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应成为国策
2005-04-29
2004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我国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纲要》草案,提出了我国未来解决能源问题的8条意见,其中作为首选的措施就是节能。2004年11月25日,由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则意味着创建节能型社会、缓解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节能已经成为继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之后公认的“第五能源”。2004年11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首届中国工业节能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要求中国必须建设节能型社会,节能也应像“计划生育”一样,成为基本国策。
戴彦德在大会报告中指出,中国2003年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六,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能源成本。2003年我国能耗已达17亿吨标准煤,占全球能耗的13%。在我国,每千克标准煤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仅为0.36美元,世界平均值为1.8美元。所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将最终会被证明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并且高能耗的工业增长模式已经引发前所未有的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这在根本上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
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同时,这一规划还是政府部门发布的第一个“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如此重视节能问题,不仅是形势所需,也是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节能远景目标确定
规划提出4个方面的目标:宏观节能量指标,到2010年每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25吨标准煤,2020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54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见表1),2010年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2010年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见表2)。宏观管理目标,201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
通过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加大对具有共性、关键性和前沿节能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推行节能自愿协议。
规划出台恰逢其时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算了一笔帐:按照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到本世纪中叶,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人均GDP按购买力平价计算达到25000美元。从目前世界上达到这一收入水平的国家来看,无论是先期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后发的日本、韩国,没有一个国家的人均能耗低于4吨标准油。假如届时我国的能源效率等同于目前世界上能源效率最高的日本、德国,那么2050年我们将需要60亿吨标准油的能源才能实现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这一需求量接近目前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70%,约为我国目前能源消费量的6倍。
戴彦德认为,我国要实现未来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必将面临严重的能源制约,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重新审视我国实现既定经济发展目标的物质支撑条件,研究、探讨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是经济生活中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
按有关部门的研究,我国目前消费的近17亿吨标准煤中,同国外相比技术节约潜力高达4亿吨标准煤,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约潜力至少在2.5亿吨标准煤以上,其潜在的投资市场高达5000亿元人民币。根据典型的案例分析,目前市场上形成吨标准煤的投资约为2000元,同开发能源资源投资相比,节能投资形成吨标准煤的能源供应能力可节省近一半的资金。因此,建立适当的机制,挖掘这一潜力,从经济上讲是可行的。
焐热节能投资需政府支持
调查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节能潜力主要分布在工业部门的高耗能企业,从造成单位产品能耗的差距原因来看,主要是整个系统存在着生产技术装备落后、设备配套不佳所造成。因此,挖掘节能潜力,单靠局部的改造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对企业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改造,使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升级。
我国政府一直重视节能,但事实上并没有将节能放到与开发平等的地位,特别是对能效领域里的投资比重相比全社会投资在逐年减少。目前无论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还是其它的民间资本,专门用于能效改造的资金不多。
从长远来看,实现既定目标,坚持节约优先,就要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加强政府在节能中的主导作用,采用节能基金、补贴、政府采购、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组织开展大型节能社会工程,引导全社会走节能之路。充分利用价格、税收等市场杠杆和信号,引导和鼓励合理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选择。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发展高效基础设施,为公众选择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提供物质基础。以法规或条例形式建立节能诊断、节能审计等机制,强化企业节能行为。建立主要耗能设施、设备能效指标的市场准入机制,从源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北京工业大学的中国经济转型中心的黄海峰教授说,政府可以成立一个节能基金,发挥其杠杆、种子和引导的作用,利用规范的市场化手段来吸引社会资金,既可以是政府资金,也可以吸引民间投资,还可以充分利用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其投资范围用法规形式限制在节能项目上,实行专家投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同时增强基金运作管理的透明度,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对节能领域的投入。
催生企业商机
节能工程具有投资省、收益大、见效快的优势,这在电力领域更为明显。综合利用规划和需求侧管理等市场经济国家行之有效的节能方法,节电成本往往小于发电成本。只要把终端节电纳入电力公司的职能范围,实现供电与节电运营一体化,鼓励电力公司主动承担需求侧管理,就能使实施需求侧管理的投资回报率高于电源开发的投资回报率。据计算,在终端环节,节约1千瓦电力的投资仅为同容量电源建设综合投资的40%多。
有报告显示,我国既有的高耗能工业部门的节能潜力达上亿吨标准煤。如果从近期开始对昆钢、济钢、莱钢等类似的大型钢铁企业进行系统、全面地改造升级,不仅使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得以改善,而且一个企业就可形成几十万吨、甚至几百万吨标准煤的节能力。同样,对于石化、建材等其它高耗能行业来说,如果投资到位,可使行业能源消费总量降低10%~25%,而且大部分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不超过5年。
在建筑节能方面,目前北方城镇采暖面积约50亿平方米,其中大约30亿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由分散锅炉房供热。如果分散锅炉房及相应的管网能够进行系统节能改造或者升级换代为大的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供热系统的总能效水平完全有可能提高10~15个百分点,节能改造的直接投资水平约10~20元/平方米。而对已经推行的绿色照明工程,“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用高效节能荧光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70%~80%,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可节电20%~30%,交通信号灯由发光二极管(LED)替代白炽灯,可节电90%。
仅政府部门的节能改造以及由此带来的政府采购一项就将为节能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这一庞大的节能产品市场怎能不成为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投资热土!
实现目标任重道远
黄海峰教授认为,资源和能源作为当前国家倡导发展循环经济的两个重要方面,仅从这个角度而言,规划的提出无疑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既分析了我国能源消费特点、能源利用状况、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提出了节能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节能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可以说已基本构成一个系统性整体。同时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是开创性的、史无前例的,富有挑战性,要在取得经济巨大发展的同时尽快把能源消耗水平提升一个层次,任务还很艰巨。
政策本身面临的矛盾(如能源价格的调整)。黄海峰认为,一方面,当前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强势,能源涨价难以避免;但另一方面,能源价格上涨把下游产品压得很苦,并正引发新一轮的农村矛盾。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生铁、钢、水泥的增长速度还非常快。从能源供应方面看,由需求原因导致的能源紧张局势今后几年之内仍将持续。但同时,能源价格是新一轮价格上涨的基础,能源价格的上涨使得家用电器、各种日用消费品等行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再如,自2002年来煤炭价格迅速地大幅度上扬以来,山西等地的煤矿经济效益随之大幅提高,因征地和争资源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
政策实施的困难(如煤炭的用途) 。在保障措施第2项“制定和实施统一协调促进节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中强调“煤炭应主要用于发电”,这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缺点也显而易见。因为生产力的提高绝非一朝一夕的事,在当前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国情下,煤的用途多种多样,它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哪个部门能在短期内有能力引导所有的煤都用于发电?而一旦将煤主要都用于发电,其能源结构调整引起的巨大效应是利是弊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