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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与赫剌克勒斯神话背后的故事

2005-04-29刘艳坤

世界文化 2005年9期
关键词:克勒斯古希腊悲剧

刘艳坤

英雄与神的故事

在古希伯莱人的圣经故事中,大力士参孙在娘胎中就被指定要做神的拿细耳人(归主的人,要严格遵守一定的清规戒律)。“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这一切注定了参孙不是凡夫俗子而是要做归主的人,肩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从非利士人的手中解救以色列人。他因神的遴选而具有了不凡的一生。因神的另眼眷顾而注定了他的伟大。“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在玛哈尼但,就是琐拉和以实陶中间,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因为神的灵感动了他,他才具有无尽力量和非凡能力,因为与神的这种特殊关系,他才注定要成就一番事业。但参孙必须终身献身耶和华;遵守拿细耳人所必须遵守的戒律:放弃诱人的美酒,终生不剪掉自娘胎里带出来的头发。只有如此他可以蒙神的纳和恩典,神的灵才会与他同在,让他拥有强壮的身体与超凡的臂力。若不遵守与神的约,这一切的力量、功业、荣耀将会瞬间从他身上离去。参孙是神借以向世人展示神的伟力的工具。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参孙可以徒手将狮子撕裂,可以挣断捆在身上的7条绳子,可以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击杀1000名非利士人,可以把城门背走,甚至可以把大殿的柱子推倒,而一旦神的灵离开了他,他就仅是一副臭皮囊,什么也干不成,以前的英勇会荡然无存。后来参孙在无意中被人剃掉了头发,因而违背了与神所立之约,于是遭神厌弃。神便不再赐予他力量,让他软弱得像一只小羊羔:他被剜掉眼睛,成为非利士人的奴隶,像牲口般在监里推磨供人驱使,任人宰割、欺侮、迫害、折磨而毫无还手之力。这显示出古希伯莱思想意识中的人神关系:人完全依靠神,毫无自主性可言。神是万能的,是力量之源,神可以决定人的一切福分和不幸。

古希腊的英雄赫剌克勒斯一方面与神的关系很密切:他是宙斯主神与人间王后阿尔克墨涅所生的儿子,得到天后赫拉乳汁的滋养而具有奇异的力量,力大无穷。而且还拥有神赠予的许多礼物。另一方面他的自主性非常强。他可以自由地选择他的人生道路。“赫剌克勒斯离开牧人们和他们的牧群去到寂静的地方,思考着他的生命的路途应当是怎样的。”“堕落的享受”和“美德”各自陈述它们能给予他的东西,让他自主选择、判断。不仅如此,关键时刻神还要求助于人。以宙斯为首的新一代神和以盖亚为首的巨人神决斗时,有一个神谕曾告诫新一代神祗们,除非有一个人类和他们并肩作战,否则他们不能杀戮任何巨人。于是宙斯令雅典娜召来他的儿子赫剌克勒斯参加战斗。人此时的地位是可与神并肩作战,并且还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赫剌克勒斯在与自然界的毒龙猛兽做斗争时靠的完全是人的孔武有力和聪明才智,几乎不用求助于神。

在比较参孙、赫剌克勒斯两位大英雄与神的关系中,我们窥探到了古希伯莱与古希腊原始初民的人神观。在两个民族的信仰中都是神比人要优越,比人要有力量、有智慧,能呼风唤雨掌控自然。人是要死的,神却可以永生。人只能活几十个花开花落,神却可以活在永恒中。英雄也只能因与神的某种关系才能成就其伟大业绩。这是两个民族在人神观方面相通的地方。但两个民族在人神观方面的差异性更显著。古希伯莱人的神在最初是通融、和蔼的,雅各甚至还与神较过力并赢得了胜利,但到了士师时期(士师即希伯莱人未有国王之前的领袖,是元帅兼判官——作者注),神的权威已经完全建立起来了。神是严厉、苛刻、庄严、正襟危坐的,像个传统的封建家长。人性在这样的神性面前只有不断萎缩不断矮化,人最终成为站在巨大的神脚边的一个侏儒。相比而言,古希腊的神更人性化一些,是同人一样有容颜、身体、情绪的“快乐而长生的神”。大体上说他们是天真的甚至是孩子气的。他们的品行颇为不端,他们的尊严也并非没有问题。这更像是一个民主式家长,可以允许儿女讨价还价,可以容忍儿女撒娇和小小的放纵。“在人间的世界以及在奥林匹亚世界里都只维持着一种宽弛和统一的纪纲”奥林匹斯诸神彼此是独立的自由的又是相互制约的,宙斯的权威性也只是表面现象,古希腊的神不是一神而是众神,并且彼此有斗争和牵制。他们对人的态度、作用及影响也各不相同。人在这样的神面前是自由的,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碌碌无为而安享晚年还是在劳筋动骨的冒险中获得巨大的快乐完全由自己决定。这显示了古希腊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具有很强的个体本位意识。在古希腊人的意识中人并非完全是低贱的,无能无助只能依赖神的,而是可以“在神的助佑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聪明才智,竭尽全力,以自主和积极的态度求索进取,百折不回,直到夺取胜利”。

英雄与悲剧的故事

圣经故事中,参孙非常多情,在女人面前意志不够坚定,经不起诱惑。参孙的悲剧正是因这一性格弱点而酿成,因此我们叫它“性格悲剧”。他爱的第一个女人用眼泪淹没了他的理智,在他面前啼哭了7天,逼着他把谜底说了出来。然而他却没有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又被他爱的第二个女人所骗。薄弱的意志把他推向了灾难的深渊,他在爱人的膝头上被非利士人剃掉了头发,于是“他的力气就离开了他”。“非利士人将他拿住,剜了他的眼,带他到迦萨,用铜链拘索他,他就在监里推磨。”伟大的英雄,坦荡的少年,以色列人的士师就这样因为自己不坚定的意志而被俘为奴被迫害被侮辱。这正符合亚氏对悲剧人物的要求,即他们困于厄运不是因为罪恶而是因为自身的过失和缺陷。从自由自在、无人能敌的大力士变成了非利士人戏耍、糟践的对象,最悲惨的莫过于此了。而英雄毕竟是英雄,崇高之处在于他有坚强的灵魂,能忍受非利士人强加到他身上的灾难。慢慢忍耐着等头发长出来力气再回到他身上,所以他能任由非利士人驱使、奴役、戏耍。而一旦力气恢复他毅然决然选择了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

“命运悲剧”,即一种人自身不能控制的神秘莫测的力量促使人犯罪。赫剌克勒斯的悲剧即是此种。他射杀自己的亲生儿子,他将忠诚的好友从城头上扔下去。这一切罪恶的行为完全不是他所能主宰的,他的个体意志已沉睡,他完全处于癫狂状态,是看不见的神让他做出了这种疯狂举动。他出身高贵,又受了“配做一个英雄的教育”。“全希腊人都赞美他的卓绝的勇敢,忒拜国王克瑞翁为了报答他,将女儿墨伽拉许他为妻,后来她为他生了三个儿子。”一切都那么美好,一切都那么合乎理性地自然发生,然而命运女神却把一系列灾难降在他身上。在赫剌克勒斯为一道神谕感到烦恼时,“赫拉乘机改变他的忧闷成为野性的疯狂。他变得完全疯狂了,以至想谋杀他所珍爱的侄儿伊俄拉俄斯,而当这侄儿设法逃跑时,他却射杀墨伽拉为他所生的孩子们,并想象他是在射杀巨人。”在赫剌克勒斯殷勤的接待国王的儿子并愿意和他一起去寻找失去的牛群时,因为赫拉的愤怒嫉妒他再次失去理智。“他将他的忠诚的朋友伊菲托斯当作欧律托斯的恶意的同谋者,将他从城头上扔下去。”此时的赫剌克勒斯完全是无辜的,他甚至比俄狄浦斯还要无辜。他犯下这罪不是因自身的冲动或鲁莽之类的性格缺陷,他自身一点过失都没有,而完全是一双看不见的神之手的操纵。在强大无比的命运面前,人是渺小的。罪已经犯下,虽然是在疯狂中犯的罪,他的心里仍然感到沉重的负担,接下来他能做的就是毅然决然地承担起那份本不该属于他的罪,“访问各地国王寻求净罪”。为欧律斯透斯国王服务,替比他低卑的人服役,做原先认为是“有损他的骄傲和伤害他的尊严的事”。“能忍受巨大的苦难的灵魂在忍受苦难。”他有坚强的灵魂,不屈服于命运的打击,挑战生命的极限,走上了充满死亡的危险之旅。

参孙与赫剌克勒斯都是悲剧英雄,但他们的悲剧又寄寓着两种不同的民族精神。两位大力士不管遭遇了多大困难与不幸他们都敢于拼死抗争,殊死搏斗,敢于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其中显示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崇高的人格精神力量。他们的悲剧都回荡着崇高的抗争精神。不同之处在于参孙的抗争对象是人(非利士人——作者注)而赫剌克勒斯的抗争对象是神(赫拉——作者注)。他们固然遭难了、毁灭了,但他们敢爱、敢恨、敢死的气概,他们坚持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决断去同抗争对象决斗,拼个鱼死网破、孤注一掷的气魄,使他们显示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和超常的生命力。希伯莱民族笃信宗教,信奉的是单一至高神。相信一切的原因都可以归于主,相信一切都是万能的上帝安排的,上帝的意志无所不在,因而上帝对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会负责。既然上帝要将苦难加在你身上,你只能承受。没有无缘无故不可解释的命运,因而参孙的悲剧只能是性格的悲剧而不可能成为命运的悲剧。希腊人虽也有神崇拜,但没有达到希伯莱人那么纯粹的绝对的地步,因而有许多莫名的不合乎理性的灾祸,无论神或人都无法解释,只能归因于变幻无常的命运,这就产生了古希腊最为著名的“命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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