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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乡文化融合 促进学校文化创新

2008-04-24汤林春

人民教育 2008年7期
关键词:文化冲突公办农民工

汤林春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悲观者见其阴面,乐观者见其阳面。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城市公办中小学校,他们所带来的传统农村文化,与当地的现代城市文化必然有所差异,会产生冲突,甚至冲撞。

针对这种现象,也产生了两种态度。一种视之为洪水猛兽,力图收紧城市的围篱以阻挡之;另一种则视之为新的契机,以两种文化的融合,作为创新学校文化的有益资源。

在城市化的滚滚洪流之中,采取后一种态度无疑是明智的。毕竟,不同文化之间没有优劣之分,强势文化未必十全十美,弱势文化也并非一无是处。只有接纳、融合与创新,才是解决不同文化之间冲突的根本途径。

大海之大,在于汇聚江河;文化之大,在于包容、在于和谐。

1983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允许农村资金、技术与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的流动,拉开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的序幕。二十多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群体,其同住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更是受到我国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就学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渠道以进公办学校为主,兼以民办学校和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据2006年底的报道,在城市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占农民工子女学生总数的比例,北京市为63%,武汉市为63%,浙江省为67%,广东省为65%,江苏省为75%①。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城市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的比例将越来越高。而农民工子女的进入必将打破城市公办学校的生源结构,呈现出城市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学生杂处的局面,城市学生会打上当地城市文化的印记,而农民工子女必然会带来各地乡村的风情,当这些具有多元特质的文化相互接触时,冲突便不可避免。

对这种冲突进行深入研究,既有利于创新学校文化,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社会意义。

一、实质:非对抗性的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的冲突。

文化冲突是因不同民族、社区、群体拥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而产生的心理抵触或行为上对抗的过程,是社会冲突的一种。从时间分,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从地域分,有本土文化与外域文化的冲突;从性质分,有对抗性文化冲突与非对抗性文化冲突等。实质上,城市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新产生的文化冲突是城市现代文化与农村传统文化的冲突,是生活于现代城市文化中的人与生活于传统农村文化中的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冲突,既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也是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是非对抗性的。

城市公办学校既要根据国家与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使受教育者达到基本的质量与规格,同时由于它处于城市,必然要满足城市社会这个特殊环境对教育的需求。长期以来,城市学校形成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和城市市民期望的办学理念、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的发展水平,形成了城市学校特有的文化。长期生长于斯、工作学习于斯的城市公办学校教师、城里学生及其家长则是现代城市文化的传承者与维护者。

而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从小在农村环境里长大,听的是乡音,说的是方言,行的是乡村礼俗。(当然,从小在城市长大的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及其子女有着不同的经历,他们对城市的生活已经熟悉,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制度的存在,他们还不是城里人,有人将他们归为城市“边缘人”一类,他们形成的文化既有别于城市文化,也有异于农村文化,应作专门分析。)他们对城市文化缺少了解,充满好奇;他们身上的乡村印记有时会与城市格格不入。当他们带着仰慕和忐忑不安的心情进入城市公办学校时,他们渴望了解城市,希望融入城市文化之中,但乡村的声音时常提醒着他们(有时是制度的声音),让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乡村的尊严。

于是城市学校文化未必都能为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所理解和接受,而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身上的乡土气又未必能為城市学校文化所包容,从而出现了城市学校教育与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文化冲突、城市公办学校教师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家长的文化冲突、城市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学生的文化冲突、城市学生家长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的文化冲突,等等。

由于独特的聚落方式,城市成为文化的大熔炉,使城市文化能融百家之长,并快速地推陈出新,从而造就了其文化上的优势与强势,而相对封闭、隔离与变化缓慢的农村文化则显得保守与落后。这就必然导致两种文化冲突上的不平衡,现代城市文化俨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文化,而农村文化则成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亚文化;同时,相对于现代城市文化而言,农民工子女带来的农村文化是一种外来文化,而且是一种相对弱势的外来文化,这种文化往往容易被本地文化同化,即使能浸入本地文化也往往是缓慢的。

尽管如此,现代城市文化和传统农村文化毕竟都统一于中华文化的整体,其内在的精神理念与核心价值并没有根本的对立,它们之间的冲突不会以一种文化消灭另一种文化作为最后的归宿,而是通过相互尊重、相互认同和相互适应,最终达到相互交融的局面。因此,这种冲突总体上是非对抗性的。

二、机制:互不包容的城乡文化相互抵触和对抗的过程。

有专家认为,文化冲突是经过不同质的多元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产生文化危机,经过文化反思和批判后,达到文化创新与整合的过程。以文化差异为起点,以文化创新与整合为终点,以交汇碰撞、文化危机和文化反思批判为中介环节②。我们认为,不同质的具有差异的文化是前提,但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差异并不一定导致冲突,只有当差异性的文化相互交汇且相互阻抗时,才构成冲突;其次文化冲突只有经过反思与批判并进行了一定的扬弃后,才会产生新文化或文化整合。

其实,冲突与和谐相对。我们知道,抵触、相互矛盾、不协调谓之冲突;“和”本义是指乐声的调和,“谐”则是协调、配合得当的意思,“和谐”就是指协调,配合得当。同时,冲突的极端形式是灾难。因此,如果将和谐与灾难两个元素引入,则将文化冲突的产生机制绘制成如下图形,这样对文化冲突机制的解释将更为完整,对和谐校园的构建也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机制以文化差异为前提,以促进和谐为最终追求。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的文化差异主要体现为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的差异,具体反映为城市公办学校的教师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文化之间的差异,城市学生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文化之间的差异,城市学生家长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文化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有大有小,有的涉及价值观与理念,有的涉及行为规范与制度,有的涉及言语与行为习惯,等等。

有差异的城乡文化通过主体间的相互接触,促使各主体对相互间的文化进行沟通、了解和理解,并形成接纳或拒绝的态度。

如果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制度等方面已经体现了民主、公正、平等的精神,并将“兼容并包”、尊重差异等思想融入师生内心,则师生和家长会对城乡文化差异采取包容的态度,城乡文化就可以和睦相处或者相融,相互取长补短或相互促进,将学校建成“和而不同”的和谐校园;如果学校还没有作好相应的准备,师生与家长对农村文化不能包容,就有可能使城乡文化相互抵触和对抗,从而产生文化冲突。

文化冲突是城乡文化间相互抵触与对抗的过程,既有破坏性也有建设性。如果学校有应对文化冲突的机制,能有效地化解文化冲突,并从文化冲突中进行深刻反思,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增添新元素,促进文化融合,就能形成新的和谐;反之,如果学校不能有效地化解文化冲突,任冲突扩大升级则可能酿成恶性事件,使学校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表现:教师、学生与家长等主体之间的文化冲突,既有显性的冲突行为,也有隐性的冲突现象。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因为狭义的沖突主要指人们能够直接观察到的主体间的行为对抗,而广义则把主体间不被人直接观察到的心理对立也纳入进来),城市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新产生的文化冲突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冲突主体看,有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城市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文化冲突。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的文化冲突主要是学生内部两种亚文化之间的冲突,城市学生代表着现代城市文化,农民工子女学生代表着传统农村文化,这些冲突主要从学生的人际交往、学习与生活习惯等方面表现出来;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文化冲突,则相对复杂一些,教师代表成人社会的主流文化和现代城市文化,而农民工子女学生代表学生亚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在这里我们更关注教师代表现代城市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代表传统农村文化的冲突,这些冲突主要表现在教育价值取向、教学的内容与方法、管理规范与制度以及生活与学习习惯上的矛盾冲突等。

除此之外,还有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与城市公办学校教师、城市学生家长的文化冲突。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代表传统农村文化和社会亚文化,城市公办学校教师代表社会主流文化、现代城市文化,他们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教育价值取向、教育方式方法上;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与城市学生家长的文化冲突是两种社会亚文化的冲突,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代表传统农村文化,而城市学生家长代表现代城市文化,冲突主要表现在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资源的利用与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方法上。

从表现方式看,文化冲突有显性的行为冲突与隐性的心理抵触,依据冲突的程度可分为心理抵触、语言争吵、打架斗殴、拒学厌学、违法犯罪等几种。心理抵触比较隐蔽,容易被人们忽视,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显性化,演变成语言争吵或更严重的冲突现象。

四、对策:以预防和转化为基本策略,促进城乡文化融合与学校文化创新。

如果以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城乡文化差异,城乡文化能和而不同,差异就不会成为冲突;如果视文化冲突为学校发展的有益资源,以冲突为契机,促进城乡文化的整合与创新,冲突也可以发挥建设性作用。为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对策:

(一)构建和谐文化,预防冲突产生。

《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论篇》曰:“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这就是中医学中的“治未病”理论,即高明的医生能够在病情还没有发展到某种状况时,就及时早期治疗,或在疾病刚萌芽时就将其歼灭于无形,预防病情发作。作为城市公办学校也应该预见到招收农民工子女学生会带来多样的农村文化,存在着发生文化冲突的可能。为此,学校应该在办学理念、制度、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上作出预先的调整,而不能一成不变地沿用城市公办学校原有的一套。

首先,作好思想上的准备。在理念上、思想上要做好宣传,让广大师生和家长理解“同在蓝天下,我们共成长”的意义与价值,从心理上接受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决策,理解和支持招收农民工子女的行为。

其次,适当调整管理制度。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德育管理(尤其是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家校联系等都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学校必须预先有设计、有准备,并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及时调整,从制度上创设平等共处的环境。

第三,设计合适的学校课程。农民工子女学生学习基础参差不齐,且与城市学生存在较大差异,城里学生擅长的,农民工子女学生未必了解,农民工子女学生熟悉的,城里学生又未必清楚,这正好是可资利用的课程资源,好好设计可以形成有益的学校课程,能为城乡学生创造共同成长的条件。

第四,搭建沟通的平台。有些文化冲突是因沟通障碍导致的误解所致,我们要努力促进沟通、消除误解。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主要讲方言,既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讲普通话,这就造成了沟通障碍,因此要为农民工子女学习普通话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工子女说普通话,还要做好本地师生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不歧视、不取笑不会讲普通话的学生。也要为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创造条件。由于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大多从事苦活累活,工作流动性大,平时又忙于生计,联系起来不容易,学校还要建立与家长的稳固联系,如定期更新家长联系方式与地址,定期家访,鼓励家长间的沟通与联系等。

(二)转化文化冲突,促进融合与创新。

尽管学校在理念、制度、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上作了有效设计,为城乡文化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有些冲突仍然不可避免,为此学校必须有转化冲突的对策。

首先,学校要有处理冲突的机制。学校要建立一定的制度,设计一定的预案,充分发挥班级、年级和共青团、少先队、心理室、德育处(或教导处)等德育组织在思想管理与心理疏导上的作用,发挥学科组、教研组与教学处(或教导处)等教学组织在教学研究与指导上的作用,还要发挥妇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街道居委会、学校家委会等政府或社会组织在协助和保护上的作用,织就一个处理冲突的校内外网络,遇事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其次,學校要有改革创新的准备。根据美国人类学家沃泽尔(Warzel,J.S.)的文化发展阶段论,文化的生成与发展要经历一元化阶段、文化接触阶段、文化冲突阶段、文化调停阶段、文化不平衡阶段、文化觉悟阶段和

多元文化阶段等7个阶段。③可见,文化冲突是文化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阶段,是学校文化发展的契机。但这一切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奥地利哲学家波普尔(Karl,R.Popper)认为文化之间的冲突可以导致讨论、争辩、互相批评,从而导致富有成效的后果。他认为尽管这种对话可能很困难,令人不快,引起争吵甚至暴力行为,但仍然可以诉诸人的理性,诉诸人类趋向真理的善良本性④。这就告诉我们,文化冲突产生后,学校需要积极行动和主动设计,通过多种方式、多条途径加强城乡文化的对话、讨论与交流,促进相互尊重、吸纳和适应,进一步促成城乡文化间的相互认同和接纳,并将冲突的积极成果融入到学校的精神、制度与行为之中,大胆除旧布新,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文化也得到了改造与升华。

注释:

①国务院办公厅:《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www.gov.cn,2006年12月15日。

②俞启义:《试论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冲突》,《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5年9月第3卷第5期。

③郑金洲著:《教育文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132页。

④王晓朝:《文化互动转型论》,《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此研究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农民工子女就读城市公办学校的文化冲突与融合研究”〔课题批准号:DHA070149〕的部分成果。课题组成员还有:张文周、张忠山、赵惠琴、司徒琼、倪建新、陆建国、史国忠、储玉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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