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放只“啄木鸟”
2004-04-29朱康蔡鹰扬苏中强
朱 康 蔡鹰扬 苏中强
谁不来浦东投资开发,他将会与中国市场失之交臂。”一位外商在参观了浦东的投资环境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诚如这位投资商所言,浦东正以高昂的龙头姿态舞动着中国这条经济巨龙。世界500强企业来了,中央部属企业来了,外省市大中型企业也来了。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在浦东的市外投资企业就有6986个,总投资额达370.92亿元。毋庸置疑,这些企业在上海安家落户,既壮大了自身发展,又给上海的发展与进步添了砖加了瓦。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常常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干扰了发展这条主旋律的完美演奏。少数驻沪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自恃“天高皇帝远”,竟肆无忌惮地攫取钱财。他们初来上海时,往往洁身自好,可在物欲的诱惑下,又经受不住严峻的考验,总是把手伸进公司,导致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来自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驻沪企业工作人员犯罪势头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不敲响警钟,其后果可想而知。
经理的“最后一跳”
黑龙江省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驻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已有十年的历史,前几年,由于靠国家的粮油政策,曾红火了一阵子。可随着粮油价格的逐步放开,粮油食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已明显丧失固有的先天优势,渐渐地走向了下坡路。特别是前几年的惨淡经营,更是入不敷出,终于在2002年宣布破产。对于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企业,它的生死存亡本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可作为分公司经理的孙振青,此时此刻却显得异常亢奋,因为他知道,当一个企业处于危势的时候,便是可大捞一把的好时机。面对公司所剩下的唯一财产——空空如也的北方大厦,孙振青没有少动脑筋,他的心里早就围绕这个壳在盘算着自己的锦囊妙计。
对于寸土寸金的上海来说,即使是一个外壳,也能孵出金蛋来。面对日益看涨的房地产业,孙振青曾是那样的激动不已。他草草地给远在黑龙江的总公司拟了一份报告,并亲自带着报告来到负责监督大厦拍卖的崔某家,当面递给他20万元,希望他能在今后的拍卖中给予关照。上下打点好后,孙振青返回上海,他表面上发布了公开拍卖的消息,实际上却在进行暗箱操作。拍卖会上,有的公司开价高达千万元,孙振青都没有动心,他知道要是走明路,他只能空手而归。他十分善于表演,拍卖会上的最后成交,会后他却以种种借口加以搪塞。他握着的最后一张底牌,他能轻易让人知道那是什么吗?这里眼前只有他说了算,他有这个权力,爱卖给谁就卖给谁!于是他紧锣密鼓地寻求买家,后与一家装潢部私下达成协议,以988万元成交。
孙振青拿到这988万元卖房款后,并没有如实地交给总公司,而是写了一份含有“因房屋年事已久,仅拍卖490万元”内容的报告,尔后将另外的498万元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据为己有。孙振青想,唯一知晓的人嘴已被贴上了胶布,谁还能知道我卖了多少钱?他自以为这样成功的“一跳”,就像田径运动员拿到奥运会金牌一样,可以凭此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了。
然而,孙振青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分公司员工的眼睛。他们在得知孙振青将职工的血汗钱装进自己的腰包时,一个个义愤填膺,把一封封举报信递到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贪局干警三上黑龙江,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终于在2004年元旦期间将该案查了个水落石出。2004年6月15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孙振青有期徒刑十五年。
听到宣判后的孙振青,面容沮丧地说:“没想到,我这最后‘一跳,竟跳进了泥潭里,不能自拔。”
“枝叶枯萎”病因何在
像孙振青这样的案例在驻沪企业中不乏其例。从2001年至2002年两年中,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4起,其中中央部属及各省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驻浦东分支机构(包括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办事处等)所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12起,约占查处案件的14%。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驻沪企业工作人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处江静良处长帮记者分析了几点原因:一是缺少上级单位的有效监督。由于上级单位与驻沪企业远隔千山万水,不可能三天两头到驻沪企业来检查监督,造成信息不互通、情况不了解,只能任其自由发展,致使驻沪企业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融资等环节中违规操作。这无疑给那些贪欲膨胀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内部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一些驻沪企业内部虽然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但形同虚设,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里,平时根本没有人去检查落实。一些驻沪企业,完全是全托式的,什么都是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权力的滥用正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三是管理体制弱化。一些驻沪企业,往往在管理上重业务,轻思想政治教育,导致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较差。有些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民主生活会。家长制作风盛行,这种作风一旦滋长、蔓延,就谈不上什么效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不出两三年就会被这些蛀虫们蚕食殆尽。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给易生蛀虫的企业放只啄木鸟。
江处长为驻沪发案企业所把的“脉”,记者感到言之有理。驻沪企业本应有比母公司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环境,却因一些利欲熏心的人,而遭至破产,甚至给母公司带来重创。虽然有诸多因素促使这种恶果的产生,但最终一条还是人的因素在起关键作用。
为了能更好地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记者来到位于徐汇区的一家驻沪企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驻沪企业好比是一棵大树的一个枝叶,如果树干不发生病变,枝叶是不会枯萎死亡的。枝叶要是枯萎死亡,肯定有蛀虫,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当蛀虫的。有些人,未到上海来,还是能为企业办点事的。来到上海后,环境、生活等都发生了变化,时间一长,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就跟着发生了变化。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里,观念上发生变化是很容易的事。特别是当驻沪企业在干出一点成绩的时候,那些负责人便不能自抑,常常居功自傲,认为从企业里拿点是天经地义的,长此以往,便滑向犯罪的泥潭。”
上海市商委的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从驻沪企业违法犯罪的根源来看,还应补充两点:一个是这些犯罪人员大都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他们对一些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等行为的认知比较模糊,往往遇到这种情况都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反而因贪欲的驱使为自己收受贿赂的行为找借口,寻找一种自我安慰。另一个是他们盲目建立朋友圈子,以手中的权力做人情交易。由于他们大多有从外地来沪工作的经历,所以来沪后想尽快在上海站稳脚跟,留在上海。因此,他们建立尽量大的朋友圈子,在业务活动中频频与他人交往,久而久之,会产生利用手中职权做人情交易的推动力,而且这种力随后就一直在推他不顾一切地往前走,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他也会马不停蹄,最后不可避免地倒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
既然找到了病症,就应该对症下药。
通过对一些案件的分析,浦东新区检察院预防部门提出了一些预防对策,开出了一剂良方。
首先,要设立地方联合党政监察部门。其次,要完善内、外部监管机制。第三,要加强廉政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