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重提的理论意涵

2007-02-07严小龙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7期
关键词:国家战略

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这个概念有其丰富而深厚的理论意涵。从历史追溯、国家战略和统筹发展的视角,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建设新农村;历史追溯;国家战略;统筹发展;理论意涵

中图分类号: 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6)04-0014-0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在20世纪50年代由中央决策层提出的动员口号,曾经给全国亿万人民带来美好的希冀和憧憬;如今,概念重提,却是在新的形势下,对其赋予了崭新的内容。为了更加明晰这个概念的理论意涵,有必要对分析的视角进行时间延伸。

一、百年探索的历史追溯

1.乡建思想萌芽及理论探源如果把目光追溯到中国百年来的历史经验,我们就会发现,建设新农村,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是近代以来许多先贤们基于中国内忧外患、饱受屈辱,为完成民族中兴大业而共同认知的一个逻辑起点和结论,是其披肝沥胆、苦心求索,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而梦寐以求的一个百年希望和梦想。

清末戊戌维新运动失败后,梁启超曾感言,求中国国家新生命必于农村求之;必农村之有新生命而后中国国家乃有新生命焉。这是他察觉到由于农村的破败、经济的萧条和百姓的愚昧,使革新缺乏充分民众基础而得出的精辟结论。尽管当时这只能停留在空想主义的浪漫和感伤情怀层面,却为后来仁人志士救亡图存的实践奠定了基础。

按照钱理群教授在《周作人传》中的说法,上世纪初,周作人曾经是新村运动最早的倡议者之一。他曾于1919年二度访日,回国成为“中国新村运动最积极的鼓吹者和组织者”。毛泽东没有见过鲁迅,却在1920年特地拜访了周作人。应当讲,在痛感农村落后、民众愚昧,亟需国家和社会大力推进这个问题上,当时许多杰出人物的认识大体是一致的,至少是有着共同的忧患意识。

正如许仕廉所言:“中国近十年来的乡建运动,是由中国民族内发的,由社会主动的,求改进乡村社会经济的一种建设。”[1](P264)事实上,始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最初是由一些高等学校、开明乡绅依各自的背景和理想,分别建立实验区、模范村或县等开展起来的,政府的一些机构是后来才参与其中,但并没有中央政府的通盘筹划与实施,因而缺乏有效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制度支持。

尽管如此,到抗战爆发为止,这却是中国近代史上影响深远的一场社会运动,是通过渐进改良的方法而推行的一项社会事业。据当时国民政府报告,至1936年,全国已形成大大小小八百多个乡建中心。[2](P95)最具知名度的人物是乡村建设的主要鼓吹者晏阳初和梁漱溟,前者在1923年成立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并选择河北定县作为“华北实验区”,后者于1931年在山东邹平创办乡村建设研究院。

如果比较这两位农村建设先驱的思想,大致有以下结论。他们共同的出发点,都是深感国家的羸弱、民族的衰落和人民的贫穷、愚昧、饥饿,因而要从民族、文化的改造出发,力主乡村建设,通过改造中国民众身染的四大病根:愚、穷、弱、私,而使这片“文盲和苦力的土地”,成为充满“有知识的公民、现代的农民和技师”的“强大而民主的国家”[3](P2)。而差别则在实践的重点不同。晏阳初受西方基督教影响,主张从教育出发改造社会中的个人及其生活方式;梁漱溟则受儒家观念影响倡导从组织构造上重建伦理和文化。然而,当时中国外有帝国主义的强权与侵略,内有封建势力的强大和压迫,而且新兴工业化力量又极为弱小,乡村建设这种“理性改良”的实践,不得不随日本全面入侵而告结束。

2.两种建设模式的结构分析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一方面在城市大力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大力推进中国新农村建设。分析表明,除了社会制度不同外,两者在许多方面还有明显差别。

第一,推进动力有显著差异。乡建运动主要是社会推动型,而新农村建设则是政府推动型。就前者讲,在旧中国这么大一个落后国家,建设这么大一个系统工程,既没有工业化的一定发展和必要积累,也没有国家权力的全面介入和必需的制度变革,只凭少数社会贤达的善良愿望和微薄财力以及有限外援,即使没有日军侵华这个外部因素影响,乡建运动成功的希望也是渺茫的。那后者的政府推动型为何也不理想呢?这个问题比前者更复杂。主因是“左”的思想长期干扰,使经济问题政治化,政治斗争扩大化,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并没有贯穿始终。其次,斯大林和托洛茨基关于剥夺、限制小农以推进工业化的思想被党内不少人所内化,并转化为制度框架,客观上阻碍了农村的自我发展。当然还有一些其他重要因素,如工作中的急性病、大跃进以及国家工业化积累薄弱等等。

第二,建设重点有很大不同。乡建运动目的在于提升农民素质和重建社区组织,不能说这是一个错误结论,但事情总有轻重缓急。旧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决定了农民迫切要求的不是发展问题,而是现实生存问题。因而农民需要的不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改良,而是一场自下而上的革命或自上而下的改革,乡建运动把农民改造作为推进重点,当然无关农民痛痒。而50年代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努力提高粮食产量以及兴建与农业有关的农田水利设施,其切入点是通过合作化运动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正如编制“一五”计划时陈云向中央汇报所言,“农业增产有三个办法:开荒,修水利,合作化。这些办法都要采用,但见效最快的,在目前,还是合作化。”[4] (P237)比较前者而言,在当时中国“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尽管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结构,以及快速拔高农村的生产关系对后来的农村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但这种做法显然更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第三,主体认同有天壤之别。即农民的参与积极性表现出极大分野,这一点具有本质意义。按照梁漱溟的说法,乡建运动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开会时有技术人才,有地方、中央政府的人,但最多的还是教育界的人,乡村农民的代表几乎没有”[2](P100)。农民不太欢迎乡建运动,除了乡建工作者与农民不能打成一片的主观因素外,主要是旧制度客观地横亘在乡建运动面前。乡建工作者没有解决政治问题的能力,既不能替农民减负,又不能分给农民土地,从而也就无法抓住农民的心。而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则是在旧制度的废墟上重建社会体系的条件下,在土改完成后启动的。一方面,农民挣脱了旧制度的桎梏,获得了土地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多少年来困扰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经过长期革命战争的洗礼,当时农民与共产党人有一种天然的认同感,对党的号召是发自内心的拥护和响应,因而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建设热情空前高涨。

3.老一辈革命家的孜孜以求

上世纪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凝聚了老一辈革命家的辛勤工作和殷切希望。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深

刻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恰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5](P721-722)当时这一决策是极为正确的,因为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进行工业化建设,同时又要面对险恶的国际环境,没有什么外援,如果只是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化的单方面突进,就必须以最大限度地剥夺农业积累为代价,显然,这无异于“杀鸡取卵”,而且,由此还将引起最大同盟军———农民,同时也是中国最大多数人口的不满。与苏联不同,党中央当时在这个问题上是非常清醒的。毛泽东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5](P727-728)1957年,毛泽东对上述思想作了更加明确的表述,他指出:“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5](P796)同时,“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5](P773)

由此可见,当时党中央在大力推进城市工业化的同时,念念不忘的就是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虽然在1958年以后,由于复杂的原因,党的工作重心逐渐从经济建设转向政治运动,使我国的经济建设遭受过严重挫折。但是,我们党坚持以“工业为指导,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正确处理农、轻、重的关系,带领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共艰难开创之功,将永垂青史。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同样是从国家战略角度来审视农村工作。在粉碎“四人帮”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立即就农村工作“作出了两个决议,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价格”[6](P246)。邓小平在不同场合还强调指出,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7](P77-78)“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7](P237)。

二、立意高远的国家战略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努力实践科学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

第一,建设新农村,是实践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途径。《共产党宣言》里有一段著名的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8](P273)在1894年,恩格斯还把这段话作为“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9](P2)。因此,以人为本,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发展和每一个人的普遍幸福,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和基本原理,而且是其立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目前我国城乡差别和贫富差别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以人为本理念在实践中能够得到落实和具体化。目的是使落后农村跟上时代潮流的步伐,让广大农民也过上现代化生活,使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中国人都获得发展的机会和权力。

第二,建设新农村,是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疆域辽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城乡、地区和阶层之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要达到绝对均衡是不现实的。但是,事物走向另一极端同样也是错误的,因为任由这种发展差距拉大,不但会制约经济增长,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非稳态,这也为拉美、南亚现象所证实。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城乡不协调发展势头似乎有加剧之势,不仅制约了经济发展,而且由此引发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也逐渐显现。古语云,“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因此,建设新农村,使城乡社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保持全面、协调的动态均衡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政治和社会意义。

第三,建设新农村,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经济成就背后,也潜伏着资源耗损、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扩大等各种问题与矛盾,使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到了一个必须重新抉择的关口。因而,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考察新农村建设,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从人与自然关系看,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生物界的演化以及地域文脉的延伸和谐相处,体现了“人类的发展不能削弱自然界多极性生存的权力”和“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削弱后代人发展的可能性”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其二,从人与人关系讲,建设新农村,使农民的发展跟上时代步伐,缩小农民与其他社会集团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差距,也彰显了“这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削弱另一部分人发展的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一,建设新农村,是实践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原则的内在要求。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固基石;公平正义,则是和谐社会运行的价值准则。从前者看,几千年封建专制,形塑了中国人特别是传统农民性格割裂的心理特征。一方面,是“交了粮,自由王”,不习惯纪律约束;另一方面,只知“求青天大老爷做主”,而不知“民自主”为何物,觉悟不到自身权益的重要,争取民主权力的意识不强。从后者讲,中国社会在利益分配与社会价值之间容易出现失衡。一方面,崇尚“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中国传统利益分配观,在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代价则是社会发展迟缓。另一方面,多年来在实践中注重效率而忽略公平,或者说,是过多强调利益刺激而忽视社会价值,使后者成为社会焦点,尤其农民作为最大弱势群体所处的困境,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因此,以农村为切入点,矫正社会在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原则上的偏差,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第二,建设新农村,是实践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原则的内在要求。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基础;充满活力,则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从前者看,华夏道德文明源远流长,但近代以来,这种发端于悠远农业文明的伦理学说似乎在走向终结。事实上,中国近代社会初建和现代社会转型,是以颠覆解构甚至是断裂抛弃传统文化为代价的,从而导致人们像严复说的,处于“旧者已亡,新者未立,伥伥无归”的茫然状态。虽然在计划体制下冲突和危机被无形中弱化了,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这种由于缺乏价值认同中枢而引发的紧张又重现出来,农村更是处于精神空虚的状态。从后者讲,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不是以扼杀活力为代价的静态社会,而是以尽可能调动公众积极性、尽可能激发人们潜力发挥为前提。由于在没有完成工业化、城市化任务以前,农村人口始

终是大多数,要使社会充满活力,就必须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我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7](P213)因此,建设新农村,倡导乡风文明,激发农民热情,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

第三,建设新农村,是实践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原则的内在要求。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外在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和谐的内在反映。从前者看,社会转型必然会伴随矛盾和冲突,而农村的变化对于整个社会的转变始终具有关键意义,这已由革命胜利的事实所证明,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5](P15)然而,革命也好,建设也罢,只不过是手段,并非目的,其目的都是要推动社会发展。因此,目前要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地转型,同样需要关注农村,同样需要农村有一个大变化,因为过去的革命与现在的建设都有一个共同前提,那就是农村人口的大多数。从后者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尝到传统工业化苦果后得出的沉痛教训,意味着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观点走向终结。由于农村较城市占有更广袤的区域,可以说,农村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社会的生态能否保持和谐。因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把农村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生态细胞,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3.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措施

第一,建设新农村,是提升我国整体小康水平的根本措施。小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范畴,邓小平灵活运用传统思想遗产,将“小康”转换成中国式现代化的替换语。[6](P237)中国目前虽已实现总体小康,但尚未达到富裕程度因而中央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显然,薄弱环节在农村。一方面,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而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却在逐年降低,虽然农业产值比例缩小是大势所趋,但农村人口多、农业产值规模小也是阻碍整体小康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本质上是工业化对简单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小于其供给,从而弱化了城市的“聚集”效应。尽管对一般劳动力需求的递减效应,是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化的逻辑结果,但事实上却是将大量低素质农村人口挡在工业化与城市化大门外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人口非农化进程,就成为提升整体小康水平的重要措施。

第二,建设新农村,是推进我国各项建设小康化的根本措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却概括不了政治、文化及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必须使社会各方面建设都得到同步、协调和全面的发展,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在未来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要实现这种发展状态,农村的作用是关键。首先,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是“燎原”中国政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只美丽的“民主蝴蝶”最终将飞向城市,就像革命时期进行“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全国胜利,和当初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而扩大到城市的改革一样。其次,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提高农民教育程度,改善这个“大多数”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将极大提升整个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再次,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发扬民族优良传统,重塑文明价值观念,也将极大推动整个社会的思想与文化建设。

第三,建设新农村,是实现我国社会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目前我国总体性小康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城乡、地区和社会各阶层之间。其中以城乡差距尤具代表性,因为地区、阶层差别都可以在城乡差别中找到自身的影子。地区差别是指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差别,而发达地区的社会形态以城市为主,不发达地区则反之;从阶层差别看,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中,社会阶层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人口的非农化过程引起的身份转化,易言之,阶层差别主要体现在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差别。因此,无论是地区差别还是阶层差别,最终主要反映为城乡差别,可以说,地区、阶层差别是城乡差别之光的“折射”。可见,抓住城乡差别这个“纲”,对于缩小地区、阶层差别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结果,就是由于加大对农村各项建设投入,推动了农村发展,进而使城乡差别得以缩小,同时也缩小了地区、阶层差别,使整个社会朝着有利于均衡发展的方向迈进。

三、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和作用,不仅表现在国家战略层面,而且还体现在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疑难问题的现实政策措施方面。

1.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

第一,建设新农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生产关系得到调整,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的局面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1996年农业获得特大丰收,实现了中国粮食和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和丰年有余的转变,自此,“中国的农业问题基本解决了”[10](P3)。但是,在摆脱了总量短缺之后,结构矛盾又显现出来。首先,从组织结构看,传统一家一户经营小块土地的农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而且与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也不相适应。其次,在技术结构上,农业技术装备差,科技含量低,技术因素对农业产值贡献小,制约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再次,农产品结构单一,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不仅限制了农业效益的提升,而且是导致农民增收困难的直接原因。因此,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进程,就成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第二,建设新农村是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路径。首先,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亟需转变。改革开放后,农村高度同质的结构逐渐解体,务农的人虽仍为主体,但其他从业者也在逐步增加。如何从命令指挥型向管理民主型转化,是推动农村发展的关键。其次,城乡分治格局亟需突破。长期实行城乡分治,而且其路径依赖效应至今延绵不绝,极大限制了农村的自我发展。再次,农村社会事业落后状况急待改变。将城市化简单理解为发展城市,忽视广大农村的生存状态,已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以及经济持续增长。又次,农村精神生活急需包括科学和道德的新文化填充。因此,全面、整体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就显得尤为迫切。

第三,建设新农村是促进农民身份转换的根本路径。在联产承包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后,农民已经分化为三部分。一是以家庭为单位成为独立的小块土地经营者;二是转换为非农从业者;三是处于半失业或过剩的农村人口。第一部分人面临的问题是通过何种组织化形式将自身纳入大生产体系,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自身收入的同时,实现农民身份转变。第二部分人又可分两类,一类是“离土不离乡”的非农从业者,另一类是异地或进城的非农从业

者。他们代表着一种新生力量,也描绘着未来农村人口流向总的图景。他们迫切需要的是破除旧有城乡分治制度的桎梏,给予同等国民待遇甚至政策倾斜,以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转化第三部分人的关键在于提高他们自身各种素质特别是职业技能和就业素质,重新走上岗位。因此,建设新农村,对于促进农民身份转化,最终解决农民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2.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治本之策

第一,建设新农村是破除城乡经济二元性的根本措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城乡二元形态逐渐形成,其背后体制的“理论基础是所有制的不同:城市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10](P235)因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城乡分治的制度和政策,反映到经济层面,就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等方面,对市民和农民的政策是不同的。改革开放后,虽然城市取消了“统包统配”,但劳动部门管理城市劳动力的职能依然存在,只不过改变了方式。而在农村,却一直未能建立起管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机构。所以,当前新农村建设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就是要从统筹城乡的视野来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一方面,要拆除阻碍城乡融合的各项制度性障碍;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和完善能提供农民急需的公共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使城乡发展至少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体制和政策的基础上。

第二,建设新农村是破除城乡社会二元性的根本措施。这种二元性反映在社会层面比经济层面更突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市民和农民的政策尤其不同。比如农民工既已转换职业,就不再是农民,也就应享受和城市工人同等的待遇,但现有户籍制度却拉大了他们的差别。再如教育,同是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设施由政府拨款建设,而农村则要农民筹资解决,直接结果就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的萧条和萎缩,间接结果就是形成“在校大学生中,城镇居民的子女约占70%,农民子弟约占30%。这同全国总人口中,农民占70%、城市居民占30%的格局正好倒置。”[10](P235-236)对此,温家宝总理在出席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五届全民教育高层会议上郑重承诺:“从明年开始,中国将用两年时间在农村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学杂费。”可以讲,这可以看作是在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年中央提出的又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重要措施,同时也预示着,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会有更多的政策和措施相继出台,从而使城乡社会二元性得到根本改观。

第三,建设新农村是破除城乡政治二元性的根本措施。这里所讲的政治二元性,不是指基本政治制度不同,而是指城乡居民在政治权力和地位上的差别。一方面,农民作为一个最大社会群体缺乏自己的组织,政府很难有效通过某种程序化形式得到农民的合法诉求,这从以下事实中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佐证。有学者算了一笔帐: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差四倍,这意味着农村人口的选举权相当于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这显然在法律上设置了农村、城市人口政治权利的不平等。而同时存在的矛盾现象却是:极力为农民利益“鼓与呼”的恰恰不是这少数农民代表,而是学者和政府官员代表。另一方面,农民自组织能力差、社会地位低下所导致的另一种结果,就是监督失衡效应在农村更为明显。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村两级党政机构日益庞大,又没有财政支撑,于是官多扰民,致使农民负担越减越重,农村社会冲突频发。因此,建设新农村,必须贯彻落实“两个反哺”方针,这绝不仅仅指有形的物质利益,更应包括政策、制度等无形方面,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大力扶持和帮助,这种城乡政治二元性才能得到逐步解决。3.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现实需要第一,建设新农村,是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现实需要。中国有9亿农民,显然,这意味着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按理讲,如果他们都能达到城市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中国经济也不会这么快就听到通货紧缩的声音。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下半年主要商品供求情况分析报告》对600种主要商品的调查显示,有528种商品将供过于求,占总数的88%,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仅占12%,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事实上,国家早在1996年就提出要开拓农村市场,可农村市场就是“拓而不开”。原因有二:一是农民增收困难,无力消费。“现在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64%,只购买38%的商品,三个农民才抵得上一个城市居民的购买力。”[10](P5)二是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无法为现代化生活提供正常的消费平台,从而限制了农民的消费欲望。因此,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进而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铺平道路。第二,建设新农村,是消除通货紧缩压力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形成了巨大生产能力,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了很大作用。由于广大农村市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发,在城市有效需求逐渐饱和而又缺乏新消费热点的情况下,产能过剩的矛盾也就显露出来了,可以讲,如何解决国内产能普遍过剩而可能导致的通货紧缩是“十一五”期间所面临的首要挑战。事实上,面对通缩危机,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基本都束手无策,只能慢慢等市场把效率较低的企业淘汰掉,其过程无疑是缓慢而痛苦的。对于目前我国经济走向而言,拉动内需的问题变得紧迫而直接。因此,建设新农村,释放中国最大一块消费市场的活力,将有助于走出当前内需不足、市场疲软的局面,同时让中国经济远离正在走近的通货紧缩。第三,建设新农村,是拉动当前经济增长的现实需要。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有三驾马车:消费、出口和投资。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对农村投资就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我国在城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用意也在此,但事实表明其联动效应并不强,未能有效激活民间活力,特别是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因此,建设新农村,就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据国家发改委马晓河调查,当前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1700元到4900元,按照这个数字推算,全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估计为4万亿人民币。北大教授林毅夫认为,如果按“投资乘数”原理计算,至少将给相关企业带来差不多近10万亿元的投资空间,而且投入农村基础设施一元钱至少有九毛钱变成农民的收入。如果这些数据都能成为现实,可以相信,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将会逐渐实现由外力推动型向自主发展型转变。综上所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其深厚的理论意涵,不仅是一个实现国强民富百年梦想的逻辑起点,而且是一项立意高远的国家战略和一项统筹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对中国经济社会处于转折关口的一个重要战略部署。

参考文献:

[1]许仕廉.社会计划与乡村建设[J].社会学界,1934,8.

[2]阎明.社会学在中国[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James Yen. How to Implement the American Policy for a“Strong and Democratic China”,1947.RAC.

[4]陈云.陈云文选(一九四九———一九五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5]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夏禹龙.发展在中国:理论与实践[Z].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10]陆学艺.“三农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责任编校:彭大成)

收稿日期:2006-03-25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农关系再结构—新时期中国“工业反哺农业”问题研究》(05YB02)

作者简介:严小龙(1964-),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社专业博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国家战略
OECD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的经验和启示
文化产业发展:国家战略新境界
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战略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协同研究
网络强国战略下的媒体融合问题研究
发展校园足球现存主要问题及改进策略
创意设计:引领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日本颁布“国家战略”帮助“老年痴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