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巧.准
2004-04-29李排方
李排方
电视法制节目的问题性报道较之其他问题性报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除了要遵循一般性问题报道的规律外,还应在案件的准确性、法律的严密性、术语的严谨性、镜头的客观性、前后的关联性和编辑的逻辑性上下工夫,做到"吃透案情、拿准问题、切中要害、有的放矢"。
一、吃透案情拿准问题
问题性报道,在电视行业也有人称之为曝光类节目。电视法制节目的问题性报道就是利用电视传媒,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予以披露的节目形态。它属于新闻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目的是为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所涉及的问题性报道就应该是针对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报道。包括实体上的问题和程序上的问题。但也并非所有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都可以不加甄别,随意报道,而是应该遵循"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普遍存在、问题突出"的选题原则,选取那些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事件。
问题性报道的节目来源,有其他媒体上披露的,也有当事人直接提供的。但不论哪种情况,都要坚持以我为主,对手头掌握的材料重新进行审视,做到心中有数。只有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再认知过程,才能吃透案情,找出问题的症结。在这个认知过程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审视所掌握的题材,是否符合栏目的定位和要求,是否符合电视法制节目问题性报道的原则和初衷,是否会带来负面影响。其次要审查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有的当事人为了赢得媒体的同情和支持,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歪曲事实。这时我们就要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做理性的分析。经过初步的分析和判断,基本确定题材之后,就要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是实体违法还是程序违法,是属于司法腐败还是属于工作失误。只有抓准了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做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准备。
二、精心准备巧妙应对
问题性节目的报道对象大多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他们相关的专业知识比较熟。个别人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要用一些貌似合法的形式做掩护,所以采访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所采访的对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涉及的法律知识等在采访之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对案件涉及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了然于胸。
无论你如何精心准备,采访过程中总是还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有的是预先掌握的情况和采访到的情况有较大出入,有的是案情又有了新的发展,还有采访对象因种种原因采访不到,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采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所以,"冷静处置、巧妙应对、区别情况、具体对待",是我们每个采访者在采访过程中都应该掌握的。
客观公正是问题性报道的生命,一旦失去了公正,问题性报道就真会出问题。而公正建立在采访的全面上,建立在认识的客观上。所以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不要轻易亮明你的观点,应该抱着调查求证的态度,通过你对每个涉案当事人的全面深入的采访,最后得出你的结论。要围绕你的主题,从不同侧面进行求证。不要被采访对象牵着鼻子走,使采访游离主题。另外,镜头的客观性是电视法制节目问题性报道的一大特点。要学会利用镜头,让镜头说话。要忠实记录下调查到的问题,让观众跟随镜头了解事情的原委和问题的症结。
三、切中要害突出主题
经过全面的采访,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后,就要对拍摄的素材进行归纳整理。在做这些工作之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对手中的素材进行认真的审看。在采访完毕到制作节目前,必须有一个相对的冷静期,对采访到的内容逐一过滤,对拍摄到的素材逐一审看,然后静下心来,理出这期节目的思路,找出这期节目的主题。仓促上马,不做冷静的思考,就不可能使节目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问题性节目的编辑手法多种多样:有层层剥笋,最后凸显主题;有先行点题,然后步步求证。但不论哪种手法,都应该做到论据充分,论点突出。首先是对案、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生、发展要叙述清楚。这就要求编导要有较强的叙事能力,把复杂的案件简单化,把枯燥的案件生动化。要把案件的轮廓呈现给观众,让观众产生欲探究竟的愿望。但这并不是问题性报道的重点,问题性报道的重心应该是找问题,抓问题。问题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性的展现和解释,符合观众的收视心理,也是问题性报道的根。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个是求证问题的过程,要层层递进,有理有据,前后有逻辑照应。一上来就把底牌亮出来,甚至前后矛盾,不仅无助于主题的开掘,更有损节目的形象。一个是主题的确立要有的放矢,符合主流,要站得住脚。要确定一个节目的主题,不仅要从现有的素材出发,更要从现实社会出发,只有这样,你确立的主题才具有时代感、现实性,才能引起呼应。选择主题有时就要跳出案件,把案件放在时代的大背景下去审视,只有这样,才能以小见大,小题大做,凸显主题的深刻和厚度。问题性报道的一大忌讳是多头问题,一个案件如果细究,肯定会有很多问题,如果我们面面俱到,看似问题不少,但往往是一个问题也说不透。
主题确立以后,下一步要调动各种手段去丰富主题。最好的手段就是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让专家说话。有的问题性报道,记者自己的话占了很大成分,看似观点十分鲜明,但不免让人感到缺乏依据,没有根基,甚至感到记者在替别人断官司,这都有悖问题性报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