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信箱
2005-04-29
妻子病难,法律支持丈夫的离婚诉求吗?
我与林海韬结婚20年,儿子即将上大学。近5年来,我因身患疾病,生活难以自理。林海韬感情出轨是在我生病的第二年,我曾努力过,但未见他回心转意。为了儿子,我默默地承受着,心灵的痛苦难以言表。现在他说那个女的怀孕了,不得不跟我离婚,然后与她结婚。我不同意,他说要上法庭,并要求平分财产。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法律支持他的离婚请求吗?如果法庭判离婚,他是否有义务支付我的生活费?
江西苏洁
苏洁女士:
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确定的。对方是有过错的一方,他不能以自己的过错来主张离婚。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对方可以在半年以后再次起诉离婚,那样,法院很可能判决你们离婚。
如果法院判你们离婚,你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在你生活困难时,他应给予你适当的帮助。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后的帮助和赔偿事宜规定如下: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母亲洗澡时摔伤,澡堂应承担责任吗?
不久前,我母亲到某公司澡堂洗澡,由于地面滑,拖鞋大,又不是防滑地板,不慎摔伤。经医院治疗,我母亲现已出院,治疗费花去5000多元。事后,我找到浴池经理,要求他们赔付医疗费,该经理说他们已在澡堂标有“小心地滑”的牌子,起到了警示作用,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任何费用。
请问,在澡堂意外摔伤,澡堂应承担责任吗?
天津 马文慧
马文慧读者: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司法解释,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设施、场所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你母亲在澡堂摔伤,作为经营者的浴室方虽标有“小心地滑”的警示,但未在湿滑的地板上铺设防滑垫,对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未采取必要的措施,所以此事的主要责任方应为浴室方。你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对你母亲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予以赔偿。如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提供你母亲在澡堂受伤和因受伤造成损失的有关证据。
夫妻旅居国外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997年,我和他在浙江省金华市登记结婚,后来我们夫妻俩长期旅居法国,未加入法国国籍,育有两个儿子。如今我和他因感情问题在法国达成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都已协商好,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只是不知道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最便捷,是不是要到结婚登记所在地办理?如本人不能回国办理,可否委托代理人?
广东廖仲平
廖仲平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现在都在国外工作生活,原则上应在所在国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此种情况当事人直接向国内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也可以受理和行使管辖权。
向国内法院起诉,如本人不能亲自回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须向法院提供经中国使领馆公证的委托书、起诉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等。各地法院的办理有所不同,周期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各项手续齐全最快当天就可办好。但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一般还需要在所在国办理申请承认程序。
《法国民法典》第229条关于离婚的一般规定,包括夫妻双方相互同意离婚的情形,即夫妻双方共同请求离婚,无需说明离婚的原因;夫妻双方仅须向法官提交确定离婚后果的协议草案,请以批准。此种程序并不复杂,在《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你们在法国办理离婚手续为宜。
离婚时,能否以人工授精子女为由拒付抚养费
我与丈夫张某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张某无生育能力。后来,我们夫妻俩通过熟人关系,请医院为我实施人工授精手术两次,均未成功。1993年初,医院第三次为我实施人工授精手术。不久,我怀孕了,并于1994年生育一子。后来,我和丈夫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孩子归我抚养,要求张某负担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在各自住处存放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张某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只是不愿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说孩子是未经他同意而接受人工授精所生,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孩子跟他生活,他可以负担抚养费用,孩子跟我,他不负担抚养费用。
请问:张某能否以儿子是人工授精所生为由拒付抚养费?
桂林郝玉敏
郝玉敏女士:
从你说的情况看,张某没有理由拒绝支付人工授精孩子的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8日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另外,依照《婚姻法》第15条规定,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和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张某现在否认当初同意你做人工授精手术,并藉此拒绝负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其理由不能成立。
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我与他是闪电结婚,婚后我才发现,他性格怪僻,心胸狭隘,对我动辄拳脚相加。长期生活在恐惧中,我感到绝望,想到了离婚,可每次提出离婚,他都对我百般讨好,万般忏悔,在他人面前装出一副很爱我的样子。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旧病复发。为了尽快解脱痛苦的婚姻,我决定起诉到法院。请问: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贵州 方芳
方芳女士:
收集家庭暴力证据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你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你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有了重要的人证。你也可以及时向亲朋好友求助,让他们赶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二、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你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重要证据。
三、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你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