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的高考制度改革
2004-07-05郑若玲
郑若玲
我国台湾地区在2002年正式对“联考”(相当于大陆的高考)实施改革,却遭到社会相当大的批评。他们当时所遇到的问题,恐怕也是大陆高考制度改革将要遇到的问题
1949年国民党当局退守台湾后,实行的是各高校自行招考办法。1954年,台湾开始实行公立大学联招制度。1956年,私立大学、专科学校及军校都加入联招行列。但后来,这种各种类型高校的统一考试弊端显现,不仅在命题方面存在顾此失彼的缺陷,而且不利于层次较低的高校招到合适和满意的生源。
1958年,军事院校退出联招。1972年,大学和专科的招考也分道扬镳,分别举行大学暨独立学院联考和专科学校联考,前者影响更大、竞争更激烈。
1992年,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在对联考制度进行较全面检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多元入学方案”。经过数年的磨合与讨论,1999年,又出台了“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2002年正式实施。
“多元入学方案”主要是针对以往联考制度中仅以一次考试定取录的弊端,改用多种途径选拔新生,同时也赋予高校和考生各自选定考试科目的自主权。改革的原则是招考分离、多元入学、招生自主。
其中,招考分离是指: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及术科考试委员会等专职机构办理,招生则由大学办理;多元入学是指:入学途径多元,分“考试分发入学制”和“甄选入学制”两大类共五条途径;招生自主是指各大学院系可根据各自特色确定招生条件,并自主选择单独或联合招生。
具体而言,“考试分发入学制”是以考试为主的招生。分甲、乙、丙三种方案。其中,甲、乙两案是两阶段考试方式,考生分别报考学科能力测验和数量不等的指定科目考试,丙案则类似于以前的联考,无需参加学科能力测验,直接报考指定科目考试。
而“甄选入学制”,有点像大陆现在的高校自主招生形式。它包括两条途径,其一是由考生所在高中推荐并筛选;其二是由考生自行向大学提出申请。“甄选入学制”也要考试,第一阶段是报考学科能力测验,第二阶段则由各校院、系科进行甄审(包括指定项目甄试、甄选、审查、口试与笔试等)。
新方案实行后,大陆很多人误以为台湾已经不再进行统一考试了。其实不然。从新方案的操作流程看,“考试分发入学制”中的学科能力测验和指定科目考试都是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负责实施的统一考试,“甄选入学制”的两条途径也都必须先经过学科能力测验这一统考关。可见,废除联考并不等于取消了考试,而是考试呈现多元化。
而“甄选入学制”中的甄审,则给了高校相当大的招生标准制订权,也给了考生展示自己各种才能的机会。
然而,甄审作为“多元入学方案”中的亮点和新鲜事物,却成了日后社会争论的最大焦点。其中争议最大的便是甄试及保送中的“暗箱操作”和对“多元能力”的要求所带来的不公平问题。2002年3月17日,台湾媒体披露了奥赛主考官索贿嫖妓事件。因为国际奥赛成绩是台湾高中生保送大学的重要指标之一,多元入学方案实行仅两个月,便发生了这一舞弊事件,对社会震动相当大。2002年6月5日,台湾《新新闻》周刊发表了题为《让我们上街头为联考来请愿!》的文章,不少民众亦在媒体发表看法,认为“多元入学”的走关系说情特权之盛,已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多元入学是“由一群占尽‘联考利益而出人头地的各种名流”将联考“妖魔化”后,所拼凑出的“既不公平又让学生劳累不堪”的方案;而对所谓“多元能力”的要求,则“制造出了一个比联考更大的恶魔,它必须由家长的金钱和社会关系垫底”。
同年的民意调查也显示,七成的学生家长赞成以前的联考制度。
虽然遭到如此强烈的批评,台湾的“多元入学方案”并没有停下来,在做了一点小的修改后,这两年仍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