《青年作家》的版面上,我们特地推出一批活跃于中国诗坛的现代诗歌。旨在记住在诗歌生存最艰难的环境里,那些坚守艺术良知的诗人。”从已出版的7期来看,涉及到北岛、芒克、顾城、食指、舒婷、海子、柏桦,其梳理当代诗歌写作谱系,进行文学史建构的企图相当明显。对于这些不约而同的诗学建构努力,和2006年的诗歌“恶搞年”恰恰构成一种戏剧化的并置,也许这正是我们这个破碎时代的真实景观。因此,简单地持历史虚无主义于事无补,关键是我们现在要对90年的现代汉语诗学传统做细致的梳理和辨析。

马永波:现代汉语诗歌当中,其实也一直存在着或隐或显的有关诗歌标准的求索,有的诉诸较为系统化的理论表述,有的隐含在具体诗歌写作之中,而在诗歌史的编写当中,对具体诗人、流派、诗歌理念的选择与取舍上面,则更加鲜明地体现出标准的驱动和制约力量。意义来自于选择,意义本身绝不是客观事物自身具备的,它往往是主观的建构,甚或是以先验模式观照表象之后才能够清晰起来的东西。从胡适借鉴意象派原则而提出的“八不主义”这样比较显在的诗歌标准,到袁可嘉新诗现代化的本体论研究,再到90年代以个人化写作制衡国家美学规约,中国诗歌历史上,虽然诗歌标准难以统一化、系统化和本体化,但却一直没有离开诗人与研究者的意识背景。比如,正是诗歌标准的不同,导致了90年代末知识分子写作与民间写作的近乎火并的大冲突。从90年代中后期到以网络诗歌崛起、乃至与传统媒体平分秋色甚至有所胜出的新世纪,汉语诗歌的诸多乱象,究其实际,往往是诗歌标准的缺失暗中支配的。赵丽华总体上平庸不堪的诗歌,之所以被网民恶搞,其中也离不开对诗歌标准也就是什么是诗歌的判断。网民们觉得这样将机智掩饰下的平庸句子分行就是诗了,这谁不会啊,敲敲回车键不就行了吗。没有受过审美训练的普通读者,居然一下子认识到,诗歌的门槛原来是如此之低,掌握几百个汉字的人就完全可以操作了。这里面,我们是不是要仔细体会,我们的诗歌标准是不是太不严肃太不专业了,以至给了网民以诋毁诗歌的借口?而中国诗歌写作现场特有的个人情感因素、圈子意识对诗歌优劣判断上不动声色的侵蚀和牵制,中国文化在现代性远远还未完成的情况下,就急于向“反权威”、“去中心”的后现代转移,其所造成的价值判断悬置、精神深度消解的相对主义思潮,对汉语诗歌标准的确立更是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如果说后现代主义的另一种说法是“金钱现实主义”,那么,汉语诗歌的一个怪异现象,也许就是只看重写作的所谓“有效性”,而对诗歌美学本体论的追寻则被彻底作为乌托邦而被放逐和嘲弄。后现代主义的相对论,其实是极端和绝对的另一副面孔。在一个任何事物都没有一个可公度的标准,没有一个基本共识可以讨论的平台的世界上,每一个孤绝个体只能走向彻底的极端——或者一切以个人的感觉为依托,或者一切以社会学意义的成功为期许。

黄梵:说到如何建立标准,我以为首先不能脱离汉语的语言天性。那什么是汉语的语言天性呢?比如,从句子的长度看,与欧洲语言相比,汉语是剁碎了的语言。欧·亨利小说的汉译非常不错,都是漂亮的短句。如果有人译成原文那种动辄四五行的句子,欧·亨利的小说就成了汉语里的垃圾,根本没有读者能读得懂这么长的句子,但在英语读者眼里,他的小说是清晰的,原因在于,欧美语言的长句结构很适合说理,它们容易启动、触发读者的智力、理性。所以,它们是擅长分析的语言。无怪乎欧美诗歌里存在大量哲学性的思辩,迷醉于抽象说理,就不足为怪了。但汉语的短句式,主要依赖读者的直觉,而最能触发读者直觉的,自然是作品里的形象。所以,作为直觉性的语言,汉语在过去几千年里建立的诗歌,也主要表现出对形象的格外依赖。这既是汉语的天性所致,也是汉语诗歌的某种宿命。所以,基于此理,我非常反对在欧美语言天性基础上建立诗歌标准的努力。这种移植无异于推迟汉诗经典化的进程,因为这种语言天性迟早会发生作用的,不是我们主观上能阻挡的。我在前面提出把“形象准确”作为标准,也是基于汉语在天性上对形象的依赖。

何言宏:我们今天初步讨论了诗歌标准的问题,涉及到了有关问题的很多方面。当下中国的诗歌现实、中外诗歌特别是现代汉诗的发展历史、诗歌写作与诗歌批评、汉语天性,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诗歌经验等等,都是我们展开思考的重要维度。我从诸位的思考中也很受启发,比如黄梵所说到的诗歌标准实际上更应该意味着是诗歌批评标准的问题。现在好象是,大家对诗歌批评的意见比较大。重建诗歌标准这样重大和复杂的问题,自然不是我们短暂的对话所能解决的。相信通过广泛的讨论,我们的认识将会不断地走向丰富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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