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肯成全我吗?
2005-04-29赵芸
赵 芸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广州某大学校园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场面:一名男生捧着玫瑰花跪在一栋女生宿舍楼下,旁边是他用蜡烛摆成的心形图案。五六百人围着他,看着他打电话向“女主角”求爱……最后以保安员将他带走收场。随后,有同学把现场拍摄的DV挂上了校园网的BBS,引起了同学们热烈的讨论。
有人说他“勇敢”,有人说这种方式“浪漫”,也有人不以为然。据知情者透露,求爱事件的女当事人,对该男子“没有感觉”,并不认为他的举动浪漫;相反,让那么多人知道和讨论,“让她很尴尬”。
在我看来,这个男生的举动一点也不“浪漫”,只能叫“讨厌”。好在他并非是死缠烂打娶七个老婆的韦爵爷,尚有知耻之感,激流勇退,只上场表演了一回。以下的议论,就对事不对人吧。
说他“浪漫”,心中大概想的是中世纪欧洲的骑士传统——夜夜站在心仪的女子窗前唱小夜曲,或是联想到《五朵金花》里少数民族男青年的献歌求偶。那当然很浪漫。前提之一是两情相悦,女方若不接受,男方就知趣地走开;前提之二是,那基本是男女两人之间的事,即使在公共场合,也不似聚光灯下被人观赏般张扬。
说他“勇敢”,如果是指他不羞怯,不怕失败,不怕“丢人现眼”,那倒不错。但“勇敢”到不管不顾,那跟蔑视公共道德的无赖怎样区分呢?对女人“死缠烂打”的韦小宝,只能称之为流氓,不能视之为勇士。俗话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与“好汉无好妻,癞蛤蟆娶仙女”指的是,通常求爱主动的男人占便宜,拘谨守礼的男人吃亏。但那是在只有男人才有主动权的年代和环境,女子不敢先表示爱意,成了“高高树上挂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到如今,若是两情相悦,女方通常不再扮羞佯拒,期待男方“穷追不舍”。
真爱的基础是尊重。以自己的诚意打动对方,锲而不舍地追求固然是一种表达方式,但这种追求不能有胁迫的意味。“山大王”爱(看)上了某个女子,他不需要考虑对方的感受,掳去做压寨夫人就行了。“山大王”不需要尊重女人,他依仗的是暴力。而这种在大众场合下跪求爱的举动,明显带有一种胁迫意味——我都这样做了,你还不肯成全我吗?这就是一种“精神暴力”。众所周知,流氓以割股啖肉的方式逞勇斗狠,无赖以自残的方式讹诈他人,这种当众下跪,难道不是对女方的情感讹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