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官的美食”说起
2005-04-29茅家梁
茅家梁
关于“法官的美食”的知识,都是从到过埃及的朋友那里“批发”过来的。所谓“法官的美食”,实际上是当地一种貌似炸丸子的甜食。按照埃及的标准,法官的嘴巴应该是非常挑剔的。连法官都喜欢的美味,其好吃程度可想而知。当然,这种“法官的美食”如果拿来招待咱们的有些法官,那是断断行不通的。这种甜食即使拿来喂他们的波斯猫,惟恐也得不到一两声可爱的“瞄喵”。也怨不得法官们嘴刁,主要是中国的美食精益求精,世界第一。
梁晓声的《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中有一个情节——某著名民营企业家欠了一屁股的债,可是在宴请梁作家时偏有一位法官作陪,在酒酣耳热之际,那位企业家对法官说:“别理他们,这事儿你们法院一定别认真办。”法官说:“行,那就听你的。”在座的其他官员习以为常,皆作充耳不闻状。读书人所尊崇的“法官的孤独化、魅力化和贵族化”,在洒筵上全幻化成哥儿们的“义气”。法官被酒精一麻醉,举手投足都符合“交情”,一言一语都体现“交换”的法则。
在我们这个国度里,吃请,是面子问题。譬如《孟子》里的“齐人有一妻一妾者”。明明是日日涎着脸乞食,却要谎称天天在吃请。吃请不是充饥,而是表明身份尊贵。因此,货真价实的吃请,是绝对不能错过的。这两年内有些法院严肃查处过“吃拿卡要”的法官,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接受吃请而被法院亮了“黄牌”。这些法官大多是关键岗位的庭长、主任。正是因为“关键岗位”的法官,才有“吃拿卡要”的权势,才有腐败之“危险”。非“关键岗位”的假如有幸登上“关键岗位”,照吃不误。
有的法院还郑重其事地出台了一项规定,举报法官接受吃请有奖!任何人如果见到该院法官在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吃请,均可向该院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将获得200元的奖励。说得客气些,此举“尚有创新的空间”。举报法官的风险显而易见,“举报”之风险与奖金不成比例,难免门可罗雀。不知道这“200元”的奖金,吸引过几位敢于招惹法官的勇士。
著名学者秋风写过一篇题目叫《法官不食人间烟火》的文章,相当精彩。他说:“法官应当做到不食人间烟火。惟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才能对人间的纠纷作出公平裁决。”
法官不是神仙,“不食人间烟火”,这个要求明显太高,至少在现阶段难以做到。如果改成“不食人家烟火”,倒是可以“够不着,跳一跳”的,经过一番“不懈”的“努力”,或许局面会大为改善。有关人士说:这得花些时辰,好多法官毕竟是吃惯了请的,看见了“满汉全席”,未免舌头不听使唤,一下子刹不住长箸短匙。恰似信佛的吃斋,要全斋不容易,不如先吃个初一十五的半斋,再慢慢熬长耐久“过渡”到全斋。这个“半斋”可不要误会是另一种形式了。
最近据媒体透露:河南商水县的夏长星在商水县的行政路上开了一家饭店。饭店斜对门就是县法院,法院经常到饭店安排吃喝招待,不过都是签单消费。去年5月夏老板将饭店转让,专门到各单位要账。其他单位的欠款陆陆续续都要到了,只有法院的钱一直催要却一直没着落。夏老板说:“法院欠我4万多元的吃喝款,就是不结账。我想告法院,法院不立案,去找院长,院长躲着不见;在法院里好不容易见到他,我在后边追,他开车在前边跑,满院子人都笑……”
这个吃自家“烟火”的“半斋”把商水县法官的尊严摧毁得一败涂地,低俗的“招待”和“签单消费”剥掉了“法官”不怒自威的神秘感,对推杯换盏的无限渴望最终让好些凡夫俗子显出了“好吃”的原形。
法官的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与其他“吃了嘴一抹翻脸不认账”的“法官”相比,这位院长应该是善良之辈了。法官并不在真空中生活,只是一味强调自己的“七情六欲”的“正常”,吃吃喝喝讲人情,时时会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已经成了司法腐败不可忽视的因素,因而,法官“欠债不还”不仅有嫌,而且有大嫌。为了确保法庭审判具备“外观上的公正”,更应引起整个社会对法官“签单消费”的重视。
有专家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存身之所,而正义对于它所存身的环境的要求肯定是最苛刻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除了审判活动,别无旁鹜,专心从事判断的业务。他们根本不应该和外界任何人物有非常密切的接触,不应当发生非得在饭店进行的“招待”,更不应该诞生签单消费的“白条”。每一张“白条”皆衍生了许多猫腻与无聊。越吃越馋,越玩越狂越“混账”。
一群“欠债不还”的法官,即使在审判台上危襟正坐敲折了法槌,也难以引起人们的尊重。法官的行为不正当,他的“宣告何为正当,何为不正当”的职业“神圣”也就显得颇为滑稽了,而裁判不公、久拖不结、久拖不执,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就“顺理成章”了。“欠债不还”、热衷于“签单消费”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也破坏了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制的尊严。
法官的工资是由法律予以保障的,旨在保障法官的独立性,使之至少在财政方面不会受到来自行政和立法部门的压力。既然社会已经承担了这样一笔“实现正义的成本”,那么,比社会上的大部分人都生活得滋润的法官又有什么理由钟情于“签单消费”,让人家撵着要债,而让人们嗤笑呢?真为商水县的法官们脸红!
(责编/孙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