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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

2007-12-29

中外企业家 2007年7期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成绩。特别是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外贸更是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进出口规模每年上一个大台阶。据国家商务部的统计公报显示,2006年,我国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7 607亿美元,发展速度连续五年保持在20%以上。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德国的第三大贸易国。
  但是,我国外贸发展长期以来走的是外延式粗放型、以数量换取外汇的经营之路。这种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有其发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然而,随着国内国际宏观形势的改变,这种以数量扩展为主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已日益显示出其速度、数量与质量、效益之间的不协调性。
  
  一、我国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的局限性
  
  尽管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不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速度上均取得了十分喜人的成绩,但是我国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却不是很高,主要表现为:
  1.出口商品结构不协调,“两高一资”产品仍占有一定比重,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加剧了国内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2.出口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低端环节,附加值低,产业链短,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我国出口仍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制造环节上,即使是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也主要是从事中低端的加工装配环节,国内增值率不高。
  3.在核心技术、品牌等方面存在缺陷。我国出口对加工贸易依赖较大,自己不掌握核心技术,缺乏自有品牌。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出口商品中,拥有自主品牌出口产品的企业不足 20%,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不足10%。
  4.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不协调,货物贸易强,服务贸易弱。目前,我国外贸已跃居世界第三位,而服务贸易却居世界第九位。在世界经济结构向以服务业为主转变的时候,服务业发展水平将更能体现一国的综合竞争力。
  5.贸易顺差持续增加,贸易不平衡加剧,贸易摩擦频发。2006年,我国外贸顺差达到了1 774.6亿美元。外贸规模和数量的持续扩张,导致在海外市场特别是我国出口较集中的市场上,我国商品数量增长较快,引起较多的贸易摩擦。而且持续扩大的贸易顺差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6.贸易条件恶化。从理论上讲,我国具有比较典型的大国贸易特征,不少产品是价格主导者,而不是价格接受者。如果出口增长过快,造成过度供给,就必然导致出口价格下滑;进口增长过快,国际供给暂时跟不上,就会拉动进口价格上升,这“一下一上”都会导致贸易条件恶化。在当前国际贸易的大环境下,我国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我国出口的初级产品与进口的工业制成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呈现出递增的趋势,贸易条件趋向恶化。
  因此,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我国外贸的可持续发展已势不容缓。但是,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贸易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用战略的眼光从长计议。对此,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作了不少的研究和探讨。“十一五”提出我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工作重点是:引导和鼓励外贸出口从单纯依靠数量扩张转向规模、质量与效益同步增长,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大支持自主核心技术研发、培育自主品牌力度,提高企业的营销能力,提升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公平、公开、透明的贸易环境,鼓励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有序发展。在“两会”上,与会代表也就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出了不少见解。特别是在刚刚闭幕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更是就“迈向新增长方式的中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些更前沿地转变中国外贸增长方式的方法。笔者在总结这些专家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途径
  
  从宏观方面来说,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加强政府、行会和企业三方的合作。
  1.政府角色。政府部门作为改善出口贸易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领头人,必须清楚地认识并发挥自己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首先,政府领导部门必须转化观念,充分认识外贸增长最重要的是效益和质量的增长,而不仅是数量的增长,强调“高质量的出口”而非“高速度的出口”,引导企业走科技兴贸、以质取胜的道路。其次,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是对外贸易获得持续增长的重要条件。政府的经济职能应当“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为主转向管理宏观经济为主,从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转向培育、组织和管理市场为主,从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模式,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再次,政府还应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通过汇率、关税、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的综合运用,引导企业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提高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减少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由低效益、低附加值的数量型增长,向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出口战略转变。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营销能力。最后,政府还需要在必要的时候通过适当的行政干预来维护出口经营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外贸宏观调控体系,以实现集约经营。
  2.行会协调与自律。行业协会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相互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在行业协会的构成和实际执行的职能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别,行业协会的权威性还不够,无法有效组织、联合企业应对反倾销控诉,面对出口企业的竞相降价、相互厮杀,行业协会也没有能够起到平衡和调节作用。要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行业协会必须积极引导和规范同类外贸产品之间的竞争秩序,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避免恶性竞争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