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国有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的必修课
2007-12-14郭田勇赵晓玲
郭田勇 赵晓玲
激励机制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加速了银行内部机制改革和市场化经营步伐
国有商业银行在成功上市后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的课堂。
自2003年底以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参照国内外银行重组改制的成功经验,根据“一行一策”原则,先后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上市后,国有银行整体表现十分优异。今年上半年,工行、建行、中行分别实现净利润412亿元、342.55亿元和295.43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62%、47.5%和52%。然而与飞速增长的利润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则略显滞后。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制度安排。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的制度保障,也是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所在。公司治理结构涵盖内容众多,但其主要方面是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既分立又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其中,激励机制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加速了银行内部机制改革和市场化经营步伐。通过激励机制建设这一切入点,国有商业银行可针对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继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违规失职案件,以确保稳健经营。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上市,激励机制的建设更加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石激起千层浪
2007年7月,建设银行宣布实施第一期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约27万名符合资格的员工可通过“认购+奖励”的方式,获得总计8亿股的建行股份。此方案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其中言辞激烈的是指责建行“变相涨工资”,会“拉大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是“监守自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有人担心这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将使“其他银行势必仿而效之,其他大型国企也将蜂拥而上。那么,接下来可能不是股权激励,而将变成大型国企的变相涨工资大赛”。面对愈演愈烈的争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8月27日发布公告,明确提出将从多方面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并要求尽快形成员工持股、高管层股票期权等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央行的这次表态算是为这场风波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建设银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出台和央行对此事件的关注,无一不昭示了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首先,股权激励机制是上市公司战略实现的重要一环。所谓股权激励,是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从而尽职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通常情况下,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 Plans,简称ESOP)和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简称MBO)。以股权、股票期权等手段激励管理层和员工,以促其勤勉敬业,这在西方国家的上市公司已是普遍现象,而且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对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有助于公司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我国银行业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出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其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尽快改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落后的激励机制现状。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正在朝一个好的方向发展,但与外资银行成熟的激励模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总体来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现状可以概括为 “散、乱、差”三个方面。所谓散,就是零散,三三两两的奖励措施层出不穷,长期的、完善的激励措施缺失。所谓乱,就是混乱,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强,受领导意志影响大。所谓差,就是激励效果差。国有商业银行在员工激励上往往很难摆脱大锅饭思想的影响,激励程度差异化小,也正因为此,有时奖励措施就演变成了集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