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黑格尔哲学:社群主义灵感的源泉

2007-02-07李先桃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7期
关键词:黑格尔自由主义

摘要:黑格尔哲学对社群主义影响很大,主要表现在: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给社群主义批判新自由主义一定启发;黑格尔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历史传统的关系的论述直接影响了社群主义。

关键词:黑格尔;社群主义;自由主义

中图分类号: B51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6)04-0023-04

谈到社群主义,学者们都一致认为黑格尔哲学对其影响很大,如阿维内里和德夏里特在一篇合写的文章中说:“对于某些当代的社群主义者来说,黑格尔的著作一直是灵感的源泉。”[1]这一点社群主义者泰勒本人也供认不讳,他的工作“不止是要阐明黑格尔,而且还要指出,黑格尔如何帮助他形成了自己的思考凭藉”。[2]俞可平教授则明确指出,“黑格尔关于人由历史条件决定的观念使罗伯托·昂格和迈克·桑德尔拒绝自由主义把人当作是自由的和理性的存在的观点。”[3](P41)但是,黑格尔哲学究竟在哪些地方,给社群主义以什么样的影响,学术界却并未见详细阐释。由此,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述: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给社群主义批判新自由主义一定启发;黑格尔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历史传统的关系的论述直接影响了社群主义。

一、关于自由主义的批判

社群主义是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既是社群主义者的共同特征,也是社群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社群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主要是从其个人主义基础着手,批判新自由主义太重个人权利,一切从个人和个人权利出发的做法。笔者认为,社群主义的这一思想是受黑格尔启发而来,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尤其是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基础的批判深深地影响了社群主义。

自由主义的自由理论是抽象的,它总是撇开具体的社会关系与历史条件,幻想出以原子式的个人为基础的所谓的“自然状态”或“原初状态”,并在这种虚幻的或理想化的状态中来探讨人的自由问题。按照17、18世纪的自由主义者的看法,个人权利至高无上,因而社会和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实现个人的利益,政府的建立必须基于社会成员认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来自公民的认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它最初是基于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得到论证的。自由主义理论所宣称人的权利是以自然法则为基础的,而政治社会是一个人为的安排,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秩序和维持共同安全这一特殊目的而达成的协议。针对自由主义的这一观点,黑格尔的批判可谓一语中的:“自由主义是以原子论的原则为基础的,这一原则坚持以个别人的意志为归依,强调所有的政府都应该从它们明确界定的权力出发并获得各个人的明确的认可。这种自由的形式———这种抽象性———不允许任何政治组织牢固地建立起来。政府的种种措施都被拥护自由的人视作特殊意志的专断和独裁权力的表现而加以剧烈的反对。”[4]

黑格尔认为自由主义这种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概念构成了自由主义全部学说的基础,因此,批判自由主义首先必须对它据以立论的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进行彻底的再考察。

黑格尔指出,所谓“自然权利”是一种“抽象的权利”[5](P1)。他说:“自然状态的虚构,是从人的个别性、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依照他的自由意志去对待别人开始的。在自然状态中,所谓权利,都是指个人所有的、为着个人的权利而言的。人们把社会和国家的状态仅仅认作个人的工具,而个人才是主要的目的。”这表明“自然权利”还只停留于“抽象的自在”阶段,而要真正地认识个人及其权利、社会、国家的本质,必须“首先提出自在自为的理念,然后在理念自身中揭示出实现其自身的必然性,并揭示出这种必然实现的过程。”[6](P245-246)而针对康德的权利概念,黑格尔则指出,它是缺乏内容的,是空虚的。黑格尔认为,权利的源泉并不在于理论推论出来的绝对命令之中,而在于我们的共同体的伦理生活之中。为了证明道德源自人们广泛的伦理生活,黑格尔在某种意义上回到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共同体概念。他引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开头的话:“城邦按其本性来说先于个人”,他与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孤立的个人是不能独立自存的,个人是必然同整体结合在一起的。

黑格尔认为,“个人权利”这一市民社会的话语,“只有在家庭开始解体”的时候才出现[5](P176)。因而个人、个人权利都不可能先于社会而存在,社会也不是个人简单的集合体。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社团的联合,而不是个人的联合,而第一个这种社团就是家庭。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深受古希腊政治理论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写《政治学》的基本前提是“从根本上讲,人天生就要生活在城邦中”。[7](P1)亚里士多德写道:“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礻氏。”[7](P9)

由此可见,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主要是指向其个人主义的理论基础。在黑格尔看来,个人主义既伪造了个人的本质,也伪造了社会、国家的本质。一个人的自我意识,绝不可能最初作为一个个人而获得,个人、个人权利都不可能先于社会而存在,社会也不是个人简单的集合体。黑格尔的这一深刻见解大大启发了现代的社群主义思想者,使得他们在批判新自由主义时也效仿黑格尔而主要抓住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个人主义基础加以批判。

当代自由主义是一种权利自由主义,它主张权利对善的优先性,而这种优先性是与自由主义的个人概念密切相关的,或者说是以个人概念为基础的。因此,社群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主要就抓住其个人主义的基础来批判。在这方面,桑德尔可谓是一个样板。而桑德尔对权利优先和个体自主观念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桑德尔以黑格尔式的构成性自我、互主体的自我观念,像当年黑格尔批判古典自由主义一样,对新自由主义作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桑德尔指出,罗尔斯等人在构建自由主义正义论的理论体系时是从一种孤立的、脱离社会历史情景的个人概念出发的,或者说是以个人本位的,社会或社群(共同体)则是从属的。在新自由主义那里,个人的个体性、多样性先于人的统一性、社会性。桑德尔对这种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观念持批评态度,他认为:“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一个有序社会应当首先鼓励个人主义价值,如果个人主义意味着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使个人只追寻自己的路而对他人的利益毫不关心的话(尽管也尊重他们的权利和自由)。”[8](P75)他也由此得出了黑格尔式的结论:任何个人都不能脱离社群,恰恰相反,个人所属的社群,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个人的自我认同。

泰勒用“原子主义”来刻画权利自由主义的根本特征。原子主义是指把个人放在首位,认为个人及其权利优先于社

会,而社会不过是为了满足在先的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契约论的理论主张。他由此对新自由主义的这种个人主义基础作了批判,并把个人主义作为现代性的三大隐忧之一,认为“个人主义的阴暗面是把自我放在中心位置,这挫平和限制了我们的生活,使之缺少意义,并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9](P4)

二、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最大区别就体现在对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社群主义在批判新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基础的同时,强调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人的社会性,这种对待个人与社会的态度也就是社群主义的最基本的特征。社群主义的这一重要观点也是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而得来的。

黑格尔形成了一套与近代自由主义完全不同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理念和国家学说。将道德与伦理的概念进行区分,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一个显著特色。道德是人的内心生活,伦理则着重于人的社会关系。在黑格尔看来,人们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不过是某种客观伦理精神发展的环节或表现。伦理是个人权利(抽象法)和个人道德自由(道德)的“承担者和基础”,只有在伦理生活中两者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这一“伦理”概念自然意味着个人只有投入一个社群或共同体之中,并在自己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里,才能找到他真正的自我和身份认同感。“黑格尔说,对个体而言,共同体也是‘本质,也是‘终极目的。隐藏于‘实体和‘本质背后的观念是,个体只是他们内在于共同体中的东西。”[10](P580)

与大多数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一样,黑格尔也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理性。但黑格尔认为,人类的群体实践才是理性活动的基本前提,人的社会性是理性实现的根本标志。人的理性只有在符合目的的人类活动,即在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以群体为特征,因而人的社会性成为理性实现的根本标志。自由主义强调人的理性的个体价值和特征,黑格尔却认为个体状态只是理性自我实现的一个准备阶段。理性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使人的自由意识逐渐超越个体的界限而进入社会整体的关系层面,即理性通过外化为社会伦理实体的方式来实现自身。

黑格尔也谈权利,但他在论述权利概念时,并没有将其内涵理解为仅仅涉及个人的行为,而是注意到个人之外他人的存在。黑格尔认为,只有在个人积极的自由意志与他人的自由意志协调一致时,才有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他反对自然权利论者将人的理性能力视为一种实现其感性需要的工具的思想,而他自己则强调人作为社会性存在的关系特质,主张在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融洽的意义上去理解的权利和自由。

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一方面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这些个体又处在普遍的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个人的一切需要的满足和权利的实现,都只能建立在“相互依赖的制度”基础之上。他也注意到,人的多样化的需要及其满足的手段具有社会性。在他看来,一个人的需要及其满足,总是同他人的需要及其满足分不开的。市民社会是一种特殊的人类结合形式。在那里,独立的个人基于相互需要而联合在一起,一切人都追逐自己的利益而将他人视为达到私人目的的手段。他们彼此排斥、互相利用。因此,在市民社会中充满着“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以及“贫困与富足”的矛盾。黑格尔描述说:“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5](P309)他认为,市民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需要的体系”。为了使生活得以维系,就需要一种特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解决矛盾,使个体与个体以及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达到和谐。这种产生于市民社会又高于市民社会的人类共同体,就是国家。国家将因彼此需要而聚集起来的一群人或一个民族凝聚成一个有机整体,并引导他们实现“一种公正的道德和社会与政治生活”[11](P333)。正如泰勒在《黑格尔》一书中所说,“国家是关于道德的绝对理念的充分实现,是一个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善在公共生活中得到了实现。”[10](P674)

黑格尔关于人具有社会性,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观点直接影响了社群主义。社群主义认为任何个人都是社群的成员,他是在社会环境中长大的,而社会环境的差异直接导致个人行为、价值和地位的差异,普遍的毫无差别的权利在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存在。社群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但具有共同的文化和传统,而且也具有统一的认同和情感。个人权利只有在社群中才能真正实现,或者至少说,在社群之内要比在社群之外更容易实现。他们认为,个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社群,离不开社群的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是不矛盾的,也是同等重要的,而且后者更为重要。可以说,在社群主义者那里,权利就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保护个人正当利益的制度安排,离开了一定的社会规则或法律规范,个人的正当行为就无法转变成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一书中指出,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以某种具体的社会规则和社会条件为前提的,而这些特定的规则和条件只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社会环境,它们决不是人类的普遍特征。作为一种无论性别、种族、地位、天资、宗教等条件而平等地赋予人类全体成员的权利,在历史上从来不曾存在过。真实的人权或公民权利,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现实条件为基础,它是特定的社会制度的产物。泰勒认为,“作为一个个体,他以大量方式依赖于他的社会。如果社会是冥顽不化的,那么人就无法实现善”。[10](P578)“对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是在与一个共同体的公共生活的关系中所获得的东西,而不是在异化的个体之私下的自我规定中所获得的东西。”([10](P592)桑德尔也认为,任何个人都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共同体即社群而存在,个人的认同和属性正是由他的“身处其中的社会所规定的”,是社会的产物。“对于他们来说,共同体描述的是什么,不只是他们作为公民拥有什么,而且还有他们是什么,不是他们所选择的一种关系(如同在一个志愿组织中),而是他所发现的依赖;不只是一种属性,而且还是他们身份的构成成分。”[8](P181-182)

三、关于个人与历史传统的关系

社群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强调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历史、传统的联系。社群主义不仅认为个人离不开社群,离不开社会,而且还认为,个人是社会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环节,因而个人都是历史地生成的,并带有历史的特征。社群主义的这一重要思想同样也受到黑格尔哲学的启发。

黑格尔所讲的人不是生活在天国里的天使,也不是超社会、超历史的生物,而是生活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的人。在他看来,人的本质是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一切关系(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的)总和。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世界的主宰,而理性的本质是自由,于是他把人类历史看成是自由

发展的历史,在黑格尔那里,人类历史就是人的活动。黑格尔的人创造了历史,那么人也同时存在于历史传统中。

受黑格尔的影响,社群主义者也认为,个人与历史传统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对于历史传统与个人的关系,麦金太尔做了集中的论述:人只有存在于一贯的历史传统中,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只有借助于传统,个体才能获得自我理解的能力和有意义的生活。他说,“我发现自己是历史的一部分,一般地说,无论我是否愿意,无论我是否认识到这一点,我都是传统的一个承担者。”[12](P123)麦金太尔认为新自由主义不仅误解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且对自我(个人)作了非历史、反传统的理解。麦金太尔指出新自由主义塑造了一个“没有历史的自我”。针对这种观点,麦金太尔又接着指出,“这样,我从我的家庭、我的城邦、我的部落、我的民族承继了它们的过去,各种各样的债务、遗产、合法的前程和义务。这些构成了我的生活的既定部分,我的道德起点。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一切使我的生活有着它自己的道德特殊性。”[13](P277-278)他还指出,“我的生活的故事是永远被包含在我得到我的身份的那些社会共同体的故事中。我的出生就带着一个过去,可个人主义者的模式则力图把我自己与这个过去切断,而这就要扭曲我现在的关系。一种历史身份的占有和一种社会身份的占有是重合的”。[13](P278)

桑德尔也指出,罗尔斯等新自由主义者建构其正义理论的前提是一个孤立的、脱离社会历史背景的个人主体。桑德尔本人则认为,自我不可能先于其价值和目的,正是价值和目的决定着自我,这些价值和目的并非是先天形成的,而是由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塑造出来的。因此,任何单个的个人都是由历史和传统而来,具有历史性。他说:“人是由生活在其中的社会联系、所追求的理想、构架他们生命的社会组织及形成他们意识和习惯的传统共同构成的”。[12](P79)泰勒则认为,个人的权利和能力只有在一个社会和政治的语境中才能得到实现,而不是置身于政治社会之外。他说,“关于人的社会性的观点认为寻求公共善(common good)的根本构成条件限于社会之中。因此,如果脱离开语言的共同体(a community of language)和关于善和恶、正义和不正义的公共讨论,人就不可能成为道德的主体,不可能成为公共善的实现的候选人。”[14](P292)由此可见,泰勒所说的社群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具有共同文化背景的集体。这样的一种社群主要指一种具有文化特征的共同体,每个个体之所以是社群中的一员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因此,你是不是某个民族的一员并不是由你个人的意愿所决定,而是由你身上所遗传的文化基因所决定的,这个共有的文化共同体为你个人可能性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个人对这个共同体也就负有义务和责任。当然,黑格尔哲学包罗万象,所以对社群主义的影响远不只这些,如黑格尔对于共同体概念的理解也给了社群主义一定思考,等等。但上述这些方面已经足以见得黑格尔哲学对社群主义的影响之大了。黑格尔哲学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基础的批判以及黑格尔对个人与社会和历史传统的关系的观点的阐述等都成了社群主义在与新自由主义交锋中的重要理论资源,从而也使得社群主义在很多方面比新自由主义更具有说服力、更具合理性。但正是由于受黑格尔哲学过分强调社会、国家高于个人思想的影响,这就使得社群主义在强调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价值的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也忽视了个人和个人权利。但无论怎样,黑格尔哲学的确给社群主义提供了理论资源,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社群主义灵感的源泉,因此,揭示黑格尔哲学对社群主义的影响对于社群主义研究以及西方政治哲学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参考文献:

[1]Avineri, Shlomo(ed.). Communitarianism and Individualism[M].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2]Charles Taylor.Hegel and Modern Society[M].Cambrida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

[3]俞可平.社群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4]郁建兴.自由主义批判与自由理论的重建———黑格尔政治哲学及其影响(序)[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6][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贺麟王太庆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8][美]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万俊人译)[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9]Charles Taylor.The Ethics of Authenticity[M].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10][加]泰勒.黑格尔(张国清朱进东译)[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11][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2]Markate Daly(ed.). Communitarianism: a New Public Eth-ics, Belmont, California: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94.

[13][美]麦金太尔.德性之后(龚群戴扬毅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14]Charles Taylor.Philosophy and the Human Sciences[M].

(责任编校:李彬)

收稿日期:2006-05-06

作者简介:李先桃(1977-),女,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方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黑格尔自由主义
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思潮的崛起
黑格尔评理
黑格尔评理
黑格尔的曲折学者生涯 从做家教到古典哲学大师
近几年国际新自由主义动向回顾
新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历史批判
一个自由主义者的悖论
辩证法家的形而上学
“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