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市委常委会上被带走
2005-04-29沐雨
沐 雨
6月3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世洪,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
这是建国以来武汉最大的官员腐败案。这个由“红小鬼”出生,为国家、社会做出过卓越贡献的老党员、掌管拥有800万人口特大城市政法大权的高级警官,在庭审中作最后陈述时,一度哽咽难语:“做人如逆水行舟,负重登山,稍有不慎,就可能走向反面。因我的腐败案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对此我深深内疚,深感追悔莫及……”
消失于常委会上
2003年7月14日傍晚,天气闷热,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的市委大院三楼常委会议室灯火通明,武汉市正召开市委常委会。作为武汉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杨世洪自然身列其中。
会议进行过程中,一位领导将杨世洪“请”了出去。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与会的一位主要领导表情严肃地通报,这是杨世洪最后一次参加常委会了。
将杨世洪带走的是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的官员。在杨世洪身上,纪委的同志发现了三部手机。
就是从那一刻起,杨世洪被“双规”了。办案人员在杨世洪的家中,第一次搜出存折价值200多万,第二次在地板夹层中,搜出200多万的现金。而杨本人当时交代的数额为280多万。
据与杨世洪关系密切的人士透露,此前,杨世洪早就有了某种不祥的征兆。
2003年4月,江岸区后湖乡石桥村村支书谭国和突然被湖北省纪委带走,实施“双规”。一个村支书被省纪委直接“双规”,这在湖北历史上堪称少有,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地产商人、湖锦酒楼女老板毛丽娟被顺带牵出,由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紧急问话。因为她在石桥村拿过地皮。两天后,毛以为没事了,悄悄给杨世洪打了个手机报平安:“我什么也没说……”
杨世洪一直以为,在他拥有的几部手机里,其中一部是单线与毛联系的,无人知晓。其实,有关部门是放长线钓大鱼。
几乎是同时,正担任局级巡视员的原江岸区副区长袁明藻被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找去谈话。但在谈话之后,袁却以看病为由,携妻远逃湖南、贵州。几个月后,袁在贵州落网。
杨世洪心里十分清楚,毛丽娟、袁明藻两人是和自己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凭着多年政坛生涯的经验,他感觉到省纪委真正的目标是瞄准了自己。他在惶恐中艰难地度过了几十天。当然,他也在想尽一切办法“活动”,寻找救命的稻草,但事已至此,似乎已无回天之力了。
9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免去杨世洪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12月19日,杨世洪被依法罢免武汉市人大代表资格。对外公布的口径是:杨世洪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10月14日下午,湖北省召开全省政法队伍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在武汉市委分会场,记者看到,200人的会议室虽座无虚席,却安静异常,连呼吸声都能感觉到。来自政法各部门的领导身着制服,表情严肃地坐在席位上,仔细聆听省委的通报。在电视屏幕上,湖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远志首先通报的是该省政法部门的5例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而杨世洪涉嫌重大经济问题案件则首当其冲。
会上,黄远志表情凝重地说:“这5起违法违纪案件,全部发生在政法系统,尤其是涉及武汉市公安局、法院的主要领导,实在是触目惊心!”在武汉分会场,主持会议的武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云飞则用“痛心疾首”来警戒与会的所有政法官员,并要求“一定要洁身自好,杜绝职务犯罪。”
事发城市后花园
武汉三镇中,汉口素有繁华的商业区之称。这里寸土寸金,老城区占据绝大多数,让想跻身进来的商家常常苦于难以找到合适的地盘。
为了推进城区的可持续发展,1996年年底,武汉市土地规划局完成了江岸区后湖乡居住新区的用地规划和投资分析工作,开发武汉市城区最近的居住新区摆上议事日程。
后湖乡处于武汉市江岸区城郊结合地带,有近3000亩的空地,土地广阔、水源丰富,交通便利,有武汉“城市后花园”之称。
有眼光的开发商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个聚宝盆。几年前,上海富豪周正毅来到武汉后湖乡订购了一块地皮,并预付了订金。但是由于后续资金不到位,这块地皮最后被一位神秘的女老板撬走。
那位女老板就是在武汉餐饮业赫赫有名的“实业家”毛丽娟。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其实在2000年之前,毛丽娟就已经完成了后湖乡8个自然村3000亩地的储备,很多手续都是后来补办的。
江岸区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毛交往,始于1996年底。杨世洪时任江岸区区长,当时正值年关,区财政比较困难,作为全区的父母官,实在是有很多地方要“等米下锅”。经过盘算,区政府决定将所属的黄兴路上一栋几百平方米的房子卖出去。经人联络,毛丽娟的丈夫汪烈丁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栋楼,并开设了湖锦酒楼。
汪烈丁是武汉市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商。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就经营房地产,并建起了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旁边的庄胜崇高SOGO大楼。汪于1998年因患肝癌去世,留下的家产则交给妻子毛丽娟打理。
区政府筹到了急需的钱,300万无异于雪中送炭。作为报答,杨世洪对全区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今后凡是区内招待用餐,都得到湖锦酒楼,凭该酒楼的发票报销,而其他酒店的发票则不予报销或很难报销。这规定一实行,就是五六年。
如今在武汉,毛丽娟的湖锦酒楼家喻户晓,分店开了好几家,而且档次越来越豪华,生意好得不得了,吃饭高峰时,几拨人等着翻台子。到了结婚的黄金季节,更是成为抢手办婚宴酒席的地方。
杨世洪和毛丽娟的交易,有个重要的牵线人即袁明藻。据介绍,袁当时的职务是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常被人背地里称他为和。他是与杨世洪走得最近的人之一。袁明藻其貌不扬,但擅长察言观色,溜须拍马,打点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也正是他能从一名普通区粮食局的职工一路升迁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出任主管财贸系统的副区长的原因。
毛丽娟的酒楼名气如雷贯耳,但她经营的天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名不见经传,它只是自己躲在角落里“偷着吃肥肉”。
蒙受损失的上海方面怒气冲天,四处举报。然而,在杨世洪主政江岸期间,举报问题从来没有被披露过。直到杨世洪离开江岸区到武汉市公安局上任,无法直接插手江岸区的内部工作,后湖乡大量违规批地的事才引起有关方面关注。
据曾在江岸区委工作20余年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同志透露,杨世洪任区委书记时,与一位从外单位调来的区主要领导有矛盾。由于杨世洪在江岸区工作时间长,关系网根深蒂固,且又提任武汉市委常委,被很多人认为是前途无量的“黑马”,而新任江岸区的主要领导在江岸区工作时间不长,工作开展难度很大。后湖乡的领导自然不把那个区领导放在眼里。杨调走后,没人捂盖子,反映他们联手违规操作地皮的问题,这才渐渐暴露。2003年4月,参与违规土地操作的后湖乡石桥村村支书谭国和被湖北省纪委“双规”,并顺带牵出女老板毛丽娟,杨世洪终于浮出水面。
圈地带来的暴利
“一家房地产公司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独吞3000亩土地,这是绝对的违规和钻空子。”武汉大学一位法律专家如是说。
根据1998年的新土地法规定,区里批地的权限是50亩,市里批地的权限是100亩。杨世洪在江岸区主政期间,为毛丽娟在后湖乡批地3000亩,在审批权限上已经违法。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业用地,只有通过政府征用后,将其转化为国有用地后方可用于商业开发。深谙此道的毛丽娟知道,要将后湖乡的集体土地变身为商业开发,必须转化其身份。这一关必须经过江岸区政府,而杨当时正是江岸区的“一支笔”。
对此,毛丽娟信心十足。毛与袁、杨通过湖锦酒楼的合作,已建立起密切关系。1999年前后,毛丽娟以武汉天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江岸区后湖乡签订协议大批量圈地。据知情人士透露,圈地范围涉及后湖乡8个自然村,用地规模达3000亩左右,协议在江岸区政府备案。
“杨世洪案也反映了我国土地开发管理法律法规上的不健全。”一位法律界人士称。据了解,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00年,土地储备制度同时开始起步。根据武汉市政府2000年第65号“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建立和推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回收、收购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并予以储备,以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统一管理,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而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武汉市的江岸区、江汉区等7个中心城区。
意识到土地批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2000年7月起,武汉市先后下发文件,加强管理和整顿土地交易市场。
但是,这个时候,违规操作土地的人,在政府规范土地批转之前,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成为个人谋私利的载体。在这样一个“时间差”里,那些违规操作行为被掩藏了起来,成了暗箱之中的秘密。
有资料表明,毛丽娟的天实公司通过无偿划拨或低价大量圈地后,或者自己另外成立公司,进行开发,或者囤积一段时间,寻找新的下家,将土地转手后获取巨额差价。
事实上,在毛丽娟掌控了3000亩土地后,除了自行开发的“后湖生态花园”样板小区外,其他周边的几个楼盘,基本上都是由毛转让、倒卖给开发商的。
据估计,当时天实圈地的价格大致在每亩10至25万元之间,在1992年到2001年9月后湖乡新春村土地征用收款明细账总表上,天实公司以每亩22万元的价格圈地17亩,共计土地款374万元,但其实际支付166.5万元,欠款207.5万元。以实际付款计算,每亩土地价格不足10万元。
不少后湖乡的农民失去了土地,但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补偿金和安居住房。
而现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开交易,后湖地块的每亩价格在60至80万元,其中的差价惊人。按照这样的差价计算,如果天实将早先圈下的3000亩地全部倒手卖出,获得的收益当在10个亿左右。
圈地给毛丽娟带来了巨额利润,她当然忘不了给她带来好处的“幕后英雄”杨世洪。作为回报,一张张存有巨额人民币的银行卡塞进了杨世洪的荷包。
仕途上一路春风
翻开杨世洪的履历表,可以用“平步青云”四个字来概括。
生于1954年、祖籍湖南新化的杨世洪,18岁参军,因为喜爱文学创作,被任命为某师文化科创作员、政治处报道员,两年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4月,他复员到武汉市江岸区委组织部当了一名干事。由于工作努力,学习勤奋,为人谦虚,很受领导赏识,1978年被选派到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攻读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他回到江岸区委组织部工作仅一年,就被提任为江岸区委副书记、区委宣传部长、兼区委党校校长。而当时,他年仅29岁。
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在武汉一家有名的军医院工作,儿子现在国外读书。
有了这样一个高起点,加上他本人善于言辞,外表形象俱佳,杨世洪的仕途一路春风,有人戏称他坐上了升官的电梯。1993年2月他提任区长,1997年8月再转任区委书记,不到四年,再次升任武汉市委常委。2001年调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同时,杨还是武汉市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武汉市工会主席的职务。从江岸区委到武汉市委,办公地点相距不过三四公里,但职务的跨越,却让杨世洪受到了更多人的瞩目。“在杨出事之前,他是武汉市委最年轻的常委,曾被认为是一匹‘黑马,前途无量。”一位熟悉杨的政府官员说。
谈到杨世洪电梯式升官的内幕,一位知情人透露,杨其实没有多大的“后台”。80年代初他大学毕业那阵子,正好赶上高学历吃香,在杨主政江岸期间,江岸区的百步亭社区,从一个不毛之地,发展成为国内有名的生态居住社区,并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获得首届“中国人居范例奖”的社区,引来许多中央国家领导人的关注。
在很多人眼里,杨世洪是个很谨慎的人,工作上肯动脑筋,遇事很冷静。平时比较平易近人,干起工作来很务实。在98抗洪这个巨大考验中,时任江岸区委书记的杨世洪和青年突击队员一样奋然跳入齐胸深的水中抢险,一时间成为新闻的焦点,传为佳话。
杨世洪到公安局走马上任后,表现得十分低调,很少在电视上抛头露面。在他的施政演说中,他只说了一句话:从严治警,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让市民更有安全感。
杨世洪经常下基层分局、派出所调研,了解公安工作和民警队伍状况。不久,武汉市公安系统推出“社区警务”,让干警融入社区,为居民服务。2002年6月,武汉警方大阅警,整顿警风,博得公安部赞誉,并引来兄弟城市公安机关学习取经。最让市民津津乐道的是,杨世洪在公安系统发起了“十大爱民警官”的评选活动,以此激励干警转变作风。这次评选,光在报纸上刊登的选票,就达到20万张。
学中文出生的杨世洪给人一种儒雅的感觉。言谈举止得体,文学功底扎实,亲自著书立作,被收录到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不仅如此,他还在武汉警营大力推行小阅览室建设工程,要求3年内在全市配建300余家派出所小阅览室,“逼”广大民警读书,提高民警文化素质。
他还为民警办了一些实事:几年未解决的民警子女就业问题,杨世洪到任后就搞了一次公开招警,符合条件的民警子女只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就可以优先录警,解决了不少民警的后顾之忧;改善民警生活待遇,增加民警加班补贴,盖民警公寓等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文质彬彬、为人亲和的年轻领导,一夜间成为了妇孺皆知的巨贪。善良的人们一时间似乎难以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更为他自毁前程而感到震惊和惋惜。一位曾在杨世洪身边工作的青年民警说,没想到他人前人后的反差竟是如此之大,没想到他的作案手段如此龌龊,没想到他的犯罪金额如此之巨!
铁窗下的“贪官自白”
在被“双规”期间,杨世洪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贪污、受贿、索贿行为,还供述了其他人职务犯罪情节。
铁窗内,杨世洪拿起笔,写下了对自己的堕落史的深刻反思。从他的“自白书”中,人们不仅能看到他优美的文笔,而且深刻感受到一位曾位高权重的贪官发自肺腑的忏悔。现将部分文字摘抄如下:
回想和反省自己,为什么拜倒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脚下,放弃了人生追求,滑入泥潭?究其原因与教训,主要是:
放弃思想改造,致使思想上拒腐的防线溃决。我觉得自己走到今天就是因为放松了思想改造,人生追求发生了蜕变。记得1993年,自己首次到香港招商时,穿的是精心挑选的一套当家西服,却不想被港方人员耻笑,不让进场,最后不得不连夜买了件中低档上衣才勉强过关。这事给我极大的刺激,觉得香港人的那种消费层次,无论如何这辈子是要达到的,不然就枉活一世了。于是,自己后来在与私营老板们的接触中,很快就为他们那种“一掷千金”的风度所腐蚀和击倒,成了一头驯服的“黄牛”被牵着走,被纸醉金迷和穷奢极欲弄得瞠目。这说明自己的人生观的确已发生了蜕变,思想上拒腐防变的防线在极端利己主义的冲击下已经溃决。自己与香港人比,心里不平衡,与“款哥、款姐”们比,心理失衡,特别是想到,我支持你发财,何不也自己捞一把呢?想赌一把,显然是要放弃自己的入党初衷,抵不住物欲的诱惑,耐不住清贫的寂寞,这就导致自己很快走向失败和自毁。
放弃法纪意识,损毁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行政官员,就像足球场上的球门,老处于被人攻门、被人打破和解除你的防线之中。记得1994年,自己的一个在深圳市任职的同学开导我:“要开放就得让外商放心,政府官员必须与人家打成一片,像某市长都是亲自驾车带外商看地块,谈项目,信用卡别在身上,随便划。”这就导致了自己后来在经济交往中与有的老板捆在了一起,失掉了应有的距离,从而与民营业主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当然,这时上级、同事的任何忠告诤言都听不进,事发后才如醉方醒。抛弃法纪意识,就等于解除了自防,结果掉进了别人的圈套,教训太深刻了。千万不可逾越法纪搞交易,为官就要清廉,与商人交往必须设防,要有距离感和最终界限。
放弃应有的行为原则,从小错而铸成大祸。任何错误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而起始渐变总是从放弃原则开始的。我是个有碍于情面很少说“不”的人。人家送“礼金”,因关系好,怕“泼”人家面子,收下了;人家求你给办事,本不需事后送礼,推掉吧,不仅事办了,人也得罪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前面是小额的“敲门砖”,后边即是高位套牢的筹码。“风起于青萍之末”,大错往往始于一次出国的“零花钱”,一次安排子女的酬谢。所以,谨慎在初次,防范违纪贵在敢说“不”,贵在第一次就说“不”,真正是小不堵而坏大节,这正是自己在惨痛教训后的总结。
“人生的紧要处,就那么几步”,忆往昔之不可追,今后不论生老病死,走到哪里,永不伸手,安贫乐道。没有职务犯罪的条件了,也要筑起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不端行为感染与影响的防线。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耀杰参与侦办杨世洪涉嫌贪污受贿的案子时,曾和杨有过一次对话。杨耀杰问,生活本来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还要贪财?得到的回答是:“心态失衡。”其实,杨世洪生活中并不真缺钱,只要他节俭一些,凭着国家发给他的薪酬,完全可以过着比较体面的生活。
当官切不可贪钱
2005年6月3日,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显得分外肃穆。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此开庭。
长达71页的判决书,如实记录了杨世洪和袁明藻的犯罪事实: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368.96万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元,袁明藻分得184.58万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价值51.18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
与杨世洪同庭宣判的,还有其同案犯--已经61岁的武汉市江岸区原助理巡视员袁明藻。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袁明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对杨世洪和袁明藻两人的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从上午8时40分进入审判庭开始,法官宣读判决书用了近三个小时。宣判后,杨世洪连亲属上前搭话他都不理会,低头匆匆离开。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去年12月7日第一次开庭时,杨世洪作了6分钟的忏悔:“我从一个领导干部沦落到今天的地步,其中的教训令人深思,当官切不可贪钱,手脚不干净就要受制于人,贪污受贿的门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现在我才明白,瞎收好处,无异于火中取栗……我想对所有仍在领导岗位上的同事们说,珍惜幸福生活,廉洁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