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劳动所得在GDP中的利益格局
2007-05-30卓勇良
卓勇良
除了上世纪80年代初期短暂的三五年外,我国自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来,劳动所得在国民经济分配中,—直存在着地位下降或地位较低的状况。这种利益格局导致了较快的投资增长,以及以投资和出口拉动为主的发展形式。当前实施发展转型,必须逐渐转变劳动所得占GDP比重较低的利益格局。
分配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城乡劳动者的人均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全国城镇职工人均工资,1952至1978年增长10.3%,平均每年仅增长0.4%。而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1957至1978年只增长45.38元,平均每年只增长2.6%。
这种格局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国民经济消费和积累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经济增长速度没有加快,增长质量较差,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长期以来几乎没有得到什么改善”(原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1979年语)。
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出现了劳动所得占GDP比重下降的趋势。
改革开放的头几年,真正是劳动者的春天。农村由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城市由于提高职工工资和实行企业改革,工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但从1983年开始,由于劳动在要素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劳动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大幅下降,根据我的计算,2005年我国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仅为36.2%,比1983年下降19.8个百分点,比1978年也下降了5.4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大致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3或更低。即使考虑到统计局所做的城乡人均收入调查有可能存在较大偏差,那么从2005年最终消费只占GDP的36.1%这一数据,也可以看出劳动所得占GDP比重较低的结论是可以成立的。
劳动所得比重的下降就是资本所得和政府收入的提高,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1983至2005年,资本所得和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上升了19.8个百分点,比1978年则上升了5.4个百分点。同时根据我的推算,其中资本所得2005年比1978年大致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平心而论,纯以增长而言,劳动所得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增长速度是不算低的,然而与人均GDP增长速度比较就逊色多了。1978至2005年,扣除物价因素,我国人均劳动收入年均增长6.7%,是一个比较出色的指标。
但这里必须注意到两点,一是在1978年时,我国人均劳动所得正处于较低水平,从拨乱反正角度来说,劳动所得增长适当快一些也是应该的;二是同期我国人均GDP增长速度为8.4%,高出人均劳动所得增长速度1.7个百分点,因此,尽管人均劳动收入增长速度并不低,但由于与人均GDP:~曾长速度差距的长期累积,还是导致了严重的分配问题。
为谁而增长
这种分配格局的积极效应,就是加快了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劳动所得比重较低成为中国改革发展的加速器。
首先是资本所得增长较快加快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体系的建立,在较短时间内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大厦。
其次是劳动成本较低提高了中国产品竞争力,如美国和日本,2002年劳动者报酬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2%和53.2%,而当年我国则只有38.4%,因此仅从国民经济分配角度而言,中国产品和劳务的劳动成本比美国和日本低1/3。
再是资本利润率较高增强了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如美国和日本,2002年资本所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2%和35.0%,而我国大致占40%1.2上,这可以等效理解为我国企业的利润率至少高于美国和日本2个百分点以上,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产权明晰形成的活力,与低成本竞争力和高利润扩张力相结合,促进了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推动中国经济形成了长期持续的快速发展。
负面效应比较复杂,且是在长期累积中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是消费比重过低,投资比重过高,出现了投资增长自行创造投资需求的不良循环;其次是国内经济过分依赖出口,出现了发展中国家持有巨额外汇储备的不合理现象:再是扩大了收入差距,出现了如何保持长期稳定增长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悬念。在这些情况下,虽有较高的人均GDP,但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却相对较少。
由此进一步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增长形式问题,即究竟是以消费增长为主要动力,还是以出口和投资为主要动力;二是增长目的性问题,即到底是为出口和投资而增长,还是为满足国内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而增长;三是实施执政治国根本理念问题,即如何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在国民经济分配结构中。
发展方式的根源
显然,已往20多年的利益格局,是为了服从长期改革发展需要形成的一种阶段性利益结构,必须随着改革发展进展而逐渐予以调整。
而且,劳动所得比重较低,资本所得比重较高,也是现行发展方式难以转变的一个重要根源。
为什么粗放式增长方式能长期存在,就是因为要素价格长期较低,因此不需要向集约式生产方式转变,企业财务状况也能较好;为什么低层次产业为主的格局能长期存在,就是因为要素价格低导致成本较低,因此长期以低层次产业为主也能取得较高利润。在这些状况下,企业必然缺乏向集约式生产方式转变和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的内在动力,所以发展转型也必须转变利益格局。
令人可喜的是,要素竞争关系会因约束条件变化而变化,我国当前已出现了劳动所得比重开始上升的局部迹象。2001至2005年,城镇人均劳动收入年均增长12.2%,高出人均GDP年均增长率1.3个百分点。2006年城镇人均劳动收入增长,从已发布的数据推测,大致略高于人均GDP增长,不过农村人均劳动收入增长仍较慢。
浙江的人均劳动收入增长与人均GDP增长具有更大差距,这说明浙江的劳动所得比重更是低于全国,资本所得比重则是高于全国。
仅以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简略分析,1980至2006年,浙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7%,人均GDP年均增长12,O%,人均GDP增长率高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0.3个百分点,而同期全国仅高出2.0个百分点。
虽然区域经济不能与全国作简单类比,但从这一较大差距看,浙江利益格局不合理程度高于全国。
转变利益格局
逐渐转变劳动所得占GDP比重较低的利益格局,优化调整劳动与资本的分配关系,已成为当前事关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政府应积极创造有利于劳动收入、特别是有利于农民和农民工收入增长的经济社会环境。
一是适当加快人民币升值进程。长期保持较低的汇率水平的本意是增加就业,促进增长,但在达到这一目的的同时,也改
变了国内供求关系,使得全社会价格水平,没有因为效率的较快提高,而从计划经济时期“虚高”水平上走下来,从而降低了国内人民群众在工资不变情况下的实际消费水平。
而在出口方面,则把国内要素价格较低的多半好处,以不断降价的方式转让给了国外。同时又由于效率提高快于出口价格下降,因此资本得到了低汇率的较多好处。
适当加快人民币升值,虽然会存在着弱化出口商品竞争力的悬念,但由于我们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因而仍能在一个时期内保持足够的出口竞争力,这两年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适当加快人民币升值进程,有可能降低企业利润率,这就会改变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比例关系;同时促使企业关注国内市场,降低国内市场价格,提高国内实际消费水平。
二是转变地方政府重资轻劳的行为特征。长期以来,政府在高度关注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招商引资,积极重奖经营者个人,实施各种促进投资的政策,实行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对于劳动却表现出有意无意的忽略。劳动执法不严,欠薪普遍,明目张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事件时有发生。地方政府在充分享用农民工创造的劳动剩余的同时,以种种理由不让或少让农民工享受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
劳动和工资的分配关系是一个微观经济问题,总体而言是市场决定的。对于政府来说,重要的是应在劳动和资本之间保持依法保护各自合法权益的公正立场。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有利于工资增长的促进机制。政府依法增加一分对资本的关怀,也应依法增加一分对劳动的呵护。
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配置改革。当前我国经济在加工工业方面,已经以民间企业为主体,但在基础产业方面,仍以国有企业为主,因此基础产业的产品价格仍然偏高,另外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水平也仍较低。
由于整个国民经济仍然建立在没有实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效率相对较低的基础产业,以及建立在资金、土地配置效率仍较低的基础之上,尽管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运行仍然存在效率偏低、物质和劳务产品的整体价格水平偏高等问题,而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着实际收入提高和居民消费增长。
这同时也阻碍了城乡居民创办微利型中小企业,以至当前我国人均企业数甚至少于新中国建立初期,进一步影响了人均收入的提高。因此,当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四是多渠道积极提高农民工实际收入。当前优化劳动和资本的分配关系问题的重点,是切实提高农民工实际收入。一是加强劳动执法,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的各项规定;二是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以政府的行政措施迫使企业主增加职工实际收入;三是加快提高农民工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准,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素质,确立实现农民工公共服务与当地市民均等化的时间进程。
这些措施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更需要由中央政府作出一系列全国统一实施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