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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VS基因修饰人?

2008-01-28严冬雪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3期
关键词:基因治疗伦理学兴奋剂

严冬雪 吕 静

“WADA的使命就是做一个干净的公平的运动会,如果使用基因兴奋剂,显然是不公平的。”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吴侔天教授说。

对这一话题,WADA给出了三个标准:医学或其他科学证据、药理学作用或经验证明,该种物质或方法可能提高或能够提高运动能力;医学或其他科学证据、药理学作用或经验证明,使用该种物质或方法可对运动员的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或潜在的危害;使用该种物质或方法违背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概说中提及的体育精神。“如果WADA确认某种物质或方法符合这三个标准中的两个,则该种物质或方法将被考虑列入禁用清单。”吴侔天进一步介绍道,“这三个标准跟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因为伦理学、竞争公平性的问题、潜在的危害,都在不断地发展更新。”

这意味着:即使有一天,基因兴奋剂能够发展到对人体无害,仍然至少会违反第一、第三这两条标准。即是,基因兴奋剂作为一种明显违背体育精神,且能提高运动能力的方法,不论其在技术层面能发展到什么程度,仍难以逃脱被列入禁用清单的命运。

对应到具体的运动项目中,基因兴奋剂使用的判断还涉及到伦理学的问题。实际上,一些已被WADA认可的“正常训练方法”,例如高原训练、低压氧舱训练等,也已经遭到伦理学的质疑:海拔高到什么程度、含氧量低到什么程度,对运动员是伦理认可的呢?训练方法的“合法性”具体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内?

“在自己所属物种范围内的功能才叫正常,医学上的‘正常标准是对人的,若人为的训练、运用基因手段使运动员拥有猎豹、猫头鹰的功能,在医学上一定会被列为‘不正常。”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教授、生命伦理学专家翟晓梅如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而针对“未来基因兴奋剂或许能够发展到对人体无害”这一观点,翟晓梅认为它很可能是个伪命题,根本无法实现。她举例子说,将豹子的基因移入短跑运动员体内,可以使他跑得更快;然而人是一个整体,除非运动员变成豹子,否则他的心脏、血液循环、肺脏等一系列器官都会受不了,无法与这速度匹配。“人作为一个物种,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如果只改变一方面的功能,必将破坏整体的协调性。”

中国社科院伦理学家邱仁宗研究员说,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讨论了很多年,一直把它区分为修补和增强两个方面。基因治疗一般是体细胞的治疗,这跟普通的治疗在伦理上没有太大区别,但是用在增强上面,则超越了人原有的能力,这是被认为必须慎重的。不管是体育上的基因兴奋剂,还是美容方面的基因技术,都叫做“增强”,这种做法在目前是不被提倡的——它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伤害会很大,违反了伦理学的第一个原则——不能伤害人;其次,在实验时,实验对象可能不会真正懂得实验后果,有被蒙骗的可能。运动员主动找实验室提供自己为基因兴奋剂实验对象的行为是一种赌博。“基因改变后,体内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影响其他基因的功能?个别方面增强了,会不会导致其他方面的抑制?这些都未可知。基因治疗进行了很多年,有成功的案例,但也显现出了很多问题。”

抛却技术上的问题,翟晓梅认为,体育运动的目的是在自然状态下对自己的极限挑战,挖掘自己的潜能,使自己更高、更快、更强。如果运动员经过基因修饰的“改良”,则体育运动完全变成了一种手段较量。“可以想见的是将来需要把人分为自然人、基因修饰人两种,在体育运动中,修饰人不是在展现自己自然状态下的潜能,而是在拼比科技。如此比赛,体育精神何以体现?”翟晓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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