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审什么
2006-02-17杨振同
杨振同
大凡有过类似工作调动经历的人,都让人“审”过。在我们国家,叫做“政审”。
如果笔者讲得不错,政审就是审看被调动人的人事档案,看有没有什么“不良记录”,目前政审最忌讳的内容是“文革”、“六四”期间有没有犯过错误,和某某功有没有瓜葛;如果有,那就惨了,要调动?免谈!
其实,在调动之前,通过查看档案了解一个人的过去,本无可厚非,甚至是必要的。但是问题在于:如果有“历史问题”就不允许调动,从人权的角度来说,是限制甚至剥夺了一个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那就有必要说道说道了。
笔者不搞人事工作,对这一行的业务是门外汉,但除非你是个农民,或者下海经商,否则你工作就业、评定职称,乃至提拔晋级等等都绕不过政府人事部门的,多多少少都要和他们打些交道的,所以也不能说一点不知道。本人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我想还是有些发言权的。
1966年到1976年的十年动乱史称“文革”,期间不少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参与了打砸抢、迫害革命老干部、迫害知识分子的行动,犯下了可耻的错误或罪行。“文革”结束,当然对这些人的错误行径应该予以清算,给他们适当的处分或其它惩戒,——他们的不良行为自然要记录在案。“六四”亦然,党中央早有定论,毋庸置疑。某某功早已被批倒批臭,许多原某某功学员在政府的帮助教育下,认清了某某功骗人的本质,悔过自新,重新走上健康的人生之路;所谓顽固不化、和政府对抗到底的是极少数,自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所有这些历史问题进行审查,都无可辩驳,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笔者想指出的是:“文革”结束到现在已近三十年了,当年的毛头小伙如今已进入老年。前不久看凤凰卫视中文台的系列专题节目《风雨样板戏》,我们不无辛酸地看到,当年英俊潇洒的“杨子荣”,如今是垂垂一老翁矣;当年美丽动人的党代表“柯湘”,虽然可以客气地说风韵犹存,但毕竟岁月不饶人,脸上写着的不仅仅是美丽,更多的是沧桑。就连“四人帮”当中的“革命理论家”张春桥也于前不久以八十八岁高龄而辞世。不管当年他们对也好,错也好,他们都老了,他们有的已不在人世,活着的大多已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对社会不会再造成什么危害了(假如过去会的话)。
这是个最基本的事实。如果还拿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纠缠不休,那就有些不近情理了;如果再拿这些东西阻挠他们的正常调动和户口迁移,实在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
“六四”稍微近些,但从1989年到现在也过去十五年了。十五年是一个什么概念?那几乎是整整一代人啊!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当年最小的在校大学生现在恐怕都过了而立之年,再大一些的早已是人到中年。那时候,他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离现在已经非常遥远了,即使当年犯罪被捕入狱的人大多恐怕也早已刑满释放,重新走向社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了吧?
这也是最基本的事实。如果您不反对,我也愿意把它归结到陈谷子芝麻之列。除非他要入党,提干,否则这些“政治问题”或“历史问题”绝不应该成为他们调动或求职的障碍。
对曾经误入歧途,迷上某某功的人,只要迷途知返,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机会,而不是剥夺机会,一棍子打死。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对犯过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政策。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劳动人事部门对这些问题太敏感、太感兴趣了,一遇到这些情况就像是拿了烫手的热山芋,巴不得赶紧扔掉而后快。
这种情况,深圳如此,全国大抵都如此。
以深圳为例。该市引进国内人才的政策依据是深府(2002)5号文件《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具体操作依据的是深人发〔2002〕53号文件《〈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其中第六条对引进人才的条件进行了具体限制,不妨全文照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一)有犯罪记录的;(二)党内受严重警告以上、行政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参与国家禁止的社会活动的;(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六)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两个文件都没有规定有历史问题者不予引进。但是一遇到这些问题,调动一定卡壳,档案一定会被退回。我们天天说要依法行政,但政策法律没有规定的,有关部门照样卡你没商量,这样的行政官司,你恐怕打是打不赢的,所以也没有人敢较这个真。但是笔者想问问:这叫依法行政吗?
笔者曾天真地咨询过一个负责干部调配的科长,问他为什么对这些问题卡得这么严?那位“某科”年纪不大,回答得却很“老到”。他解释说(大意):你想啊,深圳离香港这么近,我们把这样的人都弄进来,他们要是偷渡到香港,或者叛逃了,我们可负不起这个责任。这些问题是很敏感的,谁开了这个口子,就撤谁的职。我们谁也不敢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
但笔者暗想,抓偷渡叛逃大概是公安部门的事,和人事部门没有什么关系吧?谁想偷渡或叛逃,或许也和他的工作关系和户口在哪里没有关系吧?恕笔者妄言:只要他想做这种事情,他在内地做得到,在深圳也做得到。谁能保证,有深圳户口的人就不偷渡,就不叛逃呢?或者反过来说,没有深圳户口的人都一定被限制得无法偷渡叛逃了呢?如果那样,还不如把这几百万非户籍人口都赶走算了,省得他们今天要偷渡,明天要叛逃。
试看深圳的贪官,哪一个不想趁便溜出国门,逃避法律的严惩呢?
再试看:有多少在深圳辛辛苦苦工作多年,是单位的技术骨干或管理精英,为深圳的经济振兴,为深圳的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因历史问题而长期解决不了调动问题?他们在深工作和生活的时间可能比在户籍所在地的时间长得多,却还在“暂住”深圳。这样的人究竟有多少,笔者不清楚,但笔者清楚的是:这是他们的一块心病,这是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不公!他们当中有多少人工作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业务水平出类拔萃,取得的科研成果、创作成就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多年良好的工作表现足以证明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了。而我们人事部门的“伯乐”们似乎宁肯相信他们档案中那几张发黄的破纸和那些未必全都是符合实际的历史结论,而不愿相信站在他们面前的活生生的人;宁肯把人想成坏的,而不愿意相信他们是大好人(至少现在是大好人)。一个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读书人文化人,一个个成就卓著的人才就站在他们面前,他们却不敢相信!却视而不见!人事部门不识才,却还到高交会找人才,我真为他们感到可悲!清代诗人龚自珍有诗云:“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而我们的人事部门呢,却在不拘一格“限”人才。著名画家、清华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陈丹青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现在的人事制度是一格一格降人才。诚哉斯言!
真是不理解,这些人从事的工作大多和政治毫不相干,人事部门为什么要用所谓的“政治标准”一杆子卡下来?
政审不看现在,却抓住所谓的历史问题纠缠不休,设关建卡,窃以为没有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更缺乏人文关怀。深圳要和国际接轨,建设国际化的大都市,除了要建高楼,修地铁,恐怕还要建设建设我们的脑子,让我们的思想观念和国际接上茬儿吧?具体到人才引进问题上,即使目前还做不到尊重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至少不要设那么多不必要的关卡,只有这样才能把真正的人才请进来,而不是把他们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