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医疗是政府的积极责任

2006-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26期
关键词:定点医院宿迁医疗保障

李 楯

关于医疗改革,不管是市场主导也好,政府主导也好,我们必须要明晰政府在医疗中的责任是什么

关于医疗和教育,我们一直在讨论能不能市场化的问题。

医疗出了问题,教育出了问题,我们就去怪市场化的方向错了。实际上,在这些改革当中,我们只有扭曲的市场化,没有真正的市场化。认为今天出了很多问题,去怪市场化,其实是打错了板子。

关于医疗体制改革,不管是市场主导也好,政府主导也好,我们必须要明晰政府在医疗中的责任是什么。事实上,不仅卫生,医疗也是政府的一项积极责任。

医疗实际上是一个复杂关系,它应该由国家、医院、个人三部分构成。具体就是政府出钱,医院治病,公民看病,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完全不能用市场规则,不能讨价还价,政府与医院和药厂之间,则必须适用市场规则。实际应该是政府替百姓在购买医疗服务。

这样,不管是由官办医院来提供医疗服务,还是民办医院来提供医疗服务,其实应该都是一样的,政府都得给够它应该给的钱。这样应该是只要体制公平,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谁都可以来办医院。

政府以前认为,既然我们建的都是非营利的公立医院,所以就让它垄断好了,结果,定点医院都比非定点医院的费用贵。后来,政府又要让这些公立医院自己赢利养活自己,结果是这些医院又赢利又垄断。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宿迁,医保定点医院的增多是件好事,这样可以实现竞争,提高效率。

在国家当前连基础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设好,医疗的大格局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现在去讨论关于宿迁将公立医院“卖光”,是卖好还是不卖好,我认为还为时过早。

从程序上来说,公立医院是国有资产,应该由国资委管理,从原则上来说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的,虽然医院建在某个市,但不是那个市的财产。医院改制的决策过程是否民主透明,有没有实现公共参与,比实现领导的“锐意改革”更重要。

从国家的责任上说,卫生保障是必须用国家财政来建立的。在宿迁是有医院可卖,别的地方如果没有医院卖,难道就可以不建吗?所以,用卖医院的钱来建卫生事业,这不是一种制度性安排。

其实,医院卖不卖都可以处理得很好,也都会带来一大堆问题。但是在评价改革的成效时,我们不能去看平均数,去看GDP怎样涨,而是要看一个一个具体的人在改革中得到了什么。中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是世界倒数第四,那些最穷的看不起病的人,正是国家的责任所在。

我一直坚持这个观点:国家应该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城乡一体的、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障,而不是仅仅对少数最低收入者实行一种救助标准。这个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障,是用来保公平,而不是包看病。

(作者为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本刊记者郑褚采访整理)

猜你喜欢

定点医院宿迁医疗保障
PDCA循环法在基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病区职业防护中的应用研究
贵州省结核病定点医院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The Way of Writing an Attractive Cover Letter Through Receptive Aesthetic Theory
一图读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大运河·宿迁
以文化为支撑撬动宿迁融进“一带一路”
贵州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助力脱贫
城乡医疗救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