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的“电话之父”
2008-05-14蔡如鹏
蔡如鹏
技术史上,很多重大的发明都不是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很多人的贡献
逝世已经85年的“电话之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现在遇到了新麻烦。
最近,一位美国记者称,他有铁证显示,贝尔并非电话真正的发明人,而是剽窃了竞争对手伊利沙•格雷的专利成果。
这位名叫塞思•舒尔曼的记者说,当年是格雷最先申请了电话专利,但在数名律师和一名被贿赂的专利权审批员的帮助下,贝尔偷看了格雷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并剽窃了后者的创意,从而被错误地认定为第一个提交电话专利申请文件的人。
舒尔曼已将他的发现编著成新书《电话的开端:探寻贝尔的秘密》,并计划在2008年1月7日正式出版发行。
同一天提交专利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阎康年跟《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了贝尔和他的电话、以及电话发明专利权之争的故事。
贝尔1847年出生在英国的爱丁堡市。23岁时,为了躲避瘟疫,他随父母移居加拿大。不久后,贝尔又来到美国的波士顿,从事教育聋哑人的工作。
19世纪中期,电报已经发明,不少发明家都在研制新装置,试图直接用电流传递语音。这其中就包括格雷。但由于电话传递的信号是连续的,而不像电报那样是不连续的信号,因此当时大多数权威的通讯专家都认为,电流是不可能传递语音信号的。
此时,贝尔在他的两名聋哑学生的父亲资助下,也加入到研制电话的队伍中。但起初,研制工作并不顺利,以至于资助人一度对他非常失望。为了加快进展,资助人又雇用了一名训练有素的年轻电工托马斯•沃特森,作为贝尔的助手。
终于在1875年6月2日,贝尔与沃特森的努力有了回报。这一天,通过电线他们第一次听到了传来的声音,尽管非常微弱。至今,在美国波士顿法院路109号的门口仍挂有一块铜牌,上面镌刻着“1875年6月2日电话诞生于此”。
又经过半年多的改进,1876年3月7日贝尔获得了电话发明的专利。但巧合的是,贝尔与格雷向专利局提交电话专利申请的日期是同一天——1876年2月14日。只是,前者比后者早了两个小时。
舒尔曼从贝尔当年的实验室笔记本记录中发现,起初,贝尔和沃特森试图以电磁方式在电线中传送声音,但却并不顺利;而就在1876年贝尔前往华盛顿咨询申请电话专利事宜的12天后,他突然开始使用另一种声音传送设备,而这一方法最终被证明是成功的。贝尔在设计图中绘制了一个人对着一个装置讲话,而格雷描述类似方法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也有这样一个非常相似的图。
这份被舒尔曼认为是“最有力证据”的笔记本,在1976年前一直由贝尔家族收藏,1999年后才被制成电子文档并广泛传播。
有记载说,最初贝尔的确想利用电磁开关把电路断开,形成一开一闭的脉冲信号。但是对于声音这样高的频率,这种方法是不现实的。在一次试验中,他偶然把金属片连接在电磁开关上,在这种状态下实验,声音即奇妙地变成了电流。
贝尔分析后发现,原来是由于金属片因声音而振动,在其相连的电磁开关线圈中感生了电流。这就是电话的送话器原理,把这种过程颠倒过来就是受话器。而格雷的原理是利用送话器内部液体的电阻变化,而受話器则与贝尔的完全相同。
“发明人”曾层出不穷
事实上,舒尔曼这次只能算是“旧事重提”。在贝尔发明电话后不久,格雷就状告他剽窃了自己的创意。
贝尔与格雷的官司持续了11年之久,成为美国历史上历时最长的专利诉讼案。当时,为了应对诉讼,贝尔一家甚至搬到华盛顿居住,以方便他经常出庭作证。最终,贝尔赢得了诉讼,被确定为电话的发明人。
但此后有关“电话之父”的争论并没有终止,而且“发明人”也是层出不穷。
2002年6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承认从意大利移民到美国的安东尼奥•缪奇是电话的发明者,而贝尔只不过是一个“无耻的窃贼”。
决议的有关内容说,缪奇1808年4月出生在意大利,1850年移居美国并加入美国国籍。他在研究电击疗法时,发现声音可以通过铜丝传导。后来,由于妻子瘫痪在床,缪奇便借此制作出一个简单的“通讯系统”,把妻子的房间和他在隔壁的实验室连接起来,以便随时照应。
1860年,缪奇将他的“能够讲话的通信器”公开演示,并打算在意大利生产,但由于没有资金,未能如愿。
由于没钱申请永久专利注册费,1872年缪奇把相关的技术资料全部交给了当时大名鼎鼎的美国西联电报公司,希望能获得生产合同。但对方一直没有回音。直到1876年,贝尔获得电话发明专利,缪奇才意识到他的成果被剽窃了。他还声称贝尔与西联电报公司有密切的联系。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受理了缪奇对贝尔的起诉,但由于不久缪奇离开了人世,此案被迫撤销。不想,一个多世纪后,美国国会做出决议,认为“缪奇的生命价值和成就应该得到承认,他发明电话的工作应该得到确认”。
决议公布后立刻引起多方的强烈反应。意大利裔美国人欢呼这一迟来的“公正判决”,并把贝尔咒骂成“篡夺他人成果的狡猾的苏格兰家伙”。不过,很多人纷纷抵制决议,特别是加拿大人。
因为,贝尔是移民到加拿大后开始研制电话,并在加拿大建立了第一个长途电话系统,所以,加拿大方面忿忿不平地指责美国国会为了政治目的而篡改历史,并以针锋相对的行动回击美国:加拿大众议院效仿美国国会通过决议,重申贝尔是电话的发明者。
然而,关于谁是“电话之父”的争论也并没有因为美加两国国会的决议而停止。
2003年11月,又一个“电话之父”出现了。英国伦敦科学博物馆馆长约翰•利夫恩提出证据,证明电话的发明人既不是贝尔也不是缪奇,而是德国人菲利普•赖斯。
利夫恩说,这些首次被公开的文件是1947年的,其中详细记载了当时英国进行的一系列电话试验。那些试验明确证明:德国教师赖斯1863年所设计、发明的电话机完全可以工作,这比贝尔1876年发明电话整整早了13年,所以他才是真正的世界“电话之父”。
“他的发明不是偶然”
到底是谁发明了电话,似乎现在已没人能说清楚了。但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那就是电话的发明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贝尔在获得专利后不久就成立了贝尔电话公司。此后,由贝尔公司发展而来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长期垄断美国长途和本地电话市场。1984年,美国司法部不得不依据《反托拉斯法》对其进行折分。即使在拆分后,新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1999年年营业额仍高达623.9亿美元,居世界前十大工业公司之列。
值得一提的是,1925年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和西方电气公司的工程研究开发部合并,成立了贝尔实验室。这个享誉世界的工业实验室迄今一共推出了2.8万多项专利,现在平均每个工作日推出4项专利。
曾著有《贝尔实验室:现代高科技的摇篮》一书的阎康年认为,贝尔发明电话的事实是不容置疑的。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贝尔的祖父、父亲都是教发声法的教授,而他的母亲和妻子均是聋子,这些都是促使贝尔研究声音传播的因素,“他发明电话并不是个偶然现象”,而且他有按时间顺序记录下的完整发明资料。
“技术史上越是重大的发明争论越大。”阎康年说,“不论是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还是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因此,在他看来,“电话之父”存在各种争议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舒尔曼在书中还给出了其他证据。比如,贝尔的传送设计是被潦草地写在他的专利申请文件页面的空白处;每当格雷在场时,贝尔演示他的设计发明时总是显得很紧张,等等。
舒尔曼认为,最终成功被载入史册的是贝尔而不是格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是贝尔成功演示了能传送对话的电话装置,而格雷并没有进行相关演示,他把精力主要放在解决当时通信领域最迫切的挑战:如何在同一根电报线中同步传送多个通话信息。
“技术史上,很多重大的发明都不是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很多人的贡献。”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张柏春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其中的划分标准也非常重要”。比如火箭的雏形最早出现在中国,而设计理论来自于俄罗斯,但第一个发射的却是美国,“你说是哪个国家先发明的?”
有趣的是,倒是贝尔本人对发明电话显得并不在意,当年他在填写职业表格时,只字不提电话的发明,写下的仅仅是“教育聋哑人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