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职责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6-12-29李建基
人大研究 2006年2期
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和谐嘉峪关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决定重大事项做到“一个维护两个尊重”,为形成和谐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保障
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有和谐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上承党委意图意志,下秉人民意志意见,行使国家权力,并对“一府两院”有着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能,因而,在和谐的权力运行机制的架构中,人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始终做到“一个维护两个尊重”,正确处理与地方党委和“一府两院”的关系,真正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市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了和谐权力运行机制的形成。
(一) 维护党委的决策权。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自觉贯彻党委意图意志,自觉维护党委的决策,积极履行职能,通过法律程序将党委的意志和方针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人民群众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司法机关执法公正,提高效率,为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保证人大工作前进的正确方向。
(二)尊重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谐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离不开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始终尊重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做到行使职权不越位、履行监督不代替。如政府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我们主要在每年年初的代表大会上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总盘子进行审议和决定,具体实施和调整则由政府具体执行。由于人大常委会始终注意尊重政府的行政管理权,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市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也更加强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关系也比较融洽,市政府一些重大事项都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 尊重检察院、法院的独立检察权与审判权。市检察院、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是和谐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峪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始终尊重“两院”独立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在实际工作当中,市人大对检察和审判工作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会议审议和批准“两院”的工作报告。在审议通过“两院”的工作报告时,市人大主要针对“两院”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两院”贯彻落实。二是依法行使检察员、审判员的任免权,在人事安排上行使人大的决定权。三是加强监督,通过信访案件的督办来行使决定权。对于“两院”的日常办案,人大则充分尊重其独立行使职权,做到监督不包办、纠案不办案。
二、 实施监督做到“一个突出两个着力”,为形成和谐的公民权益保护机制提供制度支持
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和谐最终要体现和落脚到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上。如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就不可能得到维持,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也就难以协调,社会正常秩序也就难以保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最高层次的监督,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始终做到“一个突出两个着力”,为促进公民权益保护机制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一) 突出依法监督。依法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两院”依法司法。如果政府不依法行政,“两院”不依法司法,受侵害的首先就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人大在法律监督中,首先就是要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依法实施监督。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听取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开展视察与执法检查、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等监督形式,有效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维护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 着力监督维权。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主要是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情况的报告和有针对性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近年来,先后对农业法、食品法、矿产资源法等32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一府两院”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同时,还把信访工作作为监督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近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60件(次),妥善处理了一些重要的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 注重监督实效。为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嘉峪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从两个方面下工夫:一是建立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相继出台了《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了人大监督的程序,提高了监督的权威。二是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催办督办,对常委会审议中形成的重要意见以文件的形式致函政府和“两院”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三、 服务代表工作做到“一个强化两个注重”,为形成和谐的民情民意畅达机制提供有效途径
民意畅达、政通人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本身就是代民言、表民意、为民作主的政权组织,在联系人民群众、表达群众意愿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代表服务工作,始终做到“一个强化两个注重”,为形成和谐的民情民意表达机制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认真办理,也就顺应了群众的呼声,落实了群众的愿望,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嘉峪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走访代表、规范办理程序、突出督办重点、发挥群体优势和邀请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列席相关会议等措施,狠抓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把群众的愿望落到了实处。
(二) 注重代表工作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在组织建设上,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把市七届人大170名代表划编组建为24个代表小组,民主推选了代表小组正、副组长,每个代表小组还推选了1名联络员,加强了对代表的组织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安排意见》,提出了认真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的要求。同时把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分别编入原选区代表小组,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使其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加强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通过注重代表工作组织和制度的建设,全市形成了代表工作有依托、联系群众有桥梁、了解情况有渠道、民意表达有机制的工作局面。
(三) 注重代表小组活动的创新。近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形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安排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即要求每个代表深入学习一部法律(代表法),每年走访一批选民,持代表证进行一次视察,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使代表的作用得到了积极的发挥。再如,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一是组织代表就全市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的作用。二是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专项视察。三是针对我市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四是组织代表参加了对市公安、工商等13个单位的行业作风评议。随着代表小组活动的不断创新,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不断增强,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和热情也明显高涨。
(作者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