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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蚂蚁的现实

2007-12-29姚鄂梅

上海文学 2007年5期

  一
  
  十三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人们说起痛苦这个词,那时我刚刚来到镇上的中学,和母亲一起住在操场边的小平房里,在此之前,我一直在乡下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天,一高一矮两个女人在星期天的阳光下晒被子,我则站在水池边洗袜子,她们中的一个挤着嗓子自以为声音很低地说,“没想到徐老师的女儿是这个样子的。”另一个声音稍大一点。“长大了该有多痛苦啊!”她的声音拖得很长,饱含感情。
  我假装没听见,我知道她们说的是什么,无非是指我脸上的烧伤,我在想,为什么我长大了会痛苦呢?为什么要长大以后才会痛苦呢?
  “什么是痛苦?”
  洗完袜子,我回到家里问正在批改作业的母亲。母亲是这所中学的语文老师,她头也不抬地回答:“痛苦就是难受,心里头说不出的难受。”我哦了一声,正准备去生炉子,母亲又叫住了我,像在课堂上那样对我说:“痛苦分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痛苦,一种是精神上的痛苦。”我又哦了一声,心想,不知道那个女人指的是哪一种痛苦。我很快就不再去想这事了,生炉子看上去是个粗活,实际上它是细活,必须集中注意力,还要瞅准时机,否则不仅会浪费大量宝贵的木屑,还会弄得浓烟滚滚,招来母亲的斥责。洗袜子,生炉子,扫院子,这是母亲分配给我的家务。父亲周末才从县城回来,他一度把母亲喊作徐老师。“徐老师,兰兰一来你就解放了,你再也不用干那三件脏活了。”我们家人很分散,父亲在县城,母亲在镇上,我们姐妹三个,从小都跟村里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长大一个,就往父亲或是母亲那里输送一个。母亲干家务不太在行,不知道是不是这种分散居住的生活方式造成的。
  我很快就生好了炉子,把蜂窝煤稳稳地架在红色的火头上,我喜欢看着蜂窝煤一点一点燃烧起来的样子,我喜欢看火,特别是那种没有火苗的浑身通红的火屎球。据说我的脸就是被这样的火屎球烧伤的,那时我还小,还不太会走路,奶奶要去做饭了,她把我绑在火塘边的椅子上烤火,自己去了厨房。一个人要是命中注定非得受点什么伤害的话,最好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因为那时发生的事情根本记不住,也就不会有什么惨痛的记忆。奶奶刚一走进厨房,就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哭声,我不知怎么扑倒在火塘里,绑得紧紧的椅子反扑在我身上,据说把我救起来后,爷爷血红着双眼,提着菜刀满村子要追杀奶奶,当然,奶奶最后被救了下来,因为人家提醒他们老两口,当务之急不是追究责任,而是尽快把我送到父母身边,送到城里的医院。这当中奶奶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她看着我大半张脸不是燎泡就是破洞,急中生智在我脸上贴了几块黑膏药,这药在村里是万能的,不管是被刀砍伤了,被荆棘挂破了,还是肚子痛,脑壳痛,发炎等等,全都根据伤患大小,剪成各种形状,黑乎乎地贴上几块,用过的人都说贴上去后清凉清凉的,顿时就不疼了。据说后来医生瞪着眼睛气急败坏地训斥了奶奶,把她训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因为当黑膏药揭开的时候,我的大半张脸的皮肤也跟着揭下来了。还听说妈妈当时就晕了过去,她后来几乎不能见我,一见我就咚地一声倒在地上。又听说奶奶准备跑到僻静的山林里上吊自杀,幸亏被一个砍柴人发现。我很幸运,这些我都不记得了,我不记得倒在火里有多可怕,不记得皮肤被揭下来时有多疼,也不记得被绑紧手脚仰面朝天躺在医院里一个多月是什么滋味,我什么记忆都没有,就像我生下来就只有小半张完整的脸一样。
  奶奶是打量我最多的人,因为她觉得我好看。只有她一人夸我好看。经常是这样,她干完活的时候,坐在地里歇息的时候,就在草帽底下静静地打量我。“兰啊,你是你们三姐妹中长得最好看的,你的脸最饱满,你的鼻头最高,你的皮肤最白,你的眼睛最大……”我回报给奶奶满足的笑,好像我真是最白的,眼睛最大的,鼻头最高的,总之,好像我真的是这家里最好看的,是这村里最好看的。
  这时我多半在地里捉蚂蚁玩,地上有很多黑蚂蚁,有的成群结队,有的孤孤单单,我把它们捉起来放进瓶子里,放到庄稼叶子上,放到树枝上,有时也放到水里。奶奶似乎连蚂蚁也心疼。“你把它们捉起来干什么,它们在赶路,你会耽误它们办事的。”听奶奶这样说,我就捉起一只蚂蚁,飞快地跑到路的另一头,我想这对于一只蚂蚁而言,无疑相当于坐了一次直升飞机,既快又节约时间。可那只蚂蚁不领我的情,我刚一放下它就开始往回爬,真不知道这个笨蛋是怎么想的。有时我会撕掉一条蚂蚁腿,它没流血,我想它可能不知道疼,干脆把它拦腰掐成两截,可没过多久,它的身边来了许多只蚂蚁,它们围着它爬来爬去,有的还趴在它身上翻滚,难道它们是在嚎啕大哭吗?难道它们也会伤心吗?
  奶奶还在打量我,还在唠唠叨叨。“兰啊,你看你穿得多好啊,奶奶一辈子都没穿过一件鲜亮的衣服,你再看看村里,哪个小姑娘有你穿得好?”
  我又笑了,我知道,村里的女孩个个都羡慕我,我从大路上走过,她们全都提着打猪草的篮子望着我直发愣。她们都穿裤子,还打满补丁,我不仅不用打猪草,还可以穿着妈妈买回来的玻璃纱的裙子。我还记得那裙子的颜色,天蓝天蓝的,上面开着两圈白色的花。我还有粉红色的皮凉鞋,跑起来的时候叮咣作响,十分气派。村里人有时需要出去走走亲戚,得装装体面,妇女们就会来找奶奶,借我的裙子,借我的皮凉鞋。
  母亲安排我就在村里上小学。我的同桌叫燕,她似乎还是我们家亲戚,因为她把我的奶奶叫做大奶奶。刚上学那阵,有男同学在一边小声喊:“疤子!疤子!”燕冲上去就骂:“你才是疤子!你全家都是疤子!”燕就这样成了我的好朋友。我把这事告诉奶奶,奶奶去把燕喊了过来,表扬她做得好。“这才叫亲戚,这才叫一家人。”事后我问奶奶:“疤子能不能治好呀?”“治它干嘛?”奶奶理直气壮地说,“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告诉你,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谁都要带点败相的,带败相的人能避邪,不带败相的人将来迟早得遭点殃。”
  奶奶接着把我的同学都拿来分析了一遍,她们果然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燕,她脸上虽然没有疤,但她个头小,比我整整大一岁,个头却只及我肩膀。比如那个叫琴的,长着一副大龅牙,牙根露在外面,见人就捂嘴,还不敢吃鱼,因为她吐不出鱼刺。又比如那个叫芳的,不仅脸上有刀疤,还有哮喘病,她的座位底下总是湿漉漉的,因为她总是不停地咳嗽,一咳嗽就像螃蟹一样往外吐白泡泡。最最好笑的是那个骂我疤子的男生,不仅他父亲是个跛腿,走起路来像在斜坡上赶鸭子,他奶奶还是个青光眼,什么也看不见。经奶奶一说,我也觉得他们真丑,丑死了,于是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天,奶奶在家又是杀鸡又是宰鹅的,原来是请客。爷爷去请来了小学校长,还有其他老师,连专管给老师烧饭的炊事员都请来了。那顿饭吃了很长时间,我吃了一半就溜下了席,后来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看见地上摆着两只空酒瓶子,爷爷满身酒气,呼呼大睡,奶奶蓬着头发在清扫厅堂,地上全是吃剩的骨头。“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老师。”奶奶的声音很大,语气也很硬,一副心里有数的样子。我来到学校,第一节课至少有两个班在自习,据说老师们都病了。我在心里想,他们可能跟爷爷一样,不是喝醉了,就是还没醒。
  说来也怪,从那以后,似乎真的再没人喊我疤子了,老师们有时给我开点小灶,有时在大会上表扬,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上台朗诵,唱歌跳舞,越来越自信。我把父母带给我的糖块分给轻易吃不上糖的同学,把母亲给我买的新衣服脱下来,借给她们穿上几分钟过过瘾,她们则邀请我参加她们的游戏,踢键子,跳房子,大家高兴得满脸通红,声音嘶哑。久而久之,我渐渐忘了我是个疤子这回事,每天每天,我奔跑在操场上,奔跑在田间小路上,高声大嗓,得意洋洋,完全不管母亲精心替我设计的妹妹头被风吹得翻了过去,大半张没有皮肤也没有眉毛的红红白白的脸暴露无遗。后来,我作为学校文艺宣传队的一员,到公社参加调演。我们一路踏着鼓点,舞着红绸,走得欢天喜地,有农民在地里喊:“连疤子姑娘都上阵了!”路边围观的人响起一阵哄笑,可我一点都没觉得不好意思,相反,我觉得那笑声透着亲切,一点没有恶意,我甚至跟我的同学一样,扭过头去偷偷笑了起来。我想他们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真不赖,连疤子都能上阵跳舞。
  
  也许是那两个晒被子的嘀嘀咕咕的女人给我带来了坏运气,也许是初中跟小学本来就不一样,要不就是爷爷奶奶跟母亲毕竟大不相同,我在镇上上中学过的日子远远不如在村里上小学时那般快活惬意。首先是作业多了,其次是中学同学不如小学同学亲热了,再就是我得干家务,而在爷爷奶奶家,我什么也不用做。奶奶总是说,别动别动,别把你的手磨粗了。别动别动,这哪是你干的事。而母亲总是说,你得学会干这个,你得学会干那个。好像她马上就会把我赶出家门,让我自立门户似的,要不就是她马上要离家出走,撇下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独立自主。
  不仅如此,母亲还嫌我在奶奶身边养了些坏毛病,她得下大力气帮我一一革除。她批评我爱出风头,指责我不应该报名参加田径队,不应该报名参加植树活动,课间操的时候,也不应该主动站出来去当领操员,课间十分钟更不应该到操场上跑来跑去,到教室外稍稍活动一下就行了。她还说我像个没人管教的野丫头,既多话,嗓门又高,下课铃一响,整个校园都能听到我的声音。“你为什么不知道羞呢?”母亲点着我的鼻子说,“真是奇怪,我要是你,我就不那么起劲地跑,也不会扯开嗓子大喊,难道你想把全世界的目光都吸引到你身上来吗?”我老老实实地挨着训,心里却在想,当一个人跑起来的时候,喊起来的时候,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呢?
  上课的感觉也跟以前大不相同。我也是母亲的学生,看着自己的母亲给自己上课同时也给别人上课,是种非常古怪的感觉,这感觉弄得我经常分心。看着她衣服上的折痕和污迹,我会想起她洗衣做饭的情景。看着她说个不停的嘴,我又会想起昨天晚上我们吃过些什么。看到她非常克制地挠痒痒,我会升起帮她一把的冲动,我知道她那里有一个癣疮。当她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很难为情地,我会悄悄想起无意间瞥见过的她的身体。我似乎总想找出那个不苟言笑的外表下的真实的母亲。她有时也点我的名字,叫我回答问题,或者到黑板上写点什么,我也觉得别别扭扭,好像我们在做戏一样,好像我们在装模作样做给旁人看一样。
  学校没有足够的教师办公室,母亲就把作业本抱到家里去批改,她经常一边改一边摇头:“兰啊,你不是一个好学生,你跟那些好学生相比,实在差得太远了。”
  这我知道,班上的确有些了不起的好学生,他们不仅其他科目的成绩比我好,作文也比我写得好,母亲经常激动地把他们的作文当范文念给我听。看看人家的描写。看看人家的遣词造句。有一次,我的一篇作文甚至把母亲惹哭了。我记得那是个星期天,母亲是在吃过中饭后开始批改作文的,快到傍晚了,她还没批改完,还坐在桌边发呆,见我进来,就向我招手,我注意到她的眼睛红红的。那次她布置的作文题是“我的理想”。其实我从没想过关于理想的事情,但为了应付这篇作文,我就临时去想了想,我觉得跳舞似乎不错,我小学时跳过舞,台下的人都指着我嚷嚷:看这小丫头的腰!看这小丫头的腿!看这小丫头的胳膊!我知道那是在表扬我。于是我就写道: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舞蹈演员。可母亲却拉着我说:“兰啊,我得跟你谈一谈,我们先不说你的作文写得好不好,我觉得你的理想不太切合实际,你知道吗?要想当一名舞蹈演员,那得从小开始刻苦练习,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天都不间断,还要请专业的舞蹈老师来严加指导,可你看看你自己,你都十三岁了,太迟了。”我想,不过是一篇作文而已,也值得这么认真?就没吱声,顺便翻起了同学的作文,我吓了一跳,真看不出来,原来他们一个个志向远大得很,有的要当科学家,有的要当天文学家,还有的要当文学家,连成绩最糟糕的那个家伙也要当飞行员。我点点那些作文本不满地咕哝:“我这算什么,你看看他们,他们比我还不实际呢。”
  “你跟他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哪一点不如他们?”
  母亲倏地转过头去,很久很久,才回过头来对我说:“兰啊,你跟他们真的不一样,都是妈对不起你,妈没把你照顾好,你一定得学会认清这个现实,你早晚会有认清现实这一天的,你真的跟他们不一样,很多事他们可以去做,但你不行,就算你能做你喜欢做也不行,比如跳舞,你这辈子,永远不可能去当一名舞蹈演员。”
  我有点懂了。我想起了那两个晒被子的女人,她们说的话现在应验了,我真的有点说不出的难受,这就是她们所说的痛苦吗?这么说,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吗?
  “兰啊,除了跳舞,这世上可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你完全可以找到你喜欢做也能做的事情。”
  我开始流泪。可母亲的原则是“今日事今日毕”,这六个字她让我们写在纸片上,贴在课桌的右上方,天天对照着检查自己,所以她不管我是否在流泪,也不管我是否难过,要求我必须在今晚睡觉以前重写那篇作文。我哭着分辩:“只是一篇作文,作文本来就是可以虚构的,难道我现在说要当舞蹈演员,将来就非得去跳舞不可?难道那些人将来真的会去当科学家天文学家文学家?”
  “我说过了,你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可以说大话,可以闭着眼睛吹牛皮,你不行,你一定要改变这种华而不实的态度,你现在就要学会面对现实。”母亲一手拿着我的作文本,一手不停地点着我,跟在课堂上一模一样。
  “那我下一次改不行吗?我明天改不行吗?非得今天晚上啊。”我觉得母亲太不近人情了,写一篇作文得多长时间啊,我还要扫院子,洗袜子,难道我可以不睡觉吗?
  “不行,不睡觉也得给我写出来,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不给你留下点深刻印象,将来你还会犯这种错误。这样下去,迟早要吃苦头的。我是你妈,难道我还会害你吗?快点写,现在就开始写,什么时候写出来什么时候睡觉。”
  “凭什么?我不写,除非你让那些人也重写。”我突然给自己找到了理由,大家都在瞎编,凭什么我就不能?
  啪!我有点没反应过来,有点晕头转向,好像是母亲甩了我一巴掌。
  “你凭什么跟人家比?你跟人家能一样吗?你自己到镜子里去看看你那张脸,还想跳舞?还想吃天鹅肉?就你这样的,将来能找个饭碗就不错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跑出来的,我只听到我的身后响起了一串惊天动地的声音,瓷盆翻了,椅子翻了,杯子砰地掉到地上了,咕咕噜噜滚了一圈又一圈。后来母亲告诉我,我像突然发了疯似的,在屋里横冲直撞了一阵,撒腿就往外跑。
  天完全黑下来时,我跑到了五里以外的奶奶家。我嚎啕大哭地讲完了自己的遭遇,奶奶从门背后摸出拐杖说,“走,我们找你妈去!”
  这有点不像奶奶,她居然没问我肚子饿不饿,居然没有给我弄点吃的,就直接拉着我上路了。一路上,奶奶都没有吭气,也没有问我更多当时的情形,她的拐杖点得飞快,三只脚在路上发出急迫而好听的声音。
  我们赶到学校时,有些人家已经关灯睡觉了,母亲还没睡,她甚至还没洗澡,看到我和奶奶,也没有显出吃惊的样子,好像她知道我们会一起出现似的。
  奶奶和母亲互相盯着对方,我以为她们一见面就会吵起来的,我以为奶奶一定会先开腔的,可我万万没想到,她们只是这样不怀好意地互相盯着对方,盯了好久,突然,一个意想不到的场面出现了,奶奶咚地一声跪在母亲面前,与此同时,母亲哇地哭了起来,接着又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她们两个就抱在一起了。奶奶边哭边说:“人家欺负她也就罢了,我们怎么能再欺负她?”除了这一句,她们两个再也没有说过别的,只是哭,哭到最后,转成抽泣,转成擤鼻涕。
  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母亲不再逼我重写作文,奶奶也不打算替我声讨母亲,母亲去打来一大盆水,让我洗澡。“看我们兰这身条儿,就是跳舞的身条儿。”已经是大半夜了,除了哭过之后的软弱,奶奶的声音里竟然没有一点疲乏的意思。
  
  “她不可能去跳舞。”母亲仍然没有丝毫让步。
  “啧!”这是奶奶的声音。
  “现在宠着她谁不会?将来呢?将来你死了,我也死了,谁来宠她?我们现在宠她等于是害了她。”
  “依你说怎么办?现在就把她扔到盐水里腌起?扔到苦水里泡起?正因为想到将来,现在才要对她好一点。”
  屋子里安静下来。整个夜晚,整个中学,死寂一片,只有我一个人脱得光光溜溜的,站在浴罩中抹着自己的身体,溅起的水滴发出些乱七八糟的声音。
  我去镜子里梳头。我把多年不变的妹妹头梳起来,在深夜里露出我的真面目。说实话,如果不烧伤的话,我的脸也许并不难看,这一点,我那残存的小半张脸可以作证,但这只是假设,这种假设是永远也不可能变成现实了。我对着镜子往伤处敷胭脂,这胭脂是我从老师那里偷来的,我记得那个给我化妆的老师曾经说过,我的脸敷不上胭脂,因为没有皮肤,也就没有皮脂,胭脂无处黏附。我抓起胭脂往脸上抹,胭脂无声地掉下来,桌上立即红了一片,真的敷不上啊,可是哪个演员上台不敷胭脂呢?尤其是我,如果我不借助胭脂上台,我肯定会把人家吓跑的,但我不能再像小学时那样,光着一张脸上台,小时候可以那样,长大了就不行了。看来,我想跳舞也许真的不现实,且不说我能不能跳舞,就算我真能跳,我也不能上台,因为我几乎无法化妆。
  我不知道是长途跋涉和洗澡让我兴奋,还是敷不上的胭脂的事实让我心里十分震惊,总之,我睡不着了,我慢慢揉烂了一盒胭脂,泪水滴在胭脂上,桌面被我弄得绯红一片。然后,鬼使神差地,我在子夜时分开始重写自己的作文。
  我想,既然跳舞不行,科学家之类的显然也不适合我,因为我的成绩不太好。天文学家更不行,我一想起公转自转的问题就头疼。文学家也不行,我连作文都写不好,再说我也不爱好它。飞行员更不现实,人家都说,身上有疤的人,根本不允许上飞机。除此之外,我一时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是适合我的理想,我本来准备写营业员写医生写教师的,但又觉得它们只能是职业,不能算是理想。思来想去,我突然想起曾经见过的一个裁缝师傅,他脖子上挂着软皮尺,手拿一把大剪刀,一剪子下去,崭新的布匹霍地变成两片,变成无数片,变成前襟后襟和袖子,那种大胆和果断让我既害怕又羡慕,于是我马上决定,长大后去当一名裁缝师,用自己的手艺去打扮每一个人。我写完了,把作文本轻轻放在母亲的床头,明天早上,她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发现我已经重新确定了自己的理想。
  刚一上床,我就看见了一个人,她酷似母亲,但比母亲温和、慈祥,她衣衫干净整洁,面带微笑,她身上还有一股香味,不是化妆品的香味,而是食品的香味,像焙干的瓜子,像新出锅的米饭,像甜酒,还像刚洗过的衣服在大太阳底下晒干的味道。她对我说:“兰啊,你不要想那么多,你往前走就是了,你将来既不会去跳舞,也不会去当裁缝师,从你下地那天开始,你的路就在你的脚板底下,你在哪里,你的路就铺到哪里。”我正要问她是谁,她像太阳下的一小块冰一样,慢慢消失不见了。
  似乎没睡多久,我就被母亲吵醒了,她挥舞着我的作文本,一脸的兴高采烈。“兰啊,这篇作文我可以给你打个优。”她大声说,“不是你写得好,而是你的想法很好,你真的想去当一名裁缝师吗?这很好,我支持你,你就应该去做一个朴实的孩子,不虚荣,不羡慕浮华,这样的人才容易得到幸福。打个比方,一个跳高运动员,他把自己的目标定在一米八,结果他奋力一跳,跳到了一米九,他该是多么惊喜啊,可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把目标定在一米九,甚至定在两米,他还会有惊喜吗?没有,他有的只是沮丧。”
  望着母亲,我想起了昨晚出现过的那个人,她肯定不是母亲,那她到底是谁呢?她跟母亲那么相像,想法却完全不同。
  “你有姐姐或妹妹吗?”早餐桌上,我盯着母亲明知故问。
  “没有,我只有一个哥哥,我连表姐妹都没有。”
  “那么,她就是我做的梦了。”我这样想。
  后来,我碰巧又看到了那个裁缝师傅,那个瘦瘦的中年男人,他无精打采地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两边耳朵上各夹着一支香烟,手上提着很小很小的一刀肉,以及两个萝卜、一棵白菜,我心里有什么东西轰地垮了,我想起了我那篇作文,被母亲大加赞扬的我的理想,难道这个人的生活真的就是我理想的生活吗?难道我活着的意义就是向他靠拢吗?母亲为什么喜欢我去过他那样的生活呢?
  我后来悄悄去问姐姐梅:“你的理想是什么?”梅那时已经在读高中了,她毫不犹豫地吐出三个字:“外交官!”我吓了一跳。“妈知道吗?”我又问她。“她当然知道了。”梅说完就低头去看书。她爱看书,而且口齿伶俐。
  我又去问妹妹竹。竹也在上初中了,她只比我小一岁。“女翻译官!”竹不假思索地说。虽然才上初一,竹已经对外语显露出非同一般的热情,似乎那些字母和语法是她上辈子曾经见过的东西。我已经有点泄气了,但还是问了一句:“妈知道吗?”
  “本来就是妈告诉我的,妈说我在语言上有天赋。”竹习惯性地白了我一眼,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得意。
  我突然想哭,我跑到水池边,跑到那两个女人曾经议论过我的地方,她们说得对,长大了该有多痛苦啊,看来我现在已经算是长大了,因为我已经开始感到痛苦了。原来母亲早就看出来我不如姐姐,也不如妹妹,她给我定的标准远远低于她们,她早就知道我跳不到姐姐妹妹那么高,早就知道我不能当舞蹈演员,所以她一再暗示我要“学会面对现实”。
  从这天起,我慢慢安静下来,我不再大喊大叫,蹦蹦跳跳,我微微低着脑袋,让我的妹妹头严严实实地垂下来,遮住我的大半个脸。我在“面对现实”的态度中读完了初中,读完了高中,又很平静地面对了高考落榜这个现实。
  那个夏天,我有点茫然,好像我该走的路都走完了,前面突然没了路标一样。我回到奶奶家,奶奶说:“你别太担心,就在我这里好好玩,告诉你,有福之人不用忙,是你的终归是你的,急也急不来。”可奶奶这一套已经安慰不了我了,我甚至对她的安慰感到厌烦,光说这些自欺欺人的话有什么用呢?
  燕也过来陪我,她考上了一所省属中专,全家欢天喜地,在当时,考上中专,意味着可以转户口,跳农门。燕很高兴,喜滋滋地对我说:“我终于可以跟你一样,不必插秧不必割谷了,你知道吗?我最害怕的就是下到水田里去,等蚂蟥过来吸我的血。”
  奶奶也在一旁说:“这就好这就好,城里就是好,你看看我们家的兰,她走城里大马路走惯了,昨天从车站走过来,这么点路,脚上居然打出了血泡。”我想声明我的脚上并没有血泡,可奶奶冲我使了个眼色。
  “有什么好得意的,她怎么可能跟你一样呢?”燕走后,奶奶愤愤地说:“你是天生就可以不插秧不割谷的,你连这条路都不必走,她考取了又怎么样,考取了她也比你隔泥巴近。”
  奶奶又开始自言自语:“人啊,千万别跟谁比一时的长短,以后的事情谁料得到呢?眼光要放长远一些。”
  我在奶奶的絮絮叨叨中扭过头去,看村里的山和水,我心里清楚得很,我跟燕并没什么不同,从小到大,我们在这些小路上奔跑,我们喝一样的水,吃一样的饭,我甚至还不如她,她马上会去读书,而我却再也没有书可读了。
  
  二
  
  待业的那段时间里,我多半住在奶奶家。燕从学校回家后,有时也会跑到奶奶家来跟我讲讲学校的事情,学的什么,图书馆怎么样,同学怎么样,实习可能在哪里,毕业了可能做什么。奶奶越来越不喜欢她了。“燕,回去吧,回去帮你妈干点活,你妈可怜呐,一年到头不得闲。”“燕,怎么又来了?好不容易回趟家,帮帮你妈不好吗?人要讲点孝心。”
  燕却说:“大奶奶你知道吗?我妈她不让我做那些事了,她不想我晒得黑黑地回学校去。”燕接着告诉我,她在学校参加了一个交谊舞培训班,她现在会跳华尔兹,会跳伦巴,恰恰,还会跳探戈。“探戈你知道吗?是交谊舞中最难的,没有几个人真正会跳。”燕说着做了几个探戈里的动作。燕的动作很大,挥臂扭胯的,我退到墙边,有点意外地看着她,真没想到,这个小不点,连小学的演出都没人要的家伙,居然也会跳舞了,而且是我从未跳过的一种舞。燕还告诉我,跳这种舞,得穿很紧身很紧身的上衣,很短很短的裙子,要把脑袋收拾得光光溜溜的,要把整张脸都露出来。我一边听,一边本能地捂住脸颊边的头发,我的妹妹头像一顶大帽子,不分四季严严实实地罩住我的额头和面颊。我想,我这辈子都别想跳探戈了。“说到底,跳舞就是要自信,自信地袒露自己的一切,从头到脚。”燕边跳边说。我往墙边贴得更紧。
  
  燕是被奶奶硬给赶走的。燕一走,奶奶就骂她。“轻狂的丫头!这算什么跳舞,总共才三尺长,也想跳舞!还描眉画眼的,再怎么画也是个小矮子。”
  燕已经走出了好远,我还紧紧地贴在墙上,眼巴巴地看着燕刚才跳舞的地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有一个感觉,同学们都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很自信地走了,只有我留在这里,留在这个不分青红皂白替我辩护的老太婆身边。
  就在这天,父亲给我带来一个消息,工作有眉目了,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幼儿园,一个是粮店。父亲说:“你先选一个,我们再来帮你参考。”
  我当然喜欢幼儿园啦,可我想起母亲说过的话,“你一定得学会面对现实”。我的现实就是用我的头发严严实实地盖住我的脸,我永远不可能像燕所说的那样,把脑袋收拾得光光溜溜,自信地露出脸,露出一切。据我所知,幼儿园的老师免不了要教学生跳舞,所以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去粮店。”
  我假装头疼,没吃晚饭就躺到床上去想心事。没人知道做完这个决定我心里有多么难受,打个比方,这就好比吃饭,谁都知道白米饭好吃,可我却不得不把白米饭推到一边,端起一碗颜色发污的红薯糊糊来。可这两个选择中,我看似有选择,实际上我别无选择。躺了一会,我又一次看见了那个酷似母亲的女人,她还是当年的模样,既不年轻,也不衰老,她还是笑笑的,身上有一种绝非化妆品的香味。
  “兰啊,不要后悔你的选择,每条路都是弯曲的,每条路的长度都差不多,它们最后都通向一个地方,所以这条路和那条路没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幼儿园可以跳舞,粮店能跳舞吗?”
  “可是,粮店有很多很多米啊,米是多么好的东西呀,幼儿园有吗?”
  她的话总是很有道理,让人无从反驳,眼看她又要消失,我突然大声问:“你是谁?为什么你跟我母亲这么像?”
  “我是妈妈。”她说完就不见了踪影。
  我坐起来,外面漆黑一片,母亲在隔壁说着胡话,她一睡着就喜欢说胡话。我突然有了个想法,会不会是母亲也在做梦呢?会不会是我和她在梦中相会,彼此都说了些梦话呢?
  第二天,我问母亲:“你昨晚做梦了吗?”
  “我从不做梦,也许我做过梦,但醒了又忘了,谁管那些东西!”
  可能真不是母亲,那她是谁呢?妈妈?真是好笑,难道人可以有两个母亲?
  奶奶听说我有了工作后,欢天喜地地作揖:“多好的工作呀,你说这世上有谁离得开米呢?”可我觉得我的工作并没那么重要,无非是收下人家的粮本,在上面写下当月买粮的日期和数量,收钱。量米的工作由另一个同事负责。
  父亲问了问上班的情况,对母亲说,老杨这人还是不错的,没有让她去量米。他们似乎认为量米比记账和收钱档次要低一些,但我却很羡慕量米的工作,我很害怕收钱,我从没接触过那么多钱,每当我看到买米的人捏着钱包在我面前排着长龙,我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哆嗦。我觉得量米真好,把粮袋子往磅秤上一放,再把秤砣左扒扒右扒扒,要么往里添一点,要么往外舀一点,又神气又简单。这样过了两个星期,我就鼓起勇气去找了父亲说过的那个老杨,也就是红旗粮店的主任,我让他允许我去量米。老杨惊讶地看着我;“你喜欢量米?”“是的,我喜欢量米。”我不觉得我的回答有什么错误,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也许母亲当年让我洗袜子生炉子扫院子锻炼了我,仅仅适应了一天,我量起米来就又准又快。而且我是真的喜欢量米,量米可以走来走去,可以跟其他量米的人说说话,比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吭地收钱记账好多了。
  父亲后来才知道我换了岗位。他有点纳闷。“你这么喜欢体力活?”
  母亲很不高兴。她气鼓鼓地走来走去,让父亲一定去找找老杨,一定得把我的岗位换回来。“哪能听她的?她懂什么?她什么都不懂,被人卖了还要帮人家数钱。”
  “算了,过段时间再说,现在就去换,倒把她跟同事的关系搞僵了,这点也很重要。”
  “那就让老杨给她换一家粮店。”
  当然没有换。父亲不如母亲把这事看得那么严重,他只是觉得,也不能总是量米,量米毕竟不是个专门技术,谁都能干,说句不好听的,傻瓜都能干,收钱就不一样了,怎么着它也属于财务工作。
  我不这样看,我觉得量米也是有学问的,量得久了,我的手差不多跟秤一样准确,顾客少的时候,我们就量着玩,一瓢舀上来,不用过秤,我就能凭感觉报出分量,跟称出来的相差仅仅在三两以内。
  有一天,店里来了个人,让我大吃一惊,居然是燕。她中专毕业了,人家分配她到粮食局,粮食局又把她分配到了红旗粮店。当她走进粮店大门,一眼看到我时,手中的行李啪地掉了下去。“你也在这里工作?”她的表情非常惊讶,好像她压根儿就没想到我会出现在那里似的。
  不管怎样,我还是很高兴,一起在奶奶那个村里长大,一起上小学,现在又能在一个地方上班,真是让人喜出望外。我赶紧过去替她接行李,她躲开了。“你别动,这里面都是我的书。”果然,她的行李看上去不多,但沉得很,一只手根本提不起来。我觉得燕真了不起,有这么多书,而我,自从高考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过书了。
  一会儿,燕就从楼上的主任办公室里下来了。她脸上挂着笑,这使我想起来,她刚进来时脸上一直都是没有笑的。“你要不要来试一下。”我把量米的瓢递给她。
  “我又不用量米,我在财务室工作,我是一名会计。”她根本没有伸手接瓢的意思,上上下下看了我一眼,就出去了,主任非常体谅她,给她三天假,让她安顿好自己的生活,再来上班。
  虽说我跟燕在一个单位上班,可我们并不常见面,财务室在二楼,二楼的人都会从外面上楼,到了快下班时,往财务室送流水单的是那个收钱记账的同事,而不是我这个量米的,而且粮店规定职工不准串岗,更不准我们楼下的往楼上串。开始我以为燕会抽时间下来跟我聊聊的,因为她是有理由下来的,她可以下来收流水单,这样一来,楼下的人就不必往上送流水单了。但一个多月过去后,燕一次都没下来过。有一天,送流水单的同事下来说:“那个什么燕,还嫌我的流水单送迟了,楼下这么忙,她坐在那里看报纸,为什么不自己下来收呢?”
  后来,我终于逮了个机会把同事的话告诉了燕,燕哼了一声。“她想得美,我是替她收流水单的人吗?谁让她自己笨手笨脚的。”这话有点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我有点尴尬,就跟她说起了别的事情,她看上去心不在焉,好像急着离开。“星期天有什么安排吗?要不我们一起骑车郊游去吧?”我想,不管怎么说,我们是亲戚,是老同学,还曾经是好朋友。
  “不了,我已经跟我同学约好了,我们有舞会,还有野餐。”燕说完转身就走,她似乎高了些,仔细一看,她穿了一双高得要命的高跟皮鞋,看上去像在踩高跷。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感觉,燕并不喜欢看见我,也不喜欢跟我做同事。终于到了那种地步,即使不下雨,燕也不再走外面的楼梯,她拿着早点,一边吃一边往楼上走,我一直迎着她的目光,可她自始至终都没朝我看一眼,就那样一径上楼去了。
  有一天,粮店开会学习,我因为要送走最后一名顾客,燕可能是因为其他什么事情,我们成了两个最后到场的人,不得不坐在一条板凳上。坐下来后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有一个内容是集体投票决定燕转正的事情。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没吭声。还好,燕转正一事全票通过了,关于转正的正式申请将于明天送到局里,一般来讲,局里批准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是个程序问题。我悄悄说:“恭喜你,你要涨工资了。”燕隔了一会才说:“多不公平啊,我明明比你多读两年书,结果我们竟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甚至我拿的工资还比你少,就算我转正了,也才比你多五块多钱。”
  “那不一样,我是工人身份,你是国家干部身份。”
  
  “可实际上有什么不同?”
  我被燕的几句话弄得很不高兴,可到底是因为什么不高兴,我一时又说不清楚,总之,我再也不想跟她谈这个问题了,幸亏从那以后,我们相遇的机会更少了。
  
  三
  
  燕似乎谈恋爱了,下班时分,总有一个小伙子连同他的自行车一起出现在粮店门口,燕走过他身边,轻盈地一跳,两人就稳稳当当地向前滑去。
  小伙子戴副眼镜,看样子可能是她同学。记账的同事说:“兰,让你的亲戚把她的同学介绍一个给你嘛。”我不理她,头一低,匆匆走了。
  我怎么能要那样的男朋友?骑在人家的自行车后座上,头发肯定会被风吹得翻过去,一张脸会在风中暴露无遗。谁会要一张这样的脸,像京剧脸谱似的脸。就算我有男朋友,首先他不能骑自行车,更不能骑摩托车,他不能骑任何一种车,他还要有心理准备,头发毕竟不是铁片,头发是最轻最轻的东西,哈一口气它都会擅离职守地飞起来,露出可怜的需要它掩盖的地方。
  有一天,母亲把我叫到她的卧室里。她首先告诉我,还有两年她就要退休了,再有五年,父亲也要退休了。“退休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就是从此以后再也没人买你的账了。”
  我有点糊涂,不知母亲到底想要说什么。
  “在我退休之前,我希望能把你的终生大事定下来,我好歹是个老师,一个老师岳母和一个退休太婆岳母,这两者的威慑力是不一样的,你懂我的意思了吗?”母亲越说越直露,我还能不明白吗?
  母亲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他有什么残疾吗?”我不假思索地问母亲,“他大概是个瘸子吧?要不为什么只是一张半身像?”我不相信有人会给我介绍如此英俊的男朋友。
  母亲使劲摇头,摇了一会,眼泪就涌了上来。“兰啊,他什么残疾也没有,他不是瘸子,也不是跛子,更不是矮子,他非常健康,工作也很好,他跟你同在粮食系统,只不过你们不在一个单位,所以不认识。”
  我推开了照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早就在母亲的教育下,学会了认清现实,我一眼就看出这不是属于我的现实。
  “但他有一点不好。”母亲在后面结结巴巴地补充,“他家在农村,他是粮食加工厂的临时工,但他是很固定的那种临时工,他已经干了快五年了,都说他很快就会转成城镇户口,那样一来,他也就跟着转成正式工了。”
  我明白了,这是比残疾还要命的缺陷,我一推门走了出去。在粮店门口,正好遇上了燕和她的那个眼镜,我和燕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说过话了,所以我只瞥了一眼那个男的,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他,也许是刚刚看过那个临时工照片的缘故,我突然觉得他很一般,甚至有些明显的缺陷。这样一想,那张照片就在我脑子里慢慢放大起来。
  整整一天,我都有些心不在焉,我在量米的时候险些出了一次差错,我把二十公斤的砝码当成了十公斤的。一直到了下午,我心中豁然开朗,如果我注定只能嫁一个农村来的临时工,那我不如嫁一个漂亮些的临时工,当然,我是说,如果他也愿意的话。
  我没想到那个叫超的临时工真的愿意。我想媒人应该向他说了我的情况,我的伤疤,我的现状,等等,说了这些之后,他仍然愿意,我不得不考虑他的诚意了。就这样,我们见了第一面,他本人不如照片上精神,照片上的他,两眼炯炯有神,而现实中的他,眼神却没有那种力度,甚至有点躲闪。我想,他大概是有点害怕见到我的脸,尽管我的头发经过了处理,整张脸被包裹得只剩了鼻尖和下巴,但还是有些地方露了出来,因为没有任何一种发式可以包住以鼻梁为界的二分之一。我想,我得诚实一点,这也是我的尊严,我不能蒙人骗人,于是我装成无意的样子,索性将头发往耳后撩去,直到媒人发觉了我的恶作剧,不由分说替我放了下来。我看到他的脸红了,我想,这下大概完了。正当我站起来要走的时候,他却在我旁边轻声说:“我有个妹妹,她也跟你一样,她是被开水烫伤的。”这句话一下子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可我内心深处还是有点犹豫,我很想知道超对我的真正看法,据我所知,没有哪个小伙子不想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何况超长得不赖。我想到我那个秘密,那个曾在子夜时分出现的妈妈,她会怎么看这件事呢?可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出现。我去问奶奶:“怎样才能让自己做梦?”奶奶说:“睡觉的时候,让鞋尖朝着床。”
  我按照奶奶说的做了,可她并没有出现。我笑自己,真是愚蠢,难道生活是可以靠奶奶这个老文盲来指点的吗?生活就是面对现实,走最宽阔最稳当的路,这是母亲说的,母亲的话显然更可信。
  下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终于鼓足勇气问了超:“为什么不去挑选一个更好的?你完全可以的。”“一个成熟的人应该面对现实。”超脱口而出,跟着又补充道:“在我的可选择范围内,你已经是最好的了。”
  “你呢?”超也这样问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我说:“我跟你想的一样。”
  这是一次令人伤感的约会,也是一次令人放心的约会,我感觉我们之间有一种十分契合的东西,像两只搭钩,轻轻一碰,就牢牢地挂上了。
  在我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那个子夜妈妈又出现了。“兰啊,每对夫妻都是一对搭钩,还有些搭钩一辈子都挂不上呢,因为它们找不到另一半搭钩,或者勉强找到了,结果还是错误的,最后又松脱了。”
  “可是,他是个农村小伙子,燕她们知道了会笑话我的。”
  “一切都是会变化的,农村和城市,美和丑,生和死,都不过是一条路上的两段,连界限都没有,不知不觉间,一脚就迈过去了。”
  “妈妈!”我喊了一声,安稳地睡了过去。
  超第一次被人带进我们家时显得非常拘谨,看得出来,他努力想要表现得自然一点,他喝茶时注意不发出声音,尽量不让茶杯在玻璃桌面上碰得太响,他说他不抽烟,实际上谁都看见他右手中指被烟熏得黄黄的,他不多说话,父母问他什么他就说什么,小心翼翼地维护到最后,最后还是出了丑,他在卫生间里小便时,发出很响很响的声音,我看见梅和竹脸上憋得红红的,捂着嘴跑进了卧室。我跟进去,压低声斥责道:“难道你们每次都是打开水龙头才小便的?我经常听见你们拉尿的声音。”她们一起冲我起哄:“哟!哟!现在就开始护着人家了。”
  我们的恋爱没有什么波折,不到半年,我和超就开始讨论结婚的事情。因为是双职工,我们有幸在单位分了一间三十多平米的单间,放一张床,一个衣柜,再放一个灶台,就可以过日子了。那灶台其实是个摆设,婚后我们基本不会在这里开伙,我们还是会回到父母家吃饭。“这么一来,我等于是倒插门了。”超有点犹豫。我说:“这样不是省钱吗?”超想想,也觉得还是这样比较好。超在我们家再也不像以前那么拘谨了,这可能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有关,他一进门,就钻进了厨房,没想到他还是个出色的厨师,他很快就以自己的厨艺确立了在我们家的地位,他做的霉干菜烧肉无人能及,他甚至被推荐到父亲的同事家里进行现场表演。
  就在定做结婚礼服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她是那个裁缝店的老板,我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的背影,她穿着阔袖白衬衣,深蓝色时装背带裤,站在那里弯腰裁剪,我在心里赞叹,真美呀,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小裁缝。当她抬起头来时,我们都大吃一惊,原来我们是一样的人,原来她也是个脸上有伤的人。互相打量了一会,她冲我一笑,我看出来了,她比我的伤更严重,她连鼻子都险些毁了。
  听说我要定做结婚的衣服,她顿时来了兴趣,问我男朋友是哪里的,什么职业,家里状况如何,又问我多大,等等,我都一一告诉了她。“他在利用你。”她肯定地说,“你想想,如果你不是因为这张脸,你会跟他结婚吗?”
  “可是,我已经摊上了这张脸呀,人得面对现实。”母亲的想法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我的。
  
  “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降低要求的,我宁肯不结婚。”她坚定地说,同时低下头去,在那片大红的绸料上狠狠剪下了第一刀,又开始劝我。“你才这么小,着什么急呀,你看看我,我比你大三岁,我都没着急。”
  我一笑,就算我想跟她一样,一切已经来不及了,日子已经定好,该请的客都已经请了。我去取衣服的那天,这个漂亮的小裁缝告诉我她叫静,她让我以后没事就去找她玩,作为结婚礼物,她还送了我一件大红的小背心,当然,是她自己的手艺。
  静的裁缝铺就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上,自从认识她以后,每次路过,我都忍不住要回头看看店里的情况,顾客多不多,又做了些什么新款的成衣。有段时间,我发现店里总是只有一两个学徒,就想过去问问。小学徒告诉我:“我们师傅到上海去了。”
  “她不好好看店,去上海干什么呀?进货吗?”
  小学徒怪怪地笑着,摇摇头,却什么也不说。
  又过了一段时间,静总算出现在店里了,我问她为什么去上海,她抬起头来问我:“你没觉得我有点变化吗?”我看了看,什么变化也没看出来。“哦,对了,你今天好像画了眉了。”
  “嗨,看来一万多块钱又白花了,你没看出来吗?我去整了容了。”
  我心里一沉,说不出话来。
  “前两次是这样,看不出太大的变化,从第三次开始,效果就会出来了,医生是这么跟我说的。”
  “做这种手术要很多钱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不便宜啦,我开店这么多年,省吃俭用,全都用在这上面了,还借了不少钱。”
  “你觉得值得吗?”
  “怎么你也说这种话?”她把剪刀往铺板上一扔,“你应该理解我才是呀,凭什么因为这伤疤我就要低人一等?就要遭人白眼,忍气吞声?我偏不肯让步,我偏要夺回本来属于我的一切。”
  这天晚上我问了超一个问题。“你觉得我有必要去整容吗?”
  “你没事提那干啥?那得花多少钱哪,再说你都结了婚了,还整什么容?我嫌弃过你吗?”
  我不太喜欢超这个回答,但我又挑不出他的错处,就转过身去,不再提这事了。我在想,如果在遇上超之前遇上静,如果在缔结婚约之前遇上静,我会不会像静一样呢?也许不会,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想到这里,我就平静了,我跟静还是不一样的,她比我有钱,所以她才动了整容的念头,因此我不能拿自己去跟静比。
  
  四
  
  一夜之间,粮食部门也不景气了,先是买粮不再凭本子,接着就是粮店不再是国家的专利,一些家庭开始蠢蠢欲动地试着开私人粮店。然后就是粮食部门的职工开始感到危机,钱发得少了,物质也发得少了,开会学习更成了稀奇事。
  燕又开始跟我说话了,没事跑到楼下来,跟我闲扯一番。她问起我父亲的情况,还说要去看望我父亲。我在心里感叹,到底是亲戚,血毕竟浓于水。
  燕真的到我们家去了,她还提了些礼物。父亲很高兴地接待了她,一则她是我们家的亲戚,二则她是我的同事。燕跟父亲寒暄了一阵,突然说起了工作的事,原来她在考虑调动工作的事情,她不知在哪里打听到工商银行的行长跟父亲是老战友,她想请父亲去跟她做做工作,把她调到工行去,那里需要财务方面的工作人员。
  “啊?!”父亲望着她,久久合不上嘴。“原来你都打听清楚了?”
  父亲就在那天说了些伤感的话。“我们家的人就是不够主动,明明知道粮食这条船要沉了,也不会提前跑掉,非要跟它一起沉到底,看看人家燕,人家就知道未雨绸缪。”
  母亲说:“还是先管管自己的人吧,要帮也要先帮兰和超,他们都在粮食系统,一旦哪天粮食关了门,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
  我说:“我们是稀泥巴糊不上墙,我们不像燕,我们没有文凭,你让我们往哪里跳?”
  父亲心里不乐意,但还是不得不替燕跑了起来,不然他如何向她交待呢?也许是燕的运气好,也许是父亲的面子足够大,燕的调动真的行动起来了。那段时间里,燕天天从我面前过,亲亲热热跟我打招呯,有事没事在我身上拍一下,有时还往我手里塞点零食什么的。突然有一天,燕就小脸通红地拿着商调表进来了,说是急着找主任签字,跟我点了个头就走了。这一走,她就再也没有来过了。后来,我在街上碰到过她一次,她穿着银行的制服,化着淡妆。隔着马路,我高兴地大声喊道:“燕!”她回头看了一眼,举起一只手,几根手指动了动,算是跟我打了个招呼。
  粮店的职工又走了一些,到最后,只剩下经理、我和另外一个看店的了。经理说:“怕什么,人少好过年。”事实上并非如此,生意一天比一天冷清,我们的渠道不如那些个体粮店的渠道灵活,天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竟把东北的泰国的大米都拉到这里来了,把天南海北的米都拉到这里来了,我偷偷去看过,那些米颗粒饱满,白得耀眼,的确比我们的米好,我们还像以前一样,继续出售着本地的大米,我们的米既不太白,颗粒也不均匀,一下子就给比下去了。每天每天,我看着人们提着粮袋,路过红旗粮店,去那些新开的粮店里买回外地的大米,心里很难受,但我想,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钱在人家口袋里,人家想买哪种就买哪种,谁也强迫不得。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红旗粮店的情况更惨了,有时一连两三天卖不了一斤米,我坐在店里闲着没事,只好拿起抹布擦柜台。隔壁五金店的老板笑我:“你把柜台擦得这么干净做什么?越干净生意越不好,粮店的灰,那是米灰,是粮食,是财气,你这一擦,店里倒是干净了,却把财气也给擦走了。”
  我觉得他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停了两天没有擦洗。果然,有个大婶提着米袋子进来了。称完米,大婶说,还是你们店里红旗两个字让人放心,糙一点就糙一点,至少不会把打蜡的米卖给我们。
  我们这才知道,有些人丧良心,把霉烂的大米打蜡过后,当精品大米卖给市民。这消息一传开,那些米店的生意一下子就冷清下来,我们红旗粮店门口又开始排队了。经理下来帮忙,向买米的人大声吆喝:“我们的米是放心米,知道什么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知道什么叫水土不服吗?外地的米那是给人家外地人吃的,本地人吃外地米,偶尔吃一吃还可以,长年地吃,肯定会出毛病,要不现在这么多怪病,还这么多大胖子,吃得不对嘛。”买米的人哈哈大笑,笑过了就说:“还真有点道理。”
  我们也开始想些别的办法,虽然经理说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话,但他还是想法打通了一些进货渠道,开始卖起了外地的大米,连外地的杂粮也运了一些过来,再配合上一些有关科学饮食的宣传单,红旗粮店俨然一副国家派头,昔日的尊严终于被捡了一些回来。
  经理说:“看来我们也得搞搞服务上门了,现在都兴这一套。”
  开始我以为不会有生意,有谁会连自家吃的大米也让人家送上门去呢?又不是买煤球,买大件东西。但我想错了,自从送货电话开通以后,几乎天天都有送货的任务,原来还真有这么多懒人。经理看看我那辆轻便的小轱辘自行车,摇摇头,不多一会就去推了一辆大号的男式自行车过来,一看就是二手的,锈迹斑斑,铃铛在龙头上耷拉着,早就哑巴了。经理找了块木板来,结结实实地绑在后座上,又去五金店找来两个货筐,一边一个挂在后轮两边。
  “行了,这就是我们的送货车,你来试试看。”
  幸亏我个头不算矮,飞身上去,勉强够得着踏板。
  送货的工作基本上落到了我一个人头上,因为唯一的同事个头不够高,对付不了那辆自行车,而经理,他哪有时间来送货呢?他现在是我们的主心骨,我们有没有工资,有没有奖金,全指着他那个有些秃顶的脑瓜子了。
  送货是个比较辛苦的工作。一般人家去买米,一次顶多买个十斤二十斤,了不起买三十斤,因为是送货上门,要额外多付一点送货费,人家就想,不如多买一点,也不枉多付那点额外的钱。于是,至少是三十斤,五十斤,这可苦了我了,我从小虽谈不上养尊处优,体力活却干得不多。第一次送货,三十斤的大米,从自行车上卸下来,再扛上五楼,累得我眼冒金星,回家吃饭的时候,我的一双胳膊抖得端不住饭碗。我暂时没把送货的事情告诉父母,我想,这就是我的现实,我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改变不了我的现实。何况,就算我能暂时改变这种现实,下一种现实又是什么呢?一定会比这个现实好吗?
  
  其实这点辛苦也不算什么,习惯了就好了,我很快就适应了扛着大米袋子上楼,顺着人家的手指将米袋子放进指定地点,也适应了人家的抱怨。“送货上门哪有额外收费的,现在无论什么商品,送货上门的服务全是免费的。”我不能因为不想听那些抱怨就赌气不收人家钱,因为这钱并不会落进我的腰包,是要开收据的,回去以后是要交账的。
  我唯一不能适应的是,偶尔会有人在街上冷不丁地冒一句:“这不是红旗粮店那个送米的吗?”尤其是当我跟超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想,我多给他丢面子啊。还好,他比较体谅我,他什么也不说,硬着脖子和我继续往前走去。我想那些人之所以记得我,是因为我的脸,当我骑在自行车上,当迎面吹来的风掀翻我的妹妹头,我的标志性的面容在大街上招摇而过,肯定让人过目难忘。但现实就是如此,可以穿雨衣戴雨帽的日子毕竟很少,遇到上坡必须下车来推着走的机会毕竟也很少,我别无选择。
  有时我会想,以前我和母亲的想法其实都是错误的,不要以为只有跳舞才是必须露脸的职业,送米一样会露出脸来,反正是露脸,还不如当初去选择跳舞呢。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晃而过,跳舞和送米,这两个行当现在相差得太远了。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他口气很急。“赶紧帮我送三十斤米过来,我等米下锅呢。”他家住六楼,我一边扛着米袋子上楼一边想,他还算是个男人呢,也不知道下楼来接我一把。又一想,觉得自己真是好笑,他又不是我的男人,他凭什么要下来接我呢?
  一进门我就傻眼了,居然是燕的家,我正在大把擦汗的手僵在那里。她也吃了一惊。“怎么是你?店里的男人呢?干嘛让一个女人来送货?这是女人干的事吗?”
  “除了经理,男人们都走了,只剩下女人了。”我很不好意思,早知道是燕的家,我就不穿这件最破最旧的工作服了,我完全可以不穿工作服,衣服脏了也无所谓,又不是不能洗。因为这件工作服,我都有点不敢正眼看燕了,她穿得多好啊,紧身合体的小西服,窄裙,头发一丝不乱。
  “趁你爸还没退,赶紧让他想办法给你换个地方吧,粮食这行没希望了。”
  我嗯了一声,什么也没说,趴在那里开票。送货费是每十斤一块钱,三十斤三块钱,我撕下票来给她,她给我一张五块的,我找给她两块,然后我说:“再见!”她没吱声,很久,我已经快步走到了四楼,才听见上面传来关门的声音。
  回来的路上我没骑自行车了,我心里很乱,我怕骑上会出事,就一路推着走。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乱了,我突然想到了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次燕要去走亲戚,过来借我的裙子,借我的皮凉鞋,还回来的时候,奶奶发现我的裙子上有了一个破洞,就责问了燕几句,燕当时就哭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想起这一幕。
  
  五
  
  有时我会到静的裁缝店里去坐一坐。我觉得有些事真的很奇怪,它们之间有种秘密的跨越时空的联系,而人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比如我初一那年的那篇作文,那个被迫在半夜时分纠正过来的关于当一名裁缝师的理想,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以后,在很多事情都被遗忘之后,我还会碰上一个叫静的女裁缝师呢?为什么这个叫静的女人也跟我一样有一张烧伤的脸呢?
  静这次有了很大变化。她又去过一次上海的整形医院了,她一共做了三次植皮,经受了三次难以想像的痛苦,也花掉了大量的金钱——她想了想,说出一个数字,把我吓了一大跳。我想我一辈子也未必能挣得到那么多钱。她这次的变化在于,脸上那些鲜艳欲滴的红色大大消褪了,只剩下些白色的疤痕,而且重新植出了一道眉毛,原来有些歪斜的鼻梁也端正了许多,站在远处一看,她的伤痕已经不太明显了。也许是为了庆祝这个改变,她改变了一个发型,原来用心遮在脸颊上的头发终于挽起来了,露了细长白皙的脖子。
  “你的确漂亮多了。”我由衷地说,“真希望我也能跟你一样,但我没那么多钱,而且从来没有人提醒过我这事。”
  “算了吧,你肯定比我有钱。”她抽空在墙上的小镜子里照了照。“你家境比我好得多,而且你那么小就有工作。你就是条件太好了才没人提醒你。”
  “你知道我家境?”
  “当然,你跟我是一样的人,我怎么会不关心你呢?我觉得我跟你的想法还真有点不一样,我很早就想去整容了,我妈说我太好强,她说得没错,我就是不想输这口气,除了这张脸,我哪里不如人家了,但我家里太穷了,没人支持我,所以我就去学艺,我拚命干活,拚命攒钱,攒足了钱就上医院。我的计划是,什么时候我对我的容貌满意了,我就允许自己去谈恋爱,否则我就独身。”
  这天下班后,我跟母亲在厨房闲聊,我问她:“在我长大以前,你就一点都没想过替我整容吗?”
  “整容?为什么?”母亲一脸的疑惑,好像她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是第一次面对我脸上的疤痕。
  刚好奶奶那段时间也在城里住,她七十八岁了,时常会露出一点老年痴呆的前兆。那天她突然过来指着我的脸说:“你这脸是怎么啦?你把自己弄得这么丑,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呀。”我跟她开玩笑。“是你把我弄成这样的你不记得啦?我要你赔我的脸。”“瞎说,自己长得丑还怪别人,我怎么会把你弄成这样呢?”她这话让我有点难受,虽然我从不怪她,但当她一下子把自己推卸得一干二净时,我就不太高兴了,我宁愿听她神志清晰时说过的话。“你这脸上的记号是消灾避祸的,以后凡是天降灾祸,见到它都会远远地躲着走,你这一生就靠它平平安安逢凶化吉呢。”
  我很想跟她们说说静这个人,说说她的裁缝铺,她的脸,她的整容计划,可我想了又想,还是咽了下去,我不想再去打扰她们了。母亲已经退休,从回家第一天起,她就从衣柜深处翻出以前穿过的旧衣服,从头到脚把自己裹得像一堆破布墩,让人怎么也想不起来她以前曾经是个中学语文教师。“这下舒服多了。”她伸伸胳膊伸伸腿,“还是旧衣服穿着舒服,亲切。”好像这些年她一直在受着什么委屈似的。奶奶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一个人顶着满头白发很容易让人肃然起敬,迟钝有时跟大气也有相通的地方,再加上几年前奶奶就告别了体力劳动,一些痕迹渐渐消失,如果她不说话,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她甚至比母亲更像一名退休教师。
  母亲说:“兰啊,生个孩子吧,你的孩子跟你会很不一样,我们一起来教育她,我们把她塑造成最好的。”母亲终于在黑乎乎的屋角里找到了我,大概是静给我带来了惆怅与失落,开饭之前,我借口头疼躲了起来。
  母亲不知道她的安慰更让我伤心,我懂她的意思了,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我应该寄希望于我的孩子,尽管我不知道我的孩子会是什么模样。让一个才二十七岁的人寄希望于她的孩子,我觉得这不是安慰,而是一种打击。
  这期间,我们家连续接到了两个好消息。姐姐梅真的当了官,但不是她以前说过的外交官,她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省直机关,虽然地位低微,无非是抄抄写写,跑前跑后,但她自己很有信心。“再窝囊的媳妇也会熬成婆的,何况我还不是个窝囊的媳妇。”妹妹竹的运气是最好的,她后来果真如母亲所言,在语言方面表现出了良好的天赋,她考上了外国语学院,就要毕业的时候,又很难得地碰上外交部到她们学校挑人,她一下子就被挑中了,明年夏天过后,她就将启程,去欧洲某国的中国大使馆工作,那可是真正的外交官啊。
  父母的高兴表现得很有节制。有天上午,我突然回到家来找样东西,发现老两口正凑在一起看影集,我瞄了一眼,是姐姐和妹妹的那两本影集,当我从里屋拿了东西出来时,影集不见了,一张报纸鼓鼓囊囊地盖在饭桌上。我在想,他们两个刚才是多么喜悦多么幸福啊,可一看到我,他们却不得不把那份喜悦和幸福藏起来。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妒嫉自己的亲姐妹。于是我主动和父母谈起梅,谈起竹,谈起她们的天分,她们与生俱来的与众不同之处。他们很高兴我能跟他们谈这个,他们越谈越高兴,兴奋得眼里甚至涌起了泪花。“她们确实是有天赋的。”我诚心诚意地说,“就算我不烧伤,就算我跟她们一样顺利长大,我也不可能有她们那样的成就,如果说我们是三块玉,我天生就是质地最差的那一块。”
  
  “十根手指头怎么会一般齐呢?”母亲低声说道。她居然没有反驳,她甚至都不想假装反驳一下。我表面上继续笑着,心里却在说,她终于承认我是个天生的笨蛋了,她肯定认为我生下来就是个笨蛋,注定是不会给她挣面子的孩子。
  母亲到底还是发现了我在做送货上门的事情。我正驮着一只大米袋在马路上跑得风驰电掣,头发像羽毛似的根根竖起,整张脸无可奈何地暴露出来,恰在这时,母亲突然从斜里杀出来,大声喊道:“兰啊,家里还有米呢,你又买这么多米干什么?”我不得不跳下车,气喘吁吁地向她说了实话,她一听,眼泪顿时就涌了上来,嘴唇哆哆嗦嗦地抖了一阵,却什么也没说出来,我赶紧飞身上车,匆匆逃走。
  从这天起,母亲天天在父亲面前叨咕,让他一定抢在退休之前,替我另外安排一份工作。“哪怕是到你们单位去当收发员呢?不管怎么说,不能让我们的女儿去当苦力,你做过这种事没有?我做过这种事没有?你就一点不心疼吗?我不管你想什么办法,哪怕你去给人家磕头,也要把这件事情办下来。”父亲缩着脑袋,皱着眉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现在哪里还有收发员呢?分发报纸信件那些事,都是行政办公室的人代理的。”
  “那就让她到你们的行政办公室去,你在这个单位干了一辈子,照顾一个子女也是应该的。”
  “现在进人的事卡得可紧了。”
  已经成功戒烟五六年的父亲终于又抽起烟来,可见事情的难度不一般。我说:“你们就别打这个主意了,我可不想跟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其实,我只是不想给父亲添麻烦,父亲在法院工作,他一辈子安分守己,不苟言笑,一直干到快退休了,还只是个庭长。开始他是刑事庭庭长,轻则判人坐牢,重则判人死刑,有一天他长久地望着我的脸,突然有所觉悟,决定再也不干这种让他胆战心惊的事了。他申请调到了民事庭,这个庭多半是受理一些民告官的案件,案件不多,处理起来也不够威风,不够顺畅,他的表情也跟着一天天暗淡下来,直到最后,名义上他还是庭长,实际上,那个副庭长远远比他理直气壮得多。这些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个很会混的人,给这样的人下达一个限时的命令,而且是一个高难度的命令,除了抽烟,他还能怎样排解心里的愁闷呢?
  还没想出个头绪,父亲就中风了,他躺在床上,一只眼睛和半边身体的知觉毅然背叛了他,不再属于他了,解除戒烟令后的第一包烟还没抽完,剩下的三棵香烟永远盛在红色的烟盒里,父亲用那只尚可眨动的眼睛注视着,半张脸上全是遗恨。
  “父亲是为我急成这个样子的。”我对超说。“我知道了。”超二话没说,主动承担起所有照顾父亲的力气活,包括擦身、翻身、背出去晒晒太阳吹吹风,母亲一夜之间老了十岁,而且新添了个手脚打颤的毛病。“多亏了超啊。”母亲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着超先把躺椅搬到院子里——幸亏我们住一楼,可以无偿享用一个近五平米的小院子,再把父亲背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到躺椅上,然后给父亲架上太阳镜。“你说,要是你也像梅和竹一样离家在外,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母亲侥幸地说:“恐怕连吃口饭都困难吧。”
  我却是这样想的,如果我能像梅和竹一样,父亲也许就不会急得中风,也就不需要超把他背进背出,当然,那样的话,说不定就不会出现超这个人。可是,事情永远不是独立存在的,这件事连着那件事,那件事又连着第三件事,到最后,人往往会分不清这件事和那件事的因果顺序,就像我看不清父亲和超和我之间,到底是父亲注定会有一个超这样的女婿来服侍他,还是命中注定超只能娶我这样的女人为妻一样。
  红旗粮店的命运还在继续变化着。某天早上,我和同事正要开门营业,经理走了过来,他从没这么早出现在店里,更没替我们买过早点,他肯定是要宣布什么消息了。管它呢,是祸躲不过,躲过不是祸,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我和同事决定不管那么多,先吃了他买的豆浆油条再说。果然,经理宣布了一个令人脊背发凉的消息,这个粮店由他承包了,也就是说,由他私人经营了。“如果你们愿意留下,我非常欢迎,但工资问题得由我说了算,不能再照以前那样发工资了。”他抹了抹嘴说:“我们也来搞绩效挂钩,每月预先支付一点生活费,到月底再根据粮店的经营情况来结算个人收入,你们觉得如何?”
  我们马上就明白了,经理还有句话没说出来,如果我们不同意他的方案,我们完全可以离开红旗粮店,他自会另找高明。
  这是红旗粮店最为沉默的一天,连顾客都像是在配合我们,整个上午,一个买米的人都没有,我和同事呆呆地靠着柜台想心事,怎么办呢?离开这里吧,一时半会我们不见得能找到工作,不离开吧,工资会不会有保障呢?关于私人老板,这段时间我们听得太多了,职工的工资发多发少,月头发还是月尾发,完全看老板高兴与否,而这个经理,别看我们已经同事多年,可我们至今都没摸透他的脾气,他当过兵,转业后在粮食局当过干部,后来不知因为什么问题受了个处分,被下放到镇上的粮店,后来又从镇上的粮店辗转来到红旗粮店,在这个过程中,他离了婚,孩子判给了女方,没多久他的摩托车上就出现了一个女人,或者说几个女人,后来就听说他某天晚上被人打了,一条腿跛了好长时间,我们至今不知道那个打人者是谁,为了何事,反正他至今孤身一人,常年一身酒气,一股烟味,一腔臭脾气。以前,红旗粮店遇上什么事情还有粮食局下来收拾,而从今以后,无论大事小事,将只有经理一个人来抵挡了,我们对红旗粮店新的命运一点都不乐观,可不乐观又能怎么样呢?走一步看一步而已,试试看而已。下班之前,我和同事一起来到经理室。“我们决定留下来了,我们想继续跟着你干。”
  经理请我们吃饭,是新的红旗粮店的起伙饭,就在路边的大排档。“从今往后,我们三个人真正是同呼吸共命运了。”经理一端起酒杯,豪气就冒了出来。“你们放心,全国各地都是我的战友,我一定要把红旗粮店的战旗插遍全国,我一定要让它变成全市最大的粮店,我要把那些小粮店通通挤垮,他妈的,才做了几天生意,就想跟我们红旗一比高下?”
  经理那天喝了很多酒,因为这顿饭的意义非同寻常,我们只得硬着头皮陪他,眼睁睁地看着他喝掉了一瓶半斤装的白酒,又喝掉了四瓶啤酒,他的眼睛越来越红,脸却越来越白。“经理,少喝点吧。”我试着劝阻他。同事也说:“你以后可不能见天醉酒啊,你还要领着我们打下红旗粮店的江山呢。”
  “操!几瓶酒就能妨碍我打江山?你们这些女人懂个屁!”经理把啤酒杯往桌上一顿,喊道:“再拿两个杯子来,你们今天要陪我喝一顿誓师酒,傻娘们儿,知道什么叫誓师酒吗?”
  同事苦着脸,望着经理硬倒给她的半杯啤酒发愁。轮到我时,我捂着酒杯直摇头。“我从没喝过酒,我连闻都闻不惯。”
  “闻不惯也要喝!醉一次又如何?你怕喝醉了会有人对你非礼?算了吧,你这样的,脱了裤子躺到大街上都没人碰。”
  我的同事红着脸,有点惊慌失措,我看到她的头越来越低,那是因为我端着酒杯慢慢站了起来。我知道这家伙是经理,我知道这杯酒泼下去,我的工作就完了,所以我站得很慢,我的动作也很慢很慢,我想给自己一点犹豫的时间,但我的犹豫没有效果,我看见橙黄色的液体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缓慢地向他飘过去。
  我暂时没有告诉家里红旗粮店发生的事情,我想,反正祸事已经闯下了,他们早一天知道跟晚一天知道没什么区别,我在家里洗衣服,洗被子,洗所有可以洗的东西,一直干得大汗淋漓,这的确让我好受了许多。还没洗完,我的同事来了,她说经理请她来替他道歉,他昨晚喝多了。“他就是这么个狗东西,你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个人,跟他认真有什么意思,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下。”同事凑近一点说;“你干嘛要拿自己的工作赌气,你得装着没事似的继续上班,就算你想走,也要一边上班一边找下家,到时冷不防把他一脚踢开,让他防不胜防。”
  
  我觉得同事说得有道理,就跟她一起又回到了红旗粮店。我以为经理会过来道歉的,结果他只看了我一眼。“我去联系货源了。”他丢下这句话就走,一走就是十多天,当他回来时,我的气已经慢慢消了。我是这样想的,他的话虽然粗鄙下流,但那就是我的现实啊,我为什么直到今天还不肯面对现实呢?
  一个美女远远地向红旗粮店走了过来!仔细一看,天哪,她居然是静。
  她把头发高高拢至头顶,盘了一下,再松松地垂下来,披在肩上,这是当时最流行的发式,她居然敢尝试这种发式了。可她多么漂亮啊,虽然我仍然可以看出她的疤痕,但说实话,那点肉色的疤痕已经不是太明显了。她说:“我昨天刚从上海回来,我又去做过一次手术了。”她停了一会,不好意思却很骄傲地告诉我,“告诉你我谈恋爱了,我告诉他我生下来时是什么样的,后来是什么样的,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你猜怎么样,他居然哭了,他说他很感动,但他不想让我再去受那份苦了,他说他能接受我现在这个样子。”
  静的男朋友是一名海军,是她去上海治疗的时候在医院里认识的。“幸亏我当时一意孤行要去整容,否则我怎么能遇上他呢?”静满眼满脸的幸福,简直要流淌下来了。
  “这么说,你要离开这里了?”高兴之余,我想到了这么一句话。
  “我可不想随军,我得留这里继续开我的裁缝店,不开店我哪有钱去整容呢?”
  “你还要整吗?你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可以了,再说,你已经有了男朋友了。”
  “这是两码事。”静这才拿出米袋子来,她是来买米的,当然,也想顺便来看看我。她看了看米的价格,点了最便宜的那种。“我以为你要买这种呢,”我指了指价格最高的那种,“你现在都是老板了,应该吃得好一点。”
  “我想把钱用在最有用的地方,你知道去一次医院得多少钱吗?我说出来你都不信,我的裁缝店是全城生意最好的,但我现在却负债累累,不过没关系,这种情况总有一天会结束的,我的债务总有一天会还清的。”
  静走后,我的同事突然大声感叹:“这不公平,稍稍有点钱就去整容,天生的美丑都被弄得混淆不清了,甚至连命运都会被改写,这不全乱套了吗?”
  “她生来并不丑,她是被烫伤的。”
  “那也是老天对她的惩罚,为什么单单是她被烫伤了呢?可她却不服从惩罚,还要跑去整容,这就是……这就是颠覆!”她结巴了一会,突然说出一个让我肃然起敬的词来,我不由得目瞪口呆,她看了看我,突然不说话了。我想她大概误会了我的意思,其实在她面前,在熟人面前,我早已不再忌讳提到自己的伤疤。
  我的同事长相一般,不美不丑,但在我面前,她一直有种优越感,不是对着镜子弄弄头发,就是钳一下眉毛,还说她怎么也不会让头发垂下来遮住额头,遮在脸上,她一定要把脸上弄得光光溜溜的才觉得舒服。
  我在想,我前世到底做了什么呢?老天究竟为了什么要惩罚我呢?如果真是老天的惩罚,静自己取消了这惩罚,会不会惹谁生气呢?
  
  六
  
  吃饭终于不再是个问题,粮食成了最为灰头土脸的东西,与粮食沾边的行当也跟着陷于半死不活的境地。
  超有一天突然对我说:“干脆我辞职算了,我们找你家里借点钱,买台设备,顺便去外面拉点货,搞一个连销售带加工的小店如何?”现在的粮食加工不像以前,做出来的面条不仅口味独特,而且还可以做出各种各样像花儿一样形状,连大米粥都可以压制成干片状的东西,拿回家用开水一冲,一碗粥就成了。超所在的加工厂做不出那种东西,他们还像以前一样,只能把谷子脱粒成米,把面粉加工成面条。在外面那些新食品的冲击下,加工厂摇摇欲坠,超已经有两个月没拿工资了,据说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早晚会解散的。”超说,“与其等死,不如找死,早死早托生。”
  也只能如此了,超后来虽然好不容易转成了正式工,也有了城市户口,可回头一看,那些东西不过是让他白花了一笔钱而已,好不容易求爹爹告奶奶办成了,却转眼间就失去了它的意义,正式工也拿不到工资,没有城市户口一样可以随处买到粮食。
  母亲咬着牙拿出不多的积蓄,她本来不愿意的,但她想来想去,她不能没有超,不然她没法把父亲搬进搬出,再说,她也怕超给我脸色看,超像所有的上门女婿一样,有话从不直接对他们说,都由我在中间传话,如果我没传出去,或者传出去得不到响应,超也不会表露出不高兴的样子,但他会一连几天在饭桌上垂着眼皮一声不吭。
  超的加工厂办起来了。他的想法有点意思,他从老家叫来些婶子姨婆,在店里加工面条,饺子皮,馄饨皮,制作年糕,炒米,麻花,米酒,老面馒头,红绿丝发糕,总之,凡是跟米面有关的食品,他都想方设法做了出来。因为那些婶子姨婆手法娴熟,而且经验独到,他的小店很快吸引了一些顾客。母亲这个退休语文教师也使出了看家本领,她给他重新取了个店名,用“老阿姨厨房”取代了他原来的“兴发食品”。不知是不是新的店名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老阿姨厨房的生意一天一天红火起来。
  有那么几次,超在店里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他送点面粉过去,送点大米过去,我跟同事打个招呼,就请了假匆匆去了。一共也不过三五次,经理就把我喊了去。“你这样下去恐怕不行呢,身在曹营心在汉,如果她也像你一样,我的红旗粮店还怎么开?我知道人都是有私心的,圣人都不例外,所以,我看不如这样吧,你干脆回家去专心一意开好夫妻店,我这里先克服一下,再慢慢找人。”
  可能是正在好起来的生意让超的胆量格外壮了些,他听我讲了经理的态度,果断地说:“那就回来呗,有什么了不起,你回来了,我至少可以少请两个人,反而合算。”
  “你可不能听他的,”母亲悄悄把我拉到一边说,“你那毕竟是份正式工作,这年头丢工作容易找工作难,别看工资不多,一旦丢了,你以后想找也找不到了。”
  偏偏在这时,我怀孕了。这是我们三姐妹中第一次有人怀孕,母亲高兴得什么似的,她想到我那送货上门的苦差事,当即改变了态度:“也别说什么辞职,先请一年假,养下孩子再说。”我们的经理想也没想,痛痛快快地答应了。“好好好,生孩子是大事,准假准假。”我想他肯定在心里这么说:“他妈的,要请假就请一辈子。”
  母亲像看护花瓶一样看护我,交待我一定要小心又小心,千万别出什么意外。母亲一直盼望着有个外孙。“我年轻时为了工作没带好自己的孩子,我希望在外孙身上弥补回来。”但她这个愿望迟迟未能实现,虽然姐姐也结了婚,但她表示,她就要提副处了,她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变成个孕妇,搞得前功尽弃。她果然提上了副处,可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只要抓住这个机会,她完全有可能一鼓作气升上正处,这样一来,她的孩子又要往后推一推了。妹妹也不算小了,但她更绝,她说她一定要嫁个老外,给我们家的血脉来一次改良,了解一个同胞尚且不易,了解一个异邦人更是艰难,所以妹妹至今还是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晃荡着。
  也许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激起了超的创业野心,他渐渐对那些婶子姨婆的手艺失去了耐心。“一个馒头能赚多少钱?一斤饺子皮能赚多少钱?就算一天到晚不停地有人来买,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一年又能赚多少钱?”他想到了开餐馆,他觉得开餐馆是门槛最低赚钱最快的行当,他越想越觉得只有开餐馆才是最好的出路,还一口气举出了很多例子,谁谁以前不过是卖盒饭的,三年后,盒饭摊子就变成了一间五十多平米的小餐馆,一年过后,小餐馆就变成了大餐馆,三年过后,大餐馆变成了全城的连锁餐馆,门前车水马龙,好不兴旺。还有谁谁谁,以前是卖早点的,卖了三年早点,原来的早点铺变成了海鲜馆。“我也只要三年,三年过后,我一定把它盘成一个金碧辉煌的大酒楼。”
  
  “万一盘不成呢?开餐馆又不是种庄稼,只要种下去它自己就能长大。”
  超很不高兴。“连你也瞧不起我,我知道你们都瞧不起我,我偏要做出来给你们看看。”超一说到这个,心里的委屈就翻江倒海,好像受委屈是所有上门女婿的必修课似的,其实这只是他自己的感觉,我相信我们家人并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但我不想跟他申辩,越申辩他会越觉得委屈,就像人们常说的越描越黑一样。
  超的餐馆去掉了阿姨两个字,就叫老厨房,主要做一些当地农村的风味土菜,我看过他跟厨师商讨下来的菜单,多半都是他曾向我津津乐道过的童年印象。我提醒他,开餐馆不应该只按自己的喜好来设计菜式,得根据时尚和风潮来定。他却说:“你懂什么,餐馆就是要有个性,没有个性的餐馆谁记得住?”这话听上去很有道理,我只好不再过问了。我们之间有个大致的分工,我负责管理原来的小店,超负责餐馆,原则上我们互不干预。
  餐馆跟小店到底是不一样的,连超的行头都在悄悄发生改变,他不再穿以前那个粮食加工厂的工作服,他换上了西装,打起了领带,每天出门前往头发上喷洒大量摩丝。他的表情也有了些变化,隔着老远就冲人家笑眯眯的,又是挥手又是喊叫,其实那些人他多半只见过一面,人家往往要想好一阵,才能回忆起来他们是在哪里见过的。母亲却开始夸他,说他转换角色又快又成功。“开餐馆就是要有这等功夫,否则哪里会有客人上门呢?”
  我开始不停地去妇产医院做例行检查。有一天,我在那里碰上了燕,她一个人坐在妇产科门外,等待叫号,猛一见我,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
  原来她来做人工流产。“为什么不生下来呢?”我觉得她简直不可思议。“你也不小了吧,我记得你还比我大一岁呢。生下来吧,我们是同学,让我们的孩子也做同学,多好啊。”燕苦笑一下。“我们要离婚了,既然是这样,又何必让这个孩子出生呢?”
  我没有问她为什么要离婚,这还用问吗?任何一个理由都是致命的,否则她不会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不会拿孩子的性命开玩笑。
  “多可惜呀!”我只能这样感叹。燕却说:“没什么好可惜的,没准我离了婚,能嫁一个更好的,我对新生活充满信心。”她告诉我,她也许会离开这个地方,到另一个大点的地方去。“这个鬼地方,这些人,真没什么好呆的,我讨厌透了,我早就想离开了。”
  “你准备到哪里去呢?”
  “暂时还不知道,天下这么大,只要走出去,总有我喜欢的地方。”
  她问起了我的姐姐,我的妹妹,露出羡慕的神情来。“她们真的很厉害,可这多不公平啊,你们是亲姐妹,你们本来是一样的人,现在却拉开了这么大的差距,你心里很难过吧?”
  “我一点都不难过。”
  看样子燕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她怪怪地看了我一眼。“连我都替你难过呢,都怪你父母,他们当年不该把你扔在爷爷奶奶身边,否则你也不会遭受那么大一场灾难。”
  “你想过没有,如果不跟着爷爷奶奶,说不定也会有别的灾难等着我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从一下地开始,人就在走着属于她自己的路了。”我猛地想起那个子夜妈妈的话,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向燕重复她说过的话,“每条路都是弯曲的,每条路的长度都是一样的,最后都通向一个地方。”
  燕惊诧地望着我。“你简直成了哲学家了!”
  医生出来叫号了,燕站了起来,我说:“再想想吧,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不行,我得试试,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这也是我的路,我不得不继续走下去了。”燕转身进了那道门,门关上了,她在那里面踏上了属于她自己的路,我不知道她到底想去哪里。我想那扇门里真有意思,一个生命在那里被消灭了,而另一个生命,我肚子里的小生命,却在那里得到关照和抚慰,他将继续长大,直到踏上另一条属于他的路,那间小屋看似平常,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地方啊。
  我没能见到燕从那扇门里出来,她进去后不久,我也被叫到了另一张床上。“胎心很好啊,很有力,很强壮。”医生这样对我说,与此同时,我却想起了另一个孩子,他现在大概已经变成碎片了吧,燕此时在想些什么呢?
  
  七
  
  超的餐馆居然越来越红火,这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过的。
  “我只不过把老家的野菜都搬了上来,把小时候爱吃的几样土菜搬了上来,他们就都跟疯了似的。”超高兴得手舞足蹈。也许是有钱赚让人开心,也许是在餐馆吃多了油腻的饭菜,陪客人喝多了酒水,超胖了不少,他摊开两只明显肥厚起来的手掌,一脸的不以为然。“没想到开餐馆其实这么容易!没想到钱其实这么好赚!”
  我负责的那个小店却没有多大起色,但也不十分坏,勉强能维持下去。超也没指望我在那里赚多少钱,他认为我支撑那个小SjNwFUwKu+qA7yvuAzaJEmTZiib7IfHX2b48UJe68u4=店的意义在于解决他老家那些亲戚的就业问题,在于维持他在老家人面前的高大形象。“进城去,进城找超去,进城让超这小子给弄个事情干干。”这就是超在老家人心里的地位。的确,他们隔三差五就会到城里来找他,找他要活干,找他要饭碗,其实他也不能安排他们去干别的,不是他自己的餐馆,就是我的那个小店,除了这两块,其他地方他根本挨不着。
  老家那些人很会看脸色,他们不久就看出来了,这个家其实是超说了算。当我批评她们不该把饺子皮擀得那么小,不该往酿米酒的糯米里掺粳米,不该往炸麻花的油里放洗衣粉时,她们就和我顶撞。“超说可以。”“超同意了的。”“超吩咐我们这样做的。”我给她们买来口罩,吩咐她们工作时带上它,可我一转身,她们就一把扯了下来。“又不是拉磨的牲口,带这玩意干啥?”
  我向超汇报他亲戚们的不良行为,他边听边往外走。“这些小事你自己看着办,我不想管这些芝麻小事。”
  我真的开始管了,不管不行,万一哪天被顾客举报了,被工商盯上了,麻烦可就大了。我决定开除那个我们喊她姑妈的人(并不是亲姑妈,只是根据辈分排下来的尊称),因为我不止一次亲眼看见她不仅不带口罩,还一边擤鼻涕一边揉面团,鼻头上非常恶心地涂着一团白面筋,人家一眼就能看出端倪,这会影响小店声誉的。可我还不能当她的面指出来。“谁不流鼻涕?你敢说你从来没有鼻涕吗?”她冲我瞪圆了眼睛,那气势恨不得一脚把我踢得远远的,要不就是想一口把我吞下去。
  当我说要开除她时,姑妈在小店里破口大骂:“你这个疤婆娘,你凭什么开除我,你真以为这是你的店吧?这是超的店,得超说了算。你去把超给我喊来,他要是开除我,我二话不说,抬脚就走,他要是不开除我,你休想赶我走。”
  我气得浑身发抖,当即打电话把超喊了过来。可超一来就和稀泥。“什么大不了的事,什么你的店我的店,大家都是一家人,和气才能生财嘛,姑妈你也是,早就跟你说过要注意卫生,工商看见了要罚款的。兰兰你也是,又不是什么国家单位,什么开除不开除的,姑妈都一把年纪了,你让她多没面子啊。”我被超不由分说架回了家,他的理由很充分,不能气坏了我们的孩子。
  结果,姑妈没有被开除,作为妥协,她戴上了口罩,而且我再也没有发现她一边揉面一边擤鼻涕。我想想也就算了,不再追究她骂我疤婆娘的事,也算给超留点面子,有句话说得好,原谅别人一次,就等于拯救自己一次。
  我这个疤婆娘却生了个光彩照人的女儿。女儿真的可爱极了,连医生都说好久没有接生过这么漂亮的婴儿了。“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孩。”母亲一看到她,喜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她做完家务后,必须仔仔细细地洗过手,再换上细软的棉布衣服,才去摇篮里抱起我的女儿。“把她交给我吧,我要亲手把她培养成一个公主!”母亲的手脚突然奇迹般不再颤抖了,她自愿承担了照顾我女儿的全盘工作,她对这份新工作充满信心,简直野心勃勃。“兰啊,我要把你的女儿培养成舞蹈明星。”母亲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我去静的裁缝店里给女儿做毛布衫,布料是母亲很多年前就开始积攒下来的零头布,据说她攒第一块布时,我才十五岁不到。她说她当时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积攒这些花花绿绿的棉布,也许只是觉得那些布非常好看,而且作为零头布来买,价格相对便宜。“你看,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母亲有点得意,的确,那些柔软的纯棉布料现在已经不多见了,那些鲜艳而朴拙的花鸟虫鱼,越发衬得我的孩子像一只可爱至极的蚕宝宝。我带着这些布料来到静的裁缝店,老远就发现店门只开了一块,跟往常的热闹相比,门口显得十分冷清。
  只有一个学徒在那里咔啦啦地锁边,见到我,抬头笑笑。“老板不在。”她已经对我很熟悉了,她知道我是来找她们老板的。
  “她今天还会来吗?”我看看表,才下午三点多钟,正是干活的时候,她居然不在店里。
  “说不清楚,也许不会来了,她这几天很少到店里来。”
  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学徒终于告诉我,她整容出事了。“说是一条神经突然出了点问题,她一只眼睛不能闭合,嘴也完全歪了,声音都变得怪怪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医疗事故吗?”
  “不是的,因为有个手术她只做了第一期,就没钱做第二期了,耽误了,所以就出了事。”
  我向学徒问清了静的住址,一路找了过去。那是城中最荒僻的一条小街,静租住的小屋更是里面最糟糕的一间,我敲了半天,里面没有动静,只好走了。没走多远,突然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只好掉转头来往回走,路过刚才敲门的地方,猛一回头,我看见大门开了一条缝,静这么快就回来了?这一回我没有敲门,我径直推门走了进去。
  “静?!”
  她下意识地想要转过身去,犹豫了一霎,又停下来了。她站在那里,表情十分怪异,她的嘴巴斜斜地向上吊着,一只眼睛的外眼角张得很开,还不停地抖动,就像有人在给它施电刑。
  “静!”
  她向后退,一直退到墙边,险些撞倒了简易煤气灶,搁在炉子上的铝锅摇了两下,反扑在地上,一点冰凉的稀饭泼了出来。我说:“去告他们吧,我帮你去告,你能赢的,这是医疗事故。”
  “不怪医生,谁都不怪,只怪我没钱,最后两万块钱我实在拿不出来了,连借都借不到了,是我自己耽误了最佳时机。”
  “也许他们是在骗你。”
  “算了,打官司要很多钱,有这么多钱,我不如拿去做手术,医生说了,还有救,还能补救,但要钱。我昨天还在想,我这一生真是可笑,我从十八岁就开始挣钱,我一直都在不停地挣钱,我也挣了不少钱,可我却是穷死的。”
  “什么死呀活的,继续挣呗,你的两只手就是享用不尽的财富。”
  我觉得静的表情有些不对头,可又不敢对她说穿。
  她突然盯住了我手里的棉布,两眼放光。“多漂亮的布啊,这样的布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真想有一件这样的花衣服,但我妈没钱给我买,我只好穿哥哥们的旧衣服,不是黑的就是蓝的,还打满了补丁。”
  我告诉她我要做什么。她眼睛亮了一下,跟着就熄灭了。“如果不出这事,明年春天我可能也会结婚,然后我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可现在,我没勇气结婚了,我不敢见他了。”她拿出一块彩粉,把布摊开在床上,熟练地划了几道线,又拿起大剪刀哗哗剪了两下,卷成一个小卷递给我。“可惜我不能亲自给你做,拿到店里去吧,我的徒弟看得懂,她会给你做好的。”
  回家路上,我在想,我要不要给静资助一笔钱呢?按说,我们现在的日子比上班时好多了,超晚上常常出去打牌,输得最凶的时候,一个晚上就输了三千多块。当然,这事首先得跟超商量商量,切不可擅自做主,超不愧是个做生意的,精明得很,五百元以上的开销,任何人休想瞒过他的眼睛。
  犹豫了很久,吃晚饭时,我到底还是跟他说了这事,我怕他不同意,只说了一万。“啥?借给静?一万块?你是想放高利贷吗?千万别做这种事,万一人家赖账,你想告她都没法告,因为这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他这是在巧妙地拒绝我,因为母亲在场,他不便粗鲁。我想我跟他说得够清楚了,静要做手术,需要钱,他却凭空说出高利贷几个字来,他真聪明。
  母亲后来悄悄把我拉到一边说:“是借给静做那种手术用的吧?你真是愚蠢,有这闲钱,为什么不去给自己做个手术呢?”
  母亲的反问让我心里一震,顿时就乱了分寸。可是,我仍然觉得静眼下实在是最需要帮助的人,怎么办呢?上哪去弄点钱呢?我想到了孩子过满月时收到的礼钱,这些钱正在我手里保管着,当时我跟超提议,这笔钱应该作为孩子的第一笔成长基金放在一边,用于她将来的教育,超同意了,可我一直没来得及上银行开立户头,我想,能不能先挪用一下呢?只要静的脸治好了,她的裁缝铺还是很赚钱的,应该很快就能还我。
  我本想第二天就给静送去的,可我到底还是有些犹豫,恰好这时孩子突然发烧了,我在医院来来回回消耗了好几天,等孩子彻底康复时,我想,无论如何我得去看看静了,我悄悄带上了那笔满月礼钱。路上,我看见一辆殡仪馆的车顶着一只小小的花圈穿街而过,我停下来,心想,这是谁呀,真够冷清的,就一只花圈,也没有送葬的队伍。
  远远地,我就看见那个小学徒站在裁缝店门口,她一见我就抹眼泪。“静死了,刚刚拉到火葬场去。”
  回头一看,喧闹的马路上,殡仪馆的车已经不见了踪影。
  原来,就在我离开她后的第三天,静就吊死在出租屋里,据说她的房东非常生气,嚷嚷着非让静家里赔钱不可,不拿出钱来就不让他们收尸,因为这一来,那房子再也不好出租了。
  
  八
  
  孩子长到三岁的时候,我和超离了婚。我哭着闹着,千方百计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前一年,超跟他餐馆里的一个服务员好上了,那个服务员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她跑到家里来跟我嚷嚷,“没有爱情的婚姻你觉得有意思吗?”要我“知趣点,撒泡尿自己照照”,还得意洋洋地说“现在不是以前了,超再也不想忍气吞声了”。而且动不动就对超以死相挟。我不想让自己的“幸福”背上一条人命债,就放手了。
  离婚那天,令人欣慰的是,姐姐和妹妹都回来了,她们的安慰很特别。“你结过婚,生过孩子,又离过婚,一个女人能做的事你都做了,你应该感到满足了。”是啊,比起她们来,我很满足,我的姐姐虽然结了婚,但她说,她的婚姻是死婚姻,而且她还不能离婚,因为她要考虑自己的形象,她现在可了不得了,用她自己的话说,她“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形象”。我的妹妹还在那些外国男人堆里混来混去,她爱他们,但说到结婚,她又顾虑重重,她手里举着一颗棋子,但她不知道要把它落到哪里。
  她们衣着光鲜,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或慷慨激昂,振振有词,或萎靡不振,大吐烟圈,与此同时,香水味一阵阵扑鼻而来,我被熏得昏头昏脑,完全没时间为自己沮丧了。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在一个房间,我睡在最外边,因为我得起床照顾女儿。我想,现在,我该为自己刚刚失去的婚姻沉痛悼念一下了,可刚一躺到床上,我就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到了后半夜,我又看见我的子夜妈妈了,她还是那个样子,好像她永远不会老似的。
  “兰啊,你的好日子不远了,因为你正在学会放弃,你以前拽了那么多在手里,你拽得多累呀,现在好了,除了孩子,你什么都没有了,再过几年,孩子你也拽不着了,你的日子就更好过了,你看看你父亲,他现在过得多好啊,你把她放在太阳底下,他就看天,把他放在屋里,他就看电视,别以为他很痛苦,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幸福,不信你去看看他。”
  “可是,手里不拽点什么,怎么能证明自己活过呢?”
  “不要拽在手里,拽在手里是重量,刻在心里才是质量,人们常说撒手西归,没有一个人不是撒着两手走的,你还不明白吗?”
  “你的意思是,人活一世其实是白活了,人什么也得不到,得到了也带不走,得不到的更带不走,对吗?”
  
  “你再去看看那些蚂蚁,它们也有等级,也有制度,也有爱情,也有家族,它们什么都有,它们从这条路爬上那条路,那距离比你妹妹出国还远,也许它们一辈子的理想就是从这个山洞爬到那个山洞,这当中,它们要历尽艰辛,甚至妻离子散……”
  她越说我越清醒,当我彻底清醒过来时,她话还没说完就消失不见了。我立即起床,我想去看个究竟。我轻轻推开母亲的房门,她睡着很安稳,一望而知,她的灵魂和她的肉体紧紧守护在一起,看不出它们曾经有过须臾分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又去看父亲,他早就不跟母亲同住一个房间了,他现在日夜躺在客厅里那张特制的软椅上,竖起来是椅子,放下去是床。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父亲似乎完全没有睡意,他睁着一好一坏两只眼睛,时断时续的哼哼声听上去像在唱一支什么小曲。我喊他,他不应,他根本不曾察觉旁边有人,他沉浸在他的世界里,目不斜视,兴趣盎然。
  我又去看我的孩子,她睡得很香,眼睑轻轻跳动,她肯定在梦里玩着什么游戏,没准跟我当年一样,不是正做着跳舞的梦,就是正从某座桥上惊呼着掉下来。
  我还看到了我的姐姐和妹妹,她们已经不大习惯跟自己的姐姐妹妹挤在一张床上了,姐姐面朝里弓着身子,微微张开的嘴里挂出一条涎水,这可不是一个国家干部应该有的形象。妹妹面朝下趴着,像在沙滩上进行日光浴,总算还有点海外生活的痕迹。
  我再也睡不着了,抱膝坐在椅子上,我在想,超这时在干些什么呢?他以后还会想起我吗?也许会的,毕竟,我们曾经是一对搭钩,我们曾经牢牢地钩在一起。我想,这些年他还是有遗憾的,虽然他从不说出来。他从来没有亲过我的那半边脸,也许他害怕嘴唇触上那块地方的感觉,也许他是怕伤害我,总之,他从来没有吻过我的那一半脸颊,这么说来,他现在有可能正在亲他的新妻子的脸,她的脸两边都可以亲,放肆地亲,没有任何顾虑地亲,因为她有一张年轻而漂亮的脸,光洁如新,没有一丝划痕。
  这样也好,他亲她一次,就会想我一次,他肯定会这样想,天哪,这张脸跟那张脸是多么不同啊。不管怎么说,被人想起,总是好过被人遗忘。
  太阳升起来时,我把父亲搬到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开始打扫院子。“妈妈,快来看呀!”正在院子里玩耍的女儿突然喊起来,我过去一看,是几只细腰黑蚂蚁。女儿捉起一只,她像我小时候一样淘气,她想要撕掉蚂蚁的腿。
  “它会很疼的。”我从女儿手中接过蚂蚁,小心地放回地上。“让它去忙它的吧,它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可它在忙些什么呢?”女儿问。
  “它也想问你呢,你在忙些什么呢?”
  这时,母亲在屋里唤着女儿的名字,她已经收拾停当,准备送外孙女去上幼儿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