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须知
2006-04-21本刊综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设立审查批准文件。
三、申请办理的程序和期限
1.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由所辖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和审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在30日内审查完毕;
3.经审查同意的,以书面形式批复;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四、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局17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18号令),《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对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条件、资料;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提交的材料:上述材料的第1.2.6.7.8项及安全卫生设施完成情况、各生产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安全可行性评价资料、在试运转期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三、申请办理的程序和期限
1.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由所辖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和验收;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在30日内验收完毕;
3.经验收后,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四、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局17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18号令),《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