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同”教训
2004-09-25李文德
李文德
所属类型:经营管理
关键字:经营策略、实地考察
翠云在广东省湛江市的某小商品市场里经营着一家传统礼品商店,如今已是第七个年头了。在七年当中,它的年销售额由不到二十万元逐渐增长到一百万元,在顾客中有极好的声誉。店内装饰优美,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礼品。然而就是因为陷入了房租纠纷,翠云的礼品店几乎陷入了要关张的困境。
翠云的店在市场最外沿门面房的正中一间。七年前翠云看中这家店的时候,因为缺乏足够的信心也不懂经营,和房东草草签了一纸租约,每年续缴一次房租,因为几年下来与房东一直相处愉快,翠云虽动过把当初合约完善的念头,却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开口。然而2004年初,房主老王去世了,把财产所有权都转到儿子小王的名下,翠云在表示了慰问之后约见了小王,期望还能像以往那样续租,而小王也拍胸脯向她保证没有问题。然而到了年底,翠云得到却是一个五年期的新租约,租金由以前的每月的3000元涨到了每月8000元,或者以年总收入10%(不管年总收入为多高)作为年租金。翠云感到非常气愤,再问小王时,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她不满意租约的新条款就得搬走。因为在以往的租约里,并没有有关续约的任何条款。小王还认为,以整个市场的普遍租价而论,他所要求的条件并不过分,也是为了“念及老交情”,翠云告诉他几个星期以后再答复。
翠云当然不愿意搬出去。她花了七年的时间和心血才经营到现在这种水平,她不想拿一百多万元的销售额去冒险。但是,如今每年近十万元或总收入10%的租金又让她很不甘心,因为礼品店正处于业务上升时期,市场也已经有了规模,销售额正以每年20%的速度在增长。她决定和几个不动产经纪人进行联系,最终她在离礼品店所在市场同一条街的另一头找到了一处新的店位。新店位有停车间,还有将来进行扩大经营的余地,同时仍在一条街上,可以保持以前的大多数顾客。新店只卖不租,大概需要70万元。,尽管银行可以提供15年的按揭,对于翠云来说,仍是一笔相当危险的投资。
就在这个时候,翠云听说小王正考虑在她现在的店位上开自己的礼品店。翠云跑去和小王对质,小王向她证实确有此打算。小王的妻子有几年时间曾在翠云的店里做店员,对供应商、顾客和价格结构等都十分了解。另外老租约上清楚地表明,她对商店设施的所有改进都属于房主所有,那么等她搬走以后,小王的妻子可以很合法的使用她使用了多年的装饰。这样一来,翠云的新店等于是和自己的老店做竞争,能否保留老客源,翠云心里也没底。
还有一条出路,便是再开一家分店。翠云最近在湛江的另一个新开发区瞄准了一处位置,那儿有一幢她既可租也可买下的新楼,正好位于一大群正好可以对她的礼品店进行补充的商店之中,有足够的停车位和将来进行扩大经营的余地。然而,当翠云想到她已经为现在的礼品店所花费的时间和心血,便对是否应从头干起便有些犹豫起来。
这样,翠云便有了这样一些选择:(1)在现在的店位上,支付5年期租约的过高租金;(2)在现在店的同一条街的另一头买一处新的店位;(3)在新开发区买一处新店,从头干起。
尽管几种选择或者都能闯出另一片天空,但可以肯定的是,翠云在短期内都无法再维持一贯的红火生意。而罪魁祸首不过是当初草签的一份不甚完善的租约合同。您是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