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学目的”到“教学目标”的转变
2005-09-26周亚东
在实施新课程标准中,我们会碰到一些形式的变化。例如:以前我们备课时,卷首必写上“教学目的”,而现在,新课程标准中,我们却在卷首上写上“教学目标”。看上去,“目标”和“目的”虽是一字之差,意义上却有着本质的不同。那么“目的”与“目标”各自代表什么意思呢?翻开《新华字典》“目的”即想要达到的境地,希望实现的结果。“目标”有两种释义:① 想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② 攻击和寻求的对象。显然,就“教学目标”一词来说,应属于前者的理解。对比“目的”与“目标”,虽是同指想要达到的境界,但“目的”更强调希望实现的结果,而“目标”倾向于实现的标准,而这一标准不仅指向结果的标准,也蕴涵了一个过程的标准。
教学目的、教学目标同为教师专业活动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但传统的“教学目的”制定的只是教师教学活动所需达到的结果,它只是一个模糊的大方向。因为实现这一结果有许多不同的方向和过程,无论教师是用哪种方法达到这一结果即可。而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目标”则强调过程目标,即在教学过程中每一阶段的目标,这一目标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每一步骤是明确和可评价的。
传统的教学中,我们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学生对音乐作品的学习结果上。如歌曲是否会唱,知识是否已理解,技能训练是否已掌握,而现在则在教学过程中是否生动活泼地促进了学生对音乐的学习,是否培养了学生合作交流意识,是否发挥了学生的创造能力,是否发展了学生的探究思维等等。“从教学的角度来说,只重结果而轻视过程与方法的教学,获得的只是形式上的捷径,这种排斥个性思考,否定智慧参与,只关注知识掌握的教学方式,完全不利于人的发展,它使一个个鲜活的人成了一架架机械、呆板,只会接受与记忆,不会思考与评析的学习机器。”(《中国音乐教育》2004年第一期,金亚文《高中音乐课程目标》)
例如同为关于“歌剧”这一单元,1992年版的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教师用书》“教学目的”是:
1. 通过欣赏中外歌剧音乐,让学生了解歌剧这一体裁的发展历史及其艺术特点,以扩大音乐视野。
2. 通过欣赏中外著名歌剧选段,让学生感受歌剧音乐在刻画人物性格及叙述情节时的丰富的戏剧性和表现力。
3. 让学生知道并了解几位中外著名音乐家的生平事迹及其作品。
4. 通过欣赏我国歌剧选曲,启发学生进行新旧社会对比,懂得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并学习革命烈士为革命奋不顾身的精神。
而2002年版的《音乐教师用书》中“教学目标”有三条:
1. 欣赏中外优秀歌剧选曲,引导学生初步了解歌剧的基本常识,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2. 通过欣赏中国经典歌剧,让学生在优美的旋律中了解老一代革命家的艰辛,增强学生爱国情感。3. 引导学生哼唱歌曲《洪湖水,浪打浪》。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些差别。“教学目的”指令性较强,但操作性不够。这就会使得一些教师在面对教学目的执行过程中容易走捷径,而不顾音乐教育的客观规律和教学对象的知识、体验,从而忽视学生的感受与见解,片面追求教学中学生知识掌握的结果而忽视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从而忽视在教育中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而“教学目标”却是简洁明确,可操作性强,从而强化了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
“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这绝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一种改变,“教学目标”应该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即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过程。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学习和音乐实践,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音乐,尊重学生的学习体验与艺术创造,为学生终身学习、喜爱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让我们每一个音乐教师制定好自己的“教学目标”,和孩子们一道沐浴着课改的春风,走进音乐的殿堂!
周亚东湖北省荆州市海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