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2008-01-21
经济适用房产权有限
建设部等7部门2007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满5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摘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年12月3日)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实施
建设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须退出廉租房。办法对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的程序作出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增加了多道公示环节。
此外,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为了保障承租者的权利,合同中必须明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以及维修责任等。
(摘自《京华时报》2007年11月27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严管收支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12月4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对土地储备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进行严格管理。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
(摘自《新闻晨报》2007年12月5日)
用人单位不得对职工“劝辞”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决纠正用人单位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避《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或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7年12月3日)
中央督查地方领导换届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初,联合派出督查组,对地方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这次督查,重点是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摘自中国新闻网2007年11月26日)
国家机关原则上不配越野车
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前往京外执行公务应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用车的,须报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封存停驶制度。
(摘自《河北日报》2007年11月22日)
国税总局取消31项办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一份《通知》,明确要取消或被合并的办税业务,包括下岗再就业企业税务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补办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等31项;减少的涉税资料清单范围有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等8个大类,共减少主表18张,报送份数195份,附列资料达375项。该项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摘自《新快报》2007年11月23日)
14个省份集体林权改革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近日表示,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等14个省份2008年将全面展开集体林权改革。
汪绚说,2008年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是:实现“一个基本完成,两项全面展开”,即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具备条件的14个省份的主体改革全面展开,4个改革先行省的深化配套改革全面展开。
(摘自新华网2007年12月1日)
国宴改为“三菜一汤”
近日,在一次招待宴会上,人民大会堂办公室主任魏学东透露,现在的国宴已从“四菜一汤”改成“三菜一汤”,为的是体现国家领导人厉行节约的态度。
据了解,“四菜一汤”的国宴标准是周恩来总理定下的,虽然多年以后“四菜一汤”的内容发生了不少变化,但概念已经深入人心。
(摘自《羊城晚报》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