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期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与培养
2007-12-20张砚秋
张砚秋
摘要:公民意识的缺失影响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社会转型时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十分紧迫。必须正视当前我国公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民意识教育途径。
关键词:社会转型时期; 公民意识教育; 途径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7)11-0186-03
所谓公民意识,特指人们充分认识、正确履行《宪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意识。它反映人们对其自身地位、权利义务及其实现的认识水平,包括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参与与社会责任感等具体内容。公民意识与社会的平等、自由、法治和人格的独立相伴而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体现。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浸染和教育内容的严重缺陷,我国公民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和缺乏,导致价值取向扭曲、行为失范,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进步、全面发展的制约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即从落后的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过程,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时期。在社会转型期,增强人们的公民意识教育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话题。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升公民意识水准,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进程,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
公民意识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相适应,但公民意识的建立和增强有赖于公民意识教育。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公民意识教育愈来愈显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探索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实施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时代意义的课题。
(一)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人的现代化需要
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核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途径。公民意识教育的立足点是公民,涉及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公民首先是归属于国家的,这就意味着公民必须讲国格和民族尊严;另一方面,公民个体既是认识、改造和发展国家的主体,又是国家的主人,要求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原则,一切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推行,都迫切需要唤醒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只有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公民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重新审视自己,才有可能吸收现代文明最基本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从而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转型。
(二)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需要
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竞争,而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公民意识是人员素质的核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因素。
1. 增强公民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市场经济通行的公平与效率、竞争与合作、平等与自由等各项规则要求公民从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予以认同和内化,明确自己在其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价值观念基础,推动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2. 增强公民意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公民意识所唤起的自主、平等精神,能使公民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地位,从而激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政治积极性。只有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才能真正推进民主政治的建设进程。
3. 增强公民意识,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支撑。公民意识是从法律制度规范走向现实法治秩序的重要桥梁。公民意识普遍觉醒,就能形成普遍的“法治”观念,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真正落到实处,使法治理念、法律制度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从而有利于建立起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
(三)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融入世界潮流的需要
“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的最大差距”。中国教育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运行已与国际接轨,世界多元经济和多元文化不可避免地冲击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对中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实施主体(政府)和对象(公民)及内容都将产生深刻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互碰撞、相互冲击,给中国公民意识教育的价值导向提出了新的挑战。
重视公民意识教育是世界各国教育面向21世纪共同关心的课题。美、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在面向21世纪的教育报告中,都把道德价值和公民责任感的培养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可见,重视现代公民意识教育是世界教育的共同趋势。
二、 转型时期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现状和重点内容
(一) 公民意识教育的发展现状
应该说,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变革,我们对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已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但从实践操作层面上来讲,还处于初始阶段,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
1. 公民意识简单引进。公民意识是公民政治素质的核心内容,决定并影响着公民的其他素质。中国公民意识的现状与现代公民意识的标准存在的差距,对于一个正在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巨大的障碍。一个国家可以引进外国成功的制度,可以照搬外国通行有效的规范,但公民意识是不可能简单引进和随意植入填充的,因为这是人的自身建设问题。
2. 传统文化匮乏“公民”学习资源。宗法等级意识、臣民意识、权益意识淡薄等社会心理,时时影响和制约着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改革开放局面的形成,国民心理正处在转型时期的全方位变革阶段,各种旧观念受到强烈冲击,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法治意识等不断得到强化,国民社会心理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但是,几千年沉淀的传统社会心理在较长时间内仍将制约中国公民现代意识的培养,因为在中国民族文化传统的土壤中,并没有多少让社会群众可供模仿和学习的“公民”意识资源。
3. 中国教育曾长期缺乏公民意识教育内容。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不珍视自己的权利,或者不尊重别人的权利,都是公民意识欠缺的表现。但在中国,从小学一直到大学的教育曾长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培养,思想教育的极端和片面性,使众多的大学生仍处于精神和人格的未成年状态。同时,我们的政治理论课长期把民主、自由、人权等观念简单地看作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予以批判,忽视其普遍价值,培养了学生简单的思维模式。我们的教育也曾长期给学生灌输僵化的思想、原则和不容质疑的观点,使学生不能面对事实得出判断,不能根据逻辑进行推论,而是要面对一个先验的结论,无论相信还是不相信,都必须作为标准答案记住它。这种培养的后果只能是:依附性人格的“臣民”,而非独立性人格的“公民”。
(二) 公民意识教育亟待加强的内容
公民教育的目标无疑是培养或塑造优良公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意识教育应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加强和提高:
1. 塑造公民性品格。实践已证明,只有不断塑造社会成员的公民性品格和意识,确立公民的道德信念和法律信仰,实现由百姓向公民的角色转变,才能使整个社会生活实现理性、规范、文明、和谐。公民性品格的主要内容是: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自主自律、自由、自觉的主体价值要求,强调权利本位、主体价值和自由理性精神;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个性、参与、创造、开拓;在共同体生活中,表现为高度的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主义公共精神。
2. 培养全球化意识。在经济社会日益全球化的情势下,公民意识要有新的内容。它要求人们具有开放而宽广的心胸,眼界和处事方式要从狭隘的、地方的传统中解放出来,懂得并尊重普遍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讲信用、重道德、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有文化、懂得世界大势,能从人类的生存出发去看待和处理问题,等等。
3. 强化责任和权利意识。公民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敢于承担对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由于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文化积淀的影响,中国的许多公民还习惯于做唯唯诺诺的小老百姓,习惯于息事宁人和逆来顺受,习惯于对权力的曲意逢迎。正是由于公民权利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维护,相当一部分人还缺乏权利意识和责任感,缺乏参与社会乃至政治生活的热情,对法律和社会规则漠视。公平正义缺乏坚定信仰的支撑,文明进步缺乏强大力量的牵引,社会进程往往只能在磕磕绊绊中踌躇前行。建设和谐社会,提升公民素质,加强责任和权利教育,培养高尚品格的责任公民,尤为迫切,十分必要。
三、 转型时期加强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
社会在进步,世界在发展,中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必须不断创新,必须学习其它国家公民意识教育的成功经验,借鉴并结合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作法,增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确立公民主体地位的教育机制
社会转型时期,加强中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必须在制度上予以保障,确立公民主体地位的教育机制。首先应明确公民意识教育是主体性教育。作为以公民为基层细胞的社会,它承担着提高公民素质的使命。国家在规划国民教育实施方案时,应明确公民的主体地位,并将培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公民作为我国现代教育的主要目标。其次应重视公民个体价值,强化公民意识。国家应教育公民自觉地把自己看成是公民,自觉地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和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
(二) 把公民意识教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
随着经济要素在全球的流动,各种信息愈益快速地传播,各种观念四处流传扩散,各种思想相互交错、相互激荡。我们必须把公民意识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建设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公民意识教育,以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加大教育力度和提高教育效果。要走出简单的、机械的“姓资姓社”的思想误区,积极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以公民意识为重要内容来构建我们新时期的意识形态,通过公民意识的意识形态化,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合理性、合法性的内化和认同,发挥公民意识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能动作用,从而激浊扬清,调动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参与热情和创造能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三) 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公民意识的培育,是在人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生活的相互关系中,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影响而形成的。公民意识教育必须从建设现代家庭文明做起,把好学校教育关,并在社会实践的“大课堂”中得到检验和提升,从而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建设自由、和谐、公正、平等的现代家庭文明,发展民主、平等、尊重的家庭交往模式,培养孩子的自我主体意识和理性批判的价值观,必须发挥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学校教育除教授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文明规范,诱导启发学生公民意识的觉悟外,还要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学生以公民的身份和角色积极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在类似公民的实践活动中激活课堂知识并转化成为一种参与技能,以激发公民意识的产生。在公民教育领域,要以更大的力度落实、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积极的公民意识和行动能力。要通过社会生活锻炼使公民切身体验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升华公民意识。要开发利用电视台、电台和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不容忽视的无形的教化功能,挖掘先进文化中的公民教育资源,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形成。要创新公民意识教育方式,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通过有效灌输和潜移默化等多种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消除逆反心理,增强教育效果。
(四) 优化法治环境与道德环境
良好的公民意识来自于公民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来自于健康正常的精神状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加强社会生活环境的治理和优化。一方面,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加速实现从“以人为本”的转换,实行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另一方面,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道德环境,建立和发展和睦、信任、合作、互助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新型人际关系,从而创造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推动公民意识的产生和普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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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少良,彭庆红.大学生公民意识的调查与思考[J].求索,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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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