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个体与国家到团体与国家
2005-04-29赵聚军
人文杂志 2005年4期
赵聚军
内容提要在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结构中,由于农民没能形成向国家进行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团体,无法使国家明确感受到农民集体的利益诉求,从而使国家政权往往只按照自己的意志,想当然的对乡村社会进行治理,进而造成了乡村社会周期性的动荡;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村委会的过度行政化,而未成为预想中的村庄利益代言人;逐步减免农业税,为村委会的去行政化开辟了道路,但也同时可能造成乡镇政权唯上是从的官僚化倾向。因而,应扩大自治的空间范围,增加乡政中的民主因素,以制约乡镇政权的官僚化倾向。在此基础上,使村和乡镇组织真正成为农民向国家进行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团体,建构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民主合作机制。
关键词乡村治理利益表达去行政化组织化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5)04—01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