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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前后毛泽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2007-12-20周新辉周奇志

理论月刊 2007年11期
关键词:启示毛泽东

周新辉 周奇志

摘要:八大前后,毛泽东在领导党和人民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观点,其中蕴含着可贵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他提出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统筹兼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对今天我们党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迪。

关键词:毛泽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启示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7)11-0048-0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1]虽然毛泽东没有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概念, 但他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许多论述中都对此作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富有价值的思想观点,对今天我们党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开始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1956年八大召开前后的一段时间,毛泽东在领导党和人民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方针,其中蕴含着可贵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主要是:

第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2]这一方针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使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和中心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战争时期进入了和平建设时期,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掌握全国政权并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中国的独立和解放。革命胜利后,党的中心任务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革命战争转向经济建设,由武装夺取政权转向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要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词中,又进一步向全党提出了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总任务,并提出为了实现这个总任务,必须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援助。在这里,毛泽东已经有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思想萌芽。1956年,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性任务已经提上日程,因而迫切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发展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也是党和毛泽东几十年来的不懈追求。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伟大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基本依靠力量。同领导革命战争一样,只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有可能实现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毛泽东指出:“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3]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那么,什么是国内外的积极因素?毛泽东认为,“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做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取为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总之,我们要调动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4]

第二,实行统筹兼顾,妥善协调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统筹兼顾的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为了广泛发动群众支援戰争,毛泽东在领导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中,就提出了“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的方针。夺取全国政权后,随着党的历史地位和中心任务的变化,毛泽东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毛泽东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精辟地阐述了要统筹“十大关系”,要协调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关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各方面的利益,推进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毛泽东特别强调要注重兼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1957年1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现在是我们管事了。我们的方针就是统筹兼顾,各得其所。”“我们管事”,就是说我们党已经成为掌握全国政权的执政党了。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她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而且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此,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就必须要对国家的全体人民负责,而不是仅对某一阶层或某一部分人负责。他说:“总而言之,全国六亿人口,我们统统管着”。“这是一个什么方针呢?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个战略方针。实行这样一个方针比较好,乱子出得比较少。这种统筹兼顾的思想,要向大家说清楚。”[5]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深刻地阐述了“统筹兼顾”的思想,他指出:“这里所说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他进一步强调:“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它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决不可以嫌人多,嫌人落后,嫌事情麻烦难办,推出门外了事。”[6]统筹兼顾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方法论原则,这对于我们今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作用。

第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矛盾,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史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由于社会变化的急剧深刻和经济建设中的某些失误,在我国社会生活领域中出现了某些不安定因素,发生了少数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和游行示威等情况。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新出现的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能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

毛泽东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并进行了深入思考。他认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7]1957年2月,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创立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认为两类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只能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必须采取民主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来解决。他还根据人民内部矛盾的不同表现和特点,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不同矛盾的具体方法。主要是:对于人民内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对于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物质利益方面的矛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加以解决;对于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以解决;对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矛盾,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以解决;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维护各族人民的团结。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闹事,努力把坏事转化为好事。

毛泽东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国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际上就是不断调整和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结果必将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指出: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8] 这样一种政治局面,显然是一种和谐社会的基本状态。这些思想,是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刚刚开始的时候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

八大前后毛泽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是我们党的一笔珍贵的思想遗产。尽管这些思想在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并发生了像“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的错误。但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无疑对今天我们党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直接思想渊源。因此,深入学习和研究毛泽东的这些重要思想,将对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有益的启迪。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9]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质上就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发掘出来,为实现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也是和谐社会的真正主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和谐社会建设为了人民,和谐社会建设依靠人民。人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人的有机构成。每个人的活动都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掘和展现,发挥每个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革命和建设宝贵的历史经验。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中国革命的胜利,靠的是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样要靠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包括所有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只有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从广大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除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阶层外,又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會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社会各个阶层的力量凝聚起来,融合起来,既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10]既要调动一切劳动者的积极性,又要调动一切生产要素占有者的积极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11]尽管今天同50年前有很大不同,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仍然是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和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必须遵循的理论依据和重要原则。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日渐凸现和尖锐,且表现复杂多样,既有不同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也有各阶级、阶层内部的矛盾,既有经济领域的矛盾,也有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的矛盾。诸如城乡矛盾、区域矛盾、劳资矛盾、干群矛盾、贫富矛盾等等。这些矛盾大都是发生在人民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而且多是由于利益关系引起的,实质上是利益矛盾。能否正确认识并解决好这些矛盾,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不断满足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民群众是推动改革发展的主体,也应当是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主体。改革成果只有让多数人受益,才能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要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既要兼顾发达地区和先富群体的利益,更要关注落后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利益,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活力。要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利益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12]

二是要坚持以发展促和谐,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13]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财富的日益积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现阶段我国社会中存在的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其根源仍在于社会基本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还是要靠改革和发展。因此,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把蛋糕做大,才能有效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利益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公平与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进步与和谐的重要标志。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只有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建立起稳定、协调的人际关系,才能使人们心情舒畅,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腔热情地投身于改革建设中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当前要重点解决的是人们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在追求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大的同时,高度注重财富分配的公平,把蛋糕切好、分好。当然这并非提倡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而是要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制度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对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保障作用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人们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14]

四是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法。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探索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真心实意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努力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10][11][12][1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A].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33、4、27-28、8.

[2][3][4][5][6]毛泽东文集(七)[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3、23、23-24、186-187、227-228.

[7]毛泽东选集(五)[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57.

[8]毛泽东著作选读(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87.

[9][14]光明日报[N].2005-06-27.

责任编辑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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