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银行密码以后
2004-04-29正言陇山
正 言 陇 山
疯狂作案,电子骗汇2890万元
1993年8月,工作不到5年,还未满25岁的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屏山县支行营业部会计邹伟,由于业务能力出众,被调到了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支行。从偏僻贫困的山区小县城来到热闹繁华的中心城市,邹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开始两年,他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待人谦和有礼,颇受领导的重视和同事的好评。
然而日子一久,闹市的灯红酒绿,尤其是股市的喧嚣使得邹伟的心理逐渐发生了变化。他看到不少同龄人靠炒股赚了钱,甚至一夜暴富,禁不住羡慕不已。他想,自己脑瓜子灵活,熟悉金融业务,如果进入股市,绝不会比别人逊色,搞得好的话,挖一座金山银山也未必不可。邹伟试着把家里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几千元钱买了两只股票,小试牛刀,竟然赚了个翻番。
邹伟作为初涉股市的散户赚了一些钱后,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他下决心要进入大户室赚大钱。但是进大户室炒股,至少需要上百万元的资金,这么大的一笔钱从哪里来呢?邹伟几经犹豫,决定铤而走险,准备利用银行管理上的漏洞攫取公款,他自欺欺人地想:等赚了钱以后再补回去,谁也查不出来!
经过周密策划邹伟开始了犯罪行动:密押员裴君与邹伟上班时是邻座,每当裴君操作电脑时,心怀鬼胎的邹伟便暗地里留意她的指法,随后自己在电脑上进行揣摸,很快就搞清楚了密码;尽管裴君定期将密码作了更换,但最后还是被他破译了。
1996年12月20日,刚满28岁的邹伟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首次作案,十个指头娴熟地敲击一通电脑键盘,几万元钱就轻而易举地转汇到了他虚拟的一个户头上。
从此,邹伟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越来越频繁:从贪污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又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1996年12月20日至1999年11月16日,邹伟以虚构的“程锐”、“程伟”、“程康”三人作为付款人,先后18次采用电子汇兑方式将联行资金298万元分别汇至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水富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宣内分理处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等17家银行,以上述“三个人”作为付款人,并虚构收款人账号和收款银行名称。当这18笔电汇款分别被收汇银行以“账号、户名、收款行名称不符”、“无法转汇”等原因退回后,邹伟在退回的电子汇兑贷方凭证上批注“转东街储蓄所”、“转市工行中山街储蓄所”,通过“储蓄往来”或者“同城票据交换”,把298万元转入他以上述三个人名字开设的活期账户上,分89次把款全部取出,据为己有。
1999年8月6日至2001年6月7日,邹伟用他的同学童建作为付款人,先后31次采取电子汇兑方式将联行资金992万元汇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等28家银行,同时以虚构的“蒋家新”、“蒋家凯”、“蒋家德”、“唐能中”、“唐通中”、“唐能伟”和童建作为收款人,并虚构收款账号和收款行名称。当收款行以“非本行业务”、“汇款人要求退回”等原因退回后,邹伟在返回的电子汇兑贷方凭证上批注“转建行咸办街心花园储蓄所”,并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992万元转入童建在该所开设的个人账户上。邹伟事先则向童建谎称这笔钱是他帮助别人炒股的资金,款到后,童建通过转账和提取现金的方式,将992万元如数交给了邹伟。
2002年9月25日至2003年2月19日,邹伟以虚构的“姚笃强”和“邓咏”这两个人作为付款人,先后28次采用电子汇兑的方式把联行资金1600万元分别汇至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成都市锦城支行和蜀都支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一支行西月城专柜由邹伟掌握的两个账户上。
至此,邹伟共骗取公款2890万元。
挥金如土,更有网恋结识红颜
大把大把的钞票像流水一般源源不断地流进邹伟虚拟的私人账户后,邹伟“脱贫致富”,很快“牛气”了起来,炒股坐进了条件优越的大户室,几十万、几百万元的股票买进抛出,或赚或亏,眼睛都不眨一下。
有了钱,邹伟一改过去的节俭习惯,变得挥金如土,上下班再走路有失身份,便顺应潮流,成了“玩车族”,先买了一辆长安轿车,没开多久,嫌档次太低,又买了一辆宝来轿车,开了一段时间,仍嫌不够过瘾,又买了一辆雷斯特轿车。这三辆车就花掉了91万多元。案发前不久,邹伟又购置了第四辆新车,价值58万元的“双龙”越野车。
有了钱,邹伟嫌原来的住宅太土气太小,毅然另行添置新居,花了18万多元买了一套宽敞漂亮的商品房,豪华装修后又增添了全套高档家具和电器产品。
有了钱,身穿名牌的邹伟经常携妻带子外出旅游,天南海北饱览国内风景名胜。
有了钱,邹伟迷恋了网恋,几经挑选,在聊天室里认准了贵阳市某银行的黎丽,两人越聊越觉得共同语言多,越聊越觉得贴心,最后导致一个瞒着妻子,一个瞒着丈夫在贵阳幽会。
由于邹伟善于伪装,作案手段隐秘,他所供职的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支行的干部、职工及其亲朋好友都没有怀疑过他大肆挥霍的巨款是贪污所得,以为是他炒股交了好运。
畏罪潜逃,判处死刑
2003年4月17日,农行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支行对营业部进行检查时,发现汇差资金竟然多了2890万元。营业部主任毛晓霞立即责成联行复核员邹伟负责清理账目,尽快查个水落石出。邹伟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满口答应。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邹伟心急火燎地回到家,惶恐沮丧地告诉他老婆,银行查账,他弄走的那些钱露馅了,幸亏现在还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如果查出来是他弄走的,他非得掉脑袋不可!并说他决定先携巨款经深圳逃往国外,再设法接走老婆和儿子。
4月18日,邹伟连夜驾车到成都,第二天从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红星路分理处取款40万元,飞往深圳,交给了他的二哥。
4月20日下午,邹伟飞回成都,再次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支行红星路分理处取款200万元,连夜驾车赶回宜宾。
4月21日上午,邹伟把80万元交给他的妻弟程晓明保管,作为他老婆和儿子日后的生活费用。
当天下午,邹伟到营业部装模作样地上了半天班,见无人怀疑他,松了一口气。午夜时分告别妻儿,独自驾车前往成都。
4月22日上午,邹伟花1000余元制作了6张假身份证,之后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支行红星路分理处又提取了800万元现金,共携带赃款916万元驾车匆匆潜逃至贵阳。到了贵阳,用假身份证登记住宿后就迫不及待地用手机联系上了黎丽。
黎丽很快就赶到了邹伟下榻的宾馆。邹伟告诉黎丽,他在单位里出了一点儿事,没法再待下去,决定亡命天涯。黎丽问邹伟有什么打算。邹伟说他准备先在贵阳逗留一阵子,避过风头,再往深圳,找机会出国。邹伟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说他在贵阳只认识黎丽一个人,恳求黎丽能在他危难之际帮他一把。黎丽居然答应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邹伟戴上大墨镜,到理发店把头发理成寸板头,去商场买了一部手机送给了黎丽,说是用于两人单线联系。
其后几天,黎丽陪同邹伟去医院做了近视眼手术。黎丽拆下邹伟潜逃时驾驶的“双龙牌”越野车的牌照,扔进一个湖里,把车停在一个偏僻的车库里。邹伟用伪造的多张身份证,将774万元现金存入多家银行的8个保险箱里,另外在两家银行各存款1万元,其余100万元随身携带。
邹伟在贵阳市的中天广场租下一套住房,昼伏夜出,这秘密住处,连黎丽也没告诉。邹伟外出时除带上黎丽,还高薪雇请年轻漂亮的伴游小姐陪着吃饭、购物,从不一个人行动。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难免不露出尾巴。5月11日深夜,宜宾市公安局派往贵州的缉捕组终于找到了邹伟和黎丽的下落。经过突审,黎丽交代,邹伟给她定购了一辆价值36万元的别克轿车,第二天将和她一起去交车款。
第二天临近中午,邹伟在贵阳汽车交易中心被宜宾警方抓获。经查,从1996年12月20日至2003年2月19日,邹伟共作案77次,贪污金额总计2890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赃物折款1300余万元,尚有1590万元无法追回。
2004年3月4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邹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邹伟一案案发后,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翠屏区支行领导班子作了大调整,有关责任人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