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助父打赢12万元官司
2004-04-29古月立
古月立
任道荣对记者说:他这辈子有了任亚萍这样的好女儿,是他最大的幸福。他表示,只要活在世上一天,就要给女儿百倍的父爱!
2004年2月5日,12岁女童任亚萍又接到襄樊法院执行庭的叔叔送来的200元判决款,至此,她已经拿到了近5万元的判决款。尽管离赢来的12万元官司款还差一大半没拿到,但这个坚强的女童终于露出了笑容。而这笑容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故事。
丈夫遇横祸妻子绝情去
任道荣是湖北省襄阳县龙王镇龙兴村1组农民。1996年初夏,他跟着表哥汤某来到襄樊市酒厂的搬运队,在汤某手下打工。搬运队的工作就是将生产酒精用的红薯干从货场运到车间,活不算太重,工资也还可以,加上汤某是这里的包工头,任道荣在这里安心地干了起来。不久,他租了一间房,把妻子和5岁的女儿也从农村接了过来。妻子从农村贩菜过来卖,两人一月收入五六百元,日子过得也还滋润。
天有不测风云。1996年10月19日下午,任道荣在货场二三层楼高的地方卸红薯干时,一头栽了下来,不省人事,被送到襄樊市中心医院抢救。
任道荣醒来时,发现自己下肢已瘫痪,他伤心得几次欲寻短见,但都被妻子和女儿及时发现。
任道荣刚度过生命危险期,因为老板不再付医药费,他就被通知离开医院。任凭任道荣怎么哭着哀求,老板就是不肯再出钱为他看病。
无助的任道荣只好回到家中。开始,妻子以为丈夫的病能养好,几乎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守在他身旁,喂药喂饭,照顾他大小便。小亚萍也成了妈妈的好帮手,整天跟着妈妈忙里忙外。
任道荣虽然离开了医院,但每天要吃很多药,两年下来,家中欠下了两三万元的债务。生活的煎熬和对前程的失望,让妻子憔悴不堪。一天,她忽然同任道荣大吵大闹,哭着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你这个‘化钱炉(花钱像在炉子上烧纸一样快)在一起,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将来还不知道要背多少债……”
任道荣以为这只是妻子的气话,没想到,妻子第二天就离家出走了。几天后,村里有人告诉任道荣在襄樊火车站附近看到了他的妻子,她已经带着几个月大的小女儿跟另一个男人住在一起了。任道荣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本来基本稳定的病情,一下子又加重了许多。
1999年的一天,任道荣和女儿亚萍一起看襄樊电视台《现在开庭》节目,小亚萍突然对父亲说:“爸,我们也可以打官司,我拉着你去!”。
9岁娇娇女拉着残父打官司
1999年10月25日,刚满9岁的小亚萍将被子、碗筷、避雨用的薄膜纸和书包,用编织袋细心包好牢牢绑在轮椅上。然后找来两根竹竿,用麻绳将它和轮椅一道绑住,变成一辆自己制的“板车”。小亚萍用稚嫩的臂膀拉着瘫痪的父亲开始了他们的维权之路。
瘦小的小亚萍拉着“板车”上的父亲到襄樊市各部门上访,有关部门将任道荣的上访材料转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又转至襄城区人民法院。
小亚萍在学校里成绩很好。父亲要去襄樊打官司,她就向学校请假,最长一次达1个多月。小亚萍非常好学,每当拉着父亲在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等人时,她就拿出书本趴在台阶上十分投入地做作业。一次,一位老师模样的中年妇女看到小亚萍趴在台阶上做作业,很受感动,当即给父女俩买来盒饭,并给了任道荣30块钱,叮嘱他无论如何也要让孩子多读一点书。
从龙王镇到襄城区人民法院有30多公里的路,任道荣摔伤后,屁股上留下了两个几厘米大的洞,由于长时间没有治疗,一直在发炎、溃烂。伤口化脓时,会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引来很多苍蝇。任道荣不能动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可恶的苍蝇在他身上“为非作歹”。这时,细心的小亚萍总是不厌其烦地将苍蝇赶走,让父亲感动得直掉泪。
每次从家里到襄樊市区要转好几次车,都是好心人帮忙把“板车”抬上抬下,一路的颠簸,任道荣下车时都会全身发软,疼痛难忍。但当他看到女儿步履艰难地拉着自己来回奔走时,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激励他强打起精神来。为了打官司,父女俩已经记不清来襄樊多少趟了。每次来襄樊,他们一天就吃一顿面条或馒头,有时连吃面条的钱也没有,小亚萍就沿街乞讨。
对于父女俩来说,最难的一件事就是任道荣的大小便。由于任道荣不能行走,小亚萍年纪小,抱不动他,每次她拉着任道荣到襄樊打官司时,大小便给他带来诸多麻烦和痛苦。一天,任道荣和小亚萍行走在襄樊人民广场时,任道荣想大便,但只好憋着。
细心的小亚萍看到父亲额头上渗满了汗珠,脸也发红,以为父亲发了什么病,急得哭了起来。任道荣只好告诉了她。
小亚萍抹干眼泪,将车子停在广场路口,向别人求助。一个约40岁的男人走了过来,小亚萍立即跑上去,一下跪在他的脚下。还没等小亚萍开口,她就被那男人踢了一脚。原来那人把她当成了要饭的小乞丐。小亚萍又向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求助。那小伙子一听说让他背一个残疾人上厕所,头摇得像拨浪鼓。
小亚萍的求助终于感动了一个52岁的男人,他叫胡强,二汽职工。这个经常向希望小学捐款的人,了解到任道荣父女的遭遇后,立即将孙女递给妻子,背起任道荣向广场公共厕所跑去。事后,小亚萍对着胡伯伯远去的方向长跪不起,一行清澈的泪水顺着瘦削的脸颊流淌下来,她要以自己的方式来感谢这个陌生的好心伯伯。
父女俩来回奔波无数趟,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1999年12月30日,襄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被告系自发组织,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要求赔偿无法律依据,因此驳回原告请求,案件受理费8456元由原告承担。
奔波400天获赔12万
这判决如同给任道荣还未愈合的伤口又撒了一把盐。想到父女俩一个多月来的风吹雨淋,一路艰辛,不但没有得到赔偿,还倒赔了8000多块钱,任道荣像个彻底泄了气的皮球。小亚萍拉着父亲的手说:“爸,官司败了不要紧,我们还可以再试一下。”
出了法院,小亚萍拉着父亲从法院走到人民广场,准备晚上露宿广场。由于她一天只吃了一个别人吃剩下的馒头,拉着父亲走了几公里路后,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当拉到襄樊一桥的下坡处时,由于没有力气控制“板车”,车子向桥下冲去,最后小亚萍和车子一同撞在栏杆上。父亲因为小亚萍保护得好,几乎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小亚萍却已是头破血流。最后是一位好心的司机将小亚萍送到了医院。
这时,很多好心人知道了他们的遭遇后,纷纷前来帮助他们。任道荣在这些好心人的鼓励和帮助下,上诉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3月24日,市中院在二审后撤销了襄城区人民法院原来的民事裁定,指令其重新审理。
2001年8月16日,襄城区人民法院对任道荣诉汤某、襄樊市酒厂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市酒精厂把生产酒精用的红薯干的装卸搬运业务发包给汤某,双方由此形成了合同关系。而汤某在没有办理工伤登记和劳动用工手续的情况下,雇用任道荣等人进行装卸搬运。任道荣在工作中摔伤致残,这一损害结果,是由任道荣、汤某、酒精厂的混合过错造成的,各自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中,任道荣在工作时没有注意安全,并且在工作之前违规喝酒,对自身的伤残应该负部分责任;汤某在没有取得劳动用工手续、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人开展装卸搬运业务,对所雇佣人员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对任道荣的伤残应该负担相应的责任;市酒精厂明知汤某没有相应的装卸搬运资格,没有办理相关的用工手续,就把装卸搬运业务发包给他,所提供的场地又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对任道荣的致残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汤某、市酒精厂共同赔偿任道荣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5221万元。
听完审判长的终审宣判,瘫坐在轮椅上的任道荣一下抱住女儿,泪如雨下。
法院执行庭对此案高度重视,截至2004年2月5日,已给任亚萍的奶奶汤金枝送来赔偿款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