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忘记
2005-04-29祝秀飞
祝秀飞
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见面时薇的表情了,只记得那天她穿得是牛仔裤,白球鞋,头发很长。 正是我喜欢的那种。
那天外面下着大雨。
地铁里。
她坐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我站在她边上。
她一直低着头玩弄着手机,偶尔也发几条短信,我从她的背包上发现了她的名字,叫薇。
我喜欢这个名字。
有地铁的城市节奏一般都很快,人们匆匆忙忙地上班,匆匆忙忙地下班,不像火车,来来 去去都那么的迂回。
所以,火车上能生产出各种各样的艳遇,恋情。胆小的也有机会遇上一两次神交什么的。
而地铁只能给你制造一个暖昧的眼神,运气好的话最多能来个一夜情。
地铁这东西,只知道绕着一个圈子不停地转,要想跳出这个圈子,必须下车。
是了,到站了。薇下车了。
我没有跟下去,我在她的下一站。
一个星期后。
西单商场二层。
我在做一个女性用品的问卷调查,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才完成三份问卷。其中一份是一个 三十岁女性填的,正是性欲旺盛的年纪。或许这就是我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能和她唠叨这么长 时间的原因吧。我不是很帅,甚至有人说我丑我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和人家辩白。不过我某些 地方还是有一点雄性美的,而她可能恰恰发现了这一点,还有价值九毛钱一包的洗发水两包 。
两点,至少有一点是吸引她的吧。我更希望是前者。
另外两份是结伴而来的两位老太太填的,不用说,她们肯定是为了那两包廉价的洗发水。 为此她们还想多填几份,我感动得手都抖了好一阵子。
看到薇,是先看到她的白色球鞋。
我微微抬了点着,看见了她提在手里的背包——写着名字的背包。
最后,四目相对。
我脸一红,忙把调查表塞了一份在她手中。
“薇,耽误你几分钟时间?”
“你怎么知道我叫薇的?”她满脸疑惑。
我指了指她的背包。
她笑了。
十天以后,我拨通了薇的电话。
我说:“晚上有时间吗?”
她说:“干什么?”
我说:“想请你看咖啡。”
她笑着说:“看咖啡?”
我很夸张地咬咬牙说:“那就喝吧。”
她说:“喝还差不多。”
第三次见面。
我们是在什刹海一个叫断桥的酒吧。
薇点了咖啡。
我要了杯水。
我花了一分钟的时间做了个自我介绍,姓名,年龄,籍贯。我着重强调了我未婚,也没有 女朋友。
她说:“是吗?”
沉默了十秒钟左右她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向前一晃,我说“干。”
我先干为敬了。
“你喜欢猫吗?”
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我多少有点吃惊,但我还是如实地告诉了她,我不喜欢猫。
她问为什么。
我说以前的确喜欢过一只猫的,后来它丢了,自己把自己弄丢了。之后又遇到过很多,但 是没有以前的那种感觉了。喜欢上一只猫和让一只猫喜欢自己都是很困难的事情。
她说看来你懂的很多。
我举了举空杯子对她说猫天生是骄傲的动物。
她说未必。
“猫天生是孤独的动物。”说完她就不再理我了。
我又续了一杯水。
“你也喜欢猫?”我问她。
“我就是猫,不像吗?”
“你是猫?”我装出很惊讶的样子。
“我是故意把自己弄丢的猫。”她一本正经的说。
“女人,哎。”我摇了摇头。
“其实男人女人都一样。”
“你说我也是猫?”我真的有点吃惊了。
“公的。”她说。
说完她又笑了。
隔了三天。
我们又见面了。
这次是她约我。
依然是老地方——叫断桥的酒吧。
她一口气喝完了两杯啤酒,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钱包。
“我们分手了。”她说完就抢走了我手里的杯子。
“我的是水。”我无辜地说。
她瞪了我一眼,然后一口把杯子里的水吞了下去。
我说你醉了,她说我才喝了三杯,醉不了。
我说最后一杯是水。
她说女人伤心的时候喝什么都是酒。
我想对她说酒和水的价钱是不一样的,但是始终没敢说出来。
如果和一个只有两杯酒量的女孩喝酒,我建议应该多带点银子,至少打坏别人东西的时候 有零钱打发那些讨厌的服务生。
那天晚上我是背她上出租车,背她下出租车的,也是背着她回家的,背着她上了我的床。
和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做爱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特别是在接近高 潮她呕吐的时候,真不知道是继续讨伐还是全身而退。
终归还是结束了那场哭笑不得的床上运动。
凌晨四点的时候,她醒来了一次,又吐了。
我给她递了杯冷水,她漱了漱口,又把水吐在了杯子里。然后她把杯子还给了我。我接过 杯子就看她死死地盯着我。
她问我有没有碰她。
我说是你先碰我的。
她说我醉了,和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做爱有乘人之危的嫌疑。
我说你的确乘人之危。
她掐了我一下。
她说我去洗个澡。
我指了指洗手间。
她说我们一起洗。
我说好。
浴室里她的身体像是会发光的白玉,质白而光滑。她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极了婴儿的小屁股 。听小时候抱过我的人说我那时候的屁股比姑娘的脸蛋还要嫩。摸她的时候我想起了儿时的 种种,那段纯真的年代,怎么都忘不了。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虽然我一度试图想让 那种感觉多停留几秒。但她似乎并不满足让我的手漫无目标地游走。她先是把我的手带到了 一个高耸的地带,我在那里想起了曾经有一座机场,因为要建两个弧形的展览馆而搬走了。 我想这就是已经建好的展览馆吧,而那个机场也内能在儿时记忆里不断怀想了。
我们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完成了两件事,准确地说是三件事。因为除了洗澡和做爱,她 还讲述了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故事。
他们的故事很平凡,或者说很庸俗。要不是因为当时在做爱我想我一定听了几句就睡着了 。如果谱上曲,她和他的故事一定是一个很不错的催眠舞台剧。但我还是坚持把他们的故事 听完了。
他们是大学同学,和所有的大学恋情差不多。相识,相恋,同居,造梦,梦破了。要么结 婚,要么分手。
他们就属于后者。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不就是男人吗?”
我试图安慰她。
她转了个身,用她的屁股回应了我的好意。
九点十分,我泡了两碗康师傅。
她从在床上吃。我先吃完了,看着她吃。
“你相信爱情吗?”她突然问了我这样一句话。
“先把面吃了我再告诉你。”我顿了一下:“吃泡面的时候不要谈论这些问题,关于爱情 。”
她问:“为什么。”
“一碗够你吃的吗?”我答非所问。
“够吃。”她说。
“我很喜欢你穿衣服时候的样子!”
“你赶我走?”她把吃到嘴里的面吐了出来。
“不,我的意思是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你的那身衣服。”我说。
“被你脱光了你反倒不喜欢了?”她干脆把面碗放在了床上。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不一样,”我想了一下,说:“有些事情男人的想法通常有一个由上 而下的转变过程,而女人相反。”
“还有呢?”她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还有?没有了。”
“还有就是女人也会由上而下地思考,不光如此。”她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轻轻吻着我 的耳朵,一寸一寸地移动。而她的舌头更是放肆,像是一条喝醉的蛇,迷乱,狂野,迅速地 游走。
我不知道她说的由上而下和我说的一不一样,但是她的行为告诉了我她可能误解了我的意 思。被爱伤害的选择这样的方式解脱或者说是报复明显是一种极其愚蠢的做法,它最终伤害 的不光是她自己。很明显,我也成了间接的受害者。起码第三次做爱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
有人说,时间是记忆的逃兵,总以为时间可以忘记一切。
是了,我的确记不清那天薇是什么时候走的。
只记得我醒来的时候床前的那张纸条,写着:“忘记我,忘记发生的一切。”
就这样,我选择了将薇忘记。就像忘记以前所有的女朋友一样,一年的前的,两年前的。
忘记一个人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依稀记得第一个女朋友,直到和第二个女朋友上了一个 月的床才将她彻底忘记。
后来我总结了一个经验,要想忘记一个女人,首先要忘记她的身体。而要想忘记一个女人 的身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熟悉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体。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是可行的。
至今我已经忘记了四个女人,不包括薇。
北京的秋天总是很短,没什么缘故,天突然就冷了。
我依然和以前一样,坐同一趟地铁,来来回回。只是再也没有遇到过薇。
牛仔裤,白球鞋,长头发的女孩倒是遇上过几个,每次遇上我都会多看几眼,但是每次遇 上都会遭受同样的白眼。好像在说:“把你的脏眼拿走。”我只好灰溜溜地把眼光转移到别 处。
就这样旋转不息的车厢记载了我三个月的早晨和傍晚,我已经习惯了在车厢里渡过这一段 时间。上午八点二十至八点四十,下午的十八点至十八点二十。
十一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个已经五年没有联系的高中同学的电话。他说他要结婚了,时 间是两天后。我已经习惯接到这样的电话了,一个在自己记忆里消失的朋友,要么是婚礼, 要么是葬礼,再要么就是借钱。通常都是这三种情况他才会主动联系上你的。
我决定找一件合适的衣服出现在他的婚礼上,毕竟结婚是一件很庄重的事情。我翻遍了我 的衣柜,唯一算的上体面的衣服就是去年参加一个葬礼前在华伦天奴买的打折的一套西服。 我系好领带,对着镜子转了好几圈,隐隐觉得有点不妥,但是又说不出在哪。
婚礼我如约而至,见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那都是以前的同学,大家互相交换名片,互相 重新认识现在的样子。那情形很像我以前参加过的一次征婚派对。
我找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抽烟。我试图找一个能让自己眼光能多停留几分钟的 场景或者面孔,但是我很失望。我首先看到了我以前的那个班长,那副走狗的嘴胸我已经看 得麻木了,听说他现在在一个公司做一个人事主管。我又把眼光转移到了一个女人的脸上, 透过她浓厚的粉底我依稀能辨认出她是我们班的班花。那个一度让我们班男生意淫的对象。 她穿着时尚的职业女装,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被人包了的小蜜。
我最感兴趣的其实还是今天的新娘,听说她是个包工头的女儿。她的满身挂满的不知道是 钻石还是金银铜铁的闪烁着刺眼光芒的首饰让我后悔没有带上上次参加葬礼的墨镜。
我只得把眼光从她的身上挪开,我想出去走走。在门口,我遇到了薇。
“怎么出来了?”薇说。
“还没有开始,出来抽支烟。”我说:“你也是来参加婚礼的?”
“是的,他就是那个男人。”她看了一眼新郎。
我掏出了一品梅,薇说:“给我一支。”
我给她点了一支,然后又为自己点了一支。
薇抽烟的样子很奇怪,尤其是站在我身边。看她的模样就像是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刚买了西 服的小混混在一起学抽烟。我有一点点负罪感。
“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我问她。
“那天从你家出来以后,你没发现你的半包香烟没了吗?”薇笑着说。
“火机也让你拿走了吧?”
“早丢了。”她摆了个妓女吐烟的姿势,一把勾住了我的胳膊。我们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 下来。在我屁股贴到凳子上二十秒以后我就开始后悔选择在这样一张桌子前坐下了。这张桌 子上坐的全是新郎和薇的大学同学。
他们聊着校园里的种种生活,聊着毕业以后的种种际遇,聊着对将来种种设想。聊着种种 我听来无聊的话题。
我只能从餐桌上的一道道装扮得精美的菜肴里寻找一点乐趣,但是很快我就饱了。
终于新郎新娘来敬酒了,薇没等他们开口就率先拉我站了起来。我无可奈何地跟着他站了 起来,稍微有点良心的人当时一定能从我的眼里看出我无辜的表情。
“干,为了你的新娘,为了你的狗屁梦想,为了你的……”薇撑着身子尽量站直。我抵了 抵薇,示意她不要再说话了。
“她喝多了,来,我们先干为敬!”我忙抢着说。
“来来来,大家一起干!”新娘陪笑着说。
只听到玻璃碰玻璃的声音络绎不绝。
我依稀从新娘的脸上看到了她轻蔑的眼神在我的华伦天奴扫过。还有,她脸上被气的抖落 的粉底,纷纷落在了杯子里。
那天,薇醉得很厉害。
我背她上楼的时候她还吐了我一身,可怜的华伦天奴就这样参加了两个葬礼——一个是别 人的,一个是它自己的。
那一夜,我们没有做爱。
薇睡着的时候我就坐在她旁边看着她,薇睡着的时候很迷人。像个孩子,一会轻声地叫着 “妈妈,妈妈”,一会又喊着我高中同学的名字。我以为她也会顺便叫出我的名字,但是很 失望。可能因为我就在她身边的缘故吧,她不需要喊。我就在她身边。
我轻吻着薇的额头,吻她的小手。我试图给她一点安慰,也试图给自己一点,就好像睡在 身边的是自己。
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徒劳。
薇还是哭了。
我也哭了。
那天我醒来薇已经给我做好了早餐,她坐在在床前看着我。看我眼睛睁开,她说:“傻瓜 ,你哭过?”
我说:“没有。”
她笑了。
我也笑了。
我们一起吃完了早餐。
从那天以后,我经常吃到薇给我做的早餐。
我慢慢地习惯了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薇坐在我的床前看着我,有时候是我看着她,等她醒 来,一起吃早餐。
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也一起去公园,钓鱼,野餐。坐在长椅上聊天,接吻,或者各自发呆 。
我们还一起看了几次午夜场,回去的路上她总是会反复跟我说电影中令她感动的无聊情节 。我不需要多说什么,我只要准备好足够多的面巾纸就行了。
天冷的时候薇还买了毛线给我织了件毛衣,虽然有点大了。但是穿起来很暖和。
我也送了薇一付手套。
我们还领养了一只小猫,早上的时候小猫就和我们一起吃泡面,晚上它就睡在我的毛衣上 。
薇说毛衣本来就是它的。
我以为我和薇已经在恋爱了,直到有一天薇接到了我那个高中同学的电话。
那一夜,薇没有回来。
第二天中午薇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薇说他们结婚以后经常吵架,他受不了她了,他想离婚 。
他还说,他还爱薇。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挂断那天那个电话的。
我知道,薇还爱他。
我试图问薇有没有爱过我,随即我就打消了我的想法。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爱的是薇还 是自己。
三天以后,薇丢下了我和我们的猫。拿走她的衣物和我送她的手套。
薇吻别了我们。
或许熟悉另外一个人的身体并不是忘记另外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我开始怀疑我自己最初 的想法了,我甚至想起了儿时的玩伴,想起了我的初恋,想起了我和上过床的所有的女人。
我试图用酒精来说服自己,我常常在酒吧拼命地喝酒。拼命地一包一包地抽烟,随便地找 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回来睡觉。
我换了好几个地方住,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和手机号码。
我剪了新的头发,刮干净了胡子。
我对着镜子唱最新流行的歌。
我累了。
但我始终没有忘记薇。
我知道,我爱上了薇。
冬天终于结束了,我接到了那个高中同学的电话。他说,薇走了,永远地走了。我没问他 为什么,我知道薇不是为我而死。从那天起,我终于知道了七楼的窗口离地面到底有多高了 。
春分的第二天早晨,我抱着我的猫,在积水潭第一个地下铁出口,丢掉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