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杀晋鄙”中“椎”的用法之我见
2006-11-24刘诗帅
现代语文 2006年8期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6册第16课《信陵君窃符救赵》(节选)中有这样一句话: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课下注释是这样写的: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袖是“藏在袖子里”的意思。
笔者认为“椎杀晋鄙”之“椎”的解释值得商榷。容陈陋见,以请教于方家。
这句话的主语很明显是“朱亥”,谓语中心词是“杀”,它的主干就是“朱亥杀晋鄙”。“椎”如果理解为课本注释的动词,那么它在句子中作何解释?又是什么成份?句子很是费解。
这个“椎”应是名词作状语的用法,表示动作使用的工具。
现代汉语里,普通名词是很少直接修饰谓语动词作状语的,而古代汉语中,普通名词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却是相当普遍的语法现象。一般情况下,名词位于动词之前,如果不构成主谓结构的话,那么就是名词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的用法。其用法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表示比喻
嫂蛇形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策一》
二、表示对人的态度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
三、表示处所
不得已,变姓名,泥踪迹,草行露宿,日与北骑相出没于长淮间。《〈指南录〉后序》
四、表示动作使用的工具
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五、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邹忌讽齐王纳谏》
“椎杀晋鄙”之“椎”的用法正符合名词作状语的第四种用法。古汉语中普通名词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这种语法现象很是常见,对现代汉语的影响也很深远。“风靡”“囊括”“席卷”“尾随”“枪毙”“风餐露宿”“云集响应”“电话联系”“车接车送”等现代汉语词语和短语都是这种用法的遗留。
由此可见,“椎杀晋鄙”之“椎”应是名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进行的工具。
(刘诗帅,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