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体育联赛“样板”
2004-03-02
自由放任的英超
建立于1992年的英超职业足球联盟,可以称为现代足球商业化纵深发展的典范。时至今日,英超模式仍是其他“足球联盟”的经营样板。
由于历史原因,英格兰足总虽然作为管理者,但对联赛重视程度不高。为了提升联赛的档次,部分足总官员和赞助商另起炉灶,建立了超级联赛。当时这样做有市场风险,英格兰足总没有意识到英超潜在的生存价值,于是同意成立英超职业联盟。
职业联盟抛开了传统足总管理模式的制约,以20支俱乐部抱团的方式与赞助商谈判,利益上照顾所有球队的利益。联盟属于有限公司,20支俱乐部持有相同数量的股份。开会表决时每支俱乐部都有一票,要通过任何决议都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
英超俱乐部独立性很强,英格兰足总(相当于中国足协)主要负责管理各年龄层次的英格兰队,联盟也只是负责组织比赛、制定赛程、代表俱乐部统一谈判电视转播权商业合同等。但无论足总还是联盟,都缺乏足够的权威,俱乐部经常不服管。
由于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导致球队间的竞争不平衡日益加剧。英超设立以来的11个赛季里,曼联队8次夺冠,阿森纳队2次,布莱克本队1次。俱乐部经济实力差别很大,除少数大牌俱乐部能盈利,其余大都亏损。
现在,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的联赛都在学习英超。但学得最快的还是日本,1993年开始的J联赛高度克隆了英超模式。
均贫富的NBA
成立于1946年的NBA(美国职业篮球联盟),至今已操练得炉火纯青。与英超相反,NBA代表了另一种职业联赛的管理体制:球队能否参与联赛由联盟评估授权决定,不实行升降级制度;球队老板拥有地域性垄断的特权,即在某一地域内不允许其他球队运行;球队老板不得随意迁移球队,除非得到联盟所有俱乐部老板三分之二的多数票。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联盟对所有球队的控制极为严厉,以防止个别球队的作为损害联盟整体利益,保持一定程度的竞争平衡。比如在球员转会上采取“预留条款”:球员签约后,所在球队在合同期满时,拥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以阻止富有球队高价网罗顶尖球员。
其他限制市场因素自由调节作用的手段包括选秀制、年薪封顶和收入分享,以防止球队实力分化过于悬殊。成绩最差的球队优先选择新秀球员,球队总工资不得超过联盟总收入除以球队数的53%,也不得少于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