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文化”的口头表述和行为实践
2016-07-27李祥林
【摘 要】彝族火把节在民间被称为“眼睛的节日”,其归根结底是“‘人的节日”“‘人的颂歌的节日”。火把节之于彝族,是“火”的颂歌,更是“人”的颂歌,对火把节所突出的“人”这个主体以及“人”的智慧、力量、精神、生活,应给予充分关注。无论从口头表述还是从行为实践看,彝族火把节在扬善拒恶的叙事主旋律中所张扬的不是“神本文化”,而是“人本文化”,是彝族社会中传统深厚的以“人”为本文化的积极肯定与美妙歌唱。从文化人类学角度透彻理解这点,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此少数民族节日的人文价值的认识。
【关键词】彝族;火把节;人本文化;人文价值
【作 者】李祥林,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教授。成都,610064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3 - 0079 - 007
说起彝族火把节,便想到凉山,想到布拖,凉山布拖有“中国彝族火把节之乡”的美誉。当地人亲切地称本民族年节为“眼睛的节日”“嘴巴的节日”。在我看来,欢意浓浓的火把节归根结底是“‘人的节日”“‘人的颂歌的节日”。2015年10月在布拖举行的关于彝族火把节保护与发展的学术研讨会上,我以“当代视野中的彝族火把节”为题做大会发言,其中讲述的一点即为“彝族火把节是‘人的节日”,正如凉山非遗网所报道①。下面,立足文化人类学视野,结合有关彝族火把节的口头表述和行为实践就此进行论述,以加深我们对这些少数民族节日的人文价值的认识。
一
火把节是彝族年节文化中极重要部分,堪称彝族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彝族同胞对火把节有高度认同和深厚感情,即使是在“文革”非常时期也不放弃过此传统节日①。在中国西部,在藏羌彝文化走廊上,尽管过火把节的不仅仅是彝族(还有傈僳、纳西、拉祜、普米等族 [1 ]828),但相比之下,彝族火把节无疑最具有代表性,犹如白石崇拜之于羌族。因此,今天人们一提起火把节,首先就想到彝族;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彝族火把节亦是首批就被列入。这个以“火”命名的节日,被世人谈论最多的是“火”(该节又名“火节”,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风俗·火把节”云:“俗言火把节,野史作火节。” [2 ]623),节日中最壮观场面也是夜晚人人手持蒿枝的“打火把”(2010年应邀参加在西昌举行的彝族国际火把节,我也曾手举火把、围着篝火激情满满地行走在狂欢的人流中,那场面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至今深刻)。对节日火把场面的描述在明代蜀地文学家杨慎笔下有见,至今大字书写在邛海畔泸山景区大门前那首《夜宿泸山》诗云:“老夫今夜宿泸山,惊破天门夜未关;谁把太空敲粉碎,满天星斗落人间。”② 又如相关文字所述:“彝族认为过火把节是要长出的谷穗像火把一样粗壮。后人以此祭火驱家中田中鬼邪,以保人畜平安。节庆期间,各族男女青年点燃松木制成的火把,到村寨田间活动,边走边把松香撒向火把照天祈年,除秽求吉……现在,人们还利用集会欢聚之机,进行社交或情人相会,并在节日开展商贸活动。”③ 纵观人类发展史,“火”之于人类文明的至关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其对于彝族生产生活的重大作用也人人皆知。我想说的是,火把节之于彝族,是“火”的颂歌,也是“人”的颂歌,对彝族火把节中所突出的“人”这个主体以及“人”的智慧、力量、精神,应给予充分关注。
从节俗起源看,彝族社会关于火把节来历之口头传说正向我们表明了这点。在中国西南地区,彝族分布在川、滇、黔、桂的广大地带上,这里山高谷深,地形复杂,文化多样。关于火把节来历,随着地区差异在彝族民间形成了种种传说,这些传说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口头遗产体系,并被收集在书籍中,也发布在网络上。就当下所见,《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四川卷》收录二则火把节传说,分别采自美姑和金阳,均涉及天神的儿子或管事死于人间壮士之手后的“赔罪”型故事。网络辑录的有三:其一,“相传天上的恩梯古兹(彝族神话中的天神)派喽啰到凡间危害众生和庄稼,人们在支格阿鲁(彝族神话中的英雄)率领下毫不畏惧,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这天用火把焚烧了害虫,战胜了天神,于是彝族人民把这天定为火把节,代代相传”;其二,“书伦撰修《西昌县志》载:……唐开元间,有邓耿诏者,六诏之一也。南诏欲并五诏,因星回节召五诏令饮于松明楼。邓耿妻慈善,惧难止夫勿行,不听,乃以铁钏约夫,背而别。比至南诏,火其楼,诸诏寻夫骸不可识,独慈善以钏故将其骸以归。南诏异其惠,以币聘之,善以夫未葬为辞,既葬乃于樱城自守。南诏以兵围之,三月食尽,善盛服端坐饿以死,南诏寻悔,旌其城曰德源。今滇俗6月24日,比户所松焉。燎长丈余,入夜争先燃之,用以照田祈年,以炬之明暗卜之丰歉。戚友会聚,剁牲饮酒,夷汉同之”;其三,“远古的时候,天上的一个大力士和地上的一个大力士摔跤,天上的大力士被地上的大力士战胜,狼狈地逃到天上,在天神面前拨弄是非,于是天神不分青红皂白,迁怒于人间,派遣大量的害虫到地上糟蹋庄稼,危害人民,人们点燃火把到田间驱除虫害,战胜了天神,这天正好是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彝族人民把这天定为火把节”④。“百度百科”所辑录的这三个传说,从故事类型看,或传自口碑,或见于文献,有神话性表述,有历史性叙事,我们该如何理解呢?
以上传说,如辑录者所言是关于彝族火把节的众多传说中“较为普遍的几种说法”,也就是较有代表性的说法。诚然,火把节传说众多①,也可以有诸多解析。由于行文篇幅有限,笔者暂且放下因时代、地域、社群而异的这个“诸多”,就立足文化人类学,从读解这三个传说出发,再结合其他方面,努力透视彝族火把节的人文意义。比较上述三种传说,传说一和传说三所述内容透露出更久远的根基,它们讲述的是彝族社会中铭记着古老文化记忆的“神话历史”,把我们的目光引向彝族先民的“神话生活”。关于火把节起源的诸如此类神话性叙事,在彝族地区流传最广,也最为普通彝族百姓所耳熟能详。纵观彝族火把节传说,正如彝族学者所指出,“火把节传说有很多异文,虽来源各有不同,但都大同小异,其文本结构都按人与神的斗争→人战胜神→神进行报复→人再次战胜神→庆贺胜利和夺得丰收的叙述程式来结构故事。这些不同的文本都具有强烈的人本精神,都是以宣告人的胜利、神的失败而告终的,这与神话中以神为主导的叙事方式是不同的”。② 此外,《西昌县志》则记载了跟唐代大理六诏历史有关的一个烈女型故事,在地域性叙事中她被称为“慈善夫人”,说她“美貌又能干”,在蒙舍诏主皮罗閤搞阴谋烧死连她丈夫在内的其他五个诏主后,拒绝了皮罗閤的逼婚而最后“投身洱海”。由于这种烈女型故事的流传,也有说法称“火把节是纪念古代一位彝族女性的节日”。[3 ]201-202纵观彝族民间文学与民俗生活,其中不乏跟女性发生联系的传说故事,也体现出彝族社会历史上某种未必不明显的尊崇女性情结 ③。然而,无论从故事发生的时代看,还是从道德化的历史叙事看,较之洋溢着初民诗性智慧光辉的传说一和传说三的口头叙事,传说二无疑是后起的(且不说该故事的地域性)。当然,不管故事是早起还是晚起,对“人”的颂唱、对“人”的赞美都是彝族火把节及其起源传说中最最耀人眼目的主题,而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本文化”又是以对善的张扬和对恶的抗击(不管这“恶”的主体是神还是人)为基调的。
关于火把节起源,彝族学者所著《凉山彝族礼俗》辑录的三个代表性故事与上述稍有出入,如其中女性故事讲述的是彝家美女拒绝荒淫残暴的汉官逼婚而宁死不屈,又带上了表露族群意识的叙事特点,其曰:“很早很早以前,彝区地域辽阔,遍地居住着彝人。彝家的姑娘十分漂亮。特别是阿诗阿娜美得无言可喻。汉官到处打听美人,听到哪里有美人就抢,就夺,美人的未婚夫抓来就关,美人的爱人抓来就杀。”阿诗阿娜的未婚情哥也被杀害了,抢了她的汉官要她做小老婆。阿诗阿娜“一心一意想着不能玷污彝家姑娘的纯洁”,她假装允嫁,对汉官提出三点要求:“第一件,给我换全新的绫罗绸缎制作的衣裙;第二件,办隆重葬礼送葬我的情哥哥;第三件,须请我父老兄弟九方人。”见诸事办妥后,女子进入洞房,点燃大火,殉身火海。[4 ]149-150就族群叙事看,见于口头的这个烈女型故事又跟《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四所录有相近之处,后者引《南诏通记》:“汉时有酋长曼阿奴为汉将郭世忠所杀,其妻阿南,汉将欲妻之,赠以衣饰。阿南恐逼己,绐之曰:‘能从我三事则可,一作幕以祭故夫,二焚故夫时衣,易新君衣,三令国人遍知礼嫁。明日如其言聚国人,张松幕置火其下。阿南袖刃出,令火炽盛,乃焚夫衣,告曰:‘妾忍以身事仇!引刀自断,身扑火中。国人哀之,以是日燃炬聚会以吊节妇。”[2 ]623这个故事亦见于清《大理府志》等著录。道德化文本中这个节烈女子故事,在泾渭分明的善恶判断下唱出的依然是“大写的人”的赞歌,表达着彝族社会传统的“人”观。“乌云遮不住太阳,冰雪压不死野草”、“青草不怕石头压,伸出头来腰仍直”、“宁为短命贞洁鬼,不作偷生失节人”、“走路要走得弯,为人要站得直”、“一人立志,万夫莫夺”[5 ]26,178,185,146-147,彝家谚语所道出的这种人格精神,体现在此事例中。就整体而言,《凉山彝族礼俗》所录三个故事无论口头神话还是历史传说,所要突出的主题仍是:“它们贯穿着与天斗、与神斗,与邪恶斗,并最后能取得胜利的思想。”[6 ]384
总而言之,在扬善拒恶的口头与书面叙事之主旋律中,彝族火把节所高扬的并非“神本文化”,而是“人本文化”——从正面彰显“人”的力量和价值的文化。
二
上述火把节传说,有的是跟彝族崇拜英雄先祖的传统相联系的。神话传说中的支格阿鲁,又译支格阿尔、支格阿龙,是彝族人民敬奉的伟大祖先,他的英雄故事在大小凉山广泛流传,其神圣出生如彝族古歌《勒俄特依》所唱:“远古的时候,天上生龙子”,“龙鹰滴下三滴血”,“就要生个大神人”。[7 ]24-25支格阿鲁的英雄业绩中有“射太阳”和“降雷神”,所突出的正是人类在恶劣自然环境中为自我生存所做不懈抗争,是“人的力量”借助神话代码的宣示。前者讲述他用神弓仙箭射落天上六个太阳和七个月亮中的五个太阳和六个月亮,只留下太阳和月亮各一,让人间过上了美好生活;后者讲述射日之后又有雷神作怪,支格阿鲁捉住雷神将其降服,使之不再祸害人类。本来,在人们熟知的故事版本中跟火把节起源直接相关的是“支格阿鲁家乡”的另一英雄①,但作为民间文学所讲的“箭垛式”人物,支格阿鲁本人也被当作火把节起源故事中抗争自然灾害、维护族群生存的英雄主角。在我看来,这种口头叙事中的“挪移”现象(无论发生在过去还是今天)对于有崇尚英雄先祖传统的彝民来说,按照他们的思维逻辑未必不是顺理成章的。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传说都是在“人”与“天”(神)的抗争中肯定、突出、张扬着人的“本质力量”,唱响着天地间大写的“人”的赞歌,大家对这点想必不会有异议。此外,循此思路解读,不难看出前述“百度百科”所辑传说三是彝族英雄先祖崇拜体系中又一支系,故事里的地上大力士在民间口碑中有名有姓,“其中较为普遍的说法是:在远古的时候,天上的大力神思惹阿比和地上的大力士俄体拉巴比赛摔跤。思惹阿比战败后上天拨弄是非,天神大怒,于是撒下众多害虫糟蹋庄稼,粮食颗粒无收,民不聊生。于是,英雄俄体拉巴率领人们点燃火把驱虫除害,最终战胜了天神。另一种传说:天神恩梯古兹派喽啰到人间收取苛捐杂税被杀后,为报复放出害虫祸害人间。俄体拉巴相邀大家用火把焚烧害虫以保平安……”② 无论支格阿鲁还是俄体拉巴,他们都是彝民尊奉的救世型英雄先祖,火把节起源传说中有关二者的超现实叙事,是彝族古老的祖先记忆中神话思维的灿烂结晶。
诚然,鬼神信仰在视万物有灵的彝族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对待神与人的关系上,彝族自有其观念和认识。有论者指出,“凉山彝族认为,天地有神,并与人发生着联系,神常与人共同‘生活,时而和睦相处,时而刀枪相见,生死搏夺。……同时,凉山彝族还普遍认为,神并非万能,神仍存在软弱、无能的一面,人能胜神。作为原始‘教科书的神话中,恩梯古兹就是至高无上的天神。他掌管着天地间的一切事和物,然而,他常在人们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无计可施。人和鸟兽的联盟行动,常使这位天神陷于被动、反求于人,而不得不按人们的愿望和要求办事的地步。《勒俄特依》中富有戏剧美的‘武武娶天女的神话便是其中一例。大凡许多民族对神以敬祭求安,而凉山彝族除对家神外,一旦神降病、祸于人,则以枪炮击逐。他们认为神并不可怕,神也怕人、服人。这是彝族原始而朴素的、对立于唯心主义‘神主宰一切的谬论而存在的接近于唯物论的认识。”[6 ]406所谓“唯心”“唯物”之说是时代给著书所留下的印记,此处不议,但这位论者所述,恰恰指明了彝族鬼神观念有其民族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对我们从“人”的角度解读彝族火把节不无启发意义。正如“彝族认为鬼有善、恶之分” [8 ]117,神的行为在他们眼中亦有善恶之别。“善者以善相待,恶者以恶相待”、“亲善处朋友,凶恶对敌人”、“善无善报,善事无人做;恶无恶报,恶事纷纷来”、“放羊的应得羊,种粮的该得粮,栽恶的自遭殃”、“宁为善者忧,不为恶者喜”、“善必寿长,恶必早亡”、“为善最乐,作恶难逃”[5 ]94-97,100-101,彝族口头谚语有此表述。这种朴素的善恶分明观念,对于我们理解彝族口传文学中的“人神相争”故事至关重要。当然,不屈服于天神之“恶”,并不等于说不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在彝家人是心知肚明的。此外,关于火把节起源的人与神相争传说中,有的版本涉及“赔罪”说,云:天神恩体谷兹因儿子恩体拉巴死于跟地上大力士底里史热比高低,“为了惩罚人间的人,声言要在六月二十四这天降灾于人间。人间的其他人不知道恩体拉巴死于底里史热之手,所以大家只得不明不白地向恩体谷兹赔罪,大家都说我们赔的是‘没听到过的罪,没见到过的罪”,从此每年六月二十四这天家家户户“杀牲口祭天,打火把以示赔罪”,希望天神勿降灾人间 [1 ]826-827。① 在我看来,对此仪式性的“赔罪”,不妨视为彝民在“人神相争”中张扬“人”的胜利后一种试图修复和重新协调人、神(天)关系的象征性补偿行为。
纵观彝族神话传说,有关“人神相争”的叙事把情感重心向“人”倾斜的例子并不鲜见。上面提及“武武娶天女”神话,武武又作武吾,指居木武吾,是彝族先祖故事中的重要人物,其家族谱系及非凡事迹见于史诗《勒俄特依》等,1987年从昭觉彝族乡民口头采录的故事《洪水漫天地》云:“远古的时候,恩体谷兹是天神。石尔俄特过世后,俄特俄勒过世,俄勒却布过世,却布居木过世” [1 ]764,人间的却布居木家养了三个儿子,老幺便是居木武吾。根据彝族口头文学,地上的人们在耕地时不小心触犯了天神母亲家的火葬墓,大怒的天神降下滔滔洪水一心要灭掉人类,接下来便是洪水后幸存的居木武吾为了种族繁衍在他救过的动物帮助下娶天女的神奇故事②,其内容梗概如此:“洪水泛滥后,没了女人。为了繁衍人类,被居木武武救于岸上的鼠、蛇、鸟等回报救命之恩,共同设计娶‘天神之女,却遭到了天神恩梯古兹的强烈反对:‘神女怎能下嫁凡奴!鼠、蛇、蜂等略施小计,叼走其祖灵、叮咬其妻,使天神无法可医,只好求救于居木武武,‘只要医好病,什么条件都允许。小动物们头日敷良药,次日敷痛药反复捉弄之。‘天神答应妮拖姑娘下凡嫁人才上良药。”[6 ]337在雅安地区石棉县栗子坪彝族乡采录的版本中,对大洪水后得救的娃、鼠、蛇、蜜蜂、老鸦等动物设计帮助居木武吾娶天神女儿的过程,有颇为细致、生动的描述 [9 ]12-13。妮拖姑娘就是居木武吾求娶的天神的三女儿兹俄妮拖,在彝族神话传说中,她与居木武吾生下的三个儿子分别成为藏、彝、汉的先祖。在神话《勒眯取火》中,洪水退后动物们还帮助居木武吾从防守严密的天神恩体谷兹家偷偷学回了生火技术。诸如此类神话传说里,连自然界的动物也成为“人神相争”事件中助“人”取胜成功的帮手③,奇妙的口头叙事真的是意味深长。
三
至于“眼睛的节日”“嘴巴的节日”之类民间口碑④,同样是从行为实践层面表明对火把节等的关注依然落脚在对现实人生和世俗生活的看重。
20世纪90年代《凉山民间文学集成》收录了两首火把节歌,一云“来唱火把歌,点上三把火,来呀耍火把”(《唱火把》),一云“过年有定时,节定耍火把,来吧齐来耍”(《火把颂》)[10 ]263-264,两首歌都突出一个“耍”字(尤其是后者,再三唱的是“过节要耍三火把”“良宵莫不耍火把”等等),可见彝族火把节洋溢着不可谓不强的世俗娱乐色彩,其目光是紧紧盯在纵情欢乐的活生生的“人”的身上的,是人的生活的“欢乐颂”,如采自金阳的火把节故事所述:“人们用火把烧死了害虫,夺回了丰收。彝族人感到无比高兴”,宰羊杀猪,“还举行了各种欢乐的活动”[1 ]830。你瞧,在凉山彝区,“火把节亦名‘过小年,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昼间,各夷家椎杀牛羊,饮酒作乐以为贺,或一村共杀牛羊若干,众分其肉,烧而食之。在夜间,各村夷人齐集广场,中掘大火坑一,上架大铁锅,男女老幼,团团而坐。一时乐声大作,舞蹈如风,歌声远闻,震颤林木,是曰‘火把节,又曰‘跳锅庄。其俗,青年男女,牵手扶腕,绕锅庄而转,且歌且舞……歌舞既终,各持火把相斗,于是漫山遍野,火光夭矫,狂欢极乐,以此为最也。”[8 ]373浓情满满的火把节三天,从祭火、传火到送火,从美食、靓装到竞技、歌舞,无不贯穿着群体狂欢,充盈着大众娱乐。通过这个人人参与的狂欢节,彼此又联系着情感,增进着交往,保持着文化记忆,强化着族群认同。彝族支系罗武人在火把节上要跳名为“大锣笙”的集体舞蹈,其跳笙调唱道:“世世代代,罗武的生活很苦,只有像今天,才是我们欢乐的日子。不要怕天,不要怕地,我们都来唱,我们都来跳,欢欢乐乐度过今天的火把节。”“每年火把节,都要这样唱,都要这样跳,不是现在才唱,不是现在才跳,老祖辈就唱,老祖辈就跳。我们都是照老祖辈唱,我们都是照老祖辈跳。”[4 ]125-126《都载哆啰哄》是凉山彝族专门在火把节上唱的曲子,其开口便呼唤“舞火来玩火”,不但招呼并提醒“年轻姑娘们:快快舞火来玩火,今年不玩明年后年婆家去,那时后悔也枉然;年轻男人们:快快舞火来玩火,今年不玩明年后年杀敌去,死后想玩也枉然”,而且在尽情娱乐狂欢中大声宣告“过年三天没有吃错的,嫁娶三天没有说错的,过节三天没有玩错的”[6 ]396,把这种着眼当下生活、注重现实人生的取向表露无遗。
从信仰民俗看,火把节之于彝族不单单是世俗性娱乐,除了火把驱虫除害的象征寓意①,还有庄严神圣的祭祖仪式,“凉山彝族每年固定的祭祖时间为彝族年和火把节” [11 ]67,祭祖仪式在作为民俗生活的彝族火把节中绝不可少,只是各家根据经济情况有杀鸡宰猪献牛羊以祭的差别而已。如在布拖,据当地作者介绍,节日的头天“每家每户都先杀一只鸡,用鸡肉和荞粑祭祀祖灵,以图消灾、避祸、保平安”,并且向祖先唱道“今天是吉日,今天是火把节,我们今天过火把节了,你们的后代儿孙们,一年只在彝族年、火把节、粮食换新节三个节日中祭祀你们”、“求祖先保佑儿孙们”[12 ]6。祭祀已经逝去的“人”(祖先),求其保佑活着的“人”(后代),犹如《护送祖灵经》所唱“祭祀祖妣安,子孙会兴旺”[13 ]13,无论倾诉思念还是表达祈愿,“人”的主题在此都不言而喻。着眼地域差异,跟火把节相关的具体仪式除了祭祖,也有的是祭山,在西南山地村寨中,这对依山而居的人们是自然而然的。归根结底,祭山仍是希望作为地盘业主的山神护佑村寨平安幸福,着眼点还是人的生存与生活,犹如红河、元阳彝族祭山经所唱:“人间的五谷种,是山神爷赐予。世间的牲畜禽,是山神娘所生。我们的金银,是山神爷生产。我们的铁铜,是山神娘冶炼。”“鲜肉端上桌,香饭盛碗里,米酒倒盅里,全都供山神,祈求山神爷,永远保佑彝家,过上好日子……”[8 ]87 2015年8月笔者赴贵州威宁参加傩戏国际研讨会,农历六月二十四这天有幸在该县板底乡目睹彝族火把节场面,其整个程序是在下午到傍晚进行的,人们先是在百草坪一山包前聚集,设立祭台,献上牺牲,由毕摩主持庄重的祭山仪式,祈求风调雨顺,祈求村寨平安;祭山转山之后,才是村寨火把场上形态原始、底蕴古老的“撮太吉”(彝语译音又作“撮泰吉”“撮特基”等,大致意思是“人类变化的戏剧”,其作为仪式性民间戏剧,凝结着该地村民独有的族群记忆)表演,以及狂欢性的宴饮歌舞打火把。
整体言之,祀祖祭山、驱虫除祟等仪式是神圣的,饮酒吃肉、歌舞竞技等活动是世俗的,正是在文化人类学所讲的“圣”(scared)之礼仪与“俗”(profane)之娱乐的双声部中,彝族火把节唱响着“人”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赞美之歌。也就是说,彝族文化所固有的敬祖、向善、彰显人的智慧、突出人的力量、讴歌人的精神、赞美人的生活,这些堪称本民族文化精髓的元素都在一年一度的火把节中得到了诗意性的集中展示和符码化的生动体现。唯其如此,对于彝族火把节,无论从口头表述还是从行为实践看,与其说它是“火”的颂歌①,毋宁说它是“人”的赞歌,是彝族社会中传统深厚的以“人”为本文化的积极肯定与美妙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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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firebrand festival of the Yi peopleisreferred to as “the festival of eyes”among the folks. Yet, in my opinion, it is “the festival ofman” or “the festival ofeulogy of man”essentially. For the Yi people, thefirebrand festival is the eulogy of “fire”,moreover,itis the eulogy of “man”. Sufficient attentions should be paid to“man”, the subject of this festival and the wisdom, strength, spirit and life of the people. Regardless the oral presentation orthe behavioral practice, what thefirebrand festival of the Yi people displays in the narrative theme ofpraising virtue and punishing vice is not the “culture of divinity”, but the“cultureof humanism”, a positive affirmation and a wonderfulpraise to the people-oriented culturein theYi peoples traditional society. The understanding of thi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is favourable to deepen our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humanistic values of this minority festival.
Key Words:the Yi people; the firebrand festival; humanistic culture; human values
﹝责任编辑:付广华﹞