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失约的约会
2008-03-11薛保升
薛保升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诗经三首》中收录了《静女》篇,该诗歌脍炙人口,以第一人称“我”(男青年)为角度,描写了一次不成功的约会。
全诗共三章,“教学参考书”提示:第一章重在写场景,交代事件,描写现实;第二章第三章重在写心理,回忆过去的场景。
按照这样的理解,这次约会应该是青年男女主人公的第三次约会。主人公(第一人称我)带来了青年女子(静女)赠给他的两种礼物:“彤管”和“荑”(茅草芽)。在恋人(静女)迟迟不到的情况下,“我”拿出两种信物来把玩,表现出对所赠礼物“荑”具有更深的喜爱之情。
读者对情景稍作思考,就能感觉到了解释这种过程的自相矛盾。且不说“静女”送给“我”两种礼物是否必要,难道失去水分的“荑”比更具纪念价值的“彤管”更鲜艳美丽吗?只怕这支茅草芽早已变成了一根干枯的草梗了吧,还可能“洵美且异”吗?这种理解的不合情理显而易见。
第二种理解认为“彤管”和“荑”是同一种东西,也不合情理。这种理解基于《诗经》中的诗篇重章复唱的特点,认为,第三章是对第二章的重复,因此第三章中出现的“荑”就是“彤管”,它们是同一种东西——茅草芽。这种理解虽然化解了送两种信物的矛盾,鲜茅草芽饱满润泽,也可能“洵美且异”,但迟迟不来的姑娘,又是什么时候到郊外采集茅草芽的?本应是从城里出来赴约,怎么会先到野外来采集茅草芽呢?这种理解仍不能让人信服。况且,重章复唱的手法并不是体现在《诗经》中的所有篇章中的。
那么,“彤管”和“荑”是不是同一种东西呢?笔者认为,诗中的“彤管”是一种竹管,可能是用来吹奏的乐管,也可能是女子用来别头发的竹簪。总之,这支“彤管”是最好的爱情信物,有纪念意义,且易于保存,“我”对它珍爱有加。大多数人认为“荑”是一种茅草芽,笔者也认同大多数人的意见。所以,“彤管”和“荑”并不是一种东西。
此时,我们接触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彤管”作爱情信物最合适,那么再送“荑”给“我”必要吗?纵观全篇,我们不妨大胆设想,既然茅草芽不适合作信物,女主人公也无再送的必要,那些“荑”为什么不可能是男子采来送给女子或准备带回家的物品呢。全诗前二章都是写男子的行为和心理,那么第三章中的“自牧归荑”自然也应理解成男子的举动了。在此,笔者不妨把第三章翻译一下,看看能否圆通:
野外回来我采集了一束茅草芽啊,端详彤管它确实美丽而奇异啊。不是彤管有多美啊,因为美女赠我一片情啊。
读者可以联系全诗,参考以下几点分析,完全可以确定,女主角是始终未出场的。
第一,“城隅”课本注解为“城之角楼”似不妥。根据《辞源》等工具书,理解成“城墙的拐角处”更好,这应该在城外,地方幽静、偏僻,正是男女幽会的好地方。野外约会未成,回来不正可以采集一把鲜嫩的茅草芽吗?
第二,第一次见面时,女子主动赠给了男子信物“彤管”,男子主观上认为女子一定来赴约了,并且“爱而不见”,哪里知道是女孩失约了呢。
第三,第二章“我”转入回忆。“我”在“搔首踟蹰”后,回忆起了前一次见面时女子送“彤管”的情景。借欣赏彤管的美,含蓄表达了对“静女”的喜爱。
第四,把第二章和第三章内容都理解成现实的场景。躲着不见的女子突然现身了,并且连续赠送了两件礼物给“我”。这可能更不合事理:美人当前,“我”置美人于不顾,自顾自地把玩着两件礼物,这岂不是舍本逐末吗?
第五,“洵美且异”不是承接着前面的“荑”来描述的,而是针对能寄托爱的信物“彤管”来叙述的。“我”移情“彤管”,虽然这次恋人失约了,但有信物作证,“我”并不难过,反而感觉到对“静女”的爱更深沉更强烈了。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知《静女》的空间顺序是:
城隅约会——现实场景;
赠送彤管——回忆场景;
睹物思人——现实场景。
从事件(约会)本身来看,诗歌是以时间为顺序,按照约会从开始到结束的经过来描述的;从主人公“我”的主观角度来看,又插入了赠送彤管这一回忆场景。正是时间和空间的有机结合,《静女》巧妙地将人、情、物融合起来,表现了“我”对“静女”热烈、纯朴而又坚定的爱恋之情。
[作者通联:湖北随州曾都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