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节探源
2004-02-10洪卫东
洪卫东
云南省的彝、白、傈僳、纳西、普米、哈尼等少数民族,有一个共同的节日——火把节。
关于火把节的来历,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丽江宁蒗县彝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是:天上的大力士与地上的大力士相约在农历二十四摔跤,结果天上的大力士摔败身亡,天神大怒之下,派九十九万只蝗虫到人间讨回命债。蝗虫吃光了地上的植物,人们用火把烧死许多蝗虫,但蝗虫越来越多,只好与天神达成协议,每年人间在6月24日给天神赔偿犏牛、羯羊、鸡、鸡蛋、蘸水等物,白天用阳光照着赔,夜间用火把光照着赔。从此,火把节流传下来(《新编丽江风物志》)。云南其他地区彝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与此大同小异。
丽江玉龙纳西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是:玉皇大帝不满地上人间比天上好,于是派火神去把人间烧毁,火神来到人间,看到一个白发老人背着一个大孩子还牵着一个小孩子,天神问,为什么不背小的背大的?老人说大孩子是哥哥家的,哥嫂都死了,我应该更疼爱哥哥的独生子。火神被感动了,回去禀告玉皇大帝,骗其说人间已经烧掉了。后来,玉皇大帝想看看烧掉的人间,才发现人间的确很美,于是他杀死了火神。而火神拯救人间的心没有死,一滴心血跳出天门,落到雪山脚下一座庙里,被和尚用红布包好。6月25日傍晚,血滴变成小孩,他对大家说,玉皇大帝要来放火了,只有家家门前连续三个晚上点起火把,才能骗过玉皇大帝,免除灾难。消息迅速传遍人间,人们都点起火把骗过了玉皇大帝。人们为了纪念火神,同时防备玉皇大帝,年年到这时都点燃火把。丽江的纳西族还有“此也库使得,若也塞厄得(冬天新年为大,夏天火把节为大)”的民间谚语(《新编丽江风物志》)。
大理一带,则有汉代阿南公主的传说:“汉元封间,叶榆(今大理)妇阿南者,为酋长曼阿娜之妻。娜为汉将郭世忠所杀,欲妻南,南曰,能从三事当许汝。一做幕以祭故夫,一焚故夫衣,易新衣。一令国人皆知我以礼嫁。忠如其言。明日,聚国人,张松幕祭其夫,下置火。南藏刀出,俟炽,焚夫衣,即引刀自断其颈,仆火中。时六月廿五日也,国人哀之,每岁以是日燃炬吊之,名为星回节。”
昆明一带,则有唐代慈善夫人及火烧松明楼的传说:“南诏皮罗阁会五诏于松明楼,将诱而焚杀之。遂并其地。邓赕诏妻慈善,谏夫勿往,夫不从。乃以铁钏约夫臂。既往,果被焚。慈善迹钏得夫尸以归。皮罗阁闻其贤,欲委擒焉。慈善闭城死。滇人以是日燃炬吊之”。
虽然各民族火把节的节日名称相同,过节的时间也大致相同,但各地和各民族关于节日来源的传说却各不相同。给人的感觉是“龙生九子,九子各不相同。”这些不同的传说告诉我们,各民族的火把节,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或相近的源头,而各民族关于火把节的传说,都是由这个源头派生出来的,都是各民族依照自己的生活而附加到火把节上。
火把节还有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叫星回节。五代时,蜀国佚名氏所作的《玉溪编事、震旦》记载:唐时南诏(指南诏国统治者)以12月16日为星回节,是日游于避风台,命清平官赋诗。
“星回”一词,《礼记、月令、季冬之月》上有记载:“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更始。”孔颖达解释说:“谓28宿随天而行,每日虽周天一匝,早晚不同,至于此月,复其故处,与去年季冬早晚相似,故云星回于天。”
《禄劝县志》载:“6月24日为火把节,亦谓星回节,夷人以此为度岁之日,犹汉人之星回于天而除夕也。会饮至旬余不息,犹汉人之春宴相聚也。”陆次云在《峒溪县志》中也说“6月24日为年。”纳西族也说“冬季春节为大,夏季火把节为大”。表明火把节其实有更为遥远的文化渊源,不仅与中国古代的星回节有关,而且与古代云南少数民族过年有关。
上述“火把节”和“星回节”的资料中,《礼记》和《玉溪编事》中所讲的“星回节”都在冬季,不在夏季。而《禄劝县志》和《峒溪县志》讲到“星回节”和“火把节”都是过年的节日,时间是6月24——26日前后一两天。怎么会有两个时间和时令完全相反的“星回节”?“火把节”是不是过年的节日?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也就找到了“火把节”的真正源头。
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中,有一首著名的长诗《豳风?七月》,讲农人一年四季的生产生活。其中的月、日两个字,使许多读《诗经》的人伤透脑筋,——诗中讲了一年共十个月——而不是十二个月——的农事。又反复讲到“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这四天,却又不讲其他的日子,后人读起来很吃力。原因是诗中涉及一个古代历法的问题,根古代的星回节(火把节)密切相关。
中国远古时代使用的历法,与现在所用的罗马历法(公历)和阴历历法(农历)并不相同。《豳风?七月》讲一年之内的农事活动,只涉及十个月,原因是当时以“一年十个月,一月36天,5天为过年日”的古历法“火历”记年记时。所以诗中的农夫既讲一年十个月之中所作的全部农事,也讲过年那几天的事情。“七月流火”之“火”,古人又称之为“大火”、“商星”、“鹑火”、“大辰”。指的是苍龙七宿的第五宿,有三颗星,(心宿二,),并认为 “心宿三星,天之正位也(《宋史?天文志》)。”因而设专人“火正”把它作为天象观测的主要对象和编制历法的依据,制定出“大火”南中之月(六月)为正月的“火历”(庞朴《火历初探》)。
《尚书、尧典》记载:“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似乎正是奚叔这个人创造了“火历”。
祝融也当过火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火正曰祝融,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他后来演化成为“火神”。
《左传?襄公九年》中讲:“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以出内火。是故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记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观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有虞陶唐时代,这种历法就已经是成熟的历法了。商朝人继承了这种历法。同时加进去了占星术,把观测“大火”作为占卦的依据。
在以“火历”纪年记时的远古时代,“大火南中”的六月,正是旧年到头新年开始的“岁末年首”。一年十个月,一个月36天,剩下的5天为过年日,时间正是火把节期间。正因为是“火”星回到一年起始的正中天,所以叫做星回节。“火历”的历史痕迹,还保留在“天上有十个太阳”的神话传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成语以及“十天干”等等人们耳熟能详的常识之中。
这种历法一直使用到后羿时代。后羿射日的神话,实际上讲的是废止“火历”的历法变革。射下九个太阳,而留下一个太阳的传说,是对废除“火历”,采用太阳历的模糊记忆。而与后羿有关“嫦羲(嫦娥)生月下十二个月亮”的传说,则标志着太阴历的诞生。天干地支相配的纪年法,其实也是阴历对火历批判与吸收的结果——十是火历的月数,十二是阴历的月数,十个数与十二个数相陪的结果,形成六十年为一甲子(周期)的纪年法。
火历或者叫做十月历,是中国西部、北部和西北部的许多远古先民都使用过的古老历法。它的来源,可以追溯到“炎黄子孙”的炎帝。
《管子?轻重篇》说:“炎帝作钻燧生火。”
《左传?昭公十九年》说:“炎帝氏以火纪(记年),故为火师而火名。”
《左传?哀公九年》说:“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
《淮南子?汜论训》说:“炎帝死而为灶。”
《竹书纪年》说:“神农氏作,以火承木,故曰炎帝,教民耕种。”
《尸子》说:“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
《史记?三皇本纪》说:“炎帝,神农氏。姜姓也,------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姓焉。”
这些记载不仅说明炎帝发明了用火(钻燧生火),发明了火历(火师而火名),他是所有以羊(姜姓)牛(人身牛首)火(火师)为图腾和姓氏的部落先民的共同的祖先(姜姓其后),而且他还是崇拜火神(死而为灶)的远古部落的共同祖先,同时也说明“日永星火,以正仲夏”的时候,人们是要“上观辰星,下察五木”,用点火燃烧的方式来与天上的“火星”“天人相应”的。“以火承木”之后“教民耕种”,实是古代先民“刀耕火种”的真实记录。观测星辰——发明用火——教民耕种——死为灶神都统一在炎帝身上,应该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