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子”高手
2005-04-29皖风
皖 风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四个春节收受下属送来的“过节费”居然超过百万元;一次调整干部收益100多万元;生病一次收到40多万元;主导全县干部调整的县委常委会成了“常为贿”、“卖官场”。
2004年冬至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继王怀忠案件之后阜阳市历史上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作出终审判决。
张华琪也许不会想到,他会创造一项“记录”:
他犯案的卷宗摞起来有1米多厚,判决书长达53页。就是这份判决书,在近年来阜阳市已经判刑的几十名贪官的判决书当中,长度创造了一个记录。
张华琪案件成为继王怀忠案件之后该市历史上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张华琪的案子比当年中组部通报的李铁成等4起领导干部典型的买官卖官案还要典型。法院认定,向张华琪买官的干部多达110多人,颍上县共有31个乡镇,向张华琪行贿过的乡镇达到100%。他收受他人财物250多次,共计人民币184.1万元。张华琪对320.84万元人民币、1.2485万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年前调人事,笑纳“拜年礼”
1997年1月,张华琪开始担任颍上县委书记时,距离春节已经不到一个月时间了。当时,正是王怀忠、李和中(已被判刑)主政时期,阜阳的风气不好,每天往市机关大院送礼的车子有上百辆,在市直机关家属院排起了长队,以至于连当时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李和中也不得不在市直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所有小车不允许开进市机关家属院。
耳闻目睹这种买官卖官的恶劣风气,张华琪心中不忧反喜。他不是想着怎样为处在贫困线上的140多万颍上人造福,而是庆幸自己拿到了一个大县的干部使用拍板权,赶上了“发财致富”的好时候。
果然,送礼大军到了。从腊月二十三开始,张华琪的家中热闹起来。
从事后的“效果”看,张华琪完全是按送钱的多少来安置的:
半岗镇党委书记孔某以拜年名义到张华琪住处送2000元,半年后被张华琪安置到黄桥镇任党委书记,等于是位变权不变。
县农经委下属的县农经站站长焦某到张华琪家,临走丢下4000元,请张给予关照。半年后焦某官升一级,成为县农经委副主任。
颍上县建颍乡党委书记曹某和乡长王某商量后,以拜年名义到张华琪家送给张3000元,当年的常委会两人都没有“挪窝”。1997年中秋节和第二年春节,二人又给张华琪送了5000元。张华琪立马在县委常委会上,决定王某由乡长升任乡党委书记,曹某则升为江店镇党委书记。
当县委书记的第一年春节,共有20多名科级干部到张华琪家“拜年”,张华琪按礼金的多少一一做了安排。
从1998年开始,张华琪连续4年春节受贿超过20万元,受贿最多的1999年春节甚至达到了40多万元,连中秋这样的节日也有万元甚至几万元的进账。
“常委会经济”创丰厚“利润”
自1997年8月份张华琪第一次主持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用问题后,5个月内连续召开5次常委会,对全县所有乡镇的党政班子来了一个“不留死角”的调整。
这几次调整的标准是“不送不重用(提拔),送少动一动(换单位),送多往上蹦(升官)”。全县31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委、办、局的100多名干部在调整中离开了原来的岗位,也领教了张华琪的厉害。
几次常委会下来,让张华琪体会到了“常委会经济”立竿见影的价值,而且其所带来的价值是“可持续发展”的。
为了让“常委会经济”发挥更大的作用,带来更丰厚的“利润”,他开始把研究人事调整的县委常委会放在每年的春节前和春节后开。这样一来,更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各单位头头脑脑们“拜年”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送礼的,担心把自己从经济富裕的乡镇调整到经济条件差的,送礼少的,害怕把自己安排得不能令人满意。有的乡镇一把手为了不离开原来的乡镇,只好一次又一次地不断送,不断加深张华琪对自己的“印象”。
1997年干部大调整后,张华琪每年还要调整一到两次,每次都不是微调,是大动。
张华琪每召开一次常委会,就会掀起一波送礼高潮,每调整一次干部,就能给自己带来可观的效益。
正因为张华琪把常委会当成了卖官场,而且专拣过年前后调整人事,花钱就有机会当官。跑官要官、送钱买官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
陈某是颍上县的一名普通公安民警,要是靠自身努力,不知什么时间才能熬成副科。陈某有办法,他有个谙熟官场奥秘的老爸,老爸从张华琪当上县委书记的第一年起就开始注入“官帽资金”。两年后,“投资”超过5位数的陈某被任命为一个大镇的组织委员。
2004年12月21日,也就是张华琪案件判决的当天下午,记者到颍上县采访时,县直机关两位干部直言不讳:在张华琪主政期间,只要你舍得花钱,一般干部弄个副科非常简单,再不断花钱,副科一年不到就能转成正科。作为拥有“顶戴花翎”予夺大权的县委一把手,他说出来谁敢反对!
贪内助相助“旺夫”
张华琪的妻子姚舒玲待人接物方面是个“热心人”。有人说她有“旺夫相”,可以给丈夫带来好运。在张华琪的收受贿赂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她果然是个好“内助”。当张外出时,就由她值守“岗位”,接待客人,沏热茶,收银子,然后把来人的请托事项告诉给张华琪。
1997年下半年,张华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将三十铺乡党委书记崔某调任半岗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将八里河镇副镇长蒋某调任半岗镇镇长;为表示感谢,蒋某在上任后立即到张华琪家送2万元,姚舒玲收款后告诉了张华琪。1998年春节前,蒋某又陪着崔某送给了姚舒玲1万元。1998年12月,张华琪主持县委常委会决定崔某任城关镇党委书记,一个月后,蒋某顶替崔某任半岗镇党委书记。
1998年1月,颍上县谢桥供电有限公司经理陈某召集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带着4000元到张华琪家拜年,不巧的是没见到张华琪。见不见到没关系,钱送到就好,他们就告诉姚舒玲:“张书记回来请转告他,我们来过了,向他拜个年!”
“你放心,老张回来我一定给他说。”书记夫人热情地送到了门外。
张华琪回来后,姚舒玲告诉他陈经理来过了,张华琪暗暗记在心里。后来陈某为刘庄煤矿用电一事找张华琪协调,张爽快地答应了。
通过几次接触,张华琪发现陈某“很够处”,就在1999年2月的县委常委会上把陈某任命为县外经委主任兼谢桥供电有限公司经理。张华琪的安排自然让陈某很感激。同年9月,供电公司经过“研究”,由陈经手送给张华琪5万元。以后每年春节前,陈某都要带着公司“研究”的公款到张华琪家拜年。
时任王岗镇党委副书记的李某、古城乡党委副书记聂某等先后8次送给张华琪5.8万元(其中姚舒玲参与受贿1.2万元)。时任黄坝乡党委书记黄某和乡长左某等人先后11次送给张华琪5.3万元(其中姚舒玲参与受贿2.3万元)。
留下多少污点干部
颍上的大小官员,在张华琪的眼里就是一个个供他摆弄的棋子,棋盘由他严格看管着,他说把你摆在哪个乡镇就是哪个乡镇,说哪个委办就哪个委办,棋局完全由他一个人把握。
为了抓牢每一个棋子,张华琪不停地搅动棋局,让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能待在什么位置、在位置上待多久,只有不停地一表示、再表示。由于他的贪婪和独断,不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也得看他脸色行事,唯一把手命是从。研究人事调整的县委常委会,征求意见成了走程序,每每都是组织部门按照他事先拟定的名单,一念了之。
颍上县是多年的国家级贫困县。在张华琪主政时期,该县科级干部的月工资收入不过六七百元,很多人靠工资积累是没有能力去给他这个一把手“拜年”的。但为了自己的“钱途”,只能先投其爱财之所好,用钱把仕途铺成坦途。
钱从何来?一些人开始打公款的主意。
1997年8月,张华琪主持县委常委会将孔某提拔为关屯乡乡长。为得到张华琪的关照和工作上的支持,1998年春节前和当年中秋节前,孔某和关屯乡党委书记林某分别以拜年或过节的名义,4次送给张华琪共计6万元,均在关屯乡财政所用虚开的招待费冲账。
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席某为谋求张华琪的支持,先后10次送给张华琪19.6万元,后来席某将其中的9.5万元以招待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等名义冲账。
从1997年11月到1999年6月,南照镇党委书记姜某、镇长龚某把三次送给张华琪的5万元均在南照镇财政所以虚开的招待费冲账。
有虚开招待费、办公费冲账的,也有用假发票报销的。1999年春节至2000年春节前,身为润河镇书记镇长的高某、陈某以拜年、探病为名送给张华琪共计2万元,其中1万元在润河镇用假发票报账。
根据安徽省高院查明的事实,在给张华琪行贿的100多人中,颍上县共有33个单位的行贿者将70多万元“贿金”用虚开招待费等形式冲账,有9.1万元用的是假发票。
一位经办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上述这些干部,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这样的污点干部怎么能领导好一方百姓?
张华琪辩解:送钱是为了增进感情
在法庭上,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华琪进行了辩解。
他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他与姚舒玲共同收受他人财物而构成受贿罪,没有法律依据;送款人的提拔或任职都是经过组织部门提名,集体研究决定,他们均没有向其提出提拔或任职要求,其也未允诺或为他们谋利;其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期间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主动退还他人所送的财物部分,不应该认定为受贿。
担任张华琪、姚舒玲案件二审审判长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厅副庭长丁成飞告诉记者,在2004年10月26日提审时,张华琪还不承认受贿是犯罪,认为这是下属跟领导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是为了有利工作,而且强调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丁成飞不得不一再向他介绍什么是受贿,为什么认定他受贿,反复讲了一个多小时,他才表示“感谢你们对我的教育。”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阶段,公诉人于月刚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被告张华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250多次,共计人民币184.1万元,为他们谋取利益。其涉嫌犯罪总额达500万之巨。
在贫困山区,20万可以建一所希望小学,500万可以援建25所希望小学。张华琪主政的颍上县,1985年被列为国家贫困县,2001年又被确定为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1997年,该县城镇职工人均年收入为4320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541元,张华琪一个月的受贿额比32个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还要多。如此敛财不能不让人惊讶和气愤,他又怎能对得起期望其带领奔小康的140多万百姓!
庭审结束前,张华琪忏悔地说:“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我愿意认罪服法。现在阜阳正在搞警示教育,我希望把我作为典型教材,警示那些正在当官和想当官的人们,让他们记住一点,那就是‘当官不要贪财。”
此案开庭时安徽正在进行警示教育
2004年7月22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华琪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其妻子姚舒玲共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张华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姚舒玲则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华琪、姚舒玲夫妻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此案开庭时,安徽省委正在就王怀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78.48万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张华琪案件的开庭审理,又一次成为阜阳人办公室里、餐桌上和各种场合议论的话题。
一位曾经担任重要职务的老干部告诉记者:怎么也没想到张华琪会在这么短时间内搞这么多钱。调查表明,张华琪受贿事实绝大部分发生在担任颍上县县委书记的三年多时间里。1997年1月,张华琪开始任颍上县县委书记,在此后的40个月中,他平均每月受贿有6次之多,月均受贿5万多元,而最为集中的1999年,月均收受贿赂款则在10万元以上。这位老干部痛心疾首:当时的颍上县可是一年要吃掉国家8000来万财政补贴的国家级贫困县啊!
担任张华琪案件二审审判长的安徽省高院刑二庭庭长丁成飞说:看一看张华琪的简历,想想他犯这么大的案子,颇令人深思。张华琪担任颍上县县委书记时才刚满40周岁,能够拍板办事的时间并不长,可是他却弄了那么多钱。张华琪案也说明反腐败一定要常抓不懈,同时也警示党政干部一定要高度警惕,严格防范,廉洁自律。
2004年12月21日,安徽省高院对张华琪、姚舒玲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阜阳市委原秘书长、曾担任过颍上县委书记的张华琪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其妻姚舒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非法所得人民币461.74万元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