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4-12-01姜伟新
姜伟新
一、关于当前的宏观调控
(一)总的来看,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现在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
宏观调控取得的效果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得到了缓解。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投资规模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抑制,货币信贷增势减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重要进展,价格特别是基础产品价格涨势趋缓。第二,国民经济保持了比较平稳和比较快的发展势头。GDP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对外贸易继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消费市场正在趋旺。
之所以说当前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经济运行当中的突出矛盾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基础还相当不稳固。具体表现在,一是预计今年粮食总量将会得到缓解,但粮食品种、区域结构等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二是投资扩张的压力仍然比较大,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开工项目6.8万个,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清理上报情况来看,还有2万多个拟建项目;三是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第二,从当前经济运行来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现象这两个月又开始呈现,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苗头;二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出现了紧张状况;三是钢材等生产资料价格从7月份开始回升。
这些问题的存在,多数还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当然也有法制不够健全、政策执行不够有力、增长方式没有转变等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的汇总情况来看,各地都比较认真,也做了很多工作,但工作深度和力度各省参差不齐。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善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此,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固定资产投资清理整顿工作虽然基本告一段落,但收尾工作至关重要。对各地提出的停建、缓建和继续建设的项目的处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暂时不作评论,待调研后再发表看法,但各地要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好收尾工作。
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清理工作总的原则是有保有压,并不是让所有项目都停下来,而是要求各地根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标准,自行提出哪些项目需要停,哪些项目需要继续建设。
第三,最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到地方调研期间,至少有3个省的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治理整顿期间的政策特别是土地控制政策过于严格,很多项目都没法批。关于土地控制政策我想跟大家讲几点看法:一是今年10月31日以前,土地严格控制政策是不会松动的。二是10月31日以后,土地管理特别是建设用地管理的严格程度有可能不会比现在松多少。三是今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工作,有1/3的省做得很不错,很快就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报来了项目材料,要求尽快对重点急需建设项目予以确认。但是,还有几个省到现在还没有把文件报上来。有的省虽然报上来了,但文件不符合要求,投资司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后,还是不能尽快反馈补充材料,造成项目确认工作延误。
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一)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认识和落实问题
《决定》是经过近10年反复酝酿出台的,国务院专门研究了3次。我认为,《决定》是一个重要的文件。第一,这个文件在投资管理体制上向市场经济迈出了一大步;第二,这个文件基本适应当前我国投资管理乃至经济管理的实际情况。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贯彻落实《决定》,应该研究怎么把《决定》具体化,怎么在实践中指导实际工作。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既要有利于发展,又要加强调控。
(二)突出强调一下核准制的问题
第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今后侧重管理5个方面:一是看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资源利用是否合理。如果已制定过有关规划,那么要看这个项目是否在规划当中。属于城市中心或城市郊区规划范围内的,还要看是否纳入正式批准的城市规划范围。这个方面工作主要由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门负责;二是看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这主要请环保部门提出意见;三是土地部门是否出具了审查意见;四是在经济安全上有保障;五是使用银行贷款的,看银行是否承诺贷款。今后,核准项目就把握这5条,至于市场、技术、效益等等,都不属于核准内容。
第二,凡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所出具的文件原则上是部级的。比如,环保评价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出具文件,土地利用应由国土资源部出具文件,贷款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出具文件等等。一般来说,省级部门出具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不认可。
第三,现在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可研报告,需要按核准方式办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将其转成核准项目。但应特别注意,原来可研报告达不到上面5点要求的,必须作必要的补充。二是项目建议书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不再退回,如果属于核准的,按上述5点要求,补充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就核准,不符合要求的请抓紧做工作。总之,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从现在起都要按《决定》精神办理。这个过渡时期的处理办法,请各省发展改革委向省长报告。再重申一下,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和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地区布局、资源利用、经济安全等进行核准。各省现在就要按照这个办法做工作,共同配合,加快项目核准的步伐。
(三)关于备案制和代建制
第一,备案制度由各省自己制定,先实践,后总结。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备案制和代建制一样,没有现成的办法,只能先实践,摸着石头过河。关于代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暂时不出台办法,也暂时不全面推行代建制,而是先搞代建制试点。从今年起,拿出两个项目作为代建制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各省可以实行各自的代建制。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特别是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团结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后,有十几个省市的经委或经贸委保留了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他们同样是投资项目管理战线的战友。在这里我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是省发展改革委,同时也包括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二是各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文件(包括审批和核准文件),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涉及到上述十几个省有原来意义上的技改项目的,可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也可以会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受理省级经委或经贸委单独上报的文件。这样做是为了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也便于各省统筹安排和管理投资项目。
总之,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利益牵扯面也很多,在执行当中,各方面要加强协商、协调。同时要继续深入研究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清欠工作
第一,各地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都要重视此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发展改革委不要认为这只是建设部门的责任,我们也有责任。
第二,对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问题,各省发展改革委和经委(经贸委)责无旁贷,要加大工作力度。从现在起,用两个月的时间,按项目搞清楚下面两类情况:一是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二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
第三,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8月23日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年10月末以前,各省要上报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解决办法(包括时间、进度、措施),抄送建设部、国家发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会上,曾培炎副总理还要求,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的拖欠,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在今明两年内解决。这项工作总体上由建设部门负责,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的措施,各级发展改革委责无旁贷。
四、关于明年的投资工作
明年的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目前可以明确的有这么几项:
第一,明年国家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很大可能还要保持一定的调控力度。
第二,明年投资安排和管理工作会更多地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方面倾斜。
第三,明年中央政府掌握的投资将会减少。
第四,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第一季度要对1998年以来国债投资的项目进行总结。这项工作已经布置,请各地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第五,要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