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们撑起社会保障网
2004-04-29吴永波
吴永波
学生们健康成长是家长最为关心的,也是社会历来关注的。为了切实解决好学生们的人身保障问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从1985年开始在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中开办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19年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为发生车祸、中毒、摔伤等意外事故及疾病的学生31.6万人,兑现了6658.9万元的保险赔款。
孩子们天性活泼好奇,而又缺乏防卫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几乎每年都要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新乡市开办学生保险以来,一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各届领导的大力支持。1986年、1994年,市政府两次下发文件,要求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联合做好学生的保险工作,全社会都来支持这项工作。为适应学生安全保障的需要,学生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也在扩大提高。1985年刚开办时,仅承担意外伤害引发的身体和生命损害以及意外伤害医疗费赔偿;1989年增加了因疾病身故赔偿责任;1994年又增加了疾病住院医疗费的赔偿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也在提高。1985年的最高赔偿额为1000元,而2003年的最高赔偿额可达29000元。由于新乡市各地方的消费水平不同,全市各地方的保险费标准不一样,保障标准也不一样。仅以新乡市区学生每人每年交34元保险费为例,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一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的治疗费用,按分级累进比例赔付保险金,根据学生花费医疗金额的不同,赔付比例从50%至90%不等,每年最高赔付额为2万元,足以治愈一般性的疾病。二是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90%赔付,每年最高赔付4500元。超出部分计入住院医疗费,该项最高赔款可达24500元。三是因意外伤害留下残疾时,以残疾程度按4500元的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身故的,给付全额保险金4500元。学生保险与其他人身保险产品相比较具有交费低、保障高的显著特点。参加学生保险等于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增加了一个"保障网"。
为方便学生参加保险,中国人寿保险新乡分公司于9月初新学期开学时,向各学校派去专门人员办理承保手续。同时,公司在各县(市)区及各重点乡镇设立的近100个网点都可以办理保险手续。为了实现服务方式和手段上的不断创新,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客户服务队伍,成立了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开通了"95519"客户服务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为所有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保险理赔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公司诚信服务的重点。在工作实践中,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科学和完善的理赔制度,按照要求和理赔程序,及时快速地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保险理赔,受到了群众的赞扬。去年7月26日,长垣县恼里镇的一名13岁小学生在村里玩耍时不慎触电身亡,8月4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支公司就向其家长兑付5000元的保险金。去年8月,新乡市一名5岁幼儿园学生身患白血病,正当其家长焦急地筹措治疗费用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卫北支公司及时将2万元保险赔款交给其家长,不仅解决了家长的燃眉之急,而且还使其家长的心情得以抚慰。
学生保险属于以商业化运作的形式办理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为。这项业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区5家公司的统计,去年1月~9月已经向市区的2881名学生及家庭支付171.94万元的疾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金。保险赔款与保险收入之比为96.37比100。剩下的两个多月要从公司备用基金中支取赔款。为了保证学生保险收支基本平衡、健康发展,公司在办理医疗费赔款时,是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物、检查项目按比例支付医疗费的。为保证保险患者的住院治疗质量,公司在各县(市)区指定了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医院作为定点医疗医院。向医院派驻了代表,负责协助医生解决保险患者的住院治疗事宜。学生保险的发展也依赖于医疗体制的改革。保险公司正在探索一种以联办的形式对保险患者进行治疗。保险患者也只需交纳本人应该承担的医疗费比例部分。保险患者不需要再到保险公司去办理赔手续。
学生保险有广大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有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这样实力雄厚的公司作支撑,我们相信,学生保险"保障网"一定会越织越密、越织越结实,一定能为全市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