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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化生存

2006-11-16周文萍

广州文艺 2006年10期
关键词:类型化明星娱乐

周文萍

当今文学,作家多,作品多,问题也多,“文学娱乐化”便是值得注意的一种。

文学娱乐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作家明星化。明星是娱乐圈的核心人物,是公众心目中某种形象的象征。他们以这样的形象出席活动、参与演出,吸引观众的注意。对明星来说,演技固然重要,更重要的则是他们的外在形象能够让公众接受。作家则不同。作家提供精神产品,原本不必执著于让公众见识自己的外在形象。钱钟书先生对此有高论:作者像鸡,作品如蛋,如果觉得蛋好的话,并没有必要认识那只母鸡。然而对今天的不少作者来说,钱先生的看法已经过时,他们并不在意自己的蛋是否好,却很在意读者是否认识下蛋的母鸡,作品还未发行,便冠以“美女作家”、“美男作家”之类的头衔,开博客、飚赛车,作明星状照几张刻意修饰的艺术照广为散布。一些早已成名的作家更是摆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姿态,穿梭于各类节目访谈,乃至歌手比赛之类的活动也有他们夸夸其谈的身影。

二、读者“粉丝”化。“粉丝”,一个随超女称霸流行起来的词汇,意指追星族。但与普通追星族不同的是,“粉丝”们往往有自己固定的偶像,他们还会根据偶像的特点给自己特定的称呼,如去年突然兴盛起来的“玉米”一族。既是“粉丝”,行为难免盲目,只要是偶像所为,举手投足都会令粉丝们无比激动,热泪盈眶。读者则不同。读者与作家通过作品进行交流,原本要经过心灵的感悟与理性的思考,即使特别欣赏某位作家,也不会放弃自己理性思考的权利。而如今的部分读者却开始向粉丝看齐,他们更关注作家的私生活,对“博客”比对作品更有兴趣。尤其一些年轻读者,像追星一样追捧作家,甚至到了不分是非黑白的地步。最典型的如80后一个代表作家,在作品抄袭已有定论的情况下,该作家仍然坚持拒不道歉,一众粉丝也对其百般维护,甚至发出“抄也比别人抄得好”之类的高论,真是让人见识了粉丝们追星护星的良苦用心。

三、作品类型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代表,娱乐圈提供给大众消费的产品具有模式化、类型化特点,能够在流水线上生产。典型如好莱坞影片,有惊险动作类,有浪漫爱情类,有惊悚恐怖类,有幽默搞笑类,都有各自的特点与模式。甚至明星也是类型化的,有的是青春玉女,有的是性感尤物,有的是英俊少年,有的是魁梧硬汉,形形种种,都在商业化的圈子里。文学则不同。文学作品是作家的精神产物,本应充满作家的人生体悟与个性精神。而当前许多文学作品却逐渐走向了类型化道路。年轻一点的,热衷青春小说,主题脱不了孤独残酷;浪漫一点的,向往都市爱情,背景离不开咖啡红酒,多角恋爱。就连曾经深奥的先锋写作都掉进了自己预设的套路,沉溺于孤独与死亡的陷阱。

四、传播八卦化。八卦是娱乐圈信息传播的主要内容。利用人们喜欢窥探明星隐私的心理,传播明星的恋爱绯闻、争吵斗殴、怀孕生子、旅游购物等种种琐碎细节,提高明星的曝光率,以明星的知名度来增加产品的知名度,是娱乐营销的重要方式。文学传播则不同。文学传播的是作品,关注的也应该是作品,但当前的文学传播却有偏离作品本身,以宣传作家八卦的方式进行推广的趋向。出版社热衷以各种头衔对作家进行包装,“美女作家”、“美男作家”、“80后作家”、“新生代作家”等等,不一而足;热衷以敏感话题策划作品,“宝贝”、快感、身体、乳房等挑逗性题目层出不穷;热衷于性表现,把私人化写作、身体写作、皮肤写作、下半身写作等等统统当作了商业化的情色招徕。传媒热衷炒作作家之间的矛盾与纷争,远如二余之争,白郭之争,近如张悦然批评郭敬明,葛红兵批评易中天,并常常使用“炮轰”、“攻击”等煽动性词汇耸人听闻。如此种种的炒作之后,文坛倒也热闹了一番,只是热闹的是八卦,作品本身倒常常被视而不见。

文学的娱乐化现象一般被评论界称之为“媚俗”。评论者多将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归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与作家急功近利的浮躁,也多要求文学要远离市场、作家要淡泊名利,以保持文学的独立与纯洁。笔者看来,市场经济冲击与作家浮躁心态固然是文学娱乐化的重要原因,但娱乐化现象的产生,何止“媚俗”那么简单?它是信息时代文学争取自身生存的一种方式,是文学在保持自身理想与吸引大众眼球之间的两难选择。

毋庸置疑,与上个世纪80年代曾有过的风光相比,今天文学的边缘化处境明显。社会上对文学的关注远远不及从前。风光一时的文学期刊许多烟消云散,剩下的也举步维艰。每年出版的作品数量虽然不少,但除了一些名家之作还能引起一点反响外,大多如泥牛入海,无声无息。出现这样的现象,和作品本身固然有关,更重要的还在于随着电影、电视、因特网、移动通信等电子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信息时代的到来已经改变了文学生存的环境和人类思考的方式。

“媒介即信息”。信息时代改变了文学的生存环境。近至20世纪上半叶,人们主要通过报纸书籍等印刷物接受信息,阅读量有限,作为印刷出版物的文学能够得到较多的关注,读者也能在阅读时进行深入思考。而随着电子媒体的兴起,现在人们已经被电脑、电视、手机等媒介包围在信息海洋之中,不能在瞬间引起关注的信息很容易被忽视掉。以因特网论,它为人们带来的信息量是前所未有的,人们为此专门创造了一个形容词“海量”。在这海量的信息中,文学不过是沧海一粟,除了少量杰作,普通作家作品要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并不容易。与此同时,娱乐圈以明星制、八卦新闻吸引眼球的营销方式却屡试不爽。文学借用娱乐的方式来包装自己,传播自己不过是吸引眼球的一种方式,是自然而且必然的。

信息时代也改变了人类思考的方式。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分析了电视普及的影响。在电视上,由于一切信息都是可见的,图像变得比内容更加重要。更重要的是,电视以娱乐的方式为人们提供信息,“我们的电视使我们和这个世界保持着交流,但在这个过程中,电视一直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笑脸。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电视为我们展示具有娱乐性的内容,而在于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这种娱乐化的表现方式培养了人们将事物娱乐化的思考方式与习惯。“在法庭、教室、手术室、会议室和教堂里,甚至在飞机上,美国人不再彼此交谈,他们彼此娱乐。他们不交流思想,而是交流图像。他们争论问题不是靠观点取胜,他们靠的是中看的外表、名人效应和电视广告。”换言之,人们进入了一个娱乐化时代。“我们的神父和总统,我们的医生和律师,我们的教育家和新闻播音员,大家都不再关心如何担起各自领域内的职责,而是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了如何让自己变得更上镜。欧文·伯林有一首著名的歌,只要他改掉歌名中的一个词,他就会成为像奥尔德斯,赫胥黎那样的先知。他应该这样写:除了娱乐业没有其他行业。”这里的分析虽然以美国为蓝本,但同样的影响也存在于中国。尤其在网络流行的大量恶搞作品中,不难看出当代人对事物的娱乐心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学以娱乐化的方式谋取生存也就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了。

虽然存在就是合理,但并不代表存在就值得推崇。文学娱乐化在为当代文学吸引到部分眼球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首先是对文学精神的伤害。伴随作家明星化、读者粉丝化、作品类型化与传播八卦化等娱乐化现象而来的,首先是文学精神的低俗化。不少文学创作不再关心现实生活,不再关心精神理想,作家陶醉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无病呻吟,身体感官是创作的惟一源泉,作品成了搔首弄姿的舞台。尤其网络文学因其发布的便利,充满令人不忍卒读的文学垃圾,还有人干脆以色情作招徕,把性爱经验和裸体照片直接放到了网上,木子美、竹影青瞳等所谓网络名人便是代表。

其次是对文学生产的伤害。这包括作家和作品两方面。作家方面,社会以关注明星的方式关注作家,名作家成为焦点,赢家通吃,活跃于各种场合。普通作家、年轻作家却少有机会能得到关注,展现才华。作家队伍后继乏人,创作难以繁荣。作品方面,类型化的结果是创作虽多,但大多大同小异。以数量浩繁的网络文学而言,主要类型无非情爱、搞笑、武侠三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缺乏创造性,文学也难有真正的繁荣,

第三是对文学信誉的伤害。不管怎样娱乐化,大部分作家还是宣称自己写作的严肃性,当读者发现其表里不一时,由困惑而怀疑,渐渐会对真正严肃的创作也充满怀疑。如“美女作家”的“身体写作”刚刚出现时,也曾打着女性主义的旗号,但其内容绕来绕去无非欲望与激情,实在令人怀疑她们到底是在展现女性还是出售女性。当读者对所有的此类写作都持怀疑态度时,不免伤害到那些严肃的探索者。而这,将造成文学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

不管是否饮鸩止渴,文学的娱乐化生存目前看来还难以停止。简单的反对并无助于问题解决。也许,对于对文学仍有信仰的人来说,更重要的是不要让娱乐化发展成为文学存在的唯一方式,文学需要寻找更多更有生命力的存在方式。这一任务迫在眉睫,因为,正如波特曼所说:“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①(加)马歇尔·麦克卢汉语,引自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

②—⑤见[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朱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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