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人大的力量
2007-05-14刘彦
刘 彦
在目前的制度框架里,人大代表是法定的民主代言人,如何让这种身份更多地发挥应有的价值,需要各级人大机构以及人大代表身体而力行
作为2003年10月就收容遣送制度提起违宪审查的北京大学法学“三博士”之一、之后被选为海淀区的民选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法学教师许知永的工作时间被切割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交给学院的法律知识教学,一部分接待选民来访,一部分作为公益律师替很多维权公民打官司。这样的生活在许知永看来非常正常。在海淀区,差不多有二三十个像他这样活跃的民选代表。
与许知永在2003年同时被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的律师卫爱民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海淀人大现象。”自从在上届人大被选为代表以来,越来越多基层推选的知识分子成为海淀人大代表之后,与老代表一起,接访选民,并向一府两院积极提建议和意见。
卫爱民和许知永最近酝酿,要成立海淀人大财经论坛。卫爱民是海淀区人大财经委的委员,此倡议将在经营了3年的海淀人大代表论坛上展开。三周之前,海淀区人大请中央财经大学的教授、海淀区人大代表安秀梅对海淀县乡村等三级人大代表讲解对政府预算编制和监督的知识。培训后,部分代表发现,仅仅预算内监督远远不够,还应该将政府预算外收入尽快纳入预算管理。7月6日,海淀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松波即到海淀区财政局调研200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预算编制的监督始自上届人大刚开始时的2004年春。当时,刚担任人大代表的卫爱民便发现,预算本不仅太薄,而且只有一个大致的框架,科目不细分,比如说“教育”,只有一个大的粗略的数字,根本难以形成代表对预算的详细监督。另外,重大事项决定权不在人大,并且比重过低,“其他”类型的支出数字过大,不能看清。海淀区人大代表随即要求海淀区财政局做出更详细的解释。
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集中打包给地方贷款,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被海淀区部分身为法律工作者的人大代表视为违法,最后海淀区政府在区人大干预下没有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政府担保函。今年人大会上,代表又对教育经费的分配和区政府办各种文化节是否该花纳税人的钱提出了异议。
“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成为人大代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十分有利。”律师代表卫爱民强调。
不仅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被叫停,山诸多法律工作者担任代表的海淀区人人还曾经叫停海淀区副区长星志国的辞职。在组织部门已经初步同意星志国调任其他职位之后,海淀区人人常委会讨论认为,地方官员山人大任命,也应由人大宣布离任,不能没有经过解释就随意离任。海淀人大市委会29名市委同意星志国辞职的不超过半数,导致副区长无法辞职。这在全国其他地方并无先例。
海淀区检察院的宣传教育处长许永俊在今年的一次法律工作会上坦言,海淀区两院的工作之所以得到肯定,一个主要的原因即是由于海淀区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的高素质使两院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法律工作者的严谨不仅反映在平时常规性聚会讨论他的海淀人大论坛,也反映在网络中。比如,在海淀区人大换届选举中,网上甚至有“燕园街道分会专页”。其中,以北京大学师生为主的燕园街道分会第二选区的选举结果公告显示,法学家朱苏力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顺利当选为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不仅越来越多的民间推举的候选人当选海淀区人大代表,而且在人大代表选举常委时,由代表联名推举的常委也常常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