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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

2005-05-14董罗民

社会科学论坛 2005年8期
关键词:梁启超国民运动

董罗民

近年来,中国史学界对梁启超的研究和评价有了很大的进步。以往,由于梁启超在日本与孙中山分道扬镳后,与革命党人一直处于政治对立状态,国共两党的史学家除了对戊戌变法时期的梁启超有所肯定外,对他迭宕起伏、多姿多彩的一生基本上持否定的态度。抛开意识形态与党派政治的偏见后,认同民国前梁启超早期政治思想的意见多了起来。过去,通常把梁启超晚年的文化思想视为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相对立的文化保守主义的主要代表,现在,重新发掘和阐释梁启超的文化调适思想成了热门话题,梁启超“拿西洋的文明来扩充我的文明,又拿我的文明去补助西洋的文明,叫他化合起来成一种新的文明”的语录常常见诸各种文章。但是,海内外的梁启超研究仍有一些薄弱的环节,梁启超后期政治思想中的国民运动思想便是其中一例。

“国民”一词,是由梁启超首先引入中文。他在1899年便指出:“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用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者。国家者何?国民者何?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但从国民概念引申出国民运动的思想,则经历了近20年曲折的思想发展和演化。梁启超是在两次入阁均空手而返、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好名声后,经过痛苦的自我反省和批判,才萌发了国民运动的思想。

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说:从前有两派爱国人士,各走了一条错路。甲派(指梁自己的一派)想靠国中固有的势力,在较有秩序的现状之下,渐行改革。谁想这主意完全错了,结局不过被人利用,何尝看见什么改革来。乙派(指孙中山一派)要打破固有的势力,拿什么来打呢?却是拿和他同性质的势力,说道:“你不行,等我来。”谁想这主意也完全错了,说是打军阀,打军阀的还不是个军阀吗?说是排官僚,排官僚的人还不是个官僚吗?一个强盗不惟没有去掉,倒反替他添许多羽翼。同时又在别方面添出许多强盗来。你看这几年军阀官僚的魔力,不是多谢这两派直接间接或推或挽来造成吗?两派本心都是爱国,爱国何故发生祸国的结果呢?原来两派有个共同谬见,都是受了旧社会思想的锢蔽,像杜工部诗说的:“二三豪杰为时出,整顿乾坤济时了。”哪里知道民主主义的国家,彻头彻尾都是靠大多数国民,不是靠几个豪杰。从前的立宪党,是立他自己的宪,干国民什么事?革命党也是革他自己的命,又干国民什么事?好比开一瓶皮酒,白泡子在面上乱喷,像是热烘烘的,气候一过,连泡子也没有了,依然是满瓶冰冷。这是和民主主义运动的原则根本背驰,20年来种种失败,都是为此。今日若是大家承认这个错处,便着实忏悔一番,甲派抛弃那利用军人、利用官僚的卑劣手段,乙派也抛弃那运动军人、运动土匪的卑劣手段,个人拿自己所信,设法注射在多数市民脑子里头,才是一条荡荡平平的大路。质而言之,从国民全体上下工夫,不从一部分可以供我利用的下工夫,才是真爱国,才是救国的不二法门。他的结论是:“政治轨道是要把政治建设在国民意识之上。想引他上轨道,除了市民的群众运动外没有别条路。”

所谓国民意识就是国民在两个方面的自觉:第一,觉得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二,觉得凡是中国人都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一种是民族建国的精神,第二种是民主的精神。梁启超在总结公车上书以来的政治运动时指出:“对外问题易发动,对内问题难发动。”因为“一、外交问题较简单,容易把多数人的感情烧起来……二、外交问题的运动,和国内专权的人没有什么直接接触,危险程度较小。多数人乐得附和”。因而,梁启超首先推动的是国民外交运动。

梁启超是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国际联盟同志会和国民外交协会的精神领袖和主要发起人。1919年2月21日,国民外交协会通电发表七点外交主张:“一、促进国际联盟之实行;二、撤废势力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三、废弃一切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四、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五、力争关税自由;六、取消庚子赔款余额;七、收回租界地域,改为公共通商。”4月底5月初,梁启超从巴黎致电汪大燮、林长民,建议警醒国民和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更是五四运动的直接导火索。现在已经很清楚,五四运动的爆发与梁启超一派人关系密切。日本原敬内阁1919年9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议事项中记载了下述文字:“目前在中国最具势力的,是由全国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所组织的所谓学生团体。这些学生多少有些新知识,节操、志向较为纯洁,其努力固不可忽视,今后我方亦应需给与相当的考虑。虽然他们的运动‘努力實基于本身的自动而发,但除此之外,仍有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的唆使。”林、熊、汪等研究系要人都是梁启超的长期政治伙伴,与梁同为国民外交协会理事。国人如张忠绂也曾指出,五四运动不单纯是“学生自动自发的爱国运动”,“我始终感觉当时这运动是有背景的。它的背景就是研究系。关于这一点,也许当时的学生知道的不多。但由代表研究系的《北京晨报》,上海的《时事新报》在五四运动后不断的鼓吹号召也可知其端倪”。

梁启超认为:“‘五四运动与其说是纯外交的,毋宁说是半内政的,因为他进行路向,含督责政府的意味很多。”因此,他希望把这一运动扩大起来,把方向转到内政方面。因为“内政上局面不转变,争外交决无结果。外交主张,是要政府去办的,国民不能努力建设一个象样的政府,而拿许多话哓哓向人,在自己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在人家看来,完全是一种戏论”。没有“半内政”性质或者紧接着“向内的”运动的“纯外交的”群众运动,不是“无结果”的,就是政府一手炮制的。

梁启超旅欧归国后发起的第一个内政的国民运动是“国民制宪运动”,即“以国民动议的方式得由有公权之人民若干万人以上之连署提出宪法草案,以国民公决的方式,由国民全体投票通过而制定之”。他认为:“国民动议制宪法,无异联合多数人公开一次‘宪法大讲习会,无异公拟一部‘共和国民须知向大会宣传。”此后,梁启超又积极参加并高度评价了“国民废兵运动”。他指出,这次运动比“五四”有所进步,因为是“对内的,所以精神越发鞭辟近里”,“此次各界人皆有,所以市民的色彩越加浓厚”。他呼吁成立一个“国民废兵运动大同盟”,协同动作,研究宣传运动的原因和结果,举行“一次或数次公开的联合的大运动”即“示威运动”,以达到逐步消除无枪阶级与有枪阶级之分野的目的。梁启超发起和参与的这些对内的国民运动,最终都没有结出丰硕的历史成果,但他还是给后人留下了不少经验教训。

梁启超提出了真政治运动的七项特征:第一,运动主体,必为一般市民。第二,运动范围,必普及于全国。第三,运动之标帜,必为全体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项。第四,运动之动机,为对于现在政治感不满足。第五,运动所对待者,为外界袭来的或内部积久养成的各种不正当之压力。第六,运动之方法,为散布印刷品,为公开演说,而聚众示威。第七,运动之结果,为将所要求之事项在宪法上或法律上(对外则条约上)发生效力。

他又提出了内政的国民运动的十项条件:第一,要积极的不要消极的。第二,要对事的不要对人的。第三,要公开不要秘密。第四,要在内地不在租界。第五,问题要大要普遍。第六,问题要简单明了。第七,要分段落。第八,运动主体要多方面。第九,运动不妨断续,但要继续。第十,不要问目前的成败。

国民运动的作用和意义何在呢?梁启超指出:市民的群众运动,就是把专门家对于某种问题的研究结果,把那些繁难深奥的道理,弄成浅白的演说辞或小册子,叫多数人都了解,于是一般国民对于政治上的判断力日日增高,会选择他们认为适当的政策令他实现,所以市民的群众运动,是学校以外的一种政治教育。清末立宪运动和革命党人的活动虽具有一定的国民运动性质,“到底的秘密运动多,公开运动少,所以中华民国并未能建设在民众意识的基础之上……不过极少数人用‘催生符的方法,勉强得这意外的结果”。欧洲一百多年来种种有主义的政治,都是从这种市民的群众运动制造出来。每一种理想的主义,从初发生之日起到完全现为事实之日止,中间经过一次两次三次乃至数十次的群众运动。欧美的国民运动,大概可分两种:法定的和特别的。法定的是选举运动,每到了这时候,全国人都像热锅上蚂蚁,动得个“不亦乐乎”。全国人民除非闭着眼,眼一张,看见的便是政治问题;除非塞着耳,耳一开,听见的便是政治问题。他们每隔一两年,便做一趟这种法定的运动。特别的国民运动,大抵拿来要求某种应得而未得的权利,来处分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由一特殊阶级或团体举行种种方式的运动,把他们所要求所主张抬出来,唤起一般人注意而促反对者之警省。运动来运动去,从前的空想,渐渐的都变成事实了。国家的发展,全人类的进化,都是从这一个根子来的。倘若国民不愿意、不能够或是不会管政治,中国的共和政治万万不会发生和维持,凭你把国体政体的名目换几十趟招牌,结果还是一样。怎么才算愿意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表示这意志;怎么才能够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争得这权利;怎么才会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练习这技能。简单说一句话,国民运动便是共和政治唯一的生命,没有运动,便没有生命了。国民运动纵然不能办到“全民的”,总须设法令他近于“全民的”。运动要由知识阶层(包括学生)发动,那是没有法子的事,但若专靠知识阶层做主体,却反于国民运动的精神了。

梁启超曾说过:“凡国民政治运动总是成功——虽失败也算成功,为什么呢,因为靠他才能养成做共和国民资格,成固然养资格,败也是养资格。资格养成,什么事干不了,所以国民运动只有成功,没有失败。”近来,有一些人不容许别人议论历史上爱国民主运动的得失及探讨失败的原因,似乎是与梁启超观点类似。其实,梁启超的上述言论是有特定含义的。他的完整意思是:“国民运动的价值,在政治本身是可限量的,在国民教育上是无可限量的。一个政治问题的运动,虽有成败之可言,从政治教育的意味看来,无成败之可言。”政治运动本身还是要论成败的,只是在国民教育(政治教育)或者现在人们常说的“启蒙”的意义上才是“无成败之可言”。但是,国民运动的意义不能简单地局限于“启蒙”的意义,成功的国民运动是要能够争得某种“应得而未得的权利”或处分“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将所要求之事项在宪法上或法律上(对外则条约上)发生效力”,切切实实地拓展公民社会的公共空间。仅仅是让民众“受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或者说“交了一次学费”,不能算是一次成功的運动。

梁启超在别的地方的论述更加周全,他说:“这种运动,在人类政治生活上有什么意义呢,依我想,最重要的有三件。第一,使多数人懂得政治是怎么一回事,懂得什么叫做政治问题。”“第二,使多数人认识且信任政治生活之‘改进可能性……信得过这种种事业有‘可能性,自然政治生命常带活气。”“第三,使多数人养成协同动作之观念及技能。国民运动虽然也需有指导的人,但他的性质,纯是多数共动,不是一人独动……要养成互助协作的习惯和技能,断不是靠口头提倡所能办到,总须找些机会,常常作实地练习。国民运动,是拿很松很宽很暂的团聚试行协同动作,做过一次,那习惯兴味技能便长进一次。所以致密坚强之民治组织,非经多次运动而且常常继续运动不能成功。上文所说三项,第一项是从智的方面说,第二项是从意的方面说,第三项是从情的方面说。”成功的国民运动应能增进国民的自信,并导致民治组织的生成与发展。单纯强调对民众启蒙的意义,是一种片面的“唯智论”,是知识阶层骨子里的精英意识不自觉的流露。事实上,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民众在意志和信心方面的进步,常常比认识方面的提高更加重要。民主是千百万人的一种实践活动,而不是书本上的一种干巴巴的教条。如果在运动过后,人们反而丧失了对政治生活之“改进可能性”的信任,公共空间更加萎缩,政治生命更加死气沉沉,那么,运动的指导者就理应进行深刻的反省。

孙中山、梁启超等人确立中国民主化的目标,已经过去一个世纪了,而中国人在把空想变成事实的艰难攀登中,至今还徘徊在半山腰上。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不论对于总结历史还是展望未来,都是一笔不可忽视的思想财富。

参考文献: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4、5、7),中华书局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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