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课本上的一处妄改
2005-04-29叶嘉新
叶嘉新
源自“秋林”的《色彩》
闻一多的《色彩》一诗,在现代诗史上算不上很有名,较之《忆菊》、《秋色》的口碑,《色彩》显然要稍逊一筹。然而《色彩》却常常能进入许多诗选家、诗评家的视野,被选入现代诗的选本。譬如诗评家叶橹,在他编选的《现代哲理诗》(“花城袖珍诗丛”之一,花城出版社1988年1月初版)一书中就选收了这首仅十二行的小诗。
闻一多写《色彩》这首小诗正处于他在美国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西方绘画这一时段。
闻一多留美期间,除了修习美术,还系统地研究过英美诗史以及他所心仪的英美诗人的作品。美国新诗的现代技艺,即是当时这位画家诗人借镜的重要对象之一。譬如他对美国意象派诗人佛来琪的诗艺,尤其是其设色的技艺可谓由衷的崇拜。1922年12月1日,闻一多在写给梁实秋的信中,谈到自己在书店里买到佛来琪诗集的情景,略云——
实秋:
快乐烧焦了我的心脏,我的血烧沸了,要涨破了我周身的血管!我跳着,我叫着。跳不完,叫不完的快乐,我还要写给你。啊!快乐!快乐!我读了JohnGouldFletcher的一首诗,名曰:在蛮夷的中国诗人ChinesePoetamongBarbarians……
Mr. Fletcher是Imagismschool中一个健将。他是设色的神手。他的诗充满浓丽的东方色彩。他的第二本诗集名曰GanlinsandPagodas,我崇拜他极了。我在支加哥找他的全集找了几个月,今天才在一家书铺的旧书架上找出一本《生命之树》,但是上录的一诗是从一本《美国新诗杂抄》(1922年)里看见的。佛来琪唤醒了我的色彩的感觉。我现在正作一首长诗,名《秋林》——一篇色彩的研究,中有一节云:
啊!生命是一张单薄的
不值钱的本色纸;
自从绿给了我发展,
红给了我情热,
黄教我以忠义,
蓝教我以高洁,
粉红赐了我希望,
灰白赠了我悲哀,
金加我以荣华之冕,
银罩我以美幻之梦,
哦,从此以后——
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
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一多草启
十二月一日
闻一多是位画家诗人,对色彩有敏锐的感觉和深切的爱好。他更希望生活也能像秋树秋林那样斑斓多彩。但不知何种原因,闻一多拟作的长诗《秋林》竟未能完篇。毕竟,他难以割舍对秋林的斑斓色彩的痴迷,于是他将《秋林》草稿中的这节诗作了部分修改,以《色彩》作标题发表了。那一时段,闻一多还写下了《忆菊》、《秋色》等几首力尽设色之能事,“使读者目光都为之眩耀”(苏雪林语)的诗。闻一多深谙“色彩就是思想”(俄画家列宾语),“色彩的感觉是美感的最普及的形式”(马克思语)。正因为闻一多如此重视色彩,佛来琪又唤醒了他对色彩的感觉,诗人的生花妙笔就“犹如神奇的调色板”。他的《忆菊》、《秋色》、《色彩》等诗篇也就成为了用文字作成的彩图,诗人自己也成为“设色的神手”了。在《秋色》一诗里,闻一多说“要请天孙织件锦袍”,“要借义山济慈底诗”,“喝”秋的色彩,“唱”秋的色彩,“嗅”秋的色彩,而且要过斑斓的秋树一般的色彩的生活。四川大学教授王锦厚先生在他的《五四新文学与外国文学》(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10月初版)一书的第六章里曾评述闻一多的这些诗篇是“成功的借鉴意象派诗人技艺的成果”。书中并指出,闻一多的成功告诉人们只要善于借鉴,从任何艺术派别中都可以获得有益的营养。尤其在脱胎于《秋林》的《色彩》一诗中,诗人说因为爱色彩才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个极其抽象的词。闻一多的独特处,就在于把“生命”这张“本色纸”加以色彩化,并将“生命”这张“白纸”进一步具象化、过程化,把非常抽象的生命意识用文字绘成一帧彩图,且表达得那么具体可感。在诗中闻一多坦诚告诉世人,“生命”中只有拥有了绿、红、黄、蓝、粉红、灰白、黑等各种颜色,才叫“生命”,漫长的人生之旅才有意义。而且只有坦诚面对“黑还要加我以死”,而后才能“完成这帧彩图”。有悲哀,人才会勇敢地战胜灾难;有死,人才会更加珍爱生命,才会执著地追求“发展”、“情热”、“忠义”、“高洁”和“希望”。虽然说诗人立志要写的一篇进行色彩研究的长诗《秋林》最终没能写成,但这首源自《秋林》初稿的《色彩》却准确地阐释了人生的大哲理。在教育下一代的成长上,其意义,我想是不可低估的。缘乎此,闻一多的《色彩》不仅为许多选家、选本所看重,近年甚至还选进了中学语文教材。
“红给了我”的是“情热”而非“热情”
闻一多的《色彩》一诗,2001年选入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三册的第十七课《现代诗三首》,三首诗依次为冰心的《纸船——寄母亲》、冯至的《我是一条小河》、闻一多的《色彩》。
《色彩》一诗选入课本后,原诗的第三行“红给了我情热”一句,居然被妄改成“红给了我热情”。课本第九十七页的脚注注明《色彩》“选自《闻一多诗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 1995年版)”。按图索骥,笔者查对了“现代经典作家诗文全编书系”之一由蓝棣之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12月初版的《闻一多诗全编》一书,是书收入的《色彩》一诗,第三行却并非“红给了我热情”,分明是“红给了我情热”。
为此,笔者又顺便翻检了寒斋所藏如下诸种闻一多的诗集、选集和全集:
1、《红烛》(上海泰东图书局1923年9月初版)
2、《闻一多选集》(茅盾主编《新文学选集》第一辑之一,开明书店1951年7月初版)
3、《闻一多诗集》(周良沛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7月初版)
4、《闻一多选集》第一卷(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初版)
5、《闻一多全集》第一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初版)
如上一些闻一多诗集、选集、全集中的《色彩》,第三行均为“红给了我情热”。据此可判定,是人教社中语室的编著者妄改了闻一多的诗,将“红给了我情热”变成了“红给了我热情”。其实,“热情”是极其单薄、贫弱的一个词,虽不能说是“滥调”,但起码也是消失了血色的“陈词”一个。闻一多写诗,始终恪守“吟安一个字,拥断数茎须”“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古训,讲究字句的锤炼。尤其是他歌颂生命、歌颂爱、歌颂死的时候,是不会用这等“陈词”的。而“情热”一词所蕴含的意义真是太丰富了,它包蕴着生命的体温、爱情的烈火。因为,红色,是太阳的颜色,是烈火的颜色,是心脏和血液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的热烈、温暖、执着,它让人充分享受着生命和爱情的光焰的灼照。欲表达这样的意蕴,我想只有“情热”一词方能胜任。人教社编著者如今这样一改,岂不是等同于化神奇为腐朽了吗?
也许是巧合,我在翻阅1951年7月开明书店版《闻一多选集》时也顺便读了李广田1950年10月22日写于北京的《〈闻一多选集〉序》。李广田在序中分别节录了闻一多的《秋色》和《色彩》,在节录《色彩》的几行诗中,“红给了我情热”也居然变成了“红给了我热情”。我想李广田不是那种替人乱改诗的人,恐是抄录中一时粗疏所致。然而这一错竟错了整三十年,李广田的《〈闻一多选集〉序》后来作为很重要的闻一多研究资料分别被收入《闻一多纪念文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初版)和《闻一多研究资料》(许毓峰、徐文斗等编,北岳文艺出版社1981年初版)二书,那句被李广田抄错的诗,依然是“红给了我热情”。
“红给了我情热”这句诗,被人抄错的另有两例,也有必要在这里一并指出。
其一,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出版的《闻一多选集》第二卷“书信”部分收入了闻一多1922年12月1日写给梁实秋的信,信中那句本应是“红给了我情热”,也错成了“红给了我热情”。这个错,其责任理应由那位责任编辑来负。因为《闻一多全集》第十二卷收录的闻一多写给梁实秋的信中,明明白白的就是“红给了我情热”。
其二,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闻一多研究资料》一书中收入了苏雪林的《论闻一多的诗》,文章中也引录了闻一多的《色彩》,那句“红给了我情热”,居然也错成“红给了我热情”。苏雪林此文原刊于1934年1月1日《现代》第四卷第三期。我找出《现代》第四卷合订本来翻检第三期,经核对,原刊本中也明明白白的就是“红给了我情热”。
关于“红给了我情热”这句诗,李广田《〈闻一多选集〉序》中出现的错,川文版《闻一多选集》第二卷那封信中出现的错,北岳版《闻一多研究资料》中所收苏雪林文中出现的错,均属情有可原。因为这些书,如今恐怕只有从事新文学研究的学者才去翻览,其错误明眼人一看便知。而中学语文教材中的错,则是不能原宥的。教员一旦用这等有明显错谬的诗句教给学生,则会以讹传讹,害人不浅。 编著小学、中学语文教材,尤其是在中学语文课本中编进一些新文学作家的作品以教育我们的后代,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份工作只能由真正懂得新文学又有坐冷板凳钻故纸堆的耐心的专家去担当,去完成。面对“五四”新文学先驱、先贤们的劳动业绩,作为后继者,我们最好还是应该恭敬一些,诚恳一些,认真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