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评委9月1日起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
2018-11-02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10期
8月29日,商评委发布《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为便利评审当事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自2018年9月1日起,向商评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向商评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復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