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税收制度不能是只管收钱的制度

2006-05-14刘采萍

杂文选刊 2006年23期
关键词:南充市工商户起征点

刘采萍

这是一则读来令人心酸的新闻:四川南充市高坪白塔中学的几位清洁工,每月只领三四百元工资,但从2001年起,还要按时到地税局缴纳包含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内的五种税费,共计二十到三十元(10月23日《华西都市报》)。过去四川话里形容盘剥重有“蚊子脚杆上也要刮二两肉”的说法,情形大概也不过如此。

只要有点税务知识甚至是常识的人,都能够想到这里面出了问题:几位清洁工的工资根本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更不用说按“个体工商户”身份缴纳五种税费了——即便是个体工商户,从2003年起,税费起征点也已经从营业额满四百元提高到了一千五百元。地税部门从这些年收入不过三四千元的清洁工身上,五年每人至少多收了千余元的税费,错误之久、错误之大、错误之明显,令人拍案而起。

果然,记者简单一调查,税务部门就没了底气:有说服务不到位的,有说软件太陈旧的,也有默然以对的——原来大家都不是黄世仁。只是不知道,税务机关给了记者一个“交代”,对那几位清洁工又该如何作为?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退还税款、赔礼道歉的问题。因为南充市白坪区地税局营业二所个别工作人员的所谓“失误”,实在是当下中国税制中,最顽固的“收钱税收”理念的自然流露和真实反映。这一理念如果不是以“清洁工四百元工资也纳税”这种莫名其妙错误的发生而引起公众注意,我们也许仍然意识不到它的极端冷漠、蛮横和荒谬。

我相信,在不少税务工作人员的眼里,清洁工也好工商户也好,进税务营业厅主要就是来交钱的。让交多少交多少,不必怀疑也不许质疑,面对纳税人,“收钱”是他们的全部工作内容。于是才有了:明明知道是工资,还是按营业税费征收;明明起征点已经提高,还是多收多征一错再错;明明纳税人已经提出“不公”的申诉,还是置之不理一错五年!也许,在这样的税务部门看来,只要能收到钱,合理不合理,有那么重要吗?至于缴税行为最终对纳税人产生怎样的影响,就更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这种不健康的征收观念,也许只是一部分人心里的糊涂账,但是,它的形成却有深厚的制度土壤。再举一个例子:税法宣传非常强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对纳税人权利的内容及保障,公众往往知之甚少,即便知道,落实也是个难题。缴税变成了毫无目的的“交钱”,纳税人权利掉进一个制度的缝隙里。

最近几年,舆论常见关于契约社会的讨论,又有对责任政府的呼唤。责任者,分内应做的事,而分内、分外之分,也首先由一种定约而起。这种公权力与私权利、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约定,从制度上讲是从征税开始的。所以,我们呼唤的一切透明、公开、公正、监督,都应该从税收来去的透明、公开、公正和监督开始。若税收制度是只管收钱的制度,既不向纳税人交代所“收”为何,又不向纳税人负责所“花”合理,则所谓“责任政府”又从何期待呢?

【原载2006年10月25日《燕赵都市报》】

猜你喜欢

南充市工商户起征点
Analyze the Limitations of Study the Oral Feedback in Second Language Classroom
“个体户”的小与大
Research on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Feedback in the Second Language Classroom
个税起征点须提高,但要以所在城市的生活成本为据
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房产登记问题
Human Language and Animal Communication System
“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何区别
张抗抗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800元起征已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