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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印度腐败

2007-11-28

同舟共进 2007年10期
关键词:甘地腐败法官

廖 燃

近年来,对比中印两国不同制度的“优劣”,特别是两国对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成了一门“显学”,其中两国共同面临的腐败问题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

光有民主制约不了腐败

有人想当然地认为,政治上实现多党民主,又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印度在制约腐败方面一定会比中国有效。事实究竟如何呢?

事实是,印度的腐败在频度、广度和烈度上均超过中国。“透明国际”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和“行贿指数排行榜”上的得分和排名显示,印度的腐败问题比中国严重得多.

印度独立后继承了英国的政治遗产,即一人一票、多党竞争的民主宪政制度和号称完全独立、公正的媒体和司法制度。然而,目前多数印度学者和分析家指出,印度式民主制度是造成腐败丛生的重要根源。他们认为:在政党、国会、邦议会、政府和大公司里招摇过市的腐败分子比例远远高于关在监狱里的罪犯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腐败的产生有国际和国内许多非政治的、复杂的因素,光有民主是制约不了腐败的。

印度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管治能力弱化。例如,印度每年吸收的外资不足50亿美元,但每年通过“哈瓦拉”(类似地下钱庄)这种古老的洗钱方式进出印度的黑钱却高达100亿~150亿美元。这种完全不受国家管制的金融活动,导致国家财政税收蒙受巨大损失。

“黑金政治”的开启

印度官方1951年发表的《戈瓦拉报告》,是印度最早的关于腐败的报告,对印度独立初期出现的大面积腐败,尤其是政治腐败给公务员造成的极坏示范效应提出了严厉批评。然而,当时的印度总理尼赫鲁非但不以此为鉴,反而对其内阁出现的高官腐败予以纵容和包庇,从此打开了腐败合法化的大门。尼赫鲁的女儿英迪拉·甘地1969年就任政府总理后,推行了一系列旨在方便筹募政党经费的政治和金融改革。然而这些措施却打开了政商勾结的大门。商人通过逃税漏税、黑市交易或非法汇兑等途径获得黑钱,然后向政客交纳政治献金,政客投桃报李,以巨额公共采购项目回赠。这种政客与不法商人勾结的运作,被称为“黑金政治”。

以印度大法官沙赫为首的“沙赫调查委员会”上世纪70年代末调查了1975~1977年的腐败现象,特别点名英迪拉。甘地的儿子桑吉.甘地在家族势力庇护下视法律为无物的腐败行为。拉吉夫.甘地子承母业,当上总理后被控接受瑞士军火商贿赂,同案的还有时任国防部长的巴纳伽。凭借家族的强大势力,经过历时13年的司法审判过程,拉吉夫。甘地最终被宣判无罪。

印度的政府官员“前腐后继”。2000年10月,印度总理拉奥又因贿赂成为印度历史上第一个因腐败而锒铛入狱的总理。同案中,国大党司库克斯里和通讯部长拉姆分别因无法解释3500万和4000万卢比现金的来源而受到惩处。

腐败丑闻困扰印度政坛

印度经济、教育相对于国际水平还比较落后,金融、财政制度付诸阙如,司法人才缺乏,政府想要实行管治却有心无力。这样,建设一个公开、透明、高效、负责的廉洁政府就成了艰难的任务。议员的高薪和对公共资源的调配权对心怀叵测的人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诱惑,不少人因此参与竞选,给选举制度投下了阴影。印度自1948年建国以来,每年的政治腐败案层出不穷。

印度最有名的金融大鳄仓德拉斯瓦弥富可敌国,权倾一时,有人称他为印度实际上的“总统”。1991年的拉奥内阁几乎所有部长都要到他那里去朝拜,接受他的“祝福”。不仅如此,仓德拉斯瓦弥还宣称全世界有130多个国家的总统或总理都是他的“乖乖仔”。当内务部长丕洛特想要法办他的时候,却被拉奥总理“四两拨千斤”,调任某邦环保署长的闲职,仓德拉斯瓦弥得以“化险为夷”,安全过关。

前旁遮普邦内阁首席部长普拉塔浦深陷腐败丑闻的时候,他的儿子素连德却敢用枪逼着选民投票,硬是把他给“选”上邦议会去。更离奇的是,一个名叫纳噶瓦拉的人,在印度国家银行的首席出纳马尔霍特拉协助下,电话里模仿总理英迪拉.甘地的声音,就可以从印度国家银行调出90万卢比。东窗事发被解职后,纳噶瓦拉却升任桑吉。甘地开设的公司的首席安全部长。

腐败渗透印度政坛,涉案官员上至政府总理、中央政府或邦政府部长,下至普通公务员。低层公务人员薪水入不敷出,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某些高层政客则大搞权钱交易,鲸吞国家资产。

司法独立但对腐败无能为力

有人会认为,上述腐败官员都是被抓出来法办的,证明了印度司法制度的独立和公正不阿。这当然不无道理,但据印度传媒研究中心2006年10月的调查,在印度,有85%的人认为印度司法体系严重腐败,而大法官巴鲁差则公开指印度20%的法官是腐败的。

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为什么不仅没能遏制腐败,自身倒腐败起来呢?原因是司法体系不透明,法官不称职,人手短缺,司法程序冗长复杂,有关反贪惩腐的法律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谈清廉和制约,无异于缘木求鱼。2002年堪称印度的“司法腐败年”。这一年里先后有旁遮普邦的高级法院法官从公共服务委员会那里收受好处,拉贾斯坦邦和卡纳塔卡的高级法院法官相继传出接受性贿赂的丑闻。在帕特纳,也传出了律师和调查法官收受贿赂后肆意干扰诉讼过程的丑闻。

2006年印度全国预算为1253亿美元,其中司法系统只有4530万美元,不到0.04%。全国每10万人口中只有1.3个法官。司法体系的诸多弊端和漏洞让腐败官员轻易逃脱制裁,毫发无损。尽管印度有特别的反腐败法庭,但诉讼过程旷日持久,无休止的抗辩、申诉、发回重审使犯罪分子最终逃脱法律制裁。审判过程中法官享有绝对裁量权,而在审判的各个环节里,各种人员如法庭工作人员、检察官和警察等更是大肆滥权索贿。据《2007年“透明国际”全球腐败年度报告》的资料,2006年印度司法审判过程中的贿赂支出大概在5.8亿美元左右,其中61%送给了律师,29%用于贿赂法庭工作人员,另外5%送给了法官,而“媒人”、中介则拿走5%。许多腐败案件由于议员、政府高级官员的介入,往往久拖不审,延宕一二十年。印度最高法院只有26个法官,截至2006年,他们要审理的案件累积达33635个;高级法院670名法官,要面对3341040个案件的大山;全国13204个初级法院中,更是堆积了25306458个案件。要想处理完这些案件,以每个法官每天审结两个案件算,也需要十几年时间。在这样的情势下,民众检举贪官又能怎么样?即便证据确凿贪官被起诉,要想开庭审理,还得去贿赂法官!由于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的惩罚,腐败变成了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买卖,“制衡”和“监督”无从谈起。

印度政治、司法腐败猖獗的事实证明,腐败与政府管治能力的强弱大有关系。印度地下经济和黑市经济收入占整个国民经济的40%,政府只能眼睁睁看着大量税收流失,国库亏空,根本无钱给公务员加薪。公务员,特别是警务、海关、税收、电力等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滥用权力谋求私利.中饱私囊、收受贿赂变成公共部门给自己加薪,让自己的权力“物有所值”的手段,普通百姓要从政府官员那里得到服务则须付出额外酬劳。印度公务员享有终身制和铁饭碗,轻易不得解雇。一些“人民公仆”和政治精英利用文官制度的漏洞肆意寻租贪腐。

军队存在腐败黑洞

为了反腐败,印度成立了一个反贪局,但其管辖范围和职能有限,连最为人诟病的警察都管不了,更不用说庞大的、犹如黑洞的军队。

印度国防部曾派人到俄罗斯考察、购买某种导弹,试射时5发中有4发“偏离”了打击目标,但这并没有降低他们购买这些精确度欠奉的导弹的强烈兴趣,原因恐怕与佣金、回扣有关。在“军事机密”的借口下,国防经费和支出不受任何管辖和限制,给某些贪婪的政要和雄心勃勃的将领提供了中饱私囊的机会。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印度经济取得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军费不断增长以及社会分配不公,目前仍有1/3的人口生活在每天消费不足1美元的贫困线以下。

民主是普世价值,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仅就反腐败而言,绝不能任意夸大民主的作用。政府的反腐决心、对反腐机构的投入,法官的素质、数量以及拥有多少发出独立声音的媒体乃至拥有多少律师等等因素,都非常基本和不可或缺。反腐败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印度的事实,清楚地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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