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大珠三角”与“泛珠三角”
2004-06-18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12期
珠三角历来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小珠三角”,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7个城市组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广东珠三角。另一个是“大珠三角”,增加了地理上同属一个三角洲的香港和澳门。“泛珠三角”又叫“9+2”,“泛珠三角”是指沿珠江流域的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9个省(区),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内的11个地区合作,共谋发展。这些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与珠江流域的经济流向和文化有关,且在资源、产业、市场等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这一计划由广东省倡导,得到了其他地区的热烈响应。“泛珠三角”地区陆地面积为199.45万平方公里,人口4.46亿人,占全国面积的20.78%,人口的34.76%。2002年9省(区)国内生产总值34474.2亿元,占全国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